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本紀第四 郁林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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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林王昭業,字元尚,文惠太子長子也。

    小名法身。

    世祖即位,封南郡王,二千戶。

    永明五年十一月戊子,冠于東宮崇政殿。

    其日小會,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給昭業扶二人。

    七年,有司奏給班劍二十人,鼓吹一部,高選友、學。

    十一年,給皂輪三望車。

    诏高選國官。

    文惠太子薨,立昭業為皇太孫,居東宮。

    世祖崩,太孫即位。

     八月,壬午,诏稱先帝遺诏,以護軍将軍武陵王晔為衛将軍,征南大将軍陳顯達即本号,并開府儀同三司,尚書左仆射西昌侯鸾為尚書令。

    太孫詹事沈文季為護軍将軍。

    癸未,以司徒竟陵王子良為太傅。

    诏曰:"朕以寡薄,嗣膺寶政,對越靈命,欽若前圖,思所以敬守成規,拱揖群後。

    哀荒在日,有懵大猷,宜育德振民,光昭睿範。

    凡逋三調及衆責,在今年七月三十日前,悉同蠲除。

    其備償封籍貨鬻未售,亦皆還主。

    禦府諸署池田邸冶,興廢沿事,本施一時,于今無用者,詳所罷省。

    公宜權禁,一以還民,關市征賦,務從優減。

    "丙戌,诏曰:"近北掠餘口,悉充軍實。

    刑故無小,罔或攸赦,撫辜興仁,事深睿範。

    宜從蕩宥,許以自新,可一同放遣,還複民籍。

    已賞賜者,亦皆為贖。

    "辛醜,诏曰:"往歲蠻虜協謀,志擾邊服,群帥授略,大殲兇醜。

    革城克捷,及舞陰固守,二處勞人,未有沾爵賞者,可分遣選部,往彼序用。

    " 九月,癸醜,诏"東西二省府國,長老所積,财單祿寡,良以矜懷。

    選部可甄才品能,推校年月,邦守邑丞,随宜量處,以貧為先。

    "辛酉,追尊文惠皇太子為世宗文皇帝。

    冬,十月,壬寅,尊皇太孫太妃為皇太後,立皇後何氏。

     十一月,辛亥,立臨汝公昭文為新安王,曲江公昭秀為臨海王,皇弟昭粲為永嘉王。

     隆昌元年春,正月,丁未,改元,大赦。

    加太傅、竟陵王子良殊禮,骁騎将軍、晉熙王銶為郢州刺史,丹陽尹、安陸王子敬為南兖州刺史,征北大将軍、晉安王子懋為江州刺史,臨海王昭秀為荊州刺史,永嘉王昭粲為南徐州刺史,征南大将軍陳顯達進号車騎大将軍,郢州刺史、建安王子真為護軍将軍。

    诏百僚極陳得失。

    又诏王公以下各舉所知。

    戊申,以護軍将軍沈文季為領軍将軍。

    己酉,以前将軍曹虎為雍州刺史,右衛将軍薛淵為司州刺史。

    庚戌,以甯朔将軍蕭懿為梁、南秦二州刺史,輔國長史申希祖為交州刺史。

    辛亥,車駕祠南郊。

    诏曰:"執耜暫忘,懸磬比室,秉機或惰,無褐終年。

    非怠非荒,雖由王道,不稂不莠,實賴民和。

    頃歲,多稼無爽,遺秉如積,而三登之美未臻,萬斯之基尚遠。

    且風土異宜,百民舛務,刑章治緒,未必同源。

    妨本害政,事非一揆,冕旒屬念,無忘夙興。

    可嚴下州郡,務滋耕殖,相畝辟疇,廣開地利,深樹國本,克阜民天。

    又詢訪獄市,博聽謠俗,傷風損化,各以條聞,主者詳為條格。

    "戊午,車駕拜景安陵。

    己巳,以新除黃門待郎周奉叔為青州刺史。

     二月,辛卯,車駕祠明堂。

    夏,四月,辛巳,衛将軍、開府儀同三司武陵王晔薨。

    戊子,太傅竟陵王子良薨。

    戊戌,以前沙州刺史楊炅為沙州刺史。

    丁酉,以骠騎将軍廬陵王子卿為衛将軍。

    尚書右仆射鄱陽王锵為骠騎将軍,并開府儀同三司。

     閏月,乙醜,以南東海太守蕭穎胄為青、冀二州刺史。

    丁卯,鎮軍大将軍鸾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戊辰,以中軍将軍新安王昭文為揚州刺史。

    六月,丙寅,以黃門侍郎王思遠為廣州刺史。

    秋,七月,庚戌,以中書郎蕭遙欣為兖州刺史,東莞太守臧靈智為交州刺史。

    癸巳,皇太後令曰:"鎮軍、車騎、左仆射、前将軍、領軍、左衛、衛尉、八座:自我皇曆啟基,受終于宋,睿聖繼軌,三葉重光。

    太祖以神武創業,草昧區夏,武皇以英明提極,經緯天人。

    文帝以上哲之資,體元良之重,雖功未被物,而德已在民。

    三靈之眷方永,七百之基已固。

    嗣主特鐘沴氣,爰表弱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