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本紀第六 明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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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寥,倏移年稔,永言古昔,無忘旰昃。
今華夏乂安,要荒慕向,締修東序,實允适時。
便可式依舊章,廣延國胄,弘敷景業,光被後昆。
"壬寅,诏"民産子者,蠲其父母調役一年,又賜米十斛。
新婚者,蠲夫役一年"。
丙辰,尚書令王晏伏誅。
二月,甲子,以左仆射徐孝嗣為尚書令,征虜将軍蕭季敞為廣州刺史。
三月,乙未,右仆射沈文季領護軍将軍。
秋,八月,追尊景皇所生王氏為恭太後。
索虜寇沔北。
冬,十月,又寇司州。
甲戌,遣太子中庶子梁王、右軍司馬張稷讨之。
十一月,丙辰,以氐楊靈珍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武都王。
丁亥,诏"所在結課屋宅田桑,可詳減舊價。
"十二月,甲子,以冠軍将軍裴叔業為豫州刺史,冠軍将軍徐玄慶為徐州刺史,甯朔将軍左興盛為兖州刺史。
丁醜,遣度支尚書崔慧景率衆救雍州。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未朔,大赦。
逋租宿債在四年之前,皆悉原除。
中軍大将軍徐孝嗣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沔北諸郡為虜所侵,相繼敗沒。
乙巳,遣太尉陳顯達持節救雍州。
丁未,誅河東王铉、臨賀王子嶽、西陽王子文、衡陽王子峻、南康王子珉、永陽王子珉、湘東王子建、南郡王子夏、桂陽王昭粲、巴陵王昭秀。
二月,癸醜,遣左衛将軍蕭惠休假節援壽陽。
辛未,豫州刺史裴叔業擊虜于淮北,破之。
辛巳,平西将軍蕭遙欣領雍州刺史。
三月,丙午,蠲雍州遇虜之縣租布。
戊申,诏曰:"仲尼明聖在躬,允光上哲,弘厥雅道,大訓生民,師範百王,軌儀千載。
立人斯仰,忠孝攸出,玄功潛被,至德彌闡。
雖反袂遐曠,而祧薦靡阙,時祭舊品,秩比諸侯。
頃歲以來,祀典陵替,俎豆寂寥,牲奠莫舉,豈所以克昭盛烈,永隆風教者哉!可式循舊典,詳複祭秩,使牢饩備禮,欽飨兼申。
"夏,四月,甲寅,改元,赦三署囚系原除各有差。
文武賜位二等。
丙戌,以鎮軍将軍蕭坦之為侍中、中領軍。
己未,立武陵昭王子子坦為衡陽王。
丙寅,以西中郎長史劉暄為郢州刺史。
丁卯,大司馬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
五月,壬午,遣輔國将軍劉山陽率軍東讨。
乙酉,斬敬則,傳首。
曲赦浙東、吳、晉陵七郡。
以後軍長史蕭穎胄為南兖州刺史。
丁酉,以北中郎将司馬元和為兖州刺史。
秋,七月,以輔國将軍王珍國為青、冀二州刺史。
癸卯,以太子中庶子梁王為雍州刺史,太尉陳顯達為江州刺史。
己酉,帝崩于正福殿,年四十七。
遺诏曰:"徐令可重申八命。
中書監本官悉如故,沈文季可左仆射,常侍護軍如故,江祏可右仆射,江祀可侍中,劉暄可衛尉。
軍政大事委陳太尉。
内外衆事,無大小委徐孝嗣、遙光、坦之、江祏,其大事與沈文季、江祀、劉暄參懷。
心膂之任可委劉悛、蕭惠休、崔惠景。
"葬興安陵。
帝明審有吏才,持法無所借。
制禦親幸,臣下肅清。
驅使寒人不得用四幅傘,大存儉約。
罷世祖所起新林苑,以地還百姓;廢文帝所起太子東田,斥賣之;永明中輿辇舟乘,悉剔取金銀還主衣庫。
太官進禦食,有裹蒸,帝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
"而世祖掖庭中宮殿服禦,一無所改。
性猜忌多慮,故亟行誅戮。
潛信道術,用計數,出行幸,先占利害,南出則唱雲西行,東遊則唱雲北幸。
簡于出入,竟不南郊。
上初有疾,無辍聽覽,秘而不傳。
及寝疾甚久,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魚以為治,外始知之。
身衣绛衣,服飾皆赤,以為厭勝。
巫觋雲:"後湖水頭經過宮内,緻帝有疾。
"帝乃自至太官行水溝。
左右啟:"太官若無此水則不立。
"帝決意塞之,欲南引淮流。
會崩,事寝。
史臣曰:高宗以支庶纂曆,據猶子而為論,一朝到此,誠非素心,遺寄所當,諒不獲免。
夫戕夷之事,懷抱多端,或出自雄忍,或生乎畏懾。
令同财之親,在我而先棄;進引之愛,量物其必違。
疑怯既深,猜似外入,流涕行誅,非雲義舉,事苟求安,能無内愧?既而自樹本根,枝胤孤弱,贻厥不昌,終覆宗社。
若令壓紐之徵,必委天命,盤庚之祀,亦繼陽甲,杖運推公,夫何譏爾! 贊曰:高宗傍起,宗國之慶。
慕名儉德,垂文法令。
兢兢小心,察察吏政。
沔陽失土,南風不競。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
今華夏乂安,要荒慕向,締修東序,實允适時。
便可式依舊章,廣延國胄,弘敷景業,光被後昆。
"壬寅,诏"民産子者,蠲其父母調役一年,又賜米十斛。
新婚者,蠲夫役一年"。
丙辰,尚書令王晏伏誅。
二月,甲子,以左仆射徐孝嗣為尚書令,征虜将軍蕭季敞為廣州刺史。
三月,乙未,右仆射沈文季領護軍将軍。
秋,八月,追尊景皇所生王氏為恭太後。
索虜寇沔北。
冬,十月,又寇司州。
甲戌,遣太子中庶子梁王、右軍司馬張稷讨之。
十一月,丙辰,以氐楊靈珍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武都王。
丁亥,诏"所在結課屋宅田桑,可詳減舊價。
"十二月,甲子,以冠軍将軍裴叔業為豫州刺史,冠軍将軍徐玄慶為徐州刺史,甯朔将軍左興盛為兖州刺史。
丁醜,遣度支尚書崔慧景率衆救雍州。
永泰元年春,正月,癸未朔,大赦。
逋租宿債在四年之前,皆悉原除。
中軍大将軍徐孝嗣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沔北諸郡為虜所侵,相繼敗沒。
乙巳,遣太尉陳顯達持節救雍州。
丁未,誅河東王铉、臨賀王子嶽、西陽王子文、衡陽王子峻、南康王子珉、永陽王子珉、湘東王子建、南郡王子夏、桂陽王昭粲、巴陵王昭秀。
二月,癸醜,遣左衛将軍蕭惠休假節援壽陽。
辛未,豫州刺史裴叔業擊虜于淮北,破之。
辛巳,平西将軍蕭遙欣領雍州刺史。
三月,丙午,蠲雍州遇虜之縣租布。
戊申,诏曰:"仲尼明聖在躬,允光上哲,弘厥雅道,大訓生民,師範百王,軌儀千載。
立人斯仰,忠孝攸出,玄功潛被,至德彌闡。
雖反袂遐曠,而祧薦靡阙,時祭舊品,秩比諸侯。
頃歲以來,祀典陵替,俎豆寂寥,牲奠莫舉,豈所以克昭盛烈,永隆風教者哉!可式循舊典,詳複祭秩,使牢饩備禮,欽飨兼申。
"夏,四月,甲寅,改元,赦三署囚系原除各有差。
文武賜位二等。
丙戌,以鎮軍将軍蕭坦之為侍中、中領軍。
己未,立武陵昭王子子坦為衡陽王。
丙寅,以西中郎長史劉暄為郢州刺史。
丁卯,大司馬會稽太守王敬則舉兵反。
五月,壬午,遣輔國将軍劉山陽率軍東讨。
乙酉,斬敬則,傳首。
曲赦浙東、吳、晉陵七郡。
以後軍長史蕭穎胄為南兖州刺史。
丁酉,以北中郎将司馬元和為兖州刺史。
秋,七月,以輔國将軍王珍國為青、冀二州刺史。
癸卯,以太子中庶子梁王為雍州刺史,太尉陳顯達為江州刺史。
己酉,帝崩于正福殿,年四十七。
遺诏曰:"徐令可重申八命。
中書監本官悉如故,沈文季可左仆射,常侍護軍如故,江祏可右仆射,江祀可侍中,劉暄可衛尉。
軍政大事委陳太尉。
内外衆事,無大小委徐孝嗣、遙光、坦之、江祏,其大事與沈文季、江祀、劉暄參懷。
心膂之任可委劉悛、蕭惠休、崔惠景。
"葬興安陵。
帝明審有吏才,持法無所借。
制禦親幸,臣下肅清。
驅使寒人不得用四幅傘,大存儉約。
罷世祖所起新林苑,以地還百姓;廢文帝所起太子東田,斥賣之;永明中輿辇舟乘,悉剔取金銀還主衣庫。
太官進禦食,有裹蒸,帝曰:"我食此不盡,可四片破之,餘充晚食。
"而世祖掖庭中宮殿服禦,一無所改。
性猜忌多慮,故亟行誅戮。
潛信道術,用計數,出行幸,先占利害,南出則唱雲西行,東遊則唱雲北幸。
簡于出入,竟不南郊。
上初有疾,無辍聽覽,秘而不傳。
及寝疾甚久,敕台省府署文簿求白魚以為治,外始知之。
身衣绛衣,服飾皆赤,以為厭勝。
巫觋雲:"後湖水頭經過宮内,緻帝有疾。
"帝乃自至太官行水溝。
左右啟:"太官若無此水則不立。
"帝決意塞之,欲南引淮流。
會崩,事寝。
史臣曰:高宗以支庶纂曆,據猶子而為論,一朝到此,誠非素心,遺寄所當,諒不獲免。
夫戕夷之事,懷抱多端,或出自雄忍,或生乎畏懾。
令同财之親,在我而先棄;進引之愛,量物其必違。
疑怯既深,猜似外入,流涕行誅,非雲義舉,事苟求安,能無内愧?既而自樹本根,枝胤孤弱,贻厥不昌,終覆宗社。
若令壓紐之徵,必委天命,盤庚之祀,亦繼陽甲,杖運推公,夫何譏爾! 贊曰:高宗傍起,宗國之慶。
慕名儉德,垂文法令。
兢兢小心,察察吏政。
沔陽失土,南風不競。
《南齊書》 南朝梁·蕭子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