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本紀第三 武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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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築青溪舊宮,诏槊仗瞻履。
二月,辛巳,以征虜将軍楊炅為沙州刺史。
辛醜,以隴西公宕昌王梁彌機為河、涼二州刺史,東羌王像舒彭為西涼州刺史。
三月,癸醜,诏曰:"宋德将季,風軌陵遲,列宰庶邦,彌失其序,遷謝遄速,公私凋弊。
泰運初基,草昧惟始,思述先範,永隆治根。
莅民之職,一以小滿為限。
其有聲績克舉,厚加甄異;理務無庸,随時代黜。
"丙辰,诏曰:"朕自丁荼毒,奄便周忌,瞻言負荷,若墜淵壑。
而遠圖尚蔽,政刑未理,星緯失序,陰陽愆度。
思播先澤,兼酬天眚,可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訖為始。
京師囚系,悉皆原宥。
三署軍徒,優量降遣。
都邑鳏寡尤貧,詳加赈恤。
"戊寅,诏"四方見囚,罪無輕重,及劫賊餘口長徒敕系,悉原赦。
逋負督贓,建元四年三月以前,皆特除。
"夏,四月,壬午,诏曰:"魏矜袁紹,恩洽丘墓;晉亮兩王,榮覃餘裔。
二代弘義,前載美談。
袁粲、劉秉與先朝同獎宋室,沈攸之于景和之世,特有乃心,雖末節不終,而始誠可錄。
歲月彌往,宜特優降。
粲、秉前年改葬茔兆,未修材椁,可為經理,令粗足周禮。
攸之及其諸子喪柩在西者,可符荊州送反舊墓,在所為營葬事。
"五月,丁酉,車騎将軍張敬兒伏誅。
六月,丙寅,诏"凡坐事應覆治者,在建元四年三月已前,皆原宥。
"秋,七月,戊戌,新除左光祿大夫王僧虔加特進。
九月,己卯,以荊州刺史臨川王映為骠騎将軍,冠軍将軍廬陵王子卿為荊州刺史,吳郡太守安陸侯緬為郢州刺史。
二年春,正月,乙亥,以司州刺史呂安國為南兖州刺史,征北将軍竟陵王子良為護軍将軍兼司徒,征北長史劉悛為司州刺史。
丙子,以右光祿大夫王延之為特進。
三月,乙亥,以吳興太守張岱為南兖州刺史,前将軍王奂為江州刺史,平北将軍呂安國為湘州刺史。
戊寅,以少府趙景翼為廣州刺史。
夏,四月,甲辰,诏"揚、南徐、南兖、徐、兖五州統内諸獄,并、豫、江三州府州見囚,江州尋陽、新蔡兩郡系獄,并部送還台,須候克日斷枉直。
緣江遠郡及諸州,委刺史詳察訊。
"己巳,以甯朔将軍程法勤為甯州刺史。
六月,癸卯,車駕幸中堂聽訟。
乙巳,以安陸王子敬為南兖州刺史。
戊申,以黃門侍郎崔平仲為青、冀二州刺史。
秋,七月,癸未,诏曰:"夫樂所自生,先哲垂诰,禮不忘本,積代同風。
是以漢光遲回于南陽,魏文殷勤于谯國。
青溪宮體天含晖,則地栖寶,光定靈源,允集符命。
在昔期運初開,經綸方遠,繕築之勞,我則未暇。
時流事往,永惟哽咽。
朕以寡薄,嗣奉鴻基,思存締構,式表王迹。
考星創制,揆日興功,子來告畢,規摹昭備。
宜申釁落之禮,以暢感尉之懷,可克日小會。
"甲申,立皇子子倫為巴陵王。
八月,丙午,車駕幸舊宮小會,設金石樂,在位者賦詩。
诏申"京師獄及三署見徒,量所降宥。
領宮職司,詳賜币帛"。
戊申,車駕幸玄武湖講武。
甲子,诏曰:"窆枯掩骼,義重前诰,恤老哀癃,實惟令典。
朕永思民瘼,弗忘鑒寐。
聲憓未敷,物多乖所。
京師二縣,或有久墳毀發,可随宜掩埋。
遺骸未榇,并加斂瘗。
疾病窮困不能自存者,詳為條格,并加沾赉。
"冬,十月,丁巳,以桂陽王铄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丁亥,以始興王鑒為益州刺史。
三年春,正月,丙辰,以大司農劉楷為交州刺史,安西咨議參軍崔慶緒為梁、南秦二州刺史。
甲申,以晉安王子懋為南豫州刺史。
辛卯,車駕祀南郊,大赦。
都邑三百裡内罪應入重者,降一等,餘依赦制。
劾系之身,降遣有差。
赈恤二縣貧民。
又诏曰:"《春秋國語》雲'生民之有學斅,猶樹木之有枝葉。
'果行育德,鹹必由茲。
在昔開運,光宅華夏,方弘典谟,克隆教思,命彼有司,崇建庠塾。
甫就經始,仍離屯故,仰瞻徽猷,歲月彌遠。
今遐迩一體,車軌同文,宜高選學官,廣延胄子。
"又诏"守宰親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嚴課農桑,相土揆時,必窮地利。
若耕蠶殊衆,足厲浮堕者,所在即便列奏。
其違方驕矜,佚事妨農,亦以名聞。
将明賞罰,以勸勤怠。
校核殿最,歲竟考課,以申黜陟。
"二月,辛醜,車駕禮祠北郊。
夏,四月,戊戌,以新除右衛将軍豫章王世子子響為豫州刺史,輔國将軍桓敬為兖州刺史。
五月,乙未,诏曰:"氓俗凋弊,于茲永久,雖年谷時登,而歉乏比室。
凡單丁之身及茕獨而秩養養孤者,并蠲今年田租。
"是月,省總明觀。
六月,庚戌,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将軍。
秋,七月,辛醜,诏"丹陽所領及餘二百裡内見囚,同集京師;自此以外,委州郡決斷。
"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虔薨。
丁亥,以骠騎中兵參軍董仲舒為甯州刺史。
八月,乙未,車駕幸中堂聽訟。
丁巳,以行宕昌王梁彌颉為河、涼二州刺史。
戊午,以尚書令王儉領太子少傅,太子詹事蕭順之為領軍将軍。
冬,十月,壬戌,诏曰:"皇太子長懋講畢,當釋奠,王公以下可悉往觀禮。
"十一月,乙醜,以冠軍将軍王文仲為青、冀二州刺史。
十二月,丁酉,诏曰:"九
二月,辛巳,以征虜将軍楊炅為沙州刺史。
辛醜,以隴西公宕昌王梁彌機為河、涼二州刺史,東羌王像舒彭為西涼州刺史。
三月,癸醜,诏曰:"宋德将季,風軌陵遲,列宰庶邦,彌失其序,遷謝遄速,公私凋弊。
泰運初基,草昧惟始,思述先範,永隆治根。
莅民之職,一以小滿為限。
其有聲績克舉,厚加甄異;理務無庸,随時代黜。
"丙辰,诏曰:"朕自丁荼毒,奄便周忌,瞻言負荷,若墜淵壑。
而遠圖尚蔽,政刑未理,星緯失序,陰陽愆度。
思播先澤,兼酬天眚,可申辛亥赦恩五十日,以期訖為始。
京師囚系,悉皆原宥。
三署軍徒,優量降遣。
都邑鳏寡尤貧,詳加赈恤。
"戊寅,诏"四方見囚,罪無輕重,及劫賊餘口長徒敕系,悉原赦。
逋負督贓,建元四年三月以前,皆特除。
"夏,四月,壬午,诏曰:"魏矜袁紹,恩洽丘墓;晉亮兩王,榮覃餘裔。
二代弘義,前載美談。
袁粲、劉秉與先朝同獎宋室,沈攸之于景和之世,特有乃心,雖末節不終,而始誠可錄。
歲月彌往,宜特優降。
粲、秉前年改葬茔兆,未修材椁,可為經理,令粗足周禮。
攸之及其諸子喪柩在西者,可符荊州送反舊墓,在所為營葬事。
"五月,丁酉,車騎将軍張敬兒伏誅。
六月,丙寅,诏"凡坐事應覆治者,在建元四年三月已前,皆原宥。
"秋,七月,戊戌,新除左光祿大夫王僧虔加特進。
九月,己卯,以荊州刺史臨川王映為骠騎将軍,冠軍将軍廬陵王子卿為荊州刺史,吳郡太守安陸侯緬為郢州刺史。
二年春,正月,乙亥,以司州刺史呂安國為南兖州刺史,征北将軍竟陵王子良為護軍将軍兼司徒,征北長史劉悛為司州刺史。
丙子,以右光祿大夫王延之為特進。
三月,乙亥,以吳興太守張岱為南兖州刺史,前将軍王奂為江州刺史,平北将軍呂安國為湘州刺史。
戊寅,以少府趙景翼為廣州刺史。
夏,四月,甲辰,诏"揚、南徐、南兖、徐、兖五州統内諸獄,并、豫、江三州府州見囚,江州尋陽、新蔡兩郡系獄,并部送還台,須候克日斷枉直。
緣江遠郡及諸州,委刺史詳察訊。
"己巳,以甯朔将軍程法勤為甯州刺史。
六月,癸卯,車駕幸中堂聽訟。
乙巳,以安陸王子敬為南兖州刺史。
戊申,以黃門侍郎崔平仲為青、冀二州刺史。
秋,七月,癸未,诏曰:"夫樂所自生,先哲垂诰,禮不忘本,積代同風。
是以漢光遲回于南陽,魏文殷勤于谯國。
青溪宮體天含晖,則地栖寶,光定靈源,允集符命。
在昔期運初開,經綸方遠,繕築之勞,我則未暇。
時流事往,永惟哽咽。
朕以寡薄,嗣奉鴻基,思存締構,式表王迹。
考星創制,揆日興功,子來告畢,規摹昭備。
宜申釁落之禮,以暢感尉之懷,可克日小會。
"甲申,立皇子子倫為巴陵王。
八月,丙午,車駕幸舊宮小會,設金石樂,在位者賦詩。
诏申"京師獄及三署見徒,量所降宥。
領宮職司,詳賜币帛"。
戊申,車駕幸玄武湖講武。
甲子,诏曰:"窆枯掩骼,義重前诰,恤老哀癃,實惟令典。
朕永思民瘼,弗忘鑒寐。
聲憓未敷,物多乖所。
京師二縣,或有久墳毀發,可随宜掩埋。
遺骸未榇,并加斂瘗。
疾病窮困不能自存者,詳為條格,并加沾赉。
"冬,十月,丁巳,以桂陽王铄為南徐州刺史。
十一月,丁亥,以始興王鑒為益州刺史。
三年春,正月,丙辰,以大司農劉楷為交州刺史,安西咨議參軍崔慶緒為梁、南秦二州刺史。
甲申,以晉安王子懋為南豫州刺史。
辛卯,車駕祀南郊,大赦。
都邑三百裡内罪應入重者,降一等,餘依赦制。
劾系之身,降遣有差。
赈恤二縣貧民。
又诏曰:"《春秋國語》雲'生民之有學斅,猶樹木之有枝葉。
'果行育德,鹹必由茲。
在昔開運,光宅華夏,方弘典谟,克隆教思,命彼有司,崇建庠塾。
甫就經始,仍離屯故,仰瞻徽猷,歲月彌遠。
今遐迩一體,車軌同文,宜高選學官,廣延胄子。
"又诏"守宰親民之要,刺史案部所先,宜嚴課農桑,相土揆時,必窮地利。
若耕蠶殊衆,足厲浮堕者,所在即便列奏。
其違方驕矜,佚事妨農,亦以名聞。
将明賞罰,以勸勤怠。
校核殿最,歲竟考課,以申黜陟。
"二月,辛醜,車駕禮祠北郊。
夏,四月,戊戌,以新除右衛将軍豫章王世子子響為豫州刺史,輔國将軍桓敬為兖州刺史。
五月,乙未,诏曰:"氓俗凋弊,于茲永久,雖年谷時登,而歉乏比室。
凡單丁之身及茕獨而秩養養孤者,并蠲今年田租。
"是月,省總明觀。
六月,庚戌,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将軍。
秋,七月,辛醜,诏"丹陽所領及餘二百裡内見囚,同集京師;自此以外,委州郡決斷。
"甲戌,左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王僧虔薨。
丁亥,以骠騎中兵參軍董仲舒為甯州刺史。
八月,乙未,車駕幸中堂聽訟。
丁巳,以行宕昌王梁彌颉為河、涼二州刺史。
戊午,以尚書令王儉領太子少傅,太子詹事蕭順之為領軍将軍。
冬,十月,壬戌,诏曰:"皇太子長懋講畢,當釋奠,王公以下可悉往觀禮。
"十一月,乙醜,以冠軍将軍王文仲為青、冀二州刺史。
十二月,丁酉,诏曰:"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