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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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時,宰饪調<耳而>。

    文馴武克,内外随施。

    亦有厚仕,孰無衆毀,公獨使彼,若榮豫已。

    維昔皇考,敢于活人,傳祉在公,不集其身。

    公又多譽,公宜難老,胡此殆疾,不終壽考。

    掩詩于幽,為告永久。

     【給事中贈尚書工部侍郎孔公墓志銘】 宋故朝請大夫、給事中、知郓州軍州事兼管内河堤勸農、同群牧使、上護軍、魯郡開國侯、食邑一千六百戶,食實封二百戶,賜紫金魚袋孔公者,尚書工部侍郎、贈尚書吏部侍郎諱勖之子,兖州曲阜縣令、襲封文宣公、贈兵部尚書諱仁玉之孫,兖州泗水縣主簿諱光嗣之曾孫,而孔子之四十五世孫也。

    其仕當今天子天聖、寶元之間,以剛毅諒直名聞天下。

    嘗知谏院矣,上書請明肅太後歸政天子,而廷奏樞密使曹利用、尚禦藥羅崇勳罪狀。

    當是時,崇勳操權利與士大夫為市,而利用悍強不遜,内外憚之。

    嘗為禦史中丞矣,皇後郭氏廢,引谏官、禦史伏閣以争,又求見上,皆不許,而固争之,得罪然後已。

    蓋公事君之大節如此。

    此其所以名聞天下,而士大夫多以公不終于大位為天下惜者也。

     公諱道輔,字原魯。

    初以進士釋褐,補甯州軍事推官,年少耳,然繼獄議事,已能使老吏憚驚。

    遂遷大理寺丞,知兖州仙源縣事,又有能名。

    其後嘗直史館,待制龍圖閣,判三司理欠憑由司、登聞檢院、吏部流内铨,糾察在京刑獄,知許、徐、兖、郓、泰五州,留守南京。

    而兖、郓、禦史中丞皆再至。

    所至官治,數以争職不阿或绌或遷,而公持一節以終身,蓋未嘗自诎也。

    其在兖州也,近臣有獻詩百篇者,執政請除龍圖閣直學士,上曰:“是詩雖多,不如孔道輔一言。

    ”乃以公為龍圖閣直學士。

    于是人度公為上所思,且不久于外矣。

    未幾,果複召以為中丞,而宰相使人說公稍折節以待遷,公乃告以不能。

    于是人又度公且不得久居中,而公果出。

    初,開封府吏馮士元坐獄,語連大臣數人,故移其獄禦史。

    禦史劾士元罪止于杖,又多更赦。

    公見上,上固怪士元以小吏與大臣交私污朝廷,而所坐如此,而執政又以謂公為大臣道地,故出知郓州。

    公以寶元二年如郓,道得疾,以十二月壬申卒于滑州之韋城驿,享年五十四。

    其後诏追複郭皇後位号,而近臣有為上言公明肅太後時事者,上亦記公平生所為,故特贈公尚書工部侍郎。

    公夫人金城郡君尚氏,尚書都官員外郎諱賓之女。

    生二男子,曰淘,今為尚書屯田員外郎,曰宗翰,今為太常博士,皆有行治世其家。

    累贈公金紫光祿大夫、尚書兵部侍郎,而以嘉七年十月壬寅,葬公孔子墓之西南百步。

    公廉于财,樂振施,遇故人子恩厚尤笃,而尤不好鬼神礻幾祥事。

    在甯州,道士治真武像,有蛇穿其前,數出近人,人傳以為神。

    州将欲視驗以聞,故率其屬往拜之,而蛇果出。

    公即舉笏擊蛇殺之,自州将以下皆大驚,已而又皆大服。

    公由此始知名。

    然餘觀公數處朝廷大議,視禍福無所擇,其智勇有過人者,勝一蛇之妖,何足道哉。

    世多以此稱公者,故餘亦不得而略也。

    銘曰: 展也孔公,維志之求。

    行有險夷,不改其。

    權強所忌,讒謅所雠。

    考終厥位,寵祿優優。

    維皇好直,是錫公休。

    序行納銘,為識諸幽。

     【司封員外郎秘閣校理丁君墓志銘】 朝奉郎、尚書司封員外郎、充秘閣校理、新差通判永州軍州兼管内勸農事、上輕車都尉、賜绯魚袋晉陵丁君卒。

    王某曰:“噫,吾僚也,方吾少時,輔我以仁義者。

    ”乃哭吊其孤,祭焉而許以銘。

    越三月,君婿以狀至,乃叙銘赴其葬。

    叙曰: 君諱寶臣,字元珍,少與其兄宗臣皆以文行稱鄉裡,号為“二丁”。

    景中,皆以進士起家。

    君為峽州軍事判官,與廬陵歐陽公遊相好也。

    又為淮南節度掌書記。

    或誣富人以博,州将,貴人也,猜而專,吏莫敢議,君獨力争正其獄。

    又為杭州觀察判官,用舉者兼州學教授,又用舉者遷太子中充,知越州剡縣。

    蓋其始至,流大姓一人,而縣遂治,卒除弊興利甚衆,人至今言之。

    于是再遷為太常博士,移知端州。

    侬智高反,攻至其治所。

    君出戰,能有所捕斬,然卒不勝,乃與其州人皆去而避之,坐免一官,徙黃州。

    會恩除太常丞,監湖州酒,又以大臣有解舉者遷博士,就差知越州諸暨縣。

    其治諸暨如剡,越人滋以君為循吏也。

    英宗即位,以尚書屯田員外郎編校秘閣書籍,遂為校理、同知太常禮院。

    君質直自守,接上下以恕。

    雖貧困,未嘗言利,于朋友故舊,無所不盡。

    故其不幸廢退,則人莫不憐,少進也,則皆為之喜。

    居無何,禦史論君嘗廢矣,不當複用,遂出通判永州。

    世皆以咎言者,謂為不宜,夫驅未嘗教之卒,臨不可守之城,以戰虎狼百倍之賊,議今之法,則獨可守死爾,論古之道,則有不去以死,有去之以生。

    吏方操法以責士,則君之流離窮困幾至老死,尚以得罪于言者,亦其理也。

    君以治平三年待阙于常州,于是再遷尚書司封員外郎,以四年四月四日卒,年五十八。

    有文集四十卷。

    明年二月二十九日,葬于武進縣懷德北鄉郭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