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孫圉論楚寶】(楚語下 《國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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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孫圉聘于晉,定公飨之。趙簡子鳴玉以相,問于王孫圉曰:“楚之白珩猶在乎?”對曰:“然。”簡子曰:“其為寶也,幾何矣?”曰:“未嘗為寶。楚之所寶者,曰觀射父,能作訓辭,以行事于諸侯,使無以寡君為口實。又有左史倚相,能道訓典,以叙百物,以朝夕獻善敗于寡君,使寡君無忘先王之業;又能上下說乎鬼神,順道其欲惡,使神無有怨痛于楚國。又有薮曰雲連徒洲,金、木、竹、箭之所生也,龜、珠、角、齒、皮、革、羽、毛,所以備賦,以戒不虞者也。

    所以共币帛,以賓享于諸侯者也。若諸侯之好币具,而導之以訓辭,有不虞之備,而皇神相之,寡君其可以免罪于諸侯,而國民保焉。此楚國之寶也。若夫白珩,先王之玩也,何寶焉?”

    “圉聞國之寶,六而已:聖能制議百物,以輔相國家,則寶之;玉足以庇蔭嘉谷,使無水旱之災,則寶之;龜足以憲臧否,則寶之;珠足以禦火災,則寶之;金足以禦兵亂,則寶之;山林薮澤,足以備财用,則寶之。若夫嘩嚣之美,楚雖蠻夷,不能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