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天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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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食,天子伐鼓于社,責上公也。

    啬夫,主币之官,馳取币禮天神。

    衆人走,供救日食之百役也。

    ) 《禮記·昏義》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谪見於天,日為之蝕。

    是故日蝕則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職,蕩天下之陽事。

     《傳》曰:魯昭公十七年,日有蝕之。

    祝史請用币。

    叔孫昭子曰:"日有蝕之,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币於社,伐鼓於朝。

    禮也。

    " 又莊二十五年曰:夏六月辛未朔,日有蝕之。

    鼓,用牲于社,非常也。

    惟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蝕之,於是乎用币于社,伐鼓於朝。

    注曰:"日蝕,曆之常也。

    然食於正陽月,則諸侯用币於社,請救於上,公伐鼓於朝,退而自責,以明陰不宜侵陽,臣不宜掩君。

    " 《公羊傳》曰:六月辛未朔,日有蝕之,以朱絲萦社。

    或曰協之,或曰為暗,恐犯之,故萦之。

    社者土地之主,日者土地之精,上敷於天而犯日,故朱絲萦之,助陽抑陰。

     《穀梁傳》曰:天子救日,置五麾,陳五兵、五鼓;諸侯置三麾,三兵、三鼓。

    大夫擊柝。

    凡有聲,皆陽事也,以厭陰氣也。

     《論語》雲:日月之蝕,人皆見之。

    更也,人皆仰之。

     《漢書》曰:黃琬祖父香為魏郡守,時日蝕而京師不見。

    魏郡乃表日食之狀,帝問:"日所食多少?"香久而無對。

    琬年七歲,在傍謂香曰:"何不言日食之馀,如月之初?"遂用其言答诏。

     《漢書》曰:日者,德也。

    故日蝕則修德。

     又曰:劉寵、鄭弘、徐昉、趙喜、虞延并為三事,以日蝕免官。

     《淮南子》曰:麒麟鬥則日月蝕。

    許慎注曰:"麒麟,犬角之獸,故與日相符。

    " ○晷 《釋名》曰:晷,規也,如規畫也。

     《說文》曰:晷,日影也。

     《周禮·地官》曰:大司徒以土圭之法測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

    日南則景短多暑,日北則景長多寒,日東則景夕多風,日西則景朝多陰。

    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時之所交也,風雨之所會也,陰陽之所和也。

    (土圭,所以緻四時日月之景也。

    測猶度也。

    不知廣深故曰測。

    鄭司農雲:測土深謂南北東西之深也。

    日南謂立表處,太南近日。

    日北謂立表處,太北遠日。

    景夕謂日趺景乃中立表處,太東近日。

    景朝謂未中而景中立表處,太西遠日。

    玄謂晝漏半而置土圭表陰陽,審其南北焉。

    景短於土圭謂之日南,是地於日為近南,景長於土圭謂之日北,是地於日為近北。

    東於土圭謂之日東,是地於日為近東。

    西於土圭謂之日西,是地於日為近西。

    如是則寒暑陰陽風雨偏而不和,是未得其所求。

    凡日景于地千裡而差一寸。

    ) 《易通卦驗》曰:冬至晷長丈三尺,(鄭玄注曰:晷者,所立八尺表陰也。

    三尺,長之極也。

    )春分晷長七尺二寸四分,夏至晷長尺有四寸八分,秋分晷長二寸四分。

     又曰:冬至之日,樹八尺之表,日中視其晷。

    晷如度者,則歲美,人民和順;晷不如度者,則其歲惡,人民為僞言,政令不平。

    晷進則水,晷退則旱。

     《晉太康記》曰:河南陽城縣,是為土中,夏至之景,尺有五寸,所以為候。

     《南越志》曰:日南,五月立表望之,日在表北,景居南。

     《風土記》曰:鄭仲師以為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景尺有五寸,謂之地中。

    一雲陽地城,一雲洛陽。

     《淮南子》曰:建木在都廣,(南方山名。

    )衆帝所自上下,日中無景,蓋天地之中。

    (日中時,日直無晷,故曰地中。

    ) 《山海經》曰:長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

    是神也,主司反景。

    (日西入則景反東照,言司察之也。

    )鄭康成謂移一寸,於地千裡,景尺五寸,於南戴日下,萬五千裡。

    然則千裡寸景,已課不效。

    交州大榷去洛九千餘裡,蓋水陸曲,非論景度徑意也。

    推直考實,其五千乎?昔交州主簿學士孫悚雲:"已常立表效景,景在表南,豈古郡以日南為名者,其斯義乎?"此郡又有北景縣,北比二字既相似,音又相近,加以蠻土舌軟聲淺,事在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