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雷一嗚因傷卧病 雲萬峰仗義複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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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雷一鳴,祖籍山東城武人氏,薄有田園,自幼愛習槍刀拳棒,十六歲上曾入武庠,十八歲中了一名武舉,榜名雷震,為人好俠,性直氣爽,平居凜然有不可或犯之色,待人卻甚和易。

    他的父親名雷聲遠,是一個博學鴻儒,因見一鳴一心好武,遂與他聘個教習,教他一身武藝。

    最妙的是百步穿楊,能于空中斜射飛鳥,百發百中,又使得好一對八角紫金錘,每個約重五十餘斤,舞動時如萬道金光,渾身盤繞。

    後來父親死了,母親封氏相繼而亡。

    其時一嗚尚未娶妻,孑然一身,十分傷感。

    村中有一個同年,姓雲,名峻,别号萬峰,本領非凡,為人慷慨。

    一鳴與他最是莫逆,故此結為異姓兄弟,招他住在一家,朝夕講論韬鈴兵法。

    隻恨朝中秦桧弄權,金兵入寇,所以不願再取功名,也不願投軍效力,二人唯創辦團練,保障一村,倒也地方一帶,甚是安靜。

     自從朝廷派了秦應龍的卧虎營兵來到此間,奸盜邪淫,無惡不作,反擾得雞犬不甯,兵丁等又不時與團勇作對,動辄倚官托勢,欺壓善良,一鳴怎肯容他,也曾使團勇入營控告,秦應龍們甚護短,屢次被逐出營,不曾準得一狀,因此縱容得手下兵丁愈形撒潑。

    一鳴乃與萬峰商議,糾集地方紳士耆民,至城武縣動了一紙公呈,叙述種種劣迹,享請縣官據實出詳。

    那縣官姓甄名衛,雖然兩榜出身,乃是秦桧的門主,焉肯觸犯師門。

    況且告秦應龍的狀紙,除了公呈之外,那些百姓也有告他強搶女兒的,也有告他強占妻子的,也有告他調戲妻女、妻女不從被殺或被辱自盡的。

    至于手下人的強賒硬買,妄作妄為,尚是餘事。

    積案層層,何止百數十張。

    甄衛看了,不是批斥不準,使是捺擱下去,一概置諸不理。

    所以這衆紳民的公禀,也如未動一般。

    内中有幾個有氣性的鄉民,大是不平,屢欲雷一鳴統領團勇,把應龍殺了。

    一鳴告訴他們說:“秦應龍縱然萬惡。

    乃奉朝命而來。

    我等俱是安分良民,何可擅殺統兵大員,緻于重譴。

    這事斷斷使他不得。

    ”鄉民等說:“若據雷爺如此的講,難道我們平白地多受他糟蹋不成。

    ”一鳴道:“為今之計,隻有自保身家一法。

    俺這裡雷家堡上二十餘裡居民,幸已練有鄉團,自應協力同心,不使歹人入堡。

    以後凡是卧虎營中的人路過此地,且是由他,若果有為非作歹之人,戮力上前,不論是兵是将,拿住幾個,送官聽辦,那時音這甄知縣尚有何法與他開脫。

    隻要這樣的三番兩次,料那秦應龍不敢輕觑俺們小小村莊。

    但願一年半載之後,朝廷把他調回,保得個太平無事,這就罷了,何苦與他一般見識。

    ”衆鄉民聞言,那一個不說雷爺講得甚是。

     從此各自留心,凡有秦營中人人堡,倘果無事生非,必被衆民鳴鑼聚衆拿送當官。

    甄知縣見是衆百姓送來的,深知衆怒難犯,那得不略盡人事,把這人要打要辦的呵斥一番。

    又說:“你莫自恃着是秦大人營内兵丁,本縣奈何你不得。

    我今派差将你解到大營,侍秦大人用軍法重治。

    ”立到備齊文牍簽差,把這人送到秦營而去,就算兩面光彩,完了他的事了。

    那知秦營不法人多,今日雷家堡拿了一個張三,明日又拿了一個李四,漸漸的連什長哨官多被捆送到縣。

    甄知縣要說百姓的不是,一則來的人多,二則凡送來的必有真實罪案,一連幾次,競弄得沒了法兒,隻得暗下寫了一封書信,差個親信家丁送與應龍。

    書中詳述雷家堡民風強悍,須要約束兵丁,不可到彼生事。

    應龍看了,也曉得堡中利害,寫了複書,打發來人回去。

    一面傳齊五營四哨一衆兵了,曉喻一番,說:“自今以後,不許在雷家堡胡作胡為,如再有人被他們拿住,送官解到營中,立按軍法,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