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關燈
州府 人戶七千二百五十一戶 人口六萬五千八百六十一口 廣德州 人戶四萬五千四十三戶 人口二十二萬七千七百九十五口 和州 人戶七千四百五十戶 人口六萬七千一十六口 徐州 人戶三萬四千八百八十六戶 人口三十五萬四千三百一十一口 滌州 人戶四千八百四十戶 人口四萬九千七百一十二口 北直隸 順天府 人戶一十萬五百一十八戶 人口六十六萬九千三十三口 大名府 人戶六萬六千二百七戶 人口五十七萬四千九百七十二口 保定府 人戶五萬六百三十九戶 人口五十八萬二千四百八十二口 真定府 人戶五萬九千四百三十九戶 人口五十九萬七千六百七十三口 永平府 人戶二萬三千五百三十九戶 人口二十二萬八千九百四十四口 廣平府 人戶二萬七千七百六十四戶 人口二十一萬二千八百四十六口 河間府 人戶四萬二千五百四十八戶 人口三十七萬八千六百五十八口 順德府 人戶二萬一千六百一十四戶 人口一十八萬一千八百二十五口 隆慶州 人戶一千七百八十七戶 人口二千五百四十四口 保安州 人戶四百四十五戶 人口一千五百六十口 明令 凡各處漏口脫戶之人許赴所在官司出首與免本罪收籍當差 凡嫡庶子男除有官廕襲先盡嫡長子孫其分析家财田産不問妻妾婢生止依子數均分奸生之子依子數量與半分如别無子立應繼之人為嗣與奸生子均分無應繼之人方許承紹全分 凡無子者許令同宗昭穆相當之侄承繼先盡同父周親次及大功小功缌麻如俱無方許擇立遠房及同姓為嗣若立嗣之後卻生親子其家産與原立子均分并不許乞養異姓為嗣以亂宗族立同姓者亦不得尊卑失序以亂昭穆 凡婦人夫亡無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須憑族長擇昭穆相當之人繼嗣其改嫁者夫家财産及原有粧奁并聽前夫之家為主 凡戶絶财産果無同宗應繼者所生親女承分無女者入官 凡祖父母父母在者子孫不許分财異居其父祖許令分析者聽 凡軍民醫匠隂陽諸色戶許各以原報抄籍為定不得妄行變亂違者治罪仍從原籍 憲綱 一戶口仰本府州縣取勘所屬籍定戶口分豁城市鄉都舊管收除實在數目開報 事例 洪武三年令中書省臣凡行郊祀禮以天下戶口錢糧之籍陳於台下祭畢收入内庫藏之 令本部榜谕天下軍民凡有未占籍而不應役者許自首軍發衛所民歸有司匠隸工部 诏本部籍天下戶口及置戶帖各書戶之鄉貫丁口名歲以字号編為勘合用半印钤記籍藏於部帖給於民令有司點閘比對有不合者發充軍官吏隐瞞者處斬 十九年令各處民間凡成丁者務各守本業出入隣裡必欲互知其有遊民及稱商賈雖有引若錢不盈萬文鈔不及十貫俱送所在官司遷發化外 正統三年令四川清軍官員取勘各府州縣人戶有三姓五姓十姓合為一戶者俱各另為立戶應當糧差不許合戶附籍 天順八年令在營官軍戶丁舍餘不許附近寄籍如原籍丁盡許摘丁發回 成化二年令在京軍職漏報戶下舍人者發邊方立功三年六年令軍戶不許将弟男子侄過房與人脫免軍伍弘治十三年奏準軍戶子孫畏懼軍役另開戶籍或於别府州縣入贅寄籍等項及至原衛發冊清勾買囑原籍官吏裡書人等揑作丁盡戶絶回申者俱問罪正犯發煙瘴地面裡書人等發附近衛所俱充軍官吏參究治罪 明會典卷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