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本紀第六 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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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明皇帝諱鸾,字景栖,始安貞王道生子也。
小諱玄度。
少孤,太祖撫育,恩過諸子。
宋泰豫元年,為安吉令,有嚴能之名。
補武陵王左常侍,不拜。
元徽二年,為永世令。
升明二年,為邵陵王安南記室參軍,未拜,仍遷甯朔将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尋進号輔國将軍。
太祖踐阼,遷侍中,封西昌侯,邑千戶。
建元二年,為持節、督郢州司州之義陽諸軍事、冠軍将軍、郢州刺史,進号征虜将軍。
世祖即位,轉度支尚書,領右軍将軍。
永明元年,遷侍中,領骁騎将軍。
王子侯舊乘纏帷車,高宗獨乘下帷,儀從如素士。
公事混撓,販食人擔火誤燒牛鼻,豫章王白世祖,世祖笑焉。
轉為散騎常侍、左衛将軍,清道而行,上甚悅。
二年,出為征虜将軍、吳興太守。
四年,遷中領軍,常侍并如故。
五年,為持節、監豫州郢州之西陽司州之汝南二郡軍事、右将軍、豫州刺史。
七年,為尚書右仆射。
八年,加領衛尉。
十年,轉左仆射。
十一年,領右衛将軍。
世祖遺诏為侍中、尚書令,尋加鎮軍将軍,給班劍二十人。
隆昌元年,即本号為大将軍,給鼓吹一部,親兵五百人。
尋又加中書監、開府儀同三司。
郁林王廢,海陵王立,為使持節、都督揚南徐二州軍事、骠騎大将軍、錄尚書事、揚州刺史,開府如故,增班劍為三十人,封宣城郡公,二千戶。
鎮東府城。
給兵五千人,錢二百萬,布千匹。
九江作難,假黃皞,事甯,表送之。
尋加黃皞、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傅,領大将軍、揚州牧,增班劍為四十人,給幢絡三望車,前後部羽葆鼓吹,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各四人,封宣城王,邑五千戶,持節、侍中、中書監、錄尚書并如故。
未拜,太後令廢海陵王,以上入纂太祖為第三子,群臣三請,乃受命。
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即皇帝位。
诏曰:"皇齊受終建極,握鏡臨宸,神武重輝,欽明懿铄,七百攸長,盤石斯固。
而王度中蹇,天階薦阻,嗣命多違,蕃釁孔棘,宏圖景曆,将墜諸淵。
宣德皇後遠鑒崇替,憲章舊典,疇咨台揆,允定靈策,用集寶命于予一人。
猥以虛薄,缵承大業,仰系鴻丕,顧臨兆民,永懷先構,若履春冰,寅憂夕惕,罔識攸濟,思與萬國播此惟新。
大赦天下,改元。
宿衛身普轉一階,其餘文武,賜位二等。
逋租宿責,換負官物,在建武元年以前,悉原除。
劫賊餘口在台府者,可悉原放。
負釁流徙,并還本鄉。
"太尉王敬則為大司馬,司空陳顯達為太尉,尚書令王晏加骠騎大将軍,中領軍蕭谌為領軍将軍、南徐州刺史,皇子寶義為揚州刺史,中護軍王玄邈為南兖州刺史,新除右将軍張瑰為右光祿大夫,平北将軍王廣之為江州刺史。
乙醜,诏斷遠近上禮。
丁卯,诏"自今雕文篆刻,歲時光新,可悉停省。
蕃牧守宰,或有薦獻,事非任土,嚴加禁斷。
"追贈安陸昭侯緬為安陸王。
己巳,以安陸侯子寶晊為湘州刺史。
诏曰:"頃守職之吏,多違舊典,存私害公,實興民蠹。
今商旅稅石頭後渚及夫鹵借倩,一皆停息。
所在凡厥公宜,可即符斷。
主曹詳為其制,憲司明加聽察。
"十一月,癸酉,以西中郎長史始安王遙光為揚州刺史,晉壽太守王洪範為青、冀二州刺史,尚書令王晏領太子少傅。
甲戌,大司馬尋陽公王敬則等十三人進爵邑各有差。
诏省新林苑,先是民地,悉以還主,原責本直。
庚辰,立皇子寶義為晉安王,寶玄為江夏王,寶源為廬陵王,寶夤為建安王,寶融為随郡王,寶攸為南平王。
甲申,诏曰:"邑宰祿薄俸微,不足代耕,雖任土恒貢,亦為勞費,自今悉斷。
"又诏"宣城國五品以上,悉與滿叙。
自此以下,皆聽解遣。
其欲仕,适所樂。
"乙酉,追尊始安貞王為景皇,妃為懿後。
丙戌,以輔國将軍聞喜公遙欣為荊州刺史,甯朔将軍豐城公遙昌為豫州刺史。
丁亥,诏"細作中署、材官、車府,凡諸工,可悉開番假,遞令休息"。
戊子,立皇太子寶卷,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普加甄賜明揚。
表其衡闾,赉以束帛。
己醜,诏"東宮肇建,遠近或有慶禮,可悉斷之。
"壬辰,以新除征虜将軍江夏王寶玄為郢州刺史。
永明中,禦史中丞沈淵表百官年登七十,皆令緻仕,并窮困私門。
庚子,诏曰:"日者百司耆齒,許以自陳,
小諱玄度。
少孤,太祖撫育,恩過諸子。
宋泰豫元年,為安吉令,有嚴能之名。
補武陵王左常侍,不拜。
元徽二年,為永世令。
升明二年,為邵陵王安南記室參軍,未拜,仍遷甯朔将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尋進号輔國将軍。
太祖踐阼,遷侍中,封西昌侯,邑千戶。
建元二年,為持節、督郢州司州之義陽諸軍事、冠軍将軍、郢州刺史,進号征虜将軍。
世祖即位,轉度支尚書,領右軍将軍。
永明元年,遷侍中,領骁騎将軍。
王子侯舊乘纏帷車,高宗獨乘下帷,儀從如素士。
公事混撓,販食人擔火誤燒牛鼻,豫章王白世祖,世祖笑焉。
轉為散騎常侍、左衛将軍,清道而行,上甚悅。
二年,出為征虜将軍、吳興太守。
四年,遷中領軍,常侍并如故。
五年,為持節、監豫州郢州之西陽司州之汝南二郡軍事、右将軍、豫州刺史。
七年,為尚書右仆射。
八年,加領衛尉。
十年,轉左仆射。
十一年,領右衛将軍。
世祖遺诏為侍中、尚書令,尋加鎮軍将軍,給班劍二十人。
隆昌元年,即本号為大将軍,給鼓吹一部,親兵五百人。
尋又加中書監、開府儀同三司。
郁林王廢,海陵王立,為使持節、都督揚南徐二州軍事、骠騎大将軍、錄尚書事、揚州刺史,開府如故,增班劍為三十人,封宣城郡公,二千戶。
鎮東府城。
給兵五千人,錢二百萬,布千匹。
九江作難,假黃皞,事甯,表送之。
尋加黃皞、都督中外諸軍事、太傅,領大将軍、揚州牧,增班劍為四十人,給幢絡三望車,前後部羽葆鼓吹,劍履上殿,入朝不趨,贊拜不名,置左右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各四人,封宣城王,邑五千戶,持節、侍中、中書監、錄尚書并如故。
未拜,太後令廢海陵王,以上入纂太祖為第三子,群臣三請,乃受命。
建武元年冬,十月,癸亥,即皇帝位。
诏曰:"皇齊受終建極,握鏡臨宸,神武重輝,欽明懿铄,七百攸長,盤石斯固。
而王度中蹇,天階薦阻,嗣命多違,蕃釁孔棘,宏圖景曆,将墜諸淵。
宣德皇後遠鑒崇替,憲章舊典,疇咨台揆,允定靈策,用集寶命于予一人。
猥以虛薄,缵承大業,仰系鴻丕,顧臨兆民,永懷先構,若履春冰,寅憂夕惕,罔識攸濟,思與萬國播此惟新。
大赦天下,改元。
宿衛身普轉一階,其餘文武,賜位二等。
逋租宿責,換負官物,在建武元年以前,悉原除。
劫賊餘口在台府者,可悉原放。
負釁流徙,并還本鄉。
"太尉王敬則為大司馬,司空陳顯達為太尉,尚書令王晏加骠騎大将軍,中領軍蕭谌為領軍将軍、南徐州刺史,皇子寶義為揚州刺史,中護軍王玄邈為南兖州刺史,新除右将軍張瑰為右光祿大夫,平北将軍王廣之為江州刺史。
乙醜,诏斷遠近上禮。
丁卯,诏"自今雕文篆刻,歲時光新,可悉停省。
蕃牧守宰,或有薦獻,事非任土,嚴加禁斷。
"追贈安陸昭侯緬為安陸王。
己巳,以安陸侯子寶晊為湘州刺史。
诏曰:"頃守職之吏,多違舊典,存私害公,實興民蠹。
今商旅稅石頭後渚及夫鹵借倩,一皆停息。
所在凡厥公宜,可即符斷。
主曹詳為其制,憲司明加聽察。
"十一月,癸酉,以西中郎長史始安王遙光為揚州刺史,晉壽太守王洪範為青、冀二州刺史,尚書令王晏領太子少傅。
甲戌,大司馬尋陽公王敬則等十三人進爵邑各有差。
诏省新林苑,先是民地,悉以還主,原責本直。
庚辰,立皇子寶義為晉安王,寶玄為江夏王,寶源為廬陵王,寶夤為建安王,寶融為随郡王,寶攸為南平王。
甲申,诏曰:"邑宰祿薄俸微,不足代耕,雖任土恒貢,亦為勞費,自今悉斷。
"又诏"宣城國五品以上,悉與滿叙。
自此以下,皆聽解遣。
其欲仕,适所樂。
"乙酉,追尊始安貞王為景皇,妃為懿後。
丙戌,以輔國将軍聞喜公遙欣為荊州刺史,甯朔将軍豐城公遙昌為豫州刺史。
丁亥,诏"細作中署、材官、車府,凡諸工,可悉開番假,遞令休息"。
戊子,立皇太子寶卷,賜天下為父後者爵一級,孝子順孫、義夫節婦,普加甄賜明揚。
表其衡闾,赉以束帛。
己醜,诏"東宮肇建,遠近或有慶禮,可悉斷之。
"壬辰,以新除征虜将軍江夏王寶玄為郢州刺史。
永明中,禦史中丞沈淵表百官年登七十,皆令緻仕,并窮困私門。
庚子,诏曰:"日者百司耆齒,許以自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