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七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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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明會典卷一百七十六 欽天監 國初置太史監設太史令通判太史監事佥判太史監事校事郎并五官正等官後改監為院設院使同知院判五官正典簿雨陽司時序郎紀候郎等官洪武元年又改太史院為司天監設監令少監監丞主簿主事五官正副及監候司晨漏刻博士又置回回司天監設監令少監監丞三年始改欽天監為正五品衙門職專曆數天文地理之事四年改監令為正儀大夫少監分朔大夫五官正司玄大夫監丞靈台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靈台郎司正郎五官挈壺正挈壺郎等散官十四年定其品級員數其散官從文職給授二十二年改監令為監正監丞為監副三十一年回回監革回回曆法亦隸本監 事例 凡本監習業者分為四科自五官正以下與天文生隂陽人各專一科回回官生附隸本監子弟仍世其業以本國土闆曆相兼推算 凡天文如日月星辰風雲霾霧本監各委官生晝夜占候或有變異舊例自具白本占奏正統後始會堂上官佥書同奏其觀象台分定四面每面天文生四人專視凡本監觀星有盤系洪武十七年造又渾天璿玑玉衡簡儀俱正統四年造十一年奏準簡儀修刻黃道等度圭表壺漏俱如南京舊制又造晷影堂以便窺測調品景泰六年又造簡儀銅壺 凡定時刻有漏換時有牌報更有鼓警晨昏有鐘鼓其器皆設於谯樓初皆屬順天府正統六年改屬本監輪差漏刻博士提調隂陽人如法調壺換牌其隂陽人仍從順天府各縣佥充鐘鼓改屬旗手衛撥軍擊撞凡推算日月交食本監先期備開分杪時刻并起複方位具奏禮部通行内外諸司臨時救護食畢本監仍按占書具奏如食不及一分與回回曆雖食一分以上俱不行救護至救護時本監官專報時候不随班行禮凡歲造大統曆先期二月初一日進呈來歲曆様然後刋造一十五本送禮部差人賫至南京并各布政司照様刋印 凡每歲進禦覽月令曆大統曆七政躔度曆洪武間以九月初一日進後以十一月初一日進當日以大統曆給賜百官頒行天下東宮曆同日於文華殿進其儀注俱見禮部祠祭司太皇太後皇太後中宮曆俱司禮監官捧進本監仍具本奏知 凡頒曆後各王府差人於内府司禮監關領其内府各衙門亦於司禮監給散如琉球占城等外國正統以前俱因朝貢每國給與王曆一本民曆十本今常給者惟朝鮮國王曆一本民曆一百本 凡造曆以洪武甲子為曆元仍依舊法推算不用捷法洪武二十九年欽定曆注永為遵守 上曆注三十事東宮親王曆同 祭祀【祈福】  施恩封拜【覃恩 行賞 賞勞受封 封爵 封冊封官 慶賜肆赦】 上冊進表章 頒诏 冠帶【注時坐向方位】 行幸【注時】  宴會 招賢    出師【注時出某方位選将訓兵安撫邊境】 遣使    結婚姻   嫁娶【注時】 進人口【注時納奴婢】沐浴    整容 剃頭    整手足甲  療病【求醫針刺】入學【注時】  安牀【注時】  裁制【注時】興工動土竪柱上梁【注時】  繕城郭 開渠穿井  掃舍宇   般移【注時】 栽種    牧養    捕捉 畋獵 民曆注三十二事 祭祀【求嗣 解除 求福】上表章   上官【注時 赴任 臨政 親民】     結婚姻   嫁娶【注時】冠帶【注時坐向方位】 會親友   出行 入學【注時】  進人口【注時】 安牀【注時】 裁衣【注時】  納财    交易 開市    經絡    沐浴 剃頭    療病    開渠穿井修造動土竪柱上梁【注時】  破土安葬移徙【注時】  掃舍宇   安碓磑 栽種    牧養    伐木 捕捉    畋獵    平治道塗破屋壞垣 永樂七年欽定壬遁曆注六十七事 祭祀    祈福    解除 冠帶【注時坐向方位】 宴會    招賢 選将訓兵  安撫邊境  結婚姻 進人口【注時】 求醫療病  入學【注時】興工動土【注時】竪柱上梁【注時】補垣 繕城廓   安碓磑   開市 立劵    交易    沐浴 安牀【注時】  整手足甲  緩刑獄 施恩惠   恤孤惸   布政事 捕捉    施恩封拜  覃恩肆赦 頒诏    雪寃枉   賞賀 遣使    裁制【注時】  上官赴任般移【注時】  開渠穿井  修置産室 納畜    牧養    取魚 慶賜    行幸    掃舍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