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志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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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以左春坊印,妃以內坊印。
初,太宗刻受命玄璽,以白玉為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至武後改諸璽皆為寶。
中宗即位,復為璽。
開元六年,復為寶。
天寶初,改璽書為寶書。
十載,改傳國寶為承天大寶。
初,高祖入長安,罷隋竹使符,班銀菟符,其後改為銅魚符,以起軍旅、易守長,京都留守、折衝府、捉兵鎮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宮苑總監、牧監皆給之。
畿內則左三右一,畿外則左五右一,左者進內,右者在外,用始第一,周而復始。
宮殿門、城門,給交魚符、巡魚符。
左廂、右廂給開門符、閉門符。
亦左符進內,右符監門掌之。
蕃國亦給之,雄雌各十二,銘以國名,雄者進內,雌者付其國。
朝貢使各齎其月魚而至,不合者劾奏。
傳信符者,以給郵驛,通制命。
皇太子監國給雙龍符,左右皆十。
兩京、北都留守給麟符,左二十,右十九。
東方諸州給青龍符,南方諸州朱雀符,西方諸州騶虞符,北方諸州玄武符,皆左四右三。
左者進內,右者付外。
行軍所亦給之。
隨身魚符者,以明貴賤,應召命,左二右一,左者進內,右者隨身。
皇太子以玉契召,勘合乃赴。
親王以金,庶官以銅,皆題某位姓名。
官有貳者加左右,皆盛以魚袋,三品以上飾以金,五品以上飾以銀。
刻姓名者,去官納之,不刻者傳佩相付。
有傳符、銅魚符者,給封符印,發驛、封符及封魚函用之。
有銅魚而無傳符者,給封函,還符、封函用之。
天子巡幸,則京師、東都留守給留守印,諸司從行者,給行從印。
木契符者,以重鎮守、慎出納,畿內左右皆三,畿外左右皆五。
皇帝巡幸,太子監國,有軍旅之事則用之,王公征討皆給焉,左右各十九。
太極殿前刻漏所,亦以左契給之,右以授承天門監門,晝夜勘合,然後鳴鼓。
玄武門苑內諸門有喚人木契,左以進內,右以授監門,有敕召者用之。
魚契所降,皆有敕書。
尚書省符,與左同乃用。
大將出,賜旌以顓賞,節以顓殺。
旌以絳帛五丈,粉畫虎,有銅龍一,首纏緋幡,紫縑為袋,油囊為表。
節,懸畫木盤三,相去數寸,隅垂赤麻,餘與旌同。
高宗給五品以上隨身魚銀袋,以防召命之詐,出內必合之。
三品以上金飾袋。
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賜魚。
天授二年,改佩魚皆為龜。
其後三品以上龜袋飾以金,四品以銀,五品以銅。
中宗初,罷龜袋,復給以魚。
郡王、嗣王亦佩金魚袋。
景龍中,令特進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也。
然員外、試、檢校官,猶不佩魚。
景雲中,詔衣紫者魚袋以金飾之,衣緋者以銀飾之。
開元初,駙馬都尉從五品者假紫、金魚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緋、魚袋,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
中書令張嘉貞奏,緻仕者佩魚終身,自是百官賞緋、紫,必兼魚袋,謂之章服。
當時服朱紫、佩魚者衆矣。
初,隋文帝聽朝之服,以赭黃文綾袍,烏紗冒,折上巾,六合鞾,與貴臣通服。
唯天子之帶有十三鐶,文官又有平頭小樣巾,百官常服同於庶人。
至唐高祖,以赭黃袍、巾帶為常服。
腰帶者,搢垂頭於下,名曰〈金宅〉尾,取順下之義。
一品、二品銙以金,六品以上以犀,九品以上以銀,庶人以鐵。
旣而天子袍衫稍用赤、黃,遂禁臣民服。
親王及三品、二王後,服大科綾羅,色用紫,飾以玉。
五品以上服小科綾羅,色用朱,飾以金。
六品以上服絲布交梭雙紃綾,色用黃。
六品、七品服用綠,飾以銀。
八品、九品服用青,飾以鍮石。
勳官之服,隨其品而加佩刀、礪、紛、帨。
流外官、庶人、部曲、奴婢,則服紬絹絁布,色用黃白,飾以鐵、銅。
太宗時,又命七品服龜甲雙巨十花綾,色用綠。
九品服絲布雜綾,色用青。
是時士人以棠苧襴衫為上服,貴女功之始也。
一命以黃,再命以黑,三命以纁,四命以綠,五命以紫。
士服短褐,庶人以白。
中書令馬周上議:「禮無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
請加襴、袖、褾、襈,為士人上服。
開骻者名曰缺骻衫,庶人服之。
」又請:「裹頭者,左右各三襵,以象三才,重繫前腳,以象二儀。
」詔皆從之。
太尉長孫無忌又議:「服袍者下加襴,緋、紫、綠皆視其品,庶人以白。
」 太宗嘗以襆頭起於後周,便武事者也。
方天下偃兵,採古制為翼善冠,自服之。
又製進德冠以賜貴臣,玉〈王綦〉,制如弁服,以金飾梁,花趺,三品以上加金絡,五品以上附山雲。
自是元日、冬至、朔、望視朝,服翼善冠,衣白練裙襦。
常服則有袴褶與平巾幘,通用翼善冠。
進德冠制如襆頭,皇太子乘馬則服進德冠,九〈王綦〉,加金飾,犀簪導,亦有袴褶,燕服用紫。
其後朔、望視朝,仍用弁服。
顯慶元年,長孫無忌等曰:「武德初,撰衣服令,天子祀天地服大裘冕。
桉周郊被袞以象天,戴冕藻十有二旒,與大裘異。
月令:孟冬,天子始裘以禦寒。
若啟蟄祈穀、冬至報天,服裘可也。
季夏迎氣,龍見而雩,如之何可服?故歷代唯服袞章。
漢明帝始采周官、禮記制祀天地之服,天子備十二章,後魏、周、隋皆如之。
伏請郊祀天地服袞冕,罷大裘。
又新禮,皇帝祭社稷服絺冕,四旒,三章;祭日月服玄冕,三旒,衣無章。
按令文,四品、五品之服也。
三公亞獻皆服袞,孤卿服毳、鷩,是天子同於大夫,君少臣多,非禮之中。
且天子十二為節以法天,烏有四旒三章之服?若諸臣助祭,冕與王同,是貴賤無分也。
若降王一等,則王服玄冕,羣臣服爵弁,旣屈天子,又貶公卿。
周禮此文,久不用矣,猶祭祀之有屍侑,以君親而拜臣子。
硩蔟、蟈氏之職,不通行者蓋多,故漢魏承用袞冕。
今新禮親祭日月,服五品之服,請循歷代故事,諸祭皆用袞冕。
」制曰:「可。
」無忌等
初,太宗刻受命玄璽,以白玉為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至武後改諸璽皆為寶。
中宗即位,復為璽。
開元六年,復為寶。
天寶初,改璽書為寶書。
十載,改傳國寶為承天大寶。
初,高祖入長安,罷隋竹使符,班銀菟符,其後改為銅魚符,以起軍旅、易守長,京都留守、折衝府、捉兵鎮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宮苑總監、牧監皆給之。
畿內則左三右一,畿外則左五右一,左者進內,右者在外,用始第一,周而復始。
宮殿門、城門,給交魚符、巡魚符。
左廂、右廂給開門符、閉門符。
亦左符進內,右符監門掌之。
蕃國亦給之,雄雌各十二,銘以國名,雄者進內,雌者付其國。
朝貢使各齎其月魚而至,不合者劾奏。
傳信符者,以給郵驛,通制命。
皇太子監國給雙龍符,左右皆十。
兩京、北都留守給麟符,左二十,右十九。
東方諸州給青龍符,南方諸州朱雀符,西方諸州騶虞符,北方諸州玄武符,皆左四右三。
左者進內,右者付外。
行軍所亦給之。
隨身魚符者,以明貴賤,應召命,左二右一,左者進內,右者隨身。
皇太子以玉契召,勘合乃赴。
親王以金,庶官以銅,皆題某位姓名。
官有貳者加左右,皆盛以魚袋,三品以上飾以金,五品以上飾以銀。
刻姓名者,去官納之,不刻者傳佩相付。
有傳符、銅魚符者,給封符印,發驛、封符及封魚函用之。
有銅魚而無傳符者,給封函,還符、封函用之。
天子巡幸,則京師、東都留守給留守印,諸司從行者,給行從印。
木契符者,以重鎮守、慎出納,畿內左右皆三,畿外左右皆五。
皇帝巡幸,太子監國,有軍旅之事則用之,王公征討皆給焉,左右各十九。
太極殿前刻漏所,亦以左契給之,右以授承天門監門,晝夜勘合,然後鳴鼓。
玄武門苑內諸門有喚人木契,左以進內,右以授監門,有敕召者用之。
魚契所降,皆有敕書。
尚書省符,與左同乃用。
大將出,賜旌以顓賞,節以顓殺。
旌以絳帛五丈,粉畫虎,有銅龍一,首纏緋幡,紫縑為袋,油囊為表。
節,懸畫木盤三,相去數寸,隅垂赤麻,餘與旌同。
高宗給五品以上隨身魚銀袋,以防召命之詐,出內必合之。
三品以上金飾袋。
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賜魚。
天授二年,改佩魚皆為龜。
其後三品以上龜袋飾以金,四品以銀,五品以銅。
中宗初,罷龜袋,復給以魚。
郡王、嗣王亦佩金魚袋。
景龍中,令特進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也。
然員外、試、檢校官,猶不佩魚。
景雲中,詔衣紫者魚袋以金飾之,衣緋者以銀飾之。
開元初,駙馬都尉從五品者假紫、金魚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緋、魚袋,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
中書令張嘉貞奏,緻仕者佩魚終身,自是百官賞緋、紫,必兼魚袋,謂之章服。
當時服朱紫、佩魚者衆矣。
初,隋文帝聽朝之服,以赭黃文綾袍,烏紗冒,折上巾,六合鞾,與貴臣通服。
唯天子之帶有十三鐶,文官又有平頭小樣巾,百官常服同於庶人。
至唐高祖,以赭黃袍、巾帶為常服。
腰帶者,搢垂頭於下,名曰〈金宅〉尾,取順下之義。
一品、二品銙以金,六品以上以犀,九品以上以銀,庶人以鐵。
旣而天子袍衫稍用赤、黃,遂禁臣民服。
親王及三品、二王後,服大科綾羅,色用紫,飾以玉。
五品以上服小科綾羅,色用朱,飾以金。
六品以上服絲布交梭雙紃綾,色用黃。
六品、七品服用綠,飾以銀。
八品、九品服用青,飾以鍮石。
勳官之服,隨其品而加佩刀、礪、紛、帨。
流外官、庶人、部曲、奴婢,則服紬絹絁布,色用黃白,飾以鐵、銅。
太宗時,又命七品服龜甲雙巨十花綾,色用綠。
九品服絲布雜綾,色用青。
是時士人以棠苧襴衫為上服,貴女功之始也。
一命以黃,再命以黑,三命以纁,四命以綠,五命以紫。
士服短褐,庶人以白。
中書令馬周上議:「禮無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
請加襴、袖、褾、襈,為士人上服。
開骻者名曰缺骻衫,庶人服之。
」又請:「裹頭者,左右各三襵,以象三才,重繫前腳,以象二儀。
」詔皆從之。
太尉長孫無忌又議:「服袍者下加襴,緋、紫、綠皆視其品,庶人以白。
」 太宗嘗以襆頭起於後周,便武事者也。
方天下偃兵,採古制為翼善冠,自服之。
又製進德冠以賜貴臣,玉〈王綦〉,制如弁服,以金飾梁,花趺,三品以上加金絡,五品以上附山雲。
自是元日、冬至、朔、望視朝,服翼善冠,衣白練裙襦。
常服則有袴褶與平巾幘,通用翼善冠。
進德冠制如襆頭,皇太子乘馬則服進德冠,九〈王綦〉,加金飾,犀簪導,亦有袴褶,燕服用紫。
其後朔、望視朝,仍用弁服。
顯慶元年,長孫無忌等曰:「武德初,撰衣服令,天子祀天地服大裘冕。
桉周郊被袞以象天,戴冕藻十有二旒,與大裘異。
月令:孟冬,天子始裘以禦寒。
若啟蟄祈穀、冬至報天,服裘可也。
季夏迎氣,龍見而雩,如之何可服?故歷代唯服袞章。
漢明帝始采周官、禮記制祀天地之服,天子備十二章,後魏、周、隋皆如之。
伏請郊祀天地服袞冕,罷大裘。
又新禮,皇帝祭社稷服絺冕,四旒,三章;祭日月服玄冕,三旒,衣無章。
按令文,四品、五品之服也。
三公亞獻皆服袞,孤卿服毳、鷩,是天子同於大夫,君少臣多,非禮之中。
且天子十二為節以法天,烏有四旒三章之服?若諸臣助祭,冕與王同,是貴賤無分也。
若降王一等,則王服玄冕,羣臣服爵弁,旣屈天子,又貶公卿。
周禮此文,久不用矣,猶祭祀之有屍侑,以君親而拜臣子。
硩蔟、蟈氏之職,不通行者蓋多,故漢魏承用袞冕。
今新禮親祭日月,服五品之服,請循歷代故事,諸祭皆用袞冕。
」制曰:「可。
」無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