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三 列傳第三十四 良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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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立,則不如一經。
"故終身不治産業。
中興二年卒。
從祖弟顗,字彥齊。
少有異操。
泰始中于總明觀聽講,不讓劉秉席,秉用為參軍。
升明末,為奉朝請。
齊台建,世子裴妃須外戚譜,顗不與,遂分籍。
太祖受禅,上表诽謗,挂冠去,伏誅。
沈憲,字彥璋,吳興武康人也。
祖說道,巴西梓潼二郡太守,父璞之,北中郎行參軍。
憲初應州辟,為主簿。
少有幹局,曆臨首、餘杭令,巴陵王府佐,帶襄令,除駕部郎。
宋明帝與憲棋,謂憲曰:"卿,廣州刺史才也。
"補烏程令,甚著政績。
太守褚淵歎之曰:"此人方員可施。
"除通直郎,都水使者。
長于吏事,居官有績。
除正員郎,補吳令,尚書左丞。
升明二年,西中郎将晃為豫州,太祖擢憲為晃長史,南梁太守,行州事。
遷豫章王谘議,未拜,坐事免官。
複除安成王冠軍、武陵王征虜參軍,遷少府卿。
少府管掌市易,與民交關,有吏能者皆更此職。
遷王儉鎮軍長史。
武陵王晔為會稽,以憲為左軍司馬。
太祖以山陰戶衆難治,欲分為兩縣。
世祖啟曰:"縣豈不可治,但用不得其人耳。
"乃以憲帶山陰令,政聲大著。
孔稚珪請假東歸,謂人曰:"沈令料事特有天才。
"加甯朔将軍。
王敬則為會稽,憲仍留為鎮軍長史,令如故。
遷為冠軍長史,行南豫州事,晉安王後軍長史、廣陵太守。
西陽王子明代為南兖州,憲仍留為冠軍長史,太守如故,頻行州府事。
永明八年,子明典簽劉道濟取府州五十人役自給,又役子明左右,及船仗贓私百萬,為有司所奏,世祖怒,賜道濟死。
憲坐不糾,免官。
尋複為長史、輔國将軍,以疾去官。
除散騎常侍,未拜,卒。
當世稱為良吏。
憲同郡丘仲起,先是為晉平郡,清廉自立。
褚淵歎曰:"見可欲心能不亂,此楊公所以遺子孫也。
"仲起字子震,少為憲從伯領軍寅之所知。
宋元徽中,為太子領軍長史,官至廷尉。
卒。
李圭之,字孔璋,江夏鐘武人也。
父祖皆為縣令。
圭之少辟州從事。
宋泰始初,蔡興宗為郢州,以圭之為安西府佐,委以職事,清治見知。
遷鎮西中郎谘議,右軍将軍,兼都水使者。
圭之曆職稱為清能,除遊擊将軍,兼使者如故。
轉兼少府,卒。
先是,四年,荥陽毛惠素為少府卿,吏才強而治事清刻。
敕市銅官碧青一千二百斤供禦畫,用錢六十萬。
有讒惠素納利者,世祖怒,敕尚書評賈,貴二十八萬餘,有司奏之,伏誅。
死後家徒四壁,上甚悔恨。
孔琇之,會稽山陰人也。
祖季恭,光祿大夫,父靈運,著作郎。
琇之初為國子生,舉孝廉。
除衛軍行參軍,員外郎,尚書三公郎。
出為烏程令,有吏能。
還遷通直郎,補吳令。
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治罪。
或谏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為盜,長大何所不為?"縣中皆震肅。
遷尚書左丞,又以職事知名。
轉前軍将軍,兼少府。
遷骁騎将軍,少府如故。
出為甯朔将軍、高宗冠軍征虜長史、江夏内史。
還為正員常侍,兼左民尚書、廷尉卿。
出為臨海太守,在任清約,罷郡還,獻幹姜二十斤,世祖嫌少,及知琇之清,乃歎息。
除武陵王前軍長史,未拜,仍出為輔國将軍,監吳興郡,尋拜太守,治稱清嚴。
高宗輔政,防制諸蕃,緻密旨于上佐。
隆昌元年,遷琇之為甯朔将軍、晉熙王冠軍長史,行郢州事,江夏内史。
琇之辭,不許。
未拜,卒。
史臣曰:琴瑟不調,必解而更張也。
魏晉為吏,稍與漢乖,苛猛之風雖衰,而仁愛之情亦減。
局以峻法,限以常條,以必世之仁未及宣理,而期月之望已求治術。
先公後私,在己未易;割民奉國,于物非難;期之救過,所利苟免。
且目見可欲,嗜好方流,貪以敗官,取與違義,吏之不臧,罔非由此。
擿奸辯僞,誠俟異識,垂名著績,唯有廉平。
今世之治民,未有出于此也。
贊曰:蒸蒸小民,吏職長親。
棼亂須理,恤隐歸仁。
枉直交瞀,寬猛代陳。
伊何導物,貴在清身。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
"故終身不治産業。
中興二年卒。
從祖弟顗,字彥齊。
少有異操。
泰始中于總明觀聽講,不讓劉秉席,秉用為參軍。
升明末,為奉朝請。
齊台建,世子裴妃須外戚譜,顗不與,遂分籍。
太祖受禅,上表诽謗,挂冠去,伏誅。
沈憲,字彥璋,吳興武康人也。
祖說道,巴西梓潼二郡太守,父璞之,北中郎行參軍。
憲初應州辟,為主簿。
少有幹局,曆臨首、餘杭令,巴陵王府佐,帶襄令,除駕部郎。
宋明帝與憲棋,謂憲曰:"卿,廣州刺史才也。
"補烏程令,甚著政績。
太守褚淵歎之曰:"此人方員可施。
"除通直郎,都水使者。
長于吏事,居官有績。
除正員郎,補吳令,尚書左丞。
升明二年,西中郎将晃為豫州,太祖擢憲為晃長史,南梁太守,行州事。
遷豫章王谘議,未拜,坐事免官。
複除安成王冠軍、武陵王征虜參軍,遷少府卿。
少府管掌市易,與民交關,有吏能者皆更此職。
遷王儉鎮軍長史。
武陵王晔為會稽,以憲為左軍司馬。
太祖以山陰戶衆難治,欲分為兩縣。
世祖啟曰:"縣豈不可治,但用不得其人耳。
"乃以憲帶山陰令,政聲大著。
孔稚珪請假東歸,謂人曰:"沈令料事特有天才。
"加甯朔将軍。
王敬則為會稽,憲仍留為鎮軍長史,令如故。
遷為冠軍長史,行南豫州事,晉安王後軍長史、廣陵太守。
西陽王子明代為南兖州,憲仍留為冠軍長史,太守如故,頻行州府事。
永明八年,子明典簽劉道濟取府州五十人役自給,又役子明左右,及船仗贓私百萬,為有司所奏,世祖怒,賜道濟死。
憲坐不糾,免官。
尋複為長史、輔國将軍,以疾去官。
除散騎常侍,未拜,卒。
當世稱為良吏。
憲同郡丘仲起,先是為晉平郡,清廉自立。
褚淵歎曰:"見可欲心能不亂,此楊公所以遺子孫也。
"仲起字子震,少為憲從伯領軍寅之所知。
宋元徽中,為太子領軍長史,官至廷尉。
卒。
李圭之,字孔璋,江夏鐘武人也。
父祖皆為縣令。
圭之少辟州從事。
宋泰始初,蔡興宗為郢州,以圭之為安西府佐,委以職事,清治見知。
遷鎮西中郎谘議,右軍将軍,兼都水使者。
圭之曆職稱為清能,除遊擊将軍,兼使者如故。
轉兼少府,卒。
先是,四年,荥陽毛惠素為少府卿,吏才強而治事清刻。
敕市銅官碧青一千二百斤供禦畫,用錢六十萬。
有讒惠素納利者,世祖怒,敕尚書評賈,貴二十八萬餘,有司奏之,伏誅。
死後家徒四壁,上甚悔恨。
孔琇之,會稽山陰人也。
祖季恭,光祿大夫,父靈運,著作郎。
琇之初為國子生,舉孝廉。
除衛軍行參軍,員外郎,尚書三公郎。
出為烏程令,有吏能。
還遷通直郎,補吳令。
有小兒年十歲,偷刈鄰家稻一束,琇之付獄治罪。
或谏之,琇之曰:"十歲便能為盜,長大何所不為?"縣中皆震肅。
遷尚書左丞,又以職事知名。
轉前軍将軍,兼少府。
遷骁騎将軍,少府如故。
出為甯朔将軍、高宗冠軍征虜長史、江夏内史。
還為正員常侍,兼左民尚書、廷尉卿。
出為臨海太守,在任清約,罷郡還,獻幹姜二十斤,世祖嫌少,及知琇之清,乃歎息。
除武陵王前軍長史,未拜,仍出為輔國将軍,監吳興郡,尋拜太守,治稱清嚴。
高宗輔政,防制諸蕃,緻密旨于上佐。
隆昌元年,遷琇之為甯朔将軍、晉熙王冠軍長史,行郢州事,江夏内史。
琇之辭,不許。
未拜,卒。
史臣曰:琴瑟不調,必解而更張也。
魏晉為吏,稍與漢乖,苛猛之風雖衰,而仁愛之情亦減。
局以峻法,限以常條,以必世之仁未及宣理,而期月之望已求治術。
先公後私,在己未易;割民奉國,于物非難;期之救過,所利苟免。
且目見可欲,嗜好方流,貪以敗官,取與違義,吏之不臧,罔非由此。
擿奸辯僞,誠俟異識,垂名著績,唯有廉平。
今世之治民,未有出于此也。
贊曰:蒸蒸小民,吏職長親。
棼亂須理,恤隐歸仁。
枉直交瞀,寬猛代陳。
伊何導物,貴在清身。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