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下 志第十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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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十一月,楚滅陳。
史趙曰:「未也。
陳,顓頊之族也。
歲在鶉火,是以卒滅。
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
」開元曆,在箕八度,析木津也。
十年春,進及婺女初,在玄枵之維首。
傳曰:「正月,有星出于婺女。
」裨竈曰:「今茲歲在顓頊之墟。
」是歲與日合于危。
其明年進及營室,復得豕韋之次。
景王問萇弘曰:「今茲諸侯何實吉?何實兇?」對曰:「蔡兇。
此蔡侯般殺其君之歲,歲在豕韋,弗過此矣,楚將有之。
歲及大梁,蔡復楚兇。
」至十三年,歲星在昴、畢,而楚弒靈王,陳、蔡復封。
初,昭公九年,陳災。
裨竈曰「後五年,陳將復封。
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
」自陳災五年,而歲在大梁,陳復建國。
哀公十七年,五及鶉火,而楚滅陳。
是年,歲星與日合在張六度。
昭公三十一年夏,吳伐越。
始用師於越也,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
」是歲,星與日合于南鬥三度。
昔僖公六年,歲陰在卯,星在析木。
昭公三十二年,亦歲陰在卯,而星在星紀。
故三統曆因以為超次之率。
考其實,猶百二十餘年。
近代諸曆,欲以八十四年齊之,此其所惑也。
後三十八年而越滅吳,星三及鬥、牛,已入差合二年矣。
夫五事感於中,而五行之祥應于下,五緯之變彰于上。
若聲發而響和,形動而影隨,故王者失典刑之正,則星辰為之亂行;汨彜倫之敘,則天事為之無象。
當其亂行、無象,又可以曆紀齊乎?故襄公二十八年,歲在星紀,淫于玄枵。
至三十年八月,始及陬訾之口,超次而前,二年守之。
漢元鼎中,太白入于天苑,失行,在黃道南三十餘度。
間歲,武帝北巡守,登單于臺,勒兵十八萬騎,及誅大宛,馬大死軍中。
晉鹹寧四年九月,太白當見不見,占曰:「是謂失舍,不有破軍,必有亡國。
」時將伐吳,明年三月,兵出,太白始夕見西方,而吳亡。
永寧元年,正月至閏月,五星經天,縱橫無常。
永興二年四月丙子,太白犯狼星,失行,在黃道南四十餘度。
永嘉三年正月庚子,熒惑犯紫微。
皆天變所未有也,終以二帝蒙塵,天下大亂。
後魏神瑞二年十二月,熒惑在瓠瓜星中,一夕忽亡,不知所在。
崔浩以日辰推之,曰:「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陰雲,熒惑之亡,在此二日。
庚午未皆主秦,辛為西夷。
今姚興據鹹陽,是熒惑入秦矣。
」其後熒惑果出東井,留守盤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水竭。
明年,姚興死,二子交兵。
三年,國滅。
齊永明九年八月十四日,火星應退在昴三度,先歷在畢;二十一日始逆行,北轉,垂及立冬,形色彌盛。
魏永平四年八月癸未,熒惑在氐,夕伏西方,亦先期五十餘日,雖時曆疏闊,不宜若此。
隋大業九年五月丁醜,熒惑逆行入南鬥,色赤如血,大如三鬥器,光芒震耀,長七八尺,於鬥中句巳而行,亦天變所未有也。
後楊玄感反,天下大亂。
故五星留逆伏見之效,表裏盈縮之行,皆係之於時,而象之於政。
政小失則小變,事微而象微,事章而象章。
已示吉兇之象,則又變行,襲其常度。
不然,則皇天何以陰騭下民,警悟人主哉! 近代筭者昧於象,占者迷於數,睹五星失行,皆謂之曆舛。
雖七曜循軌,猶或謂之天災。
終以數象相蒙,兩喪其實。
故較曆必稽古今注記,入氣均而行度齊,上下相距,反復相求。
苟獨異於常,則失行可知矣。
凡二星相近,多為之失行。
三星以上,失度彌甚。
天竺曆以九執之情,皆有所好惡。
遇其所好之星,則趣之行疾,捨之行遲。
張子信曆辰星應見不見術,晨夕去日前後四十六度內,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見,無則不見。
張冑玄曆,朔望在交限,有星伏在日下,木、土去見十日外,火去見四十日外,金去見二十二日外者,並不加減差,皆精氣相感使然。
夫日月所以著尊卑不易之象,五星所以示政教從時之義。
故日月之失行也,微而少;五星之失行也,著而多。
今略考常數,以課疏密。
略例曰:其入氣加減,亦自張子信始,後人莫不遵用之。
原始要終,多有不協。
今較麟德曆,熒惑、太白見伏行度過與不及,熒惑凡四十八事,太白二十一事。
餘星所差,蓋細不足考。
且盈縮之行,宜與四象潛合,而二十四氣加減不均。
更推易數而正之,又各立歲差,以究五精運周二十八舍之變。
較史官所記,歲星二十七事,熒惑二十八事,鎮星二十一事,太白二十二事,辰星二十四事,開元曆課皆第一雲。
至肅宗時,山人韓穎上言大衍曆或誤。
帝疑之,以穎為太子宮門郎,直司天臺。
又損益其術,每節增二日,更名至德曆,起乾元元年用之,訖上元三年。
史趙曰:「未也。
陳,顓頊之族也。
歲在鶉火,是以卒滅。
今在析木之津,猶將復由。
」開元曆,在箕八度,析木津也。
十年春,進及婺女初,在玄枵之維首。
傳曰:「正月,有星出于婺女。
」裨竈曰:「今茲歲在顓頊之墟。
」是歲與日合于危。
其明年進及營室,復得豕韋之次。
景王問萇弘曰:「今茲諸侯何實吉?何實兇?」對曰:「蔡兇。
此蔡侯般殺其君之歲,歲在豕韋,弗過此矣,楚將有之。
歲及大梁,蔡復楚兇。
」至十三年,歲星在昴、畢,而楚弒靈王,陳、蔡復封。
初,昭公九年,陳災。
裨竈曰「後五年,陳將復封。
歲五及鶉火,而後陳卒亡。
」自陳災五年,而歲在大梁,陳復建國。
哀公十七年,五及鶉火,而楚滅陳。
是年,歲星與日合在張六度。
昭公三十一年夏,吳伐越。
始用師於越也,史墨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兇。
」是歲,星與日合于南鬥三度。
昔僖公六年,歲陰在卯,星在析木。
昭公三十二年,亦歲陰在卯,而星在星紀。
故三統曆因以為超次之率。
考其實,猶百二十餘年。
近代諸曆,欲以八十四年齊之,此其所惑也。
後三十八年而越滅吳,星三及鬥、牛,已入差合二年矣。
夫五事感於中,而五行之祥應于下,五緯之變彰于上。
若聲發而響和,形動而影隨,故王者失典刑之正,則星辰為之亂行;汨彜倫之敘,則天事為之無象。
當其亂行、無象,又可以曆紀齊乎?故襄公二十八年,歲在星紀,淫于玄枵。
至三十年八月,始及陬訾之口,超次而前,二年守之。
漢元鼎中,太白入于天苑,失行,在黃道南三十餘度。
間歲,武帝北巡守,登單于臺,勒兵十八萬騎,及誅大宛,馬大死軍中。
晉鹹寧四年九月,太白當見不見,占曰:「是謂失舍,不有破軍,必有亡國。
」時將伐吳,明年三月,兵出,太白始夕見西方,而吳亡。
永寧元年,正月至閏月,五星經天,縱橫無常。
永興二年四月丙子,太白犯狼星,失行,在黃道南四十餘度。
永嘉三年正月庚子,熒惑犯紫微。
皆天變所未有也,終以二帝蒙塵,天下大亂。
後魏神瑞二年十二月,熒惑在瓠瓜星中,一夕忽亡,不知所在。
崔浩以日辰推之,曰:「庚午之夕,辛未之朝,天有陰雲,熒惑之亡,在此二日。
庚午未皆主秦,辛為西夷。
今姚興據鹹陽,是熒惑入秦矣。
」其後熒惑果出東井,留守盤旋,秦中大旱赤地,昆明水竭。
明年,姚興死,二子交兵。
三年,國滅。
齊永明九年八月十四日,火星應退在昴三度,先歷在畢;二十一日始逆行,北轉,垂及立冬,形色彌盛。
魏永平四年八月癸未,熒惑在氐,夕伏西方,亦先期五十餘日,雖時曆疏闊,不宜若此。
隋大業九年五月丁醜,熒惑逆行入南鬥,色赤如血,大如三鬥器,光芒震耀,長七八尺,於鬥中句巳而行,亦天變所未有也。
後楊玄感反,天下大亂。
故五星留逆伏見之效,表裏盈縮之行,皆係之於時,而象之於政。
政小失則小變,事微而象微,事章而象章。
已示吉兇之象,則又變行,襲其常度。
不然,則皇天何以陰騭下民,警悟人主哉! 近代筭者昧於象,占者迷於數,睹五星失行,皆謂之曆舛。
雖七曜循軌,猶或謂之天災。
終以數象相蒙,兩喪其實。
故較曆必稽古今注記,入氣均而行度齊,上下相距,反復相求。
苟獨異於常,則失行可知矣。
凡二星相近,多為之失行。
三星以上,失度彌甚。
天竺曆以九執之情,皆有所好惡。
遇其所好之星,則趣之行疾,捨之行遲。
張子信曆辰星應見不見術,晨夕去日前後四十六度內,十八度外,有木、火、土、金一星者見,無則不見。
張冑玄曆,朔望在交限,有星伏在日下,木、土去見十日外,火去見四十日外,金去見二十二日外者,並不加減差,皆精氣相感使然。
夫日月所以著尊卑不易之象,五星所以示政教從時之義。
故日月之失行也,微而少;五星之失行也,著而多。
今略考常數,以課疏密。
略例曰:其入氣加減,亦自張子信始,後人莫不遵用之。
原始要終,多有不協。
今較麟德曆,熒惑、太白見伏行度過與不及,熒惑凡四十八事,太白二十一事。
餘星所差,蓋細不足考。
且盈縮之行,宜與四象潛合,而二十四氣加減不均。
更推易數而正之,又各立歲差,以究五精運周二十八舍之變。
較史官所記,歲星二十七事,熒惑二十八事,鎮星二十一事,太白二十二事,辰星二十四事,開元曆課皆第一雲。
至肅宗時,山人韓穎上言大衍曆或誤。
帝疑之,以穎為太子宮門郎,直司天臺。
又損益其術,每節增二日,更名至德曆,起乾元元年用之,訖上元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