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百0五 列傳第一百三十
關燈
小
中
大
。
靈龜出繼哀王後,而舅姑在,妃朝夕侍奉,謹甚,凡珍美,非經獻不先嘗。
靈龜卒,將葬,前妃無近族,議者欲不舉,妃曰:「逝者有知,魂可無託乎?」乃備禮合葬。
聞者嘉歎。
喪除,兄弟共諭:「妃少,又無子,可不有行。
」泣曰:「丈夫以義,婦人以節,我未能殉溝壑,尚可禦粧澤、祭他胙乎?」將自劓刵,衆遂不敢彊。
楊紹宗妻王,華州華陰人。
在褓而母亡,繼母鞠愛。
父征遼歿,繼母又卒,王年十五,乃舉二母柩而立父象,招魂以葬,廬墓左。
永徽中,詔:「楊氏婦在隋時,父歿遼西,能招魂克葬。
至祖父母塋隧,親服闆築,哀感行路。
」因賜物段并粟,以闕表門。
賈孝女,濮州鄄城人。
年十五,父為族人玄基所殺。
孝女弟彊仁尚幼,孝女不肯嫁,躬撫育之。
彊仁能自樹立,教伺玄基殺之,取其心告父墓。
彊仁詣縣言狀,有司論死。
孝女詣闕請代弟死,高宗閔歎,詔并免之,內徙洛陽。
李氏妻王阿足,深州鹿城人。
早孤,無兄弟。
歸李氏數歲,夫死無子,以嫠姊高年無供養,乃不忍嫁。
晝耕夜織,能辦生事,餘二十年,姊乃亡,葬送如禮。
鄉人服其義,爭遣女妻往師其風訓。
壽終于家。
樊彥琛妻魏者,揚州人。
彥琛病,魏曰:「公病且篤,不忍公獨死。
」彥琛曰:「死生,常道也。
幸養諸孤使成立,相從而死,非吾取也。
」彥琛卒,值徐敬業難,陷兵中。
聞其知音,令鼓箏,魏曰:「夫亡不死,而逼我管絃,禍由我發。
」引刀斬其指。
軍伍欲彊妻之,固拒不從,乃刃擬頸曰:「從我者不死。
」魏厲聲曰:「狗盜,乃欲辱人,速死,吾志也!」乃見害,聞者傷之。
李畬母者,失其氏。
有淵識。
畬為監察禦史,得稟米,量之三斛而贏,問于史,曰:「禦史米,不概也。
」又問車庸有幾,曰:「禦史不償也。
」母怒,敕歸餘米,償其庸,因切責畬。
畬乃劾倉官,自言狀,諸禦史聞之,有慙色。
汴女李者,年八歲父亡,殯于堂十年,朝夕臨。
及笄,母欲嫁之。
斷髮,丐終養。
居母喪,哀號過人,自庀葬具,州裡送葬千餘人。
廬于墓,蓬頭,跣而負土,以完園塋,蒔松數百。
武後時,按察使薛季昶表之,詔樹闕門閭。
崔繪妻盧者,鸞臺侍郎獻之女。
獻有美名。
繪喪,盧年少,家欲嫁之,盧稱疾不許。
女兄適工部侍郎李思沖,早亡。
思沖方顯重,表求繼室,詔許,家內外姻皆然可。
思沖歸幣三百輿,盧不可,曰「吾豈再辱於人乎?寧沒身為婢。
」是夕,出自竇,糞穢衊面,還崔舍,斷髮自誓。
思沖以聞,武後不奪也,詔為浮屠尼以終。
堅貞節婦李者,年十七,嫁為鄭廉妻。
未踰年,廉死,常布衣蔬食。
夜忽夢男子求為妻,初不許,後數數夢之。
李自疑容貌未衰醜所召也,即截髮,麻衣,不薰飾,垢面塵膚,自是不復夢。
刺史白大威欽其操,號堅貞節婦,表旌門闕,名所居曰節婦裡。
符鳳妻某氏,字玉英,尤姝美。
鳳以罪徙儋州,至南海,為獠賊所殺,脅玉英私之,對曰:「一婦人不足事衆男子,請推一長者。
」賊然之。
乃請更衣,有頃,盛服立於舟,罵曰:「受賊辱,不如死!」自沈於海。
高叡妻秦。
叡為趙州刺史,為默啜所攻。
州陷,叡仰藥不死,至默啜所,示以寶帶異袍,曰:「降我,賜爾官;不降,且死。
」叡視秦,秦曰:「君受天子恩,當以死報,賊一品官安足榮?」自是皆瞑目不語。
默啜知不可屈,乃殺之。
王琳妻韋者,士族也。
琳為眉州司功參軍,俗僭侈盛飾,韋不知有簪珥。
訓二子堅、冰有法,後皆名聞。
琳卒時,韋年二十五,家欲彊嫁之,韋固拒,至不聽音樂,處一室,或終日不食。
卒年七十五,著女訓行於世。
盧惟清妻徐,淄州人,世客陳留。
惟清仕歷校書郎。
徐女兄之夫李宜得以罪斥,惟清坐僚姻,貶播川尉。
徐還鄉裡,糲食,斥鉛膏,采絺不禦。
會大赦,徐間關迎惟清,至荊州,聞惟清死,二髯奴將劫徐歸下江,徐知之,數其罪,奴不敢逼,劫其貲去。
徐倍道行至播川,足繭流血,得惟清屍,以喪還,閱歲至洛陽。
旣葬,以無子,終服還陳留。
汴州刺史齊澣高其節,頌而詩之。
饒娥字瓊真,饒州樂平人。
生小家,勤織紝,頗自脩整。
父勣,漁于江,遇風濤,舟覆,屍不出。
娥年十四,哭水上,不食三日死。
俄大震電,水蟲多死,父屍浮出,鄉人異之,歸賵具禮,葬父及娥鄱水之陰。
縣令魏仲光碣其墓。
建中初,黜陟使鄭淑則表旌其閭,河東柳宗元為立碑雲。
竇伯女、仲女,京兆奉天人。
永泰中,遇賊行剽,二女自匿山谷,賊跡而得之,將
靈龜出繼哀王後,而舅姑在,妃朝夕侍奉,謹甚,凡珍美,非經獻不先嘗。
靈龜卒,將葬,前妃無近族,議者欲不舉,妃曰:「逝者有知,魂可無託乎?」乃備禮合葬。
聞者嘉歎。
喪除,兄弟共諭:「妃少,又無子,可不有行。
」泣曰:「丈夫以義,婦人以節,我未能殉溝壑,尚可禦粧澤、祭他胙乎?」將自劓刵,衆遂不敢彊。
楊紹宗妻王,華州華陰人。
在褓而母亡,繼母鞠愛。
父征遼歿,繼母又卒,王年十五,乃舉二母柩而立父象,招魂以葬,廬墓左。
永徽中,詔:「楊氏婦在隋時,父歿遼西,能招魂克葬。
至祖父母塋隧,親服闆築,哀感行路。
」因賜物段并粟,以闕表門。
賈孝女,濮州鄄城人。
年十五,父為族人玄基所殺。
孝女弟彊仁尚幼,孝女不肯嫁,躬撫育之。
彊仁能自樹立,教伺玄基殺之,取其心告父墓。
彊仁詣縣言狀,有司論死。
孝女詣闕請代弟死,高宗閔歎,詔并免之,內徙洛陽。
李氏妻王阿足,深州鹿城人。
早孤,無兄弟。
歸李氏數歲,夫死無子,以嫠姊高年無供養,乃不忍嫁。
晝耕夜織,能辦生事,餘二十年,姊乃亡,葬送如禮。
鄉人服其義,爭遣女妻往師其風訓。
壽終于家。
樊彥琛妻魏者,揚州人。
彥琛病,魏曰:「公病且篤,不忍公獨死。
」彥琛曰:「死生,常道也。
幸養諸孤使成立,相從而死,非吾取也。
」彥琛卒,值徐敬業難,陷兵中。
聞其知音,令鼓箏,魏曰:「夫亡不死,而逼我管絃,禍由我發。
」引刀斬其指。
軍伍欲彊妻之,固拒不從,乃刃擬頸曰:「從我者不死。
」魏厲聲曰:「狗盜,乃欲辱人,速死,吾志也!」乃見害,聞者傷之。
李畬母者,失其氏。
有淵識。
畬為監察禦史,得稟米,量之三斛而贏,問于史,曰:「禦史米,不概也。
」又問車庸有幾,曰:「禦史不償也。
」母怒,敕歸餘米,償其庸,因切責畬。
畬乃劾倉官,自言狀,諸禦史聞之,有慙色。
汴女李者,年八歲父亡,殯于堂十年,朝夕臨。
及笄,母欲嫁之。
斷髮,丐終養。
居母喪,哀號過人,自庀葬具,州裡送葬千餘人。
廬于墓,蓬頭,跣而負土,以完園塋,蒔松數百。
武後時,按察使薛季昶表之,詔樹闕門閭。
崔繪妻盧者,鸞臺侍郎獻之女。
獻有美名。
繪喪,盧年少,家欲嫁之,盧稱疾不許。
女兄適工部侍郎李思沖,早亡。
思沖方顯重,表求繼室,詔許,家內外姻皆然可。
思沖歸幣三百輿,盧不可,曰「吾豈再辱於人乎?寧沒身為婢。
」是夕,出自竇,糞穢衊面,還崔舍,斷髮自誓。
思沖以聞,武後不奪也,詔為浮屠尼以終。
堅貞節婦李者,年十七,嫁為鄭廉妻。
未踰年,廉死,常布衣蔬食。
夜忽夢男子求為妻,初不許,後數數夢之。
李自疑容貌未衰醜所召也,即截髮,麻衣,不薰飾,垢面塵膚,自是不復夢。
刺史白大威欽其操,號堅貞節婦,表旌門闕,名所居曰節婦裡。
符鳳妻某氏,字玉英,尤姝美。
鳳以罪徙儋州,至南海,為獠賊所殺,脅玉英私之,對曰:「一婦人不足事衆男子,請推一長者。
」賊然之。
乃請更衣,有頃,盛服立於舟,罵曰:「受賊辱,不如死!」自沈於海。
高叡妻秦。
叡為趙州刺史,為默啜所攻。
州陷,叡仰藥不死,至默啜所,示以寶帶異袍,曰:「降我,賜爾官;不降,且死。
」叡視秦,秦曰:「君受天子恩,當以死報,賊一品官安足榮?」自是皆瞑目不語。
默啜知不可屈,乃殺之。
王琳妻韋者,士族也。
琳為眉州司功參軍,俗僭侈盛飾,韋不知有簪珥。
訓二子堅、冰有法,後皆名聞。
琳卒時,韋年二十五,家欲彊嫁之,韋固拒,至不聽音樂,處一室,或終日不食。
卒年七十五,著女訓行於世。
盧惟清妻徐,淄州人,世客陳留。
惟清仕歷校書郎。
徐女兄之夫李宜得以罪斥,惟清坐僚姻,貶播川尉。
徐還鄉裡,糲食,斥鉛膏,采絺不禦。
會大赦,徐間關迎惟清,至荊州,聞惟清死,二髯奴將劫徐歸下江,徐知之,數其罪,奴不敢逼,劫其貲去。
徐倍道行至播川,足繭流血,得惟清屍,以喪還,閱歲至洛陽。
旣葬,以無子,終服還陳留。
汴州刺史齊澣高其節,頌而詩之。
饒娥字瓊真,饒州樂平人。
生小家,勤織紝,頗自脩整。
父勣,漁于江,遇風濤,舟覆,屍不出。
娥年十四,哭水上,不食三日死。
俄大震電,水蟲多死,父屍浮出,鄉人異之,歸賵具禮,葬父及娥鄱水之陰。
縣令魏仲光碣其墓。
建中初,黜陟使鄭淑則表旌其閭,河東柳宗元為立碑雲。
竇伯女、仲女,京兆奉天人。
永泰中,遇賊行剽,二女自匿山谷,賊跡而得之,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