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列傳第六 垣崇祖 張敬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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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自防備。

    敬兒至鎮,厚結攸之,信饋不絕。

    得其事迹,密白太祖。

    攸之得太祖書翰,論選用方伯密事,辄以示敬兒,以為反間,敬兒終無二心。

    元徽末,襄陽大水,平地數丈,百姓資财皆漂沒,襄陽虛耗。

    太祖與攸之書,令赈貸之,攸之竟不曆意。

    敬兒與攸之司馬劉攘兵情款,及蒼梧廢,敬兒疑攸之當因此起兵,密以問攘兵,攘兵無所言,寄敬兒馬镫一雙,敬兒乃為之備。

    升明元年冬,攸之反,遣使報敬兒,敬兒勞接周至,為設酒食,謂之曰:"沈公那忽使君來,君殊可命。

    "乃列仗于廳事前斬之,集部曲偵攸之下,當襲江陵。

     時攸之遺太祖書曰: 吾聞魚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術,彼我可謂通之矣。

    大明之中,謬奉聖主,忝同侍衛,情存契闊,義著斷金,乃分帛而衣,等糧而食。

    值景和昏暴,心爛形燋,若斯之苦,甯可言盡。

    吾自分碎首于閣下,足下亦懼滅族于舍人。

    爾時磐石之心既固,義無貳計,蹙迫時難,相引求全。

    天道矜善,此理不空,結姻之始,實關于厚。

    及明帝龍飛,諸人皆為鬼矣。

    吾與足下,得蒙大造,親過夙眷,遇若代臣,錄其心迹,複忝驅使,臨崩之日,吾豫在遺托,加榮授寵,恩深位高。

    雖複情謝古人,粗識忠節,誓心仰報,期之必死。

    此誠志竟未申遂,先帝登遐,微願永奪。

    自爾已來,與足下言面殆絕,非唯分張形迹自然至此,脫枉一告,未常不對紙流涕,豈願相诮于今哉?苟有所懷,不容不白。

     初得賢子赜疏,雲得家信,雲足下有廢立之事。

    安國甯民,此功巍巍,非吾等常人所能信也。

    俄奉皇太後假令,雲足下潛構深略,獨斷懷抱,一何能壯。

    但冠雖弊,不可承足,蓋共尊高故耳。

    足下交結左右,親行殺逆,以免身患,卿當謂龍逢、比幹癡人耳。

    凡廢立大事,不可廣謀,但袁、褚遺寄,劉又國之近戚,數臣地籍實為膏腴,人位并居時望,若此不與議,複誰可得共披心胸者哉?昏明改易,自古有之,豈獨大宋中屯邪?前代盛典,煥盈篇史,請為足下言之。

     群公共議,宜啟太後,奉令而行,當以王禮出第。

    足下乃可不通大理,要聽君子之言,豈可罔滅天理,一何若茲?《孝經》雲"資于事父以事君"。

    縱為宗社大計,不爾,甯不識有君親之意邪?乃複慮以家危,啖以爵賞,小人無狀,遂行弑害。

    吾雖寡識,竊從古比,豈有為臣而有近日之事邪?使一旦荼毒,身首分離,生自可恨,死者何罪?且有登齋之賞,此科出于何文?凡在臣隸,誰不惋駭!華夷扣心,行路泣血。

    乃至不殡,使流蟲在戶,自古以來,此例有幾?衛國微小,故有弘演,不圖我宋,獨無其人。

    撫膺惆怅,不能自己。

    足下與向之殺者何異?人情易反,還成嗟悲,為子君者,無乃難乎!蹊田之譬,豈複有異?管仲有言,君善未嘗不谏。

    足下谏诤不聞,甘崔杼之罪,何惡逆之苦!昔太甲還位,伊不自疑。

    昌邑之過,不可稱數,霍光荷托,尚共議于朝班,然後廢之。

    由有湯沐之施,論者不以劫主為名。

    桓溫之心,未忘于篡,海西失道,人倫頓盡,廢之以公,猶禮處之。

    當溫強盛,誰能相抗,尚畏懼于形迹,四海不惬,未嘗有樂推之者。

    伊尹、霍光,名高于臣節,桓氏亦得免于脅奪,凡是諸事,布于書策,若此易曉,豈待指掌!卿常言比迹夷、叔,如何一旦行過桀、跖邪? 聖明啟運,蒼生重造,普天率土,誰不歌抃!實是披心擊節、奉公忘私之日,而卿大收宮妓,劫奪天藏,器械金寶,必充私室,移易朝舊,布置私黨,被甲入殿,内外宮閣管籥,悉關家人。

    吾不知子孟、孔明遺訓如此?王、謝、陶、庾行此舉止?且朱方帝鄉,非親不授,足下非國戚也,一旦專縱自樹,雲是兒守台城,父居東府,一家兩錄,何以異此?知卿防固重複,猜畏萬端,言以禦遠,實為防内。

    若德允物望,夷貊猶可推心共處;如其失理乖道,金城湯池無所用也。

    文長以戈戟自衛,何解滅亡。

    吳起有雲"義禮不修,舟中之人皆雠也。

    "足下既無伍員之痛,苟懷貪惏而有賊宋之心,吾甯捐申包之節邪? 聞求忠臣者必出孝子之門,卿忠孝于斯盡矣。

    今竊天府金帛以行奸惠,盜國權爵以結人情,且授非其理,合我則賞,此事已複不可恒用,用之既訖,恐非忠策。

    且受者不感,識者不知,不能遏奸折謀,誠節慨惋。

    隔硋數千,無因自對,不能知複何情顔,當與足下叙平生舊款?吾聞前哲絕交,不出惡言,但此自陳名節于胸心,因告别于千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