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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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右衛 福州中衛
平海衛 泉州衛
興化衛
直隸永清等三衛共牛三千一百一十七隻
永清衛 甯山衛
興州後屯衛
中都留守司所屬鳳陽等九衛所共牛一萬二百一十九隻
鳳陽衛 鳳陽中衛
鳳陽右衛 留守左衛
留守中衛 懷遠衛
長淮衛 洪塘湖屯田千戶所皇陵衛
事例
永樂二年令太仆寺給山東屯牛 又令陝西蘭州等衛屯牛凡百人官共給牛一隻 宣德以後各處衛分牛隻數目俱由五軍都督府照會本部立案備照倒死者着令買補孳生者查勘明白年終依例造冊奏送該府轉行本部知會
墳茔
禮部喪葬項内有咨工部造墳安葬之條而本部職掌所載職官墳茔止開武職今以王府墳茔制度具列於前而文職事例附見於後
王府墳茔
事例
永樂八年定親王墳茔享堂七間廣十丈九尺五寸高二丈九尺深四丈三尺五寸中門三間廣四丈五尺八寸高二丈一尺深二丈五尺五寸外門三間廣四丈一尺九寸高深與中門同神廚五間廣六丈七尺五寸高一丈六尺二寸五分深二丈一尺五寸神庫同東西廂及宰牲房各三間廣四丈一尺二寸高深與神廚同焚帛亭一方七尺高一丈一尺祭器亭一方八尺高與焚帛亭同碑亭一方二丈一尺高三丈四尺五寸周圍牆二百九十丈牆外爲奉祠等房十有二間 正統十三年定王府墳茔親王地五十畝房十五間郡王地三十畝房九間郡王之子地二十畝房三間郡主縣主地十畝房三間 天順二年奏準親王以下依文武大臣例或王或妃有先故者并造其圹後葬者止令所在官司起倩夫匠開圹安葬繼妃則附葬其旁同一享堂不許另造 成化十三年令親王并妃照舊差官開圹郡王以下止令所在官司量備工料開圹 十八年定王府造墳夫匠物料價銀郡王并妃三百五十兩鎮國将軍并夫人二百四十五兩輔國将軍并夫人郡主各二百二十五兩縣主二百一十五兩郡君一百九十六兩縣君一百八十五兩分派有司辦納自造 又令王府擅奏重修墳茔者先将輔導官參 十九年定将軍以下造墳價銀奉國将軍一百四十七兩一錢二厘二毫中尉一百二十三兩七錢二分五厘八毫郡王并妃冥器八十兩郡主六十兩 二十一年定郡王并妃開圹價銀一百兩鎮國将軍并夫人八十兩輔國将軍并夫人七十兩自開安葬 弘治五年令親王郡王鎮國将軍各於始封父祖茔序昭穆葬郡縣等主於儀賓父祖茔安葬 六年令王府自郡王以下造墳并開圹悉照修府事例價銀減半送用 十三年奏準凡發掘王府将軍夫人郡主縣主及曆代帝王名臣先賢墳塚開棺爲從及發見棺椁者不分首從俱發邊衛發而未至棺椁者首者發附近各充軍 十四年奏準郡王開圹價銀五十兩止送四十兩餘皆遞減其鎮國将軍以下墳茔仍照房價事例行勘明白方與請給親王及世子郡王鎮國将軍至郡王長子齋糧麻布通革免
職官墳茔
諸司職掌
凡武職官員或殁於矢石或死於任所先由禮部定奪應合造墳者移咨知會仍審安葬去處若在京者與擇墳地會計工程照例應撥囚徒磚灰造墳中間有公侯伯合用朱紅椁冥器志石磚灰人工别無定例審度支撥其椁具冥器行下寶源軍器營繕針工鞍辔局所依例料造應付若有旨許令祖墳或就任所安葬及造享堂者臨期定奪施行
造椁并冥器磚灰
公 侯
伯
造椁無冥器
都督同知佥事 指揮使
紅漆椁 志石
磚四千五百個 石灰四千五百斤囚五十名
指揮同知佥事
黑漆椁 志石
磚三千四百五十個
石灰三千四百五十斤
囚二十名
正副緻仕千戶衛鎮撫
磚一千五百個
石灰一千五百斤
囚一十二名
百戶所鎮撫
磚二百四十個
石灰二百四十斤
囚六名
千百戶所鎭撫骨殖安葬磚灰囚減半
寶源局造
公侯伯都督冥器内用
小銅釡一面 小銅竈一個
小銅筯一雙 小銅火盆一個
椁志事件
鐵束二道 鐵□二個
兩尖釘二百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