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三 列傳第三十四 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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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琰虞願劉懷慰裴昭明沈憲李圭孔琇之
太祖承宋氏奢縱,風移百城,輔立幼主,思振民瘼。
為政未期,擢山陰令傅琰為益州刺史。
乃捐華反樸,恭己南面,導民以躬,意存勿擾。
以山陰大邑,獄訟繁滋,建元三年别置獄丞,與建康為比。
永明繼運,垂心治術。
杖威善斷,猶多漏網,長吏犯法,封刃行誅。
郡縣居職,以三周為小滿。
水旱之災,辄加赈恤。
明帝自在布衣,曉達吏事,君臨意兆,專務刀筆,未嘗枉法申恩,守宰以之肅震。
永明之世十許年中,百姓無雞鳴犬吠之警,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聲舞節,袨服華妝,桃花綠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蓋以百數。
及建武之興,虜難猋急,征役連歲,不遑啟居,軍國糜耗,從此衰矣。
齊世善政著名表績無幾焉,位次遷升,非直止乎城邑。
今取其清察有迹者,餘則随以附焉。
傅琰,字季圭,北地靈州人也。
祖邵,員外郎。
父僧佑,安東錄事參軍。
琰美姿儀,解褐甯蠻參軍,本州主簿,甯蠻功曹。
宋永光元年,補諸暨武康令,廣威将軍,除尚書左民郎,又為武康令,将軍如故。
除吳興郡丞。
泰始六年,遷山陰令。
山陰,東土大縣,難為長官,僧祐在縣有稱,琰尤明察,又著能名。
其年爵新亭侯。
元徽初,遷尚書右丞。
遭母喪,居南岸,鄰家失火,延燒琰屋,琰抱柩不動,鄰人競來赴救,乃得俱全。
琰股髀之間,已被煙焰。
服阕,除邵陵王左軍谘議,江夏王錄事參軍。
太祖輔政,以山陰獄訟煩積,複以琰為山陰令。
賣針賣糖老姥争團絲,來詣琰,琰不辨核,縛團絲于柱鞭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
二野父争雞,琰各問"何以食雞"。
一人雲"粟",一人雲"豆",乃破雞得粟,罪言豆者。
縣内稱神明,無敢複為偷盜。
琰父子并著奇績,江左鮮有。
世雲諸傅有《治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
升明二年,太祖擢為假節、督益甯二州軍事、建威将軍、益州刺史、宋甯太守。
建元元年,進号甯朔将軍。
四年,征骁騎将軍,黃門郎。
永明二年,遷建威将軍、安陸王北中郎長史,改甯朔将軍。
明年,徙廬陵王安西長史、南郡内史,行荊州事。
五年,卒。
琰喪西還,有诏出臨。
臨淮劉玄明亦有吏能,為山陰令,大著名績。
琰子翙問之,玄明曰:"我臨去當告卿。
"将别,謂之曰:"作縣唯日食一升飰,而莫飲酒。
" 虞願,字士恭,會稽餘姚人也。
祖赉,給事中,監利侯。
父望之,早卒。
赉中庭橘樹冬熟,子孫競來取之,願年數歲,獨不取,赉及家人皆異之。
元嘉末為國子生,再遷湘東王國常侍,轉浔陽王府墨曹參軍。
明帝立,以願儒吏學涉,兼蕃國舊恩,意遇甚厚。
除太常丞,尚書祠部郎,通直散騎侍郎,領五郡中正,祠部郎如故。
帝性猜忌,體肥憎風,夏月常著皮小衣,拜左右二人為司風令史,風起方面,辄先啟聞。
星文災變,不信太史,不聽外奏,敕靈台知星二人給願,常直内省,有異先啟,以相檢察。
帝以故宅起湘宮寺,費極奢侈。
以孝武莊嚴刹七層,帝欲起十層,不可立,分為兩刹,各五層。
新安太守巢尚之罷郡還,見帝,曰:"卿至湘宮寺未?我起此寺,是大功德。
"願在側曰:"陛下起此寺,皆是百姓賣兒貼婦錢,佛若有知,當悲哭哀愍。
罪高佛圖,有何功德?"尚書令袁粲在坐,為之失色。
帝乃怒,使人驅下殿,願徐去無異容。
以舊恩,少日中,已複召入。
帝好圍棋,甚拙,去格七八道,物議共欺為第三品。
與第一品王抗圍棋,依品賭戲,抗每饒借之,曰:"皇帝飛棋,臣抗不能斷。
"帝終不覺,以為信然,好之愈笃。
願又曰:"堯以此教丹朱,非人主所宜好也。
"雖數忤旨,而蒙賞賜猶異餘人。
遷兼中書郎。
帝寝疾,願常侍醫藥。
帝素能食,尤好逐夷,以銀缽盛蜜漬之,一食數缽。
謂揚州刺史王景文曰:"此是奇味,卿頗足不?"景文曰:"臣夙好此物,貧素緻之甚難。
"帝甚悅。
食逐夷積多,胸腹痞脹,氣将絕。
左右啟飲數升酢酒,乃消。
疾
為政未期,擢山陰令傅琰為益州刺史。
乃捐華反樸,恭己南面,導民以躬,意存勿擾。
以山陰大邑,獄訟繁滋,建元三年别置獄丞,與建康為比。
永明繼運,垂心治術。
杖威善斷,猶多漏網,長吏犯法,封刃行誅。
郡縣居職,以三周為小滿。
水旱之災,辄加赈恤。
明帝自在布衣,曉達吏事,君臨意兆,專務刀筆,未嘗枉法申恩,守宰以之肅震。
永明之世十許年中,百姓無雞鳴犬吠之警,都邑之盛,士女富逸,歌聲舞節,袨服華妝,桃花綠水之間,秋月春風之下,蓋以百數。
及建武之興,虜難猋急,征役連歲,不遑啟居,軍國糜耗,從此衰矣。
齊世善政著名表績無幾焉,位次遷升,非直止乎城邑。
今取其清察有迹者,餘則随以附焉。
傅琰,字季圭,北地靈州人也。
祖邵,員外郎。
父僧佑,安東錄事參軍。
琰美姿儀,解褐甯蠻參軍,本州主簿,甯蠻功曹。
宋永光元年,補諸暨武康令,廣威将軍,除尚書左民郎,又為武康令,将軍如故。
除吳興郡丞。
泰始六年,遷山陰令。
山陰,東土大縣,難為長官,僧祐在縣有稱,琰尤明察,又著能名。
其年爵新亭侯。
元徽初,遷尚書右丞。
遭母喪,居南岸,鄰家失火,延燒琰屋,琰抱柩不動,鄰人競來赴救,乃得俱全。
琰股髀之間,已被煙焰。
服阕,除邵陵王左軍谘議,江夏王錄事參軍。
太祖輔政,以山陰獄訟煩積,複以琰為山陰令。
賣針賣糖老姥争團絲,來詣琰,琰不辨核,縛團絲于柱鞭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
二野父争雞,琰各問"何以食雞"。
一人雲"粟",一人雲"豆",乃破雞得粟,罪言豆者。
縣内稱神明,無敢複為偷盜。
琰父子并著奇績,江左鮮有。
世雲諸傅有《治縣譜》,子孫相傳,不以示人。
升明二年,太祖擢為假節、督益甯二州軍事、建威将軍、益州刺史、宋甯太守。
建元元年,進号甯朔将軍。
四年,征骁騎将軍,黃門郎。
永明二年,遷建威将軍、安陸王北中郎長史,改甯朔将軍。
明年,徙廬陵王安西長史、南郡内史,行荊州事。
五年,卒。
琰喪西還,有诏出臨。
臨淮劉玄明亦有吏能,為山陰令,大著名績。
琰子翙問之,玄明曰:"我臨去當告卿。
"将别,謂之曰:"作縣唯日食一升飰,而莫飲酒。
" 虞願,字士恭,會稽餘姚人也。
祖赉,給事中,監利侯。
父望之,早卒。
赉中庭橘樹冬熟,子孫競來取之,願年數歲,獨不取,赉及家人皆異之。
元嘉末為國子生,再遷湘東王國常侍,轉浔陽王府墨曹參軍。
明帝立,以願儒吏學涉,兼蕃國舊恩,意遇甚厚。
除太常丞,尚書祠部郎,通直散騎侍郎,領五郡中正,祠部郎如故。
帝性猜忌,體肥憎風,夏月常著皮小衣,拜左右二人為司風令史,風起方面,辄先啟聞。
星文災變,不信太史,不聽外奏,敕靈台知星二人給願,常直内省,有異先啟,以相檢察。
帝以故宅起湘宮寺,費極奢侈。
以孝武莊嚴刹七層,帝欲起十層,不可立,分為兩刹,各五層。
新安太守巢尚之罷郡還,見帝,曰:"卿至湘宮寺未?我起此寺,是大功德。
"願在側曰:"陛下起此寺,皆是百姓賣兒貼婦錢,佛若有知,當悲哭哀愍。
罪高佛圖,有何功德?"尚書令袁粲在坐,為之失色。
帝乃怒,使人驅下殿,願徐去無異容。
以舊恩,少日中,已複召入。
帝好圍棋,甚拙,去格七八道,物議共欺為第三品。
與第一品王抗圍棋,依品賭戲,抗每饒借之,曰:"皇帝飛棋,臣抗不能斷。
"帝終不覺,以為信然,好之愈笃。
願又曰:"堯以此教丹朱,非人主所宜好也。
"雖數忤旨,而蒙賞賜猶異餘人。
遷兼中書郎。
帝寝疾,願常侍醫藥。
帝素能食,尤好逐夷,以銀缽盛蜜漬之,一食數缽。
謂揚州刺史王景文曰:"此是奇味,卿頗足不?"景文曰:"臣夙好此物,貧素緻之甚難。
"帝甚悅。
食逐夷積多,胸腹痞脹,氣将絕。
左右啟飲數升酢酒,乃消。
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