廟學典禮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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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學士奏重學校
集賢直學士少中大夫臣程文海,至元二十三年二月日奏:臣聞國于天地,必需材以為用,而人材之盛,非自盛也,全在國家養育之勤,其衰也,反是,參之曆代可考也。
國家自中統建元以來,中外臣僚亦時聞表表偉傑者,皆自往時故老宿儒熏陶浸灌而然,曆時既久,以次淪謝,迩來晨星寥寥,無幾何矣。
臣不知更十餘年後,人物當如何其瑣瑣也。
而主論者恬不知怪,視學校為不急,謂《詩》、《書》為無用,不知人材盛衰,張本于此。
蓋嘗有旨行貢舉,求好秀才,上意非不諄切,而委人辄陰沮之,應故事而集議,凡幾作辍矣。
然則無怪乎選任之非才,政治之不理也。
今已至此,後當若何?臣愚欲望陛下明诏有司,重學校之事,慎師儒之選。
京師首善之地,尤當興建國學,選一時名流為國人矜式,優以饩?,隆以禮貌,庶四方觀感有所興起。
而名都大邑教官有阙,不但循常例收庸人而已,必使廷臣推擇可以為人表儀者,條具聞奏,令有祿可養而不匮,職比親民而加優,視教化之廢興,為考第之殿最。
其諸生有經明行修者,特與蠲免賦役,依已降诏旨施行。
臣望國家教育有方,多士鼓舞不倦,他日随取随足,無臨事乏材之數,天下幸甚。
伏取聖裁。
江南學田與種養 至元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德仁府【[一] 德仁府,《元史》卷八一《選舉志一》相應條文作「德興府」。
】北裡鄂諾勒噶察克台什裡有時分,奏過事内一件:江南立學呵,怎生?先屬學校的田地屬官也,如今師父根底學文書的孩兒每根底種養?吃的田地,與他每呵,怎生?麼道有奏呵,那般者。
麼道聖旨了也。
欽此。
左丞葉李奏立太學設提舉司及路教遷轉格例儒戶免差 至元二十四年二月十五日,察察爾集賽【[二] 集賽,元代文獻中常作「怯薛」,參見《元史》卷九九《兵志二》。
】第三日,柳林裡阿勒坦察察爾【[三] 阿勒坦察察爾,當即「按坦察赤兒」,蒙古語,意為「學士做克埒穆爾齊【?金帳」。
參見《元朝秘史》第二七五節。
】内,[四] 克垺穆爾齊,元代文獻中常作「怯裡馬赤」,參見《元史》卷八五《百官志一》。
】葉李奏過下項事理,具呈中書省照詳,内一項該:年時聖旨,教道省裡看條例去行得好的,我行奏說來者。
臣看得丁酉年八月二十五日先朝聖旨,為名儒凋喪、文風不振,教民間應有儒士收拾見數者。
儒人種田的納地稅,買賣的納商稅,開張門面營運的,依行例供出差發,其餘差發并行蠲免。
臣愚省得先朝創業之初,猶以收拾人材為急,今日混一之後,豈可不以設立學校為先?年時已有程文海奏立太學,聖旨:那般行者。
緣至今未曾設立,如今教設立呵,宜的一般。
外道設立儒學提舉,正、副各一員,專一提調學官,講習諸生經史,講明治道。
若有成材,申太學,呈省錄用,有茂異之材,申集賢院,奏聞召用。
外據各路教授,都依在前正八品内一任,回本等遷轉。
所據儒人,除地稅、商稅外,其餘雜泛差役并乞蠲免。
但恐其間真僞不分,侵占戶計,教随路提舉好生選試。
奏呵,奉聖旨:恁說的宜的一般。
那田地裡立太學,合讀是甚麼書,合設學官并生員飲食分例,合立的規矩,外頭設立儒學提舉去處寫出來,我行奏着。
那時分,我回言語。
欽此。
官欽依聖旨節該:講究學校事,會議到下項事理,具呈中書省:?至元二十四年二月二十日,集賢院南北諸儒并 一、國學。
前件議得:監官四員:祭酒一員,周正平,司業二員,耶律伯強、硯伯固;監丞一員,王嗣能。
【監察禦史。
】學官六員:博士二員,張仲安、滕仲禮;助教四員,謝奕、【教授。
】周鼎、【童科。
】靳泰亨、【刑部令史。
】王載。
【建甯教授。
】監令史二名。
學生:【元議二百人,先設一百二十人。
】蒙古五十人,諸色目、漢人五十人,【十歲已上。
】伴讀二十人。
【公選通文學人充,十五以上。
】學舍:比及标撥官地興蓋以來,拟撥官房一所安置,創建房舍講堂五間,東西學官廳二座,【各三間。
】齋房三十間,【東西各十五間。
】廚房六間,【分左右。
】倉庫房五間,門樓一間。
生員飲?:每人日支面一斤、米一升【[五] 面一斤米一斤,原為夾注小字,今據文義改排。
】,油、鹽、醋、醬、菜蔬、柴炭,照例勘酌應付;?、桌、什物、鍋、?、碗、碟等物,驗人數多寡,逐旋應付。
廚子二名,仆夫一十人。
生員各用紙劄筆墨,官為應付。
本學各用經、史、子、集諸書,于官書内關。
學産:比及别行措置以來,生員飲食并一切所需之物,官為應付,候置訖學田,然後住支。
一、國子監隸集賢院。
一、文廟。
前件議得:合行創建一所,先立學校,後蓋文廟,大都撥地與國學一同興蓋。
一、外道學校儒學提舉司。
前件議得:除迤北、江淮路分,随各道按察司置司去處設立儒學提舉司,提舉,正、副各一員,提舉從五品,副提舉正七品。
一、外道學校生員成材者,申太學,茂異者,申集賢院,聞奏區用。
前件議得:教官從翰林院選拟呈省,照會集賢院,外處生員成材者,申國子監,若有茂異者,提舉司申覆,集賢院聞奏,呈省區用。
一、儒戶免差事。
前件議得:儒戶除迤北路分于至元十三年選試,外據迤南新附去處在籍儒戶,于内若有投充别項各色,别無定奪,其餘籍内儒戶,除納地稅、商稅外,其餘雜泛差徭并行蠲免。
至元二十四年閏二月初十日,柳林飛放處奏過。
欽奉
國家自中統建元以來,中外臣僚亦時聞表表偉傑者,皆自往時故老宿儒熏陶浸灌而然,曆時既久,以次淪謝,迩來晨星寥寥,無幾何矣。
臣不知更十餘年後,人物當如何其瑣瑣也。
而主論者恬不知怪,視學校為不急,謂《詩》、《書》為無用,不知人材盛衰,張本于此。
蓋嘗有旨行貢舉,求好秀才,上意非不諄切,而委人辄陰沮之,應故事而集議,凡幾作辍矣。
然則無怪乎選任之非才,政治之不理也。
今已至此,後當若何?臣愚欲望陛下明诏有司,重學校之事,慎師儒之選。
京師首善之地,尤當興建國學,選一時名流為國人矜式,優以饩?,隆以禮貌,庶四方觀感有所興起。
而名都大邑教官有阙,不但循常例收庸人而已,必使廷臣推擇可以為人表儀者,條具聞奏,令有祿可養而不匮,職比親民而加優,視教化之廢興,為考第之殿最。
其諸生有經明行修者,特與蠲免賦役,依已降诏旨施行。
臣望國家教育有方,多士鼓舞不倦,他日随取随足,無臨事乏材之數,天下幸甚。
伏取聖裁。
江南學田與種養 至元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德仁府【[一] 德仁府,《元史》卷八一《選舉志一》相應條文作「德興府」。
】北裡鄂諾勒噶察克台什裡有時分,奏過事内一件:江南立學呵,怎生?先屬學校的田地屬官也,如今師父根底學文書的孩兒每根底種養?吃的田地,與他每呵,怎生?麼道有奏呵,那般者。
麼道聖旨了也。
欽此。
左丞葉李奏立太學設提舉司及路教遷轉格例儒戶免差 至元二十四年二月十五日,察察爾集賽【[二] 集賽,元代文獻中常作「怯薛」,參見《元史》卷九九《兵志二》。
】第三日,柳林裡阿勒坦察察爾【[三] 阿勒坦察察爾,當即「按坦察赤兒」,蒙古語,意為「學士做克埒穆爾齊【?金帳」。
參見《元朝秘史》第二七五節。
】内,[四] 克垺穆爾齊,元代文獻中常作「怯裡馬赤」,參見《元史》卷八五《百官志一》。
】葉李奏過下項事理,具呈中書省照詳,内一項該:年時聖旨,教道省裡看條例去行得好的,我行奏說來者。
臣看得丁酉年八月二十五日先朝聖旨,為名儒凋喪、文風不振,教民間應有儒士收拾見數者。
儒人種田的納地稅,買賣的納商稅,開張門面營運的,依行例供出差發,其餘差發并行蠲免。
臣愚省得先朝創業之初,猶以收拾人材為急,今日混一之後,豈可不以設立學校為先?年時已有程文海奏立太學,聖旨:那般行者。
緣至今未曾設立,如今教設立呵,宜的一般。
外道設立儒學提舉,正、副各一員,專一提調學官,講習諸生經史,講明治道。
若有成材,申太學,呈省錄用,有茂異之材,申集賢院,奏聞召用。
外據各路教授,都依在前正八品内一任,回本等遷轉。
所據儒人,除地稅、商稅外,其餘雜泛差役并乞蠲免。
但恐其間真僞不分,侵占戶計,教随路提舉好生選試。
奏呵,奉聖旨:恁說的宜的一般。
那田地裡立太學,合讀是甚麼書,合設學官并生員飲食分例,合立的規矩,外頭設立儒學提舉去處寫出來,我行奏着。
那時分,我回言語。
欽此。
官欽依聖旨節該:講究學校事,會議到下項事理,具呈中書省:?至元二十四年二月二十日,集賢院南北諸儒并 一、國學。
前件議得:監官四員:祭酒一員,周正平,司業二員,耶律伯強、硯伯固;監丞一員,王嗣能。
【監察禦史。
】學官六員:博士二員,張仲安、滕仲禮;助教四員,謝奕、【教授。
】周鼎、【童科。
】靳泰亨、【刑部令史。
】王載。
【建甯教授。
】監令史二名。
學生:【元議二百人,先設一百二十人。
】蒙古五十人,諸色目、漢人五十人,【十歲已上。
】伴讀二十人。
【公選通文學人充,十五以上。
】學舍:比及标撥官地興蓋以來,拟撥官房一所安置,創建房舍講堂五間,東西學官廳二座,【各三間。
】齋房三十間,【東西各十五間。
】廚房六間,【分左右。
】倉庫房五間,門樓一間。
生員飲?:每人日支面一斤、米一升【[五] 面一斤米一斤,原為夾注小字,今據文義改排。
】,油、鹽、醋、醬、菜蔬、柴炭,照例勘酌應付;?、桌、什物、鍋、?、碗、碟等物,驗人數多寡,逐旋應付。
廚子二名,仆夫一十人。
生員各用紙劄筆墨,官為應付。
本學各用經、史、子、集諸書,于官書内關。
學産:比及别行措置以來,生員飲食并一切所需之物,官為應付,候置訖學田,然後住支。
一、國子監隸集賢院。
一、文廟。
前件議得:合行創建一所,先立學校,後蓋文廟,大都撥地與國學一同興蓋。
一、外道學校儒學提舉司。
前件議得:除迤北、江淮路分,随各道按察司置司去處設立儒學提舉司,提舉,正、副各一員,提舉從五品,副提舉正七品。
一、外道學校生員成材者,申太學,茂異者,申集賢院,聞奏區用。
前件議得:教官從翰林院選拟呈省,照會集賢院,外處生員成材者,申國子監,若有茂異者,提舉司申覆,集賢院聞奏,呈省區用。
一、儒戶免差事。
前件議得:儒戶除迤北路分于至元十三年選試,外據迤南新附去處在籍儒戶,于内若有投充别項各色,别無定奪,其餘籍内儒戶,除納地稅、商稅外,其餘雜泛差徭并行蠲免。
至元二十四年閏二月初十日,柳林飛放處奏過。
欽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