卷一百八十
關燈
小
中
大
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一百八十
上二十二衛
在京在外各衛所并見兵部職方司其官制資格見武選司而錦衣等二十二衛其職掌有異於諸衛者故别具於此其餘統軍行事彼此相同者不複備載
錦衣衛
洪武初置儀銮司十五年罷司置錦衣衛統軍與諸衛同而所隸又有将軍力士校尉人等其職掌直駕侍衛巡捕等事若有重囚下本衛鎮撫司推鞠二十年以法淩虐将本衛刑具燒毀以所系囚送刑部二十六年申明鞠刑之禁凡罪囚俱送法司永樂後定都北京照例開設凡職事仍舊而任遇漸加視諸衛獨異雲
事例
凡聖節正旦冬至大朝會郊祀等項車駕出入及每日常朝該設鹵簿儀仗俱本衛提督所屬官校依次陳列凡每日常朝輪指揮一員千戶二員百戶十員旗校五百名於奉天門下擺列侍衛聽候糾儀拏人朝退輪百戶一員巡察皇城四圍其餘分守東華西華等門聽候宣喚至夜輪百戶二員校尉四十名同該日指揮於内直房直宿以備傳報其餘出宿外直房
凡郊祀及太廟社稷等祀本衛指揮俱帶刀随駕直宿齋宮之外大祀仍命指揮一員守直
凡經筵日本衛掌印官於文華殿侍衛
凡緝訪京城内外奸宄本衛掌印官奉勑專管領屬官二員旗校八十名其東厰内臣奉勑緝訪别領官校俱本衛差撥
凡緝捕京城内外盜賊本衛指揮一員奉勑專管領屬官五員旗校一百名
凡京城内外修理街道疏通溝渠本衛指揮一員奉旨專管領屬官三員旗校五十名
凡奉旨午門外或京畿道鞠問罪囚本衛堂上官同三法司官會問
凡每歲秋後承天門外審錄重囚本衛堂上官同三法司及各衙門官會審
凡奉旨處決重囚本衛從刑科給駕帖差官同法司監決其囚人家屬或奏訴得旨姑留者校尉從刑科批手馳至市曹停刑
凡奉旨差官出外勘門事情系會同三法司堂上官者於指揮内具名上請會同科道部屬官者於千戶内具名上請
凡奉旨提取罪犯本衛從刑科給駕帖都察院給批差官前去其差官就於該直千百戶内具名上請
凡殿試舉人本衛堂上官充巡綽官其歲貢生於午門内考試俱本衛官校看守
凡五軍官舍比試總小旗并槍本衛堂上堂同内外官監視仍差撥官校看守
凡侍衛将軍有缺兵部職方司選身材豐偉堪中者開送本衛試其勇力中者送部具奏收用
凡山陵巡禁樵采每季委百戶二員旗校二十名凡五城兵馬司地方每季委千戶五員百戶十員旗校二百五十名分坐各城外地方千戶五員百戶十員旗校二百五十名分巡俱緝捕盜賊
凡京城内外緝捕喇唬兇徒每季委千戶一員百戶一員旗校五十名
凡通州張家灣一路緝捕奸盜每季委千戶一員百戶一員旗校五十名
凡巡察官馬禁私負馱載每季委千戶二員旗校二十名
凡京城各門監收課鈔每季委百戶九員
凡會同館監撥夷人乘坐馬疋每季委百戶一員凡采辦朝會金燈庭燎并貼買軍官及騎操馬匹并於本衛原撥蘆塲内取用
凡本衛值廳額定校尉力士一百名看監百戶一員校尉力士五十名巡視監牆二十名
經曆司
掌本衛文移出入等事諸衛并同
鎮撫司
掌問理本衛刑名與諸衛同而兼管軍匠後添設鎮撫二員專理刑名成化十四年始增鑄印信各為一司
事例
凡問刑悉照洪武舊例徑自奏請不經本衛或本衛有事送問問畢仍自具奏俱不呈堂
凡鞫問奸惡重情得實具奏請旨發落内外官員有犯送問亦如之舊制俱不用參語
凡東厰及本衛各處送到囚犯弘治十三年令本司從公審察究問務得真情若有寃枉即與辨理不許拘定成案濫及無辜
凡獄情宣德六年節奉聖旨看監千百戶等有透漏獄情者斬 成化二十年節奉聖旨一應大小獄情俱要嚴密關防不許透漏及受人囑托本衛堂上官亦不許幹預有故違者指實奏聞治以重罪
凡本司紙劄正統五年奏準令囚人買用
凡本司獄具弘治十三年奏準悉照各衙門舊制行凡本司值廳百戶一員當該吏典十名辦事吏二十名總旗一名校尉三十名看監百戶五員總旗五名校尉一百名皂隸三十名值堂把門皂隸十一名
錦衣中所 錦衣左所 錦衣右所
錦衣前所 錦衣後所
各所官分領軍士與諸衛同而各所又分十司統領校尉掌鹵簿儀仗及值駕拏人直宿等事凡本衛各項差委輪流承行
銮輿司
大辂一乘 玉辂一乘
大馬辇一乘 小馬辇一乘
步辇一乘 大涼步辇一乘
闆轎一乘 寶匣一座
具服幄殿一座
擎蓋司
紫方傘四把 紅方傘四把
紅曲柄繡傘四把 紅直柄華蓋四把黃直柄繡傘四把 紅直柄繡傘四把黃曲柄繡二把 五方傘十把
銀鈴傘二把
扇手司
紅黃羅雙龍扇四十把
紅黃羅單龍扇二十把
紅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