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漢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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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此之時,外內騷動,皆不聊生,亡逃相從,羣為盜賊,於是山東之難始興。

    兵者兇事,一方有急,四面皆聳。

    臣恐變故之生,姦邪之作,由此始也。

     臣聞天子之兵有征而無戰,言莫敢校也。

    如使越人蒙徼幸以逆執事之顏行,廝輿之卒有一不備而歸者,雖得越王之首,臣猶竊為大漢羞之。

    陛下以四海為境,生民之屬,皆為臣妾。

    垂德惠以覆露之,使安生樂業,則澤被萬世,傳之子孫,施之無窮,天下之安,猶泰山而四維之也;夷狄之地,何足以為一日之閒,而煩汗馬之勞乎!詩雲:『王猶允塞,徐方旣來。

    』言王道甚大而遠方懷之也。

    臣安竊恐將吏之以十萬之師為一使之任也!」 是時,漢兵遂出,未隃領,閩越王郢發兵距險。

    其弟餘善乃與相、宗族謀曰:「王以擅發兵擊南越不請,故天子兵來誅。

    漢兵衆強,卽幸勝之,後來益多,終滅國而止。

    今殺王以謝天子,天子聽罷兵,固國完;不聽,乃力戰;不勝,卽亡入海。

    」皆曰:「善!」卽鏦殺王,使使奉其頭緻大行。

    大行曰:「所為來者,誅王。

    今王頭至,謝罪;不戰而殞,利莫大焉。

    」乃以便宜案兵,告大農軍,而使使奉王頭馳報天子。

    詔罷兩將兵,曰:「郢等首惡,獨無諸孫繇君醜不與謀焉。

    」乃使中郎將立醜為越繇王,奉閩越先祭祀。

    餘善已殺郢,威行於國,國民多屬,竊自立為王,繇王不能制。

    上聞之,為餘善不足復興師,曰:「餘善數與郢謀亂;而後首誅郢,師得不勞。

    」因立餘善為東越王,與繇王並處。

     上使莊助諭意南越。

    南越王胡頓首曰:「天子乃為臣興兵討閩越,死無以報德!」遣太子嬰齊入宿衞,謂助曰:「國新被寇,使者行矣,胡方日夜裝,入見天子。

    」助還,過淮南,上又使助諭淮南王安以討越事,嘉答其意,安謝不及。

    助旣去南越,南越大臣皆諫其王曰:「漢興兵誅郢,亦行以驚動南越。

    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無失禮。

    』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則不得復歸,亡國之勢也。

    」於是胡稱病,竟不入見。

     是歲,韓安國為禦史大夫。

     東海太守濮陽汲黯為主爵都尉。

    始,黯為謁者,以嚴見憚。

    東越相攻,上使黯往視之;不至,至吳而還,報曰:「越人相攻,固其俗然,不足以辱天子之使。

    」河內失火,延燒千餘家,上使黯往視之;還,報曰:「家人失火,屋比延燒,不足憂也。

    臣過河南,河南貧人傷水旱萬餘家,或父子相食,臣謹以便宜,持節發河南倉粟以振貧民。

    臣請歸節,伏矯制之罪。

    」上賢而釋之。

    其在東海,治官理民,好清靜,擇丞、史任之,責大指而已,不苛小。

    黯多病,臥閨閣內不出;歲餘,東海大治,稱之。

    上聞,召為主爵都尉,列於九卿。

    其治務在無為,引大體,不拘文法。

     黯為人,性倨少禮,面折,不能容人之過。

    時天子方招文學儒者,上曰:「吾欲雲雲。

    」黯對曰:「陛下內多欲而外施仁義,柰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上默然,怒,變色而罷朝,公卿皆為黯懼。

    上退,謂左右曰:「甚矣汲黯之戇也!」羣臣或數黯,黯曰:「天子置公卿輔弼之臣,寧令從諛承意,陷主於不義乎!且已在其位,縱愛身,柰辱朝廷何!」黯多病,病且滿三月;上常賜告者數,終不愈。

    最後病,莊助為請告。

    上曰:「汲黯何如人哉?」助曰:「使黯任職居官,無以踰人;然至其輔少主,守城深堅,招之不來,麾之不去,雖自謂賁、育亦不能奪之矣!」上曰:「然。

    古有社稷之臣,至如黯,近之矣!」 匈奴來請和親,天子下其議。

    大行王恢,燕人也,習胡事,議曰:「漢與匈奴和親,率不過數歲,卽復倍約;不如勿許,興兵擊之。

    」韓安國曰:「匈奴遷徙鳥舉,難得而制,自上古不屬為人。

    今漢行數千裡與之爭利,則人馬罷乏;虜以全制其敝,此危道也。

    不如和親。

    」羣臣議者多附安國,於是上許和親。

     武帝元光元年(丁未、前一三四年) 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從董仲舒之言也。

     衞尉李廣為驍騎將軍,屯雲中,中尉程不識為車騎將軍,屯雁門;六月,罷。

    廣與程不識俱以邊太守將兵,有名當時。

    廣行無部伍、行陳,就善水草舍止,人人自便,不擊刁鬥以自衞,莫府省約文書;然亦遠斥候,未嘗遇害。

    程不識正部曲、行伍、營陳,擊刁鬥,士吏治軍簿至明,軍不得休息;然亦未嘗遇害。

    不識曰:「李廣軍極簡易,然虜卒犯之,無以禁也;而其士卒亦佚樂,鹹樂為之死。

    我軍雖煩擾,然虜亦不得犯我。

    」然匈奴畏李廣之略,士卒亦多樂從李廣而苦程不識。

     臣光曰:易曰:「師出以律,否臧兇。

    」言治衆而不用法,無不兇也。

    李廣之將,使人人自便。

    以廣之材,如此焉可也;然不可以為法。

    何則?其繼者難也;況與之並時而為將乎!夫小人之情,樂於安肆而昧於近禍,彼旣以程不識為煩擾而樂於從廣,且將仇其上而不服。

    然則簡易之害,非徒廣軍無以禁虜之倉卒而已也!故曰「兵事以嚴終」,為將者,亦嚴而已矣。

    然則傚程不識,雖無功,猶不敗;傚李廣,鮮不覆亡哉! 夏,四月,赦天下。

     五月,詔舉賢良、文學,上親策之。

     秋,七月,癸未,日有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