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本紀第六 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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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寥,倏移年稔,永言古昔,無忘旰昃。

    今華夏乂安,要荒慕向,締修東序,實允适時。

    便可式依舊章,廣延國胄,弘敷景業,光被後昆。

    "壬寅,诏"民産子者,蠲其父母調役一年,又賜米十斛。

    新婚者,蠲夫役一年"。

    丙辰,尚書令王晏伏誅。

     二月,甲子,以左仆射徐孝嗣為尚書令,征虜将軍蕭季敞為廣州刺史。

    三月,乙未,右仆射沈文季領護軍将軍。

    秋,八月,追尊景皇所生王氏為恭太後。

    索虜寇沔北。

    冬,十月,又寇司州。

    甲戌,遣太子中庶子梁王、右軍司馬張稷讨之。

     十一月,丙辰,以氐楊靈珍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武都王。

    丁亥,诏"所在結課屋宅田桑,可詳減舊價。

    "十二月,甲子,以冠軍将軍裴叔業為豫州刺史,冠軍将軍徐玄慶為徐州刺史,甯朔将軍左興盛為兖州刺史。

    丁醜,遣度支尚書崔慧景率衆救雍州。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未朔,大赦。

    逋租宿債在四年之前,皆悉原除。

    中軍大将軍徐孝嗣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沔北諸郡為虜所侵,相繼敗沒。

    乙巳,遣太尉陳顯達持節救雍州。

    丁未,誅河東王铉、臨賀王子嶽、西陽王子文、衡陽王子峻、南康王子珉、永陽王子珉、湘東王子建、南郡王子夏、桂陽王昭粲、巴陵王昭秀。

    二月,癸醜,遣左衛将軍蕭惠休假節援壽陽。

    辛未,豫州刺史裴叔業擊虜于淮北,破之。

    辛巳,平西将軍蕭遙欣領雍州刺史。

     三月,丙午,蠲雍州遇虜之縣租布。

    戊申,诏曰:"仲尼明聖在躬,允光上哲,弘厥雅道,大訓生民,師範百王,軌儀千載。

    立人斯仰,忠孝攸出,玄功潛被,至德彌闡。

    雖反袂遐曠,而祧薦靡阙,時祭舊品,秩比諸侯。

    頃歲以來,祀典陵替,俎豆寂寥,牲奠莫舉,豈所以克昭盛烈,永隆風教者哉!可式循舊典,詳複祭秩,使牢饩備禮,欽飨兼申。

    "夏,四月,甲寅,改元,赦三署囚系原除各有差。

    文武賜位二等。

    丙戌,以鎮軍将軍蕭坦之為侍中、中領軍。

    己未,立武陵昭王子子坦為衡陽王。

    丙寅,以西中郎長史劉暄為郢州刺史。

    丁卯,大司馬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

     五月,壬午,遣輔國将軍劉山陽率軍東讨。

    乙酉,斬敬則,傳首。

    曲赦浙東、吳、晉陵七郡。

    以後軍長史蕭穎胄為南兖州刺史。

    丁酉,以北中郎将司馬元和為兖州刺史。

    秋,七月,以輔國将軍王珍國為青、冀二州刺史。

    癸卯,以太子中庶子梁王為雍州刺史,太尉陳顯達為江州刺史。

    己酉,帝崩于正福殿,年四十七。

    遺诏曰:"徐令可重申八命。

    中書監本官悉如故,沈文季可左仆射,常侍護軍如故,江祏可右仆射,江祀可侍中,劉暄可衛尉。

    軍政大事委陳太尉。

    内外衆事,無大小委徐孝嗣、遙光、坦之、江祏,其大事與沈文季、江祀、劉暄參懷。

    心膂之任可委劉悛、蕭惠休、崔惠景。

    "葬興安陵。

     帝明審有吏才,持法無所借。

    制禦親幸,臣下肅清。

    驅使寒人不得用四幅傘,大存儉約。

    罷世祖所起新林苑,以地還百姓;廢文帝所起太子東田,斥賣之;永明中輿辇舟乘,悉剔取金銀還主衣庫。

    太官進禦食,有裹蒸,帝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

    "而世祖掖庭中宮殿服禦,一無所改。

    性猜忌多慮,故亟行誅戮。

    潛信道術,用計數,出行幸,先占利害,南出則唱雲西行,東遊則唱雲北幸。

    簡于出入,竟不南郊。

    上初有疾,無辍聽覽,秘而不傳。

    及寝疾甚久,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魚以為治,外始知之。

    身衣绛衣,服飾皆赤,以為厭勝。

    巫觋雲:"後湖水頭經過宮内,緻帝有疾。

    "帝乃自至太官行水溝。

    左右啟:"太官若無此水則不立。

    "帝決意塞之,欲南引淮流。

    會崩,事寝。

     史臣曰:高宗以支庶纂曆,據猶子而為論,一朝到此,誠非素心,遺寄所當,諒不獲免。

    夫戕夷之事,懷抱多端,或出自雄忍,或生乎畏懾。

    令同财之親,在我而先棄;進引之愛,量物其必違。

    疑怯既深,猜似外入,流涕行誅,非雲義舉,事苟求安,能無内愧?既而自樹本根,枝胤孤弱,贻厥不昌,終覆宗社。

    若令壓紐之徵,必委天命,盤庚之祀,亦繼陽甲,杖運推公,夫何譏爾! 贊曰:高宗傍起,宗國之慶。

    慕名儉德,垂文法令。

    兢兢小心,察察吏政。

    沔陽失土,南風不競。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