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志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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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
中軍將各以鞞令鼓,二軍俱擊鼓。
三鼓,有司偃旗,步士皆跪。
諸帥果毅以上,各集於其中軍。
左廂中軍大將立於旗鼓之東,西面,諸軍將立於其南;右廂中軍大將立於旗鼓之西,東面,諸軍將立於其南。
北面,以聽大將誓。
左右三軍各長史二人,振鐸分循,諸果毅各以誓詞告其所部。
遂聲鼓,有司舉旗,士衆皆起行,及表,擊鉦,乃止。
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衆皆跪。
又擊鼓,有司舉旗,士衆皆起,驟及表,乃止。
東軍一鼓,舉青旗為直陣;西軍亦鼓,舉白旗為方陣以應。
次西軍鼓,舉赤旗為銳陣;東軍亦鼓,舉黑旗為曲陣以應。
次東軍鼓,舉黃旗為圜陣;西軍亦鼓,舉青旗為直陣以應。
次西軍鼓,舉白旗為方陣;東軍亦鼓,舉赤旗為銳陣以應。
次東軍鼓,舉黑旗為曲陣;西軍亦鼓,舉黃旗為圜陣以應。
凡陣,先舉者為客,後舉者為主。
每變陣,二軍各選刀、楯五十人挑戰,第一、第二挑戰疊為勇怯之狀,第三挑戰為敵均之勢,第四、第五挑戰為勝敗之形。
每將變陣,先鼓而直陣,然後變從餘陣之法。
旣已,兩軍俱為直陣。
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衆皆跪。
又聲鼓舉旗,士衆皆起,騎馳、徒走,左右軍俱至中表,相擬擊而還。
每退至一行表,跪起如前,遂復其初。
侍中跪奏「請觀騎軍」,承制曰:「可。
」二軍騎軍皆如步軍之法,每陣各八騎挑戰,五陣畢,大擊鼓而前,盤馬相擬擊而罷。
遂振旅。
侍中跪奏稱:「侍中臣某言,禮畢。
」乃還。
皇帝狩田之禮,亦以仲冬。
前期,兵部集衆庶脩田法,虞部表所田之野,建旗於其後。
前一日,諸將帥士集於旗下。
質明,弊旗,後至者罰。
兵部申田令,遂圍田。
其兩翼之將皆建旗。
及夜,布圍,闕其南面。
駕至田所,皇帝鼓行入圍,鼓吹令以鼓六十陳於皇帝東南,西向;六十陳於西南,東向。
皆乘馬,各備簫角。
諸將皆鼓行圍。
乃設驅逆之騎。
皇帝乘馬南向,有司斂大綏以從。
諸公、王以下皆乘馬,帶弓矢,陳於前後。
所司之屬又斂小綏以從。
乃驅獸出前。
初,一驅過,有司整飭弓矢以前。
再驅過,有司奉進弓矢。
三驅過,皇帝乃從禽左而射之。
每驅必三獸以上。
皇帝發,抗大綏,然後公、王發,抗小綏。
驅逆之騎止,然後百姓獵。
凡射獸,自左而射之,達於右腢為上射,達右耳本為次射,左髀達於右〈骨{幺月}〉為下射。
羣獸相從不盡殺,已被射者不重射。
不射其面,不翦其毛。
凡出表者不逐之。
田將止,虞部建旗於田內,乃雷擊駕鼓及諸將之鼓,士從躁呼。
諸得禽獻旗下,緻其左耳。
大獸公之,小獸私之。
其上者供宗廟,次者供賔客,下者充庖廚。
乃命有司饁獸於四郊,以獸告至於廟社。
射。
前一日,太樂令設宮縣之樂,鼓吹令設十二桉於射殿之庭,東面縣在東階東,西面縣在西階西。
南北二縣及登歌廣開中央,避射位。
張熊侯去殿九十步,設乏於侯西十步、北十步。
設五楅庭前,少西。
布侍射者位於西階前,東面北上。
布司馬位於侍射位之南,東面。
布獲者位乏東,東面。
布侍射者射位於殿階下,當前少西,橫布,南面。
侍射者弓矢俟於西門外。
陳賞物於東階下,少東。
置罰豐於西階下,少西。
設罰尊於西階,南北以殿深。
設篚於尊西,南肆,實爵加冪。
其日質明,皇帝服武弁,文武官俱公服,典謁引入見,樂作,如元會之儀。
酒二遍,侍中一人奏稱:「有司謹具,請射。
」侍中一人前承制,退稱:「制曰可。
」王、公以下皆降。
文官立於東階下,西面北上。
武官立於西階下,於射乏後,東面北上。
持鈒隊羣立於兩邊,千牛備身二人奉禦弓及矢立於東階上,西面,執弓者在北。
又設坫於執弓者之前,又置禦決、拾笥於其上。
獲者持旌自乏南行,當侯東,行至侯,負侯北面立。
侍射者出西門外,取弓矢,兩手奉弓,搢乘矢帶,入,立於殿下射位西,東面。
司馬奉弓自西階升,當西楹前,南面,揮弓,命獲者以旌去侯西行十步,北行至乏止。
司馬降自西階,復位。
千牛中郎一人奉決、拾以笥,千牛將軍奉弓,千牛郎將奉矢,進,立於禦榻東少南,西向。
郎將跪奠笥於禦榻前,少東。
遂拂以巾,取決,興。
贊設決。
又跪取拾,興,贊設拾。
以笥退,奠於坫。
千牛將軍北面張弓,以袂順左右隈,上再下一,弓左右隈,謂弓面上
中軍將各以鞞令鼓,二軍俱擊鼓。
三鼓,有司偃旗,步士皆跪。
諸帥果毅以上,各集於其中軍。
左廂中軍大將立於旗鼓之東,西面,諸軍將立於其南;右廂中軍大將立於旗鼓之西,東面,諸軍將立於其南。
北面,以聽大將誓。
左右三軍各長史二人,振鐸分循,諸果毅各以誓詞告其所部。
遂聲鼓,有司舉旗,士衆皆起行,及表,擊鉦,乃止。
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衆皆跪。
又擊鼓,有司舉旗,士衆皆起,驟及表,乃止。
東軍一鼓,舉青旗為直陣;西軍亦鼓,舉白旗為方陣以應。
次西軍鼓,舉赤旗為銳陣;東軍亦鼓,舉黑旗為曲陣以應。
次東軍鼓,舉黃旗為圜陣;西軍亦鼓,舉青旗為直陣以應。
次西軍鼓,舉白旗為方陣;東軍亦鼓,舉赤旗為銳陣以應。
次東軍鼓,舉黑旗為曲陣;西軍亦鼓,舉黃旗為圜陣以應。
凡陣,先舉者為客,後舉者為主。
每變陣,二軍各選刀、楯五十人挑戰,第一、第二挑戰疊為勇怯之狀,第三挑戰為敵均之勢,第四、第五挑戰為勝敗之形。
每將變陣,先鼓而直陣,然後變從餘陣之法。
旣已,兩軍俱為直陣。
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衆皆跪。
又聲鼓舉旗,士衆皆起,騎馳、徒走,左右軍俱至中表,相擬擊而還。
每退至一行表,跪起如前,遂復其初。
侍中跪奏「請觀騎軍」,承制曰:「可。
」二軍騎軍皆如步軍之法,每陣各八騎挑戰,五陣畢,大擊鼓而前,盤馬相擬擊而罷。
遂振旅。
侍中跪奏稱:「侍中臣某言,禮畢。
」乃還。
皇帝狩田之禮,亦以仲冬。
前期,兵部集衆庶脩田法,虞部表所田之野,建旗於其後。
前一日,諸將帥士集於旗下。
質明,弊旗,後至者罰。
兵部申田令,遂圍田。
其兩翼之將皆建旗。
及夜,布圍,闕其南面。
駕至田所,皇帝鼓行入圍,鼓吹令以鼓六十陳於皇帝東南,西向;六十陳於西南,東向。
皆乘馬,各備簫角。
諸將皆鼓行圍。
乃設驅逆之騎。
皇帝乘馬南向,有司斂大綏以從。
諸公、王以下皆乘馬,帶弓矢,陳於前後。
所司之屬又斂小綏以從。
乃驅獸出前。
初,一驅過,有司整飭弓矢以前。
再驅過,有司奉進弓矢。
三驅過,皇帝乃從禽左而射之。
每驅必三獸以上。
皇帝發,抗大綏,然後公、王發,抗小綏。
驅逆之騎止,然後百姓獵。
凡射獸,自左而射之,達於右腢為上射,達右耳本為次射,左髀達於右〈骨{幺月}〉為下射。
羣獸相從不盡殺,已被射者不重射。
不射其面,不翦其毛。
凡出表者不逐之。
田將止,虞部建旗於田內,乃雷擊駕鼓及諸將之鼓,士從躁呼。
諸得禽獻旗下,緻其左耳。
大獸公之,小獸私之。
其上者供宗廟,次者供賔客,下者充庖廚。
乃命有司饁獸於四郊,以獸告至於廟社。
射。
前一日,太樂令設宮縣之樂,鼓吹令設十二桉於射殿之庭,東面縣在東階東,西面縣在西階西。
南北二縣及登歌廣開中央,避射位。
張熊侯去殿九十步,設乏於侯西十步、北十步。
設五楅庭前,少西。
布侍射者位於西階前,東面北上。
布司馬位於侍射位之南,東面。
布獲者位乏東,東面。
布侍射者射位於殿階下,當前少西,橫布,南面。
侍射者弓矢俟於西門外。
陳賞物於東階下,少東。
置罰豐於西階下,少西。
設罰尊於西階,南北以殿深。
設篚於尊西,南肆,實爵加冪。
其日質明,皇帝服武弁,文武官俱公服,典謁引入見,樂作,如元會之儀。
酒二遍,侍中一人奏稱:「有司謹具,請射。
」侍中一人前承制,退稱:「制曰可。
」王、公以下皆降。
文官立於東階下,西面北上。
武官立於西階下,於射乏後,東面北上。
持鈒隊羣立於兩邊,千牛備身二人奉禦弓及矢立於東階上,西面,執弓者在北。
又設坫於執弓者之前,又置禦決、拾笥於其上。
獲者持旌自乏南行,當侯東,行至侯,負侯北面立。
侍射者出西門外,取弓矢,兩手奉弓,搢乘矢帶,入,立於殿下射位西,東面。
司馬奉弓自西階升,當西楹前,南面,揮弓,命獲者以旌去侯西行十步,北行至乏止。
司馬降自西階,復位。
千牛中郎一人奉決、拾以笥,千牛將軍奉弓,千牛郎將奉矢,進,立於禦榻東少南,西向。
郎將跪奠笥於禦榻前,少東。
遂拂以巾,取決,興。
贊設決。
又跪取拾,興,贊設拾。
以笥退,奠於坫。
千牛將軍北面張弓,以袂順左右隈,上再下一,弓左右隈,謂弓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