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志第六 州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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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亟經分置,廬江屬南豫,濱帶長江,與南谯接境,民黎租帛,從流送州,實為便利,遠逾西豫,非其所願,郡領灊舒及始新左縣,村竹産,府州采伐,為益不少。

    府州新創,異于舊藩。

    資役多阙,實希得廬江。

    請依昔分置。

    "尚書參議:"往年慮邊塵須實,故啟回換。

    今淮、泗無虞,宜許所牒。

    "诏"可"。

    領郡如左: 淮南郡 于湖(永明八年,省角城、高平、下邳三縣并。

    )
繁昌當塗浚遒定陵襄垣 宣城郡 廣德懷安宛陵廣陽石城臨城甯國宣城建元泾安吳 曆陽郡 曆陽龍亢雍丘 南谯郡 山桑蕲北許昌(《永元志》無)扶陽曲陽嘉平 廬江郡 舒(建元二年為郡治)灊始新和城(《永元志》無)西華(《永元志》無)呂亭左縣(建元二年,割晉熙屬。

    )
(建元二年,割南谯屬。

    )
臨江郡(建元二年,罷并曆陽,後複置。

    )
烏江懷德酂 南兖州,鎮廣陵,漢故王國。

    有江都浦水,魏文帝伐吳出此,見江濤盛壯,歎雲:"天所以限南北也。

    "晉元帝過江,建興四年,揚聲北讨,遣宣城公裒督徐、兖二州,鎮廣陵。

    其後或還江南,然立鎮自此始也。

    時百姓遭難,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為客。

    元帝太興四年,诏以流民失籍,使條名上有司,為給客制度,而江北荒殘,不可檢實。

    明帝太甯三年,郗鑒為兖州,鎮廣陵,後還京口。

    是後兖州或治盱眙,或治山陽。

    桓玄以桓弘為青州,鎮廣陵。

    義熙二年,諸葛長民為青州,徙山陽。

    時鮮卑接境,長民表雲:"此蕃十載釁故相襲,城池崩毀,荒舊散伏,邊疆諸戍,不聞雞犬。

    且犬羊侵暴,抄掠滋甚。

    "乃還鎮京口。

    晉末以廣陵控接三齊,故青、兖同鎮。

    宋永初元年,罷青并兖。

    三年,檀道濟始為南兖州,廣陵因此為州鎮。

    土甚平曠,刺史每以秋月多出海陵觀濤,與京口對岸,江之壯闊處也。

    永明元年,刺史柳世隆奏:"尚書符下土斷條格,并省僑郡縣。

    凡諸流寓,本無定憩,十家五落,各自星處。

    一縣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東屆海隅。

    今專罷僑邦,不省荒邑,雜居舛止,與先不異。

    離為區斷,無革遊濫。

    謂應同省,随堺并帖。

    若鄉屯裡聚,二三百家,井甸可修,區域易分者,别詳立。

    "于是濟陰郡六縣,下邳郡四縣,淮陽郡三縣,東莞郡四縣,以散居無實土,官長無廨舍,寄止民村,及州治立,見省,民戶帖屬。

    領郡如左: 廣陵郡(建元四年,罷北淮陽、北下邳、北濟陰、東莞四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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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陵廣陵高郵江都齊甯(永明元年置) 海陵郡 建陵甯海如臯臨江蒲濤臨澤齊昌(永明元年置)海安(永明五年罷新郡,并此縣度屬。

    )
山陽郡 東城山陽鹽城左鄉 盱眙郡 考城盱眙陽城直渎長樂 南沛郡 沛蕭相 北兖州,鎮淮陰。

    《地理志》雲淮陰縣屬臨淮郡,《郡國志》屬下邳國,《晉太康地記》屬廣陵郡。

    穆帝永和中,北中郎将荀羨北讨鮮卑,雲"淮陰舊鎮,地形都要,水陸交通,易以觀釁。

    沃野有開殖之利,方舟運漕,無他屯阻。

    "乃營立城池。

    宋泰始二年失淮北,于此立州鎮。

    建元四年,移鎮盱眙,仍領盱眙郡。

    舊北對清泗,臨淮守險,有陽平石鼈,田稻豐饒。

    所領唯陽平一郡,永明七年,光祿大夫呂安國啟稱:"北兖州民戴尚伯六十人訴'舊壤幽隔,飄寓失所,今雖創置淮陰,而陽平一郡,州無實土,寄山陽境内。

    竊見司、徐、青三州,悉皆新立,并有實郡。

    東平既是望邦,衣冠所系。

    希于山陽、盱眙二界間割小戶置此郡,始招集荒落,使本壤族姓,有所歸依。

    '臣尋東平郡既是此州本領,臣賤族桑梓,願立此邦。

    "見許。

    領郡如左: 陽平郡(寄治山陽) 泰清永陽安宜豐國 東平郡 壽張(割山陽官渎以西三百戶置)淮安(割直渎、破釜以東,淮陰鎮下流雜一百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