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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匠三萬三千九百二十八名 裁縫匠四千六百五十二名
四年一班
鋸匠九千六百七十九名 瓦匠七千五百九十名 油漆匠五千一百三十七名 竹匠一萬二千七百八名 五墨匠二千七百五十三名 粧銮匠五百七十三名 雕銮匠五百二名 鐵匠四千五百四十一名 雙線匠一千八百九十九名
三年一班
土工匠一千三百七十六名 熟銅匠一千二百四名 穿甲匠二千五十七名 搭材匠一千一百一十二名 筆匠一百二十名 織匠一千四十三名 絡絲匠二百四十名 挽花匠二百九十一名 染匠六百名
二年一班
石匠六千一十七名 艌匠九千三百六十名船木匠一萬五百六名 箬篷匠四百七十
七名 橹匠三十九名 蘆篷匠二十二名戗金匠五十四名 縧匠一百四十九名 刋字匠一百五十名 熟皮匠九百九十二名扇匠六十六名 魫燈匠七十五名 氊匠二百九十九名 毯匠一百五十八名 卷胎匠一百九名 鼓匠一百二名 削藤匠四十八名 木桶匠九十四名 鞍匠一十三名 銀匠九百一十四名 銷金匠五十九名 索匠二百五十五名 穿珠匠一百四名
一年一班
表褙匠三百一十二名 黑窰匠二千三百七十三名 鑄匠一千六十名 繡匠一百五十名 蒸籠匠二十三名 箭匠四百二十一名銀朱匠八十四名 刀匠一十二名 琉璃
匠一千七百一十四名 剉磨匠一千一百二十五名 弩匠一百一十二名 黃丹匠二十二名 藤枕匠三十四名 刷印匠五十八名弓匠一百六十二名 旋匠四十六名 紅
窰匠一百九名 洗白匠三十名 羅帛花匠六十九名
事例
洪武二十六年本部奏準各照諸司役作繁簡更定班次率三年或二年輪當給與勘合凡二十三萬二千八十九名 宣德元年诏凡工匠戶有二丁三丁者留一丁四丁五丁者留二丁六丁以上者留三丁餘皆放回俟後更代單丁量年久近次第放回殘疾老幼及無本等工程者皆放回 五年奏準南京及浙江等處工匠起至北京者俱未有定籍許令附籍大興宛平二縣六年奏準差官查理浙江南直隸蘇松等府州失班工匠惟造軍器及織造者存留若單丁以營造放回者令當後班其丁多失班一次者赴部補班二次三次以上并從前不當班者送問罰班其廣東江西二布政司令南京工部照例遣官查理 又令今後逃匠初來者皆優容一月俟居止定然後供役 十年诏民匠先因在逃編充武成三衛軍匠者待山陵畢日仍充民匠令在京居住依例輪班 景泰五年奏準輪班工匠二年三年者俱令四年一班重編勘合給付 天順元年勑外府輪班人匠照永樂間定制差撥不許内官兼管 成化七年議準各監局軍匠有逃故者行該部查補不許徑拘京衛所官杖并逼要出錢雇人買免 二十一年奏準輪班工匠有願出銀價者每名每月南匠出銀九錢免赴京所司類齎勘合赴部批工北匠出銀六錢到部随即批放不願者仍舊當班 弘治元年奏準添設主事清理内外衙門軍民住坐輪班工匠其輪班者做工納價等項清查年終類奏其住坐者軍匠行移兵部施行民匠轉行清軍禦史督并各該衙門具備細腳色造冊繳部查考其内府監局行逃務要依式開具從實貫址及上工處所違者先行法司提問經該吏典及識字人役 十三年奏準内府匠作犯該監守常人盜竊盜掏摸搶奪者俱問罪送發工部做工炒鐵等項其餘有犯徒流罪者拘役住支月糧笞杖準令納鈔 兩京工部各色作頭犯該雜犯死罪無力做工與侵盜诓騙受财枉法徒罪以上者依律拘役滿日俱革去作頭止當本等匠役若累犯不悛情犯重者監候奏請發落杖罪以下與别項罪犯拘役滿日仍當作頭
明會典卷一百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