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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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議寢。

     玄宗旣已定開元禮,天寶元年,遂合祭天地于南郊。

    是時,神仙道家之說興,陳王府參軍田同秀言:「玄元皇帝降丹鳳門。

    」乃建玄元廟。

    二月辛卯,親享玄元皇帝廟;甲午,親享太廟;丙申,有事于南郊。

    其後遂以為故事,終唐之世,莫能改也。

    為禮可不慎哉! 夫男女之不相褻於內外也,況郊廟乎?中宗時,將享南郊,國子祭酒祝欽明言皇後當助祭,太常博士唐紹、蔣欽緒以為不可,左僕射韋巨源獨以欽明說為是。

    於是以皇後為亞獻,補大臣李嶠等女為齋娘,以執籩豆焉。

    至德宗貞元六年,又以皇太子為亞獻,親王為終獻。

     孝經曰:「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而三代有其名而無其制度,故自漢以來,諸儒之論不一,至於莫知所從,則一切臨時增損,而不能合古。

    然推其本旨,要於布政交神於王者尊嚴之居而已,其制作何必與古同!然為之者至無所據依,乃引天地、四時、風氣、乾坤、五行、數象之類以為倣像,而衆說亦不克成。

     隋無明堂,而季秋大享,常寓雩壇;唐高祖、太宗時,寓於圓丘。

    貞觀中,禮部尚書豆盧寬、國子助教劉伯莊議:「從崑崙道上層以祭天,下層以布政。

    」而太子中允孔穎達以為非。

    侍中魏徵以謂「五室重屋,上圓下方,上以祭天,下以布政。

    自前世儒者所言雖異,而以為如此者多同。

    至於高下廣狹丈尺之制,可以因事制宜也。

    」祕書監顏師古曰:「周書敘明堂有應門、雉門之制,以此知為王者之常居爾。

    其青陽、總章、玄堂、太廟、左右個,皆路寢之名也。

    文王居明堂之篇,帶弓〈革蜀〉,禮高禖,九門磔禳,國有酒以合三族,推其事皆與月令合,則皆在路寢也。

    大戴禮曰在近郊,又曰文王之廟也,此奚足以取信哉?且門有皐、庫,豈得施於郊野,謂宜近在宮中。

    」徵及師古等皆當世名儒,其論止於如此。

     高宗時改元總章,分萬年置明堂縣,示欲必立之。

    而議者益紛然,或以為五室,或以為九室,而高宗依兩議,以帟幕為之,與公卿臨觀,而議益不一。

    乃下詔率意班其制度。

    至取象黃琮,上設鴟尾,其言益不經,而明堂亦不能立。

     至則天始毀東都乾元殿,以其地立明堂,其制淫侈,無復可觀,皆不足記。

    其後火焚之,旣而又復立;開元五年,復以為乾元殿而不毀。

    初,則天以木為瓦,夾紵漆之。

    二十五年,玄宗遣將作大匠康鬨素毀之。

    鬨素以為勞人,乃去其上層,易以真瓦。

    而迄唐之世,季秋大享,皆寓圓丘。

     書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而禮家之說,世數不同。

    然自禮記王制、祭法、禮器,大儒荀卿、劉歆、班固、王肅之徒,以為七廟者多。

    蓋自漢、魏以來,創業之君特起,其上世微,又無功德以備祖宗,故其初皆不能立七廟。

     唐武德元年,始立四廟,曰宣簡公、懿王、景皇帝、元皇帝。

    貞觀九年,高祖崩,太宗詔有司定議。

    諫議大夫朱子奢請立七廟,虛太祖之室以待。

    於是尚書八座議:「禮曰:『天子,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

    』晉、宋、齊、梁皆立親廟六,此故事也。

    」制曰:「可。

    」於是祔弘農府君及高祖為六室。

    二十三年,太宗崩,弘農府君以世遠毀,藏夾室,遂祔太宗:及高宗崩,宣皇帝遷于夾室,而祔高宗。

    皆為六室。

     武氏亂敗,中宗神龍元年,已復京太廟,又立太廟于東都。

    議立始祖為七廟,而議者欲以涼武昭王為始祖。

    太常博士張齊賢議以為不可,因曰:「古者有天下者事七世,而始封之君謂之太祖。

    太祖之廟,百世不遷。

    至祫祭,則毀廟皆以昭穆合食于太祖。

    商祖玄王,周祖後稷,其世數遠,而遷廟之主皆出太祖後,故合食之序,尊卑不差。

    漢以高皇帝為太祖,而太上皇不在合食之列,為其尊於太祖也。

    魏以武帝為太祖,晉以宣帝為太祖,武、宣而上,廟室皆不合食于祫,至隋亦然。

    唐受天命,景皇帝始封之君,太祖也,以其世近,而在三昭三穆之內,而光皇帝以上,皆以屬尊不列合食。

    今宜以景皇帝為太祖,復祔宣皇帝為七室,而太祖以上四室皆不合食于祫。

    」博士劉承慶、尹知章議曰:「三昭三穆與太祖為七廟者,禮也。

    而王跡有淺深,太祖有遠近,太祖以功建,昭穆以親崇。

    有功者不遷,親盡者則毀。

    今以太祖近而廟數不備,乃欲於昭穆之外,遠立當遷之主以足七廟,而乖疊毀之義,不可。

    」天子下其議大臣,禮部尚書祝欽明兩用其言,於是以景皇帝為始祖,而不祔宣皇帝。

    已而以孝敬皇帝為義宗,祔于廟,由是為七室,而京太廟亦七室。

    中宗崩,中書令姚元之、吏部尚書宋璟以為「義宗,追尊之帝,不宜列昭穆,而其葬在洛州,請立別廟于東都,而有司時享,其京廟神主藏于夾室」。

    由是祔中宗,而光皇帝不遷,遂為七室矣。

     睿宗崩,博士陳貞節、蘇獻等議曰:「古者兄弟不相為後,殷之盤庚,不序於陽甲;漢之光武,不嗣於孝成;而晉懷帝亦繼世祖而不繼惠帝。

    蓋兄弟相代,昭穆位同,至其當遷,不可兼毀二廟。

    荀卿子曰:『有天下者事七世。

    』謂從禰以上也。

    若傍容兄弟,上毀祖考,則天子有不得事七世者矣。

    孝和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