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五 列傳第十六 高帝十二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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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十九男:昭皇後生武帝、豫章文獻王嶷;謝貴嫔生臨川獻王映、長沙威王晃;羅太妃生武陵昭王晔;任太妃生安成恭王暠;陸修儀生鄱陽王锵、晉熙王銶;袁修容生桂陽王铄;何太妃生始興簡王鑒、宜都王铿;區貴人生衡陽王鈞;張淑妃生江夏王鋒、河東王铉;李美人生南平王銳;第九、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七皇子早亡。
衡陽王鈞出繼元王後。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太祖第三子也。
宋元徽四年,解褐著作佐郎,遷撫軍行參軍,南陽王文學。
沈攸之事難,太祖時領南徐州,以映為甯朔将軍,鎮京口。
事甯,除中軍谘議、從事中郎、輔國将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并不拜。
仍為假節、督南兖兖徐青冀五州諸軍事、行南兖州刺史,将軍如故。
尋除給事黃門侍郎,領前軍将軍,仍複為冠軍将軍、南兖州刺史,假節督,複為監軍,督五州如故。
齊台建,宋帝诏封映及弟晃、晔、暠、锵、铄、鑒并為開國縣公,各千五百戶,未及定土宇,而太祖踐阼。
以映為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梁甯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平西将軍、荊州刺史。
封臨川王,食邑例二千戶。
又領湘州刺史。
豫章王嶷既留鎮陝西,映亦不行。
改授散騎常侍、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前将軍、揚州刺史,持節如故。
國家初創,映以年少臨神州,吏治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出為都督荊湘雍益梁巴甯南北秦九州諸軍事、鎮西将軍、荊州刺史,持節、常侍如故。
給鼓吹一部。
以國憂解散騎常侍,進号征西。
永明元年入為侍中,骠騎将軍。
二年,給油絡車。
五年,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七年,薨。
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美,朝野莫不惋惜焉。
時年三十二。
诏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
贈司空。
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曆東陽、吳興二郡太守,秘書監,領後軍将軍。
永元初,為侍中,遷左民尚書。
坐從妹祖日不拜,為有司所奏,事留中,子晉遂不複拜。
梁王定京邑,猶服侍中服。
入梁為輔國将軍、高平太守。
第二子子遊,州陵侯。
解褐員外郎,太子洗馬,曆琅邪、晉陵二郡太守,黃門侍郎。
好音樂,解絲竹雜藝。
梁初坐閨門淫穢及殺人,為有司所奏,請議禁锢。
子晉謀反,兄弟并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太祖第四子也。
少有武力,為太祖所愛。
宋世解褐秘書郎邵陵王友,不拜。
升明二年,代兄映為甯朔将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初,沈攸之事起,晃便弓馬,多從武容,熏赫都街,時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傘。
"其年,遷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将、豫州刺史。
太祖踐祚,晃欲陳政事,辄為典簽所裁,晃執殺之。
上大怒,手诏賜杖。
尋遷使持節、都督南徐兖二州諸軍事、後将軍、南徐州刺史。
世祖為皇太子,拜武進陵,于曲阿後湖鬥隊,使晃禦馬軍,上聞之,又不悅。
入為侍中、護軍将軍,以國憂,解侍中,加中軍将軍。
太祖臨崩,以晃屬世祖,處以辇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上遷南徐州刺史竟陵王子良為南兖州,以晃為使持節、都督南徐兖二州諸軍事、鎮軍将軍、南徐州刺史。
入為散騎常侍,中書監。
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
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為禁司所覺,投之江水。
世祖禁諸王畜私仗,聞之大怒,将糾以法。
豫章王嶷于禦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
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
"白象,晃小字也。
上亦垂泣。
太祖大漸時,誡世祖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圖,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
"故世祖終無異意。
然晃亦不見親寵。
當時論者以世祖優于魏文,減于漢明。
尋加晃鎮軍将軍,轉丹陽尹,常侍、将軍如故。
又為侍中、護軍将軍,鎮軍如故。
尋進号車騎将軍,侍中如故。
給油絡車,鼓吹一部。
八年,薨,年三十一。
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
即本号,贈開府儀同三司。
世祖嘗幸鐘山,晃從駕,以馬槊刺道邊枯蘖,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槊不出。
乃令晃複馳馬拔之,應手便去。
每遠州獻駿馬,上辄令晃于華林中調試之。
太祖常曰:"此我家任城也。
"世祖緣此意,故谥曰威。
武陵昭王晔,字宣照,太祖第五子也。
母羅氏,從太祖在淮陰,以罪誅,晔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故每見愛。
初除冠軍将軍,轉征虜将軍。
晔剛穎俊出,工弈棋,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上,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為優者。
但康樂放蕩,
衡陽王鈞出繼元王後。
臨川獻王映,字宣光,太祖第三子也。
宋元徽四年,解褐著作佐郎,遷撫軍行參軍,南陽王文學。
沈攸之事難,太祖時領南徐州,以映為甯朔将軍,鎮京口。
事甯,除中軍谘議、從事中郎、輔國将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并不拜。
仍為假節、督南兖兖徐青冀五州諸軍事、行南兖州刺史,将軍如故。
尋除給事黃門侍郎,領前軍将軍,仍複為冠軍将軍、南兖州刺史,假節督,複為監軍,督五州如故。
齊台建,宋帝诏封映及弟晃、晔、暠、锵、铄、鑒并為開國縣公,各千五百戶,未及定土宇,而太祖踐阼。
以映為使持節、都督荊湘雍益梁甯南北秦八州諸軍事、平西将軍、荊州刺史。
封臨川王,食邑例二千戶。
又領湘州刺史。
豫章王嶷既留鎮陝西,映亦不行。
改授散騎常侍、都督揚南徐二州諸軍事、前将軍、揚州刺史,持節如故。
國家初創,映以年少臨神州,吏治聰敏,府州曹局皆重足以奉禁令,自宋彭城王義康以後未之有也。
出為都督荊湘雍益梁巴甯南北秦九州諸軍事、鎮西将軍、荊州刺史,持節、常侍如故。
給鼓吹一部。
以國憂解散騎常侍,進号征西。
永明元年入為侍中,骠騎将軍。
二年,給油絡車。
五年,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
七年,薨。
映善騎射,解聲律,工左右書左右射,應接賓客,風韻韶美,朝野莫不惋惜焉。
時年三十二。
诏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
贈司空。
九子皆封侯。
長子子晉,曆東陽、吳興二郡太守,秘書監,領後軍将軍。
永元初,為侍中,遷左民尚書。
坐從妹祖日不拜,為有司所奏,事留中,子晉遂不複拜。
梁王定京邑,猶服侍中服。
入梁為輔國将軍、高平太守。
第二子子遊,州陵侯。
解褐員外郎,太子洗馬,曆琅邪、晉陵二郡太守,黃門侍郎。
好音樂,解絲竹雜藝。
梁初坐閨門淫穢及殺人,為有司所奏,請議禁锢。
子晉謀反,兄弟并伏誅。
長沙威王晃,字宣明,太祖第四子也。
少有武力,為太祖所愛。
宋世解褐秘書郎邵陵王友,不拜。
升明二年,代兄映為甯朔将軍、淮南宣城二郡太守。
初,沈攸之事起,晃便弓馬,多從武容,熏赫都街,時人為之語曰:"煥煥蕭四傘。
"其年,遷為持節、監豫司二州郢州之西陽諸軍事、西中郎将、豫州刺史。
太祖踐祚,晃欲陳政事,辄為典簽所裁,晃執殺之。
上大怒,手诏賜杖。
尋遷使持節、都督南徐兖二州諸軍事、後将軍、南徐州刺史。
世祖為皇太子,拜武進陵,于曲阿後湖鬥隊,使晃禦馬軍,上聞之,又不悅。
入為侍中、護軍将軍,以國憂,解侍中,加中軍将軍。
太祖臨崩,以晃屬世祖,處以辇毂近蕃,勿令遠出。
永明元年,上遷南徐州刺史竟陵王子良為南兖州,以晃為使持節、都督南徐兖二州諸軍事、鎮軍将軍、南徐州刺史。
入為散騎常侍,中書監。
諸王在京都,唯置捉刀左右四十人。
晃愛武飾,罷徐州還,私載數百人仗還都,為禁司所覺,投之江水。
世祖禁諸王畜私仗,聞之大怒,将糾以法。
豫章王嶷于禦前稽首流涕曰:"晃罪誠不足宥。
陛下當憶先朝念白象。
"白象,晃小字也。
上亦垂泣。
太祖大漸時,誡世祖曰:"宋氏若不骨肉相圖,他族豈得乘其衰弊,汝深戒之。
"故世祖終無異意。
然晃亦不見親寵。
當時論者以世祖優于魏文,減于漢明。
尋加晃鎮軍将軍,轉丹陽尹,常侍、将軍如故。
又為侍中、護軍将軍,鎮軍如故。
尋進号車騎将軍,侍中如故。
給油絡車,鼓吹一部。
八年,薨,年三十一。
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
即本号,贈開府儀同三司。
世祖嘗幸鐘山,晃從駕,以馬槊刺道邊枯蘖,上令左右數人引之,銀纏皆卷聚,而槊不出。
乃令晃複馳馬拔之,應手便去。
每遠州獻駿馬,上辄令晃于華林中調試之。
太祖常曰:"此我家任城也。
"世祖緣此意,故谥曰威。
武陵昭王晔,字宣照,太祖第五子也。
母羅氏,從太祖在淮陰,以罪誅,晔年四歲,思慕不異成人,故每見愛。
初除冠軍将軍,轉征虜将軍。
晔剛穎俊出,工弈棋,與諸王共作短句,詩學謝靈運體,以呈上,報曰:"見汝二十字,諸兒作中最為優者。
但康樂放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