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八 列傳第二十九 袁彖 孔稚珪 劉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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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彖,字偉才,陳郡陽夏人也。
祖洵,吳郡太守。
父觊,武陵太守。
彖少有風氣,好屬文及玄言。
舉秀才,曆諸王府參軍,不就。
觊臨終與兄顗書曰:"史公才識可嘉,足懋先基矣。
"史公,彖之小字也。
服未阕,顗在雍州起事見誅,宋明帝投顗屍江中,不聽斂葬。
彖與舊奴一人,微服潛行求屍,四十餘日乃得,密瘗石頭後崗,身自負土。
懷其文集,未嘗離身。
明帝崩後,乃改葬顗。
從叔司徒粲、外舅征西将軍蔡興宗并器之。
除安成王征虜參軍,主簿,尚書殿中郎,出為廬陵内史,豫州治中,太祖太傅相國主簿,秘書丞。
議駁國史,檀超以《天文志》紀緯序位度,《五行志》載當時詳沴,二篇所記,事用相懸,日蝕為災,宜居《五行》。
超欲立處士傳。
彖曰:"夫事關業用,方得列其名行。
今栖遁之士,排斥皇王,陵轹将相,此偏介之行,不可長風移俗,故遷書未傳,班史莫編。
一介之善,無緣頓略,宜列其姓業,附出他篇。
" 遷始興王友,固辭。
太祖使吏部尚書何戢宣旨令就。
遷中書郎,兼太子中庶子。
又以中書兼禦史中丞。
轉黃門郎,兼中丞如故。
坐彈謝超宗簡奏依違,免官。
尋補安西谘議、南平内史。
除黃門,未拜,仍轉長史、南郡内史,行荊州事。
還為太子中庶子。
本州大中正。
出為冠軍将軍、監吳興郡事。
彖性剛,嘗以微言忤世祖,又與王晏不協。
世祖在便殿,用金柄刀子治瓜,晏在側曰:"外間有金刀之言,恐不宜用此物。
"世祖愕然。
窮問所以。
晏曰:"袁彖為臣說之。
"上銜怒良久,彖到郡,坐過用祿錢,免官付東冶。
世祖遊孫陵,望東冶,曰:"中有一好貴囚。
"數日,專駕與朝巨幸冶,履行庫藏,因宴飲,賜囚徒酒肉,敕見彖與語,明日釋之。
尋白衣行南徐州事,司徒谘議,衛軍長史,遷侍中。
彖形體充腴,有異于衆。
每從車駕射雉在郊野,數人推扶乃能徒步。
幼而母卒,養于伯母王氏,事之如親。
閨門中甚有孝義。
隆昌元年,卒。
年四十八。
谥靖子。
孔稚珪,字德璋,會稽山陰人也。
祖道隆,位侍中。
父靈産,泰始中罷晉安太守。
有隐遁之懷,于禹井山立館,事道精笃,吉日于靜屋四向朝拜,涕泗滂沲。
東出過錢塘北郭,辄于舟中遙拜杜子恭墓,自此至都,東向坐,不敢背側。
元徽中,為中散、太中大夫。
頗解星文,好術數。
太祖輔政,沈攸之起兵,靈産密白太祖曰:"攸之兵衆雖強,以天時冥數而觀,無能為也。
"太祖驗其言,擢遷光祿大夫。
以簏盛靈産上靈台,令其占候。
饷靈産白羽扇、素隐幾,曰:"君性好古,故遺君古物。
" 稚珪少學涉,有美譽。
太守王僧虔見而重之,引為主簿。
州舉秀才。
解褐宋安成王車騎法曹行參軍,轉尚書殿中郎。
太祖為骠騎,以稚珪有文翰,取為記室參軍,與江淹對掌辭筆。
遷正員郎,中書郎,尚書左丞。
父憂去官,與兄仲智還居父山舍。
仲智妾李氏驕妒無禮,稚珪白太守王敬則殺之。
服阕,為司徒從事中郎,州治中,别駕,從事史,本郡中正。
永明七年,轉骁騎将軍,複領左丞。
遷黃門郎,左丞如故。
轉太子中庶子,廷尉。
江左相承用晉世張、杜律二十卷,世祖留心法令,數訊囚徒,诏獄官詳正舊注。
先是七年,尚書删定郎王植撰定律章表奏之,曰:"臣尋《晉律》,文簡辭約,旨通大綱,事之所質,取斷難釋。
張斐、杜預同注一章,而生殺永殊。
自晉泰始以來,唯斟酌參用。
是則吏挾威福之勢,民懷不對之怨,所以溫舒獻辭于失政,绛侯忼慨而興歎。
皇運革祚,道冠前王,陛下紹興,光開帝業。
下車之痛,每恻上仁,滿堂之悲,有矜聖思。
爰發德音,删正刑律,敕臣集定張杜二注。
謹砺愚蒙,盡思詳撰,削其煩害,錄其允衷。
取張注七百三十一條,杜注七百九十一條。
或二家兩釋,于義乃備者,又取一百七條。
其注相同者,取一百三條。
集為一書。
凡一千五百三十二條,為二十卷。
請付外詳校,擿其違謬。
"從之。
于是公卿八座參議,考正舊注。
有輕重處,竟陵王子良下意,多使從輕。
其中朝議不能斷者,制旨平決。
至九年,稚珪上表曰: 臣聞匠萬物者以繩墨為正,馭大國者以法理為本。
是以古之聖王,臨朝思理,遠防邪萌,深杜奸漸,莫不資法理以成化,明刑賞以樹功者也。
伏惟陛下蹑曆登皇,乘圖踐帝,天地更築,日月再張,五禮裂而複縫,六樂穨而爰緝。
乃發德音,下明诏,降恤刑之文,申慎罰之典,敕臣與公卿八座共删注律。
謹奉聖旨,谘審司徒臣子良,禀受成規,創立條緒。
使兼監臣宋躬、兼平臣王植等抄撰同異,定其去取。
詳議八座,裁正大司馬臣嶷。
其中洪疑大議,衆論相背者,聖照玄覽,斷自天筆。
始就成立《律文》二十卷,《錄叙》一卷,凡二十一卷。
今以奏聞,請付外施用,宣下四海
祖洵,吳郡太守。
父觊,武陵太守。
彖少有風氣,好屬文及玄言。
舉秀才,曆諸王府參軍,不就。
觊臨終與兄顗書曰:"史公才識可嘉,足懋先基矣。
"史公,彖之小字也。
服未阕,顗在雍州起事見誅,宋明帝投顗屍江中,不聽斂葬。
彖與舊奴一人,微服潛行求屍,四十餘日乃得,密瘗石頭後崗,身自負土。
懷其文集,未嘗離身。
明帝崩後,乃改葬顗。
從叔司徒粲、外舅征西将軍蔡興宗并器之。
除安成王征虜參軍,主簿,尚書殿中郎,出為廬陵内史,豫州治中,太祖太傅相國主簿,秘書丞。
議駁國史,檀超以《天文志》紀緯序位度,《五行志》載當時詳沴,二篇所記,事用相懸,日蝕為災,宜居《五行》。
超欲立處士傳。
彖曰:"夫事關業用,方得列其名行。
今栖遁之士,排斥皇王,陵轹将相,此偏介之行,不可長風移俗,故遷書未傳,班史莫編。
一介之善,無緣頓略,宜列其姓業,附出他篇。
" 遷始興王友,固辭。
太祖使吏部尚書何戢宣旨令就。
遷中書郎,兼太子中庶子。
又以中書兼禦史中丞。
轉黃門郎,兼中丞如故。
坐彈謝超宗簡奏依違,免官。
尋補安西谘議、南平内史。
除黃門,未拜,仍轉長史、南郡内史,行荊州事。
還為太子中庶子。
本州大中正。
出為冠軍将軍、監吳興郡事。
彖性剛,嘗以微言忤世祖,又與王晏不協。
世祖在便殿,用金柄刀子治瓜,晏在側曰:"外間有金刀之言,恐不宜用此物。
"世祖愕然。
窮問所以。
晏曰:"袁彖為臣說之。
"上銜怒良久,彖到郡,坐過用祿錢,免官付東冶。
世祖遊孫陵,望東冶,曰:"中有一好貴囚。
"數日,專駕與朝巨幸冶,履行庫藏,因宴飲,賜囚徒酒肉,敕見彖與語,明日釋之。
尋白衣行南徐州事,司徒谘議,衛軍長史,遷侍中。
彖形體充腴,有異于衆。
每從車駕射雉在郊野,數人推扶乃能徒步。
幼而母卒,養于伯母王氏,事之如親。
閨門中甚有孝義。
隆昌元年,卒。
年四十八。
谥靖子。
孔稚珪,字德璋,會稽山陰人也。
祖道隆,位侍中。
父靈産,泰始中罷晉安太守。
有隐遁之懷,于禹井山立館,事道精笃,吉日于靜屋四向朝拜,涕泗滂沲。
東出過錢塘北郭,辄于舟中遙拜杜子恭墓,自此至都,東向坐,不敢背側。
元徽中,為中散、太中大夫。
頗解星文,好術數。
太祖輔政,沈攸之起兵,靈産密白太祖曰:"攸之兵衆雖強,以天時冥數而觀,無能為也。
"太祖驗其言,擢遷光祿大夫。
以簏盛靈産上靈台,令其占候。
饷靈産白羽扇、素隐幾,曰:"君性好古,故遺君古物。
" 稚珪少學涉,有美譽。
太守王僧虔見而重之,引為主簿。
州舉秀才。
解褐宋安成王車騎法曹行參軍,轉尚書殿中郎。
太祖為骠騎,以稚珪有文翰,取為記室參軍,與江淹對掌辭筆。
遷正員郎,中書郎,尚書左丞。
父憂去官,與兄仲智還居父山舍。
仲智妾李氏驕妒無禮,稚珪白太守王敬則殺之。
服阕,為司徒從事中郎,州治中,别駕,從事史,本郡中正。
永明七年,轉骁騎将軍,複領左丞。
遷黃門郎,左丞如故。
轉太子中庶子,廷尉。
江左相承用晉世張、杜律二十卷,世祖留心法令,數訊囚徒,诏獄官詳正舊注。
先是七年,尚書删定郎王植撰定律章表奏之,曰:"臣尋《晉律》,文簡辭約,旨通大綱,事之所質,取斷難釋。
張斐、杜預同注一章,而生殺永殊。
自晉泰始以來,唯斟酌參用。
是則吏挾威福之勢,民懷不對之怨,所以溫舒獻辭于失政,绛侯忼慨而興歎。
皇運革祚,道冠前王,陛下紹興,光開帝業。
下車之痛,每恻上仁,滿堂之悲,有矜聖思。
爰發德音,删正刑律,敕臣集定張杜二注。
謹砺愚蒙,盡思詳撰,削其煩害,錄其允衷。
取張注七百三十一條,杜注七百九十一條。
或二家兩釋,于義乃備者,又取一百七條。
其注相同者,取一百三條。
集為一書。
凡一千五百三十二條,為二十卷。
請付外詳校,擿其違謬。
"從之。
于是公卿八座參議,考正舊注。
有輕重處,竟陵王子良下意,多使從輕。
其中朝議不能斷者,制旨平決。
至九年,稚珪上表曰: 臣聞匠萬物者以繩墨為正,馭大國者以法理為本。
是以古之聖王,臨朝思理,遠防邪萌,深杜奸漸,莫不資法理以成化,明刑賞以樹功者也。
伏惟陛下蹑曆登皇,乘圖踐帝,天地更築,日月再張,五禮裂而複縫,六樂穨而爰緝。
乃發德音,下明诏,降恤刑之文,申慎罰之典,敕臣與公卿八座共删注律。
謹奉聖旨,谘審司徒臣子良,禀受成規,創立條緒。
使兼監臣宋躬、兼平臣王植等抄撰同異,定其去取。
詳議八座,裁正大司馬臣嶷。
其中洪疑大議,衆論相背者,聖照玄覽,斷自天筆。
始就成立《律文》二十卷,《錄叙》一卷,凡二十一卷。
今以奏聞,請付外施用,宣下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