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列傳第三十 王奂(從弟缋) 張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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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奂,字彥孫,琅邪臨沂人也。
祖僧朗,宋左光祿、儀同。
父粹,黃門郎。
奂出繼從祖中書令球,故字彥孫。
解褐著作佐郎,太子舍人,安陸王冠軍主簿,太子洗馬,本州别駕,中書郎,桂陽王司空谘議,黃門郎。
元徽元年為晉熙王征虜長史、江夏内史,遷侍中,領步兵校尉。
複出為晉熙王鎮西長史,加冠軍将軍、江夏武昌太守。
征祠部尚書,轉掌吏部。
升明初,遷冠軍将軍、丹陽尹。
初,王晏父普曜為沈攸之長史,常慮攸之舉事,不得還。
時奂為吏部,轉普曜為内職,晏深德之。
及晏仕世祖府,奂從弟蘊反,世祖謂晏曰:"王奂宋家外戚,王蘊親同逆黨,既其群從,豈能無異意。
我欲具以啟聞。
"晏叩頭曰:"王奂修謹,保無異志。
晏父母在都,請以為質。
"世祖乃止。
出為吳興太守,秩中二千石,将軍如故。
尋進号征虜将軍。
建元元年,進号左将軍。
明年,遷太常,領鄱陽王師,仍轉侍中,秘書監,領骁騎将軍。
又遷征虜将軍、臨川王鎮西長史、領南蠻校尉、南郡内史。
奂一歲三遷,上表固讓南蠻曰:"今天地初辟,萬物載新,刑蠻來威,巴濮不擾。
但使邊民樂業,有司修務,本府舊州,日就殷阜。
臣昔遊西土,較見盈虛,兼日者戎燼之後,痍毀難複。
雖複緝以善政,未及來蘇。
今複割撤大府,制置偏校,崇望不足以助強,語實安能以相弊?且資力既分,職司增廣,衆勞務倍,文案滋煩。
非獨臣見其難,竊以為國計非允。
"見許。
于是罷南蠻校尉官。
進号前将軍。
世祖即位,征右仆射。
仍轉使持節、監湘州軍事、前将軍、湘州刺史。
永明二年,徙為散騎常侍、江州刺史。
初省江州軍府。
四年,遷右仆射,本州中正。
奂無學術,以事幹見處。
遷尚書仆射,中正如故。
校籍郎王植屬吏部郎孔琇之以校籍令史俞公喜求進署,矯稱奂意,植坐免官。
六年,遷散騎常侍,領軍将軍。
奂欲請車駕幸府。
上晚信佛法,禦膳不宰牲。
使王晏謂奂曰:"吾前去年為斷殺事,不複幸詣大臣已判,無容欻爾也。
"王儉卒,上用奂為尚書令,以問王晏。
晏位遇已重,與奂不能相推,答上曰:"柳世隆有重望,恐不宜在奂後。
"乃轉為左仆射,加給事中,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随郡軍事、鎮北将軍、雍州刺史。
上謂王晏曰:"奂于釋氏,實自專至。
其在鎮或以此妨務,卿相見言次及之,勿道吾意也。
"上以行北諸戍士卒多褴縷,送袴褶三千具,令奂分賦之。
十一年,奂辄殺甯蠻長史劉興祖,上大怒,使禦史中丞孔稚珪奏其事曰: 雍州刺史王奂啟錄小府長史劉興祖,虛稱"興祖扇動山蠻,規生逆謀,诳言诽謗,言辭不遜"。
敕使送興祖下都,奂慮所啟欺妄,于獄打殺興祖,詐啟稱自經死。
止今體傷楗蒼,事暴聞聽。
攝興祖門生劉倪到台辨問,列"興祖與奂共事,不能相和。
自去年朱公恩領軍征蠻失利,興祖啟聞,以啟呈奂,奂因此便相嫌恨。
若雲興祖有罪,便應事在民間;民間恬然,都無事迹。
去十年九月十八日,奂使仗身三十人來,稱敕錄興祖付獄。
安定郡蠻先在郡贓私,興祖既知其取與,即牒啟,奂不問。
興祖後執錄,奂仍令蠻領仗身于獄守視。
興祖未死之前,于獄以物畫漆柈子中出密報家,道無罪,令啟乞出都一辨,萬死無恨。
"又雲:"奂駐興祖嚴禁信使,欲作方便,殺以除口舌。
"又雲:"奂意乃可。
奂第三息彪随奂在州,凡事是非皆幹豫,扇構密除興祖。
"又雲:"興祖家饷糜,中下藥,食兩口便覺,回乞獄子,食者皆大利。
興祖大叫道:'糜中有藥!'近獄之家,無人不聞。
"又雲:"奂治著興祖日急,判無濟理。
十一月二十一日,奂使獄吏來報興祖家,道興祖于獄自經死。
屍出,家人共洗浴之,見興祖頸下有傷,肩胛烏,陰下破碎,實非興祖自經死。
家人及門義共見,非是一人。
"重攝檢雍州都留田文喜,列與倪符同狀。
興祖在獄,嗛苦望下,既蒙降旨,欣願始遂,豈容于此,方複自經?敕以十九日至,興祖以二十一日死,推理檢迹,灼然矯假。
尋敕使送下,奂辄拒诏,所謗諸條,悉出奂意。
毀故丞相若陳顯達,诽讪朝事,
祖僧朗,宋左光祿、儀同。
父粹,黃門郎。
奂出繼從祖中書令球,故字彥孫。
解褐著作佐郎,太子舍人,安陸王冠軍主簿,太子洗馬,本州别駕,中書郎,桂陽王司空谘議,黃門郎。
元徽元年為晉熙王征虜長史、江夏内史,遷侍中,領步兵校尉。
複出為晉熙王鎮西長史,加冠軍将軍、江夏武昌太守。
征祠部尚書,轉掌吏部。
升明初,遷冠軍将軍、丹陽尹。
初,王晏父普曜為沈攸之長史,常慮攸之舉事,不得還。
時奂為吏部,轉普曜為内職,晏深德之。
及晏仕世祖府,奂從弟蘊反,世祖謂晏曰:"王奂宋家外戚,王蘊親同逆黨,既其群從,豈能無異意。
我欲具以啟聞。
"晏叩頭曰:"王奂修謹,保無異志。
晏父母在都,請以為質。
"世祖乃止。
出為吳興太守,秩中二千石,将軍如故。
尋進号征虜将軍。
建元元年,進号左将軍。
明年,遷太常,領鄱陽王師,仍轉侍中,秘書監,領骁騎将軍。
又遷征虜将軍、臨川王鎮西長史、領南蠻校尉、南郡内史。
奂一歲三遷,上表固讓南蠻曰:"今天地初辟,萬物載新,刑蠻來威,巴濮不擾。
但使邊民樂業,有司修務,本府舊州,日就殷阜。
臣昔遊西土,較見盈虛,兼日者戎燼之後,痍毀難複。
雖複緝以善政,未及來蘇。
今複割撤大府,制置偏校,崇望不足以助強,語實安能以相弊?且資力既分,職司增廣,衆勞務倍,文案滋煩。
非獨臣見其難,竊以為國計非允。
"見許。
于是罷南蠻校尉官。
進号前将軍。
世祖即位,征右仆射。
仍轉使持節、監湘州軍事、前将軍、湘州刺史。
永明二年,徙為散騎常侍、江州刺史。
初省江州軍府。
四年,遷右仆射,本州中正。
奂無學術,以事幹見處。
遷尚書仆射,中正如故。
校籍郎王植屬吏部郎孔琇之以校籍令史俞公喜求進署,矯稱奂意,植坐免官。
六年,遷散騎常侍,領軍将軍。
奂欲請車駕幸府。
上晚信佛法,禦膳不宰牲。
使王晏謂奂曰:"吾前去年為斷殺事,不複幸詣大臣已判,無容欻爾也。
"王儉卒,上用奂為尚書令,以問王晏。
晏位遇已重,與奂不能相推,答上曰:"柳世隆有重望,恐不宜在奂後。
"乃轉為左仆射,加給事中,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司州之随郡軍事、鎮北将軍、雍州刺史。
上謂王晏曰:"奂于釋氏,實自專至。
其在鎮或以此妨務,卿相見言次及之,勿道吾意也。
"上以行北諸戍士卒多褴縷,送袴褶三千具,令奂分賦之。
十一年,奂辄殺甯蠻長史劉興祖,上大怒,使禦史中丞孔稚珪奏其事曰: 雍州刺史王奂啟錄小府長史劉興祖,虛稱"興祖扇動山蠻,規生逆謀,诳言诽謗,言辭不遜"。
敕使送興祖下都,奂慮所啟欺妄,于獄打殺興祖,詐啟稱自經死。
止今體傷楗蒼,事暴聞聽。
攝興祖門生劉倪到台辨問,列"興祖與奂共事,不能相和。
自去年朱公恩領軍征蠻失利,興祖啟聞,以啟呈奂,奂因此便相嫌恨。
若雲興祖有罪,便應事在民間;民間恬然,都無事迹。
去十年九月十八日,奂使仗身三十人來,稱敕錄興祖付獄。
安定郡蠻先在郡贓私,興祖既知其取與,即牒啟,奂不問。
興祖後執錄,奂仍令蠻領仗身于獄守視。
興祖未死之前,于獄以物畫漆柈子中出密報家,道無罪,令啟乞出都一辨,萬死無恨。
"又雲:"奂駐興祖嚴禁信使,欲作方便,殺以除口舌。
"又雲:"奂意乃可。
奂第三息彪随奂在州,凡事是非皆幹豫,扇構密除興祖。
"又雲:"興祖家饷糜,中下藥,食兩口便覺,回乞獄子,食者皆大利。
興祖大叫道:'糜中有藥!'近獄之家,無人不聞。
"又雲:"奂治著興祖日急,判無濟理。
十一月二十一日,奂使獄吏來報興祖家,道興祖于獄自經死。
屍出,家人共洗浴之,見興祖頸下有傷,肩胛烏,陰下破碎,實非興祖自經死。
家人及門義共見,非是一人。
"重攝檢雍州都留田文喜,列與倪符同狀。
興祖在獄,嗛苦望下,既蒙降旨,欣願始遂,豈容于此,方複自經?敕以十九日至,興祖以二十一日死,推理檢迹,灼然矯假。
尋敕使送下,奂辄拒诏,所謗諸條,悉出奂意。
毀故丞相若陳顯達,诽讪朝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