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本紀第六 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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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二省,猶沾微俸,辭事私庭,榮祿兼謝,興言愛老,實有矜懷。

    自缙紳年及,可一遵永明七年以前铨叙之科。

    "上輔政所誅諸王,是月複屬籍,各封子為侯。

     十二月,壬子,诏曰:"上覽易遺,下情難達,是以甘棠見美,肺石流詠。

    自月一視黃辭,如有含枉不申、懷直未舉者,莅民之司,并任厥失。

    " 二年春,正月,辛未,诏"京師系囚殊死,可降為五歲刑,三署見徒五歲以下,悉原散。

    王公以下,各舉所知。

    随王公卿士,内外群僚,各舉朕違,肆心極谏。

    "索虜寇司、豫、徐、梁四州。

    壬申,遣鎮南将軍王廣之督司州征讨,右衛将軍蕭坦之督徐州征讨,尚書右仆射沈文季督豫州征讨。

    己卯,诏京師二縣有毀發墳垅,随宜修理。

    又诏曰:"食惟民天,義高姬載,蠶實生本,教重軒經。

    前哲盛範,後王茂則,布令審端,鹹必由之。

    朕肅扆岩廊,思弘風訓,深務八政,永鑒在勤,靜言日昃,無忘寝興。

    守宰親民之主,牧伯調俗之司,宜嚴課農桑,罔令遊惰,揆景肆力,必窮地利,固修堤防,考校殿最。

    若耕蠶殊衆,具以名聞;遊怠害業,即便列奏。

    主者詳為條格。

    "乙未,虜攻鐘離,徐州刺史蕭惠休破之。

    丙申,加太尉陳顯達使持節、都督西北征讨諸軍事。

    丁酉,内外纂嚴。

     三月,戊申,诏"南徐州僑舊民丁,多充戎旅,蠲今年三課。

    "己未,司州刺史蕭誕與衆軍擊虜,破之。

    诏"雍、豫、司、南兖、徐五州遇寇之家,悉停今年稅調。

    其與虜交通,不問往罪。

    "丙寅,停青州麥租。

    虜自壽春退走。

    甲申,解嚴。

    夏,四月,己亥朔,诏"三百裡内獄訟,同集京師,克日聽覽。

    此以外委州郡訊察。

    三署徒隸,原遣有差。

    "索虜圍漢中,梁州刺史蕭懿拒退之。

    己未,以新除黃門郎裴叔業為徐州刺史。

     五月,甲午,寝廟成,诏"監作長帥,可賜位一等,役身遣假一年,非役者蠲租同假限。

    "六月,壬戌,誅領軍将軍蕭谌、西陽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貞。

    乙醜,以右衛将軍蕭坦之為領軍将軍。

    秋,七月,辛未,以右将軍晉安王寶義為南徐州刺史。

    壬申,以冠軍将軍梁王為司州刺史。

    辛卯,以氐楊馥之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

    八月,丁未,以右衛将軍廬陵王寶源為南兖州刺史。

    庚戌,以新除輔國将軍申希祖為兖州刺史。

    九月,己醜,改封南平王寶攸為邵陵王,蜀郡王子文為西陽王,廣漢王子峻為衡陽王,臨海王昭秀為巴陵王,永嘉王昭粲為桂陽王。

    冬,十一月,丁卯,诏曰:"軌世去奢,事殷哲後,訓物以儉,理鏡前王。

    朕屬流弊之末,襲澆浮之季,雖恭已弘化,刻意隆平,而禮讓未興,侈華猶競。

    永覽玄風,兢言集愧,思所以還淳改俗,反古移民。

    可罷東田,毀興光樓。

    "并诏水衡量省禦乘。

    己卯,納皇太子妃褚氏,大赦。

    王公已下,班賜各有差。

    斷四方上禮。

     十二月,丁酉,诏曰:"舊國都邑,望之怅然。

    況乃自經南面,負扆宸居,或功濟當時,德覃一世,而茔垅欑穢,封樹不修,豈直嗟深牧豎、悲甚信陵而已哉?昔中京淪覆,鼎玉東遷,晉元締構之始,簡文遺詠在民,而松門夷替,埏路榛蕪。

    雖年代殊往,撫事興懷。

    晉帝諸陵,悉加修理,并增守衛。

    吳、晉陵二郡失稔之鄉,蠲三調有差。

    " 三年春,正月,丁卯,以陰平王楊炅子崇祖為沙州刺史,封陰平王。

    北中郎将建安王寶夤為江州刺史。

    己巳,诏申明守長六周之制。

    乙酉,诏"去歲索虜寇邊,緣邊諸州郡将士有臨陣及疾病死亡者,并送還本土。

    " 三月,壬午,诏"車府乘輿有金銀飾校者,皆剔除。

    "夏,四月,虜寇司州,戍兵擊破之。

     五月,己巳,以征虜将軍蕭懿為益州刺史,前軍将軍陰廣宗為梁、南秦二州刺史,前新除甯州刺史李慶宗為甯州刺史。

    秋,九月,辛酉,以冠軍将軍徐玄慶為兖州刺史。

    冬十月,以輔國将軍申希祖為司州刺史。

    閏十二月,戊寅,皇太子冠,賜王公以下帛各有差,為父後者賜爵一級。

    斷遠近上禮。

    又诏"今歲不須光新,可以見錢為百官供給。

    " 四年春,正月,庚午,大赦。

    诏曰:"嘉肴停俎,定方旨于必甘;良玉在攻,表圭璋于既就。

    是以陶鈞萬品,務本為先;經緯九區,學斅為大。

    往因時康,崇建庠序,屯虞薦有,權從省廢,讴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