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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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慰,從之。

    公事燕國以孝聞,上嘗賜銀飾肩輿,士大夫以為榮。

    及薨,自鄭歸葬,扶舁蒼然,肩足皆胝,行路瞻望,悲哀歎息。

    四年,除故官侍講。

    居頃,出治許州,将行矣,仁宗問《易》之《乾》卦,公既講解,又作書以亢龍為戒,手诏褒答,以公所獻藏太史。

    五年,又莅大名,安撫河北,中書議塞商胡決,以公異論,故使建言者專其事,公猶争不已。

    河果不可塞,建言者得罪,而澶、魏、濱、棣、德、博多水死,公乃請使撫巡赈救,人用歸息。

    嘉元年,進封許國公,又兼侍中,方避未聽,而以樞密使召,卒罷侍中,而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樞密使。

    三年,以鎮安軍節、右仆射、檢校太師兼侍中充景靈宮使,又出許州。

    七年,以保平軍節陝州大都督府長史移大名,兼安撫。

    公凡三至魏及許、鄭,皆以寬惠為治,人安樂之。

    它将相賜公使錢多使牟利,公度所賜為用,故在所尤不擾。

     今皇帝即位,改節度鳳翔,加左仆射、鳳翔尹,進封魏國。

    治平元年,求還使、侍中守許州,至六七,終不許。

    二年,乃授許州,入見又辭,不許,使撫谕,須秋乃發。

    六月告疾,中人、太醫問視相屬,又力求解将相,乃以左仆射、觀文殿大學士,判尚書都省。

    七月戊寅,薨。

    上親臨哭,發涕,為不聽朝二日。

    賜龍腦、水銀以斂,制服,出司賓祭吊,别賜黃金給葬。

    贈司空兼侍中,谥曰文元。

    以九月甲申,葬開封汴陽裡晉公墓次。

    公年六十八,散官開府儀同三司,勳上柱國,号“推誠保德崇仁守正忠亮佐運翊戴功臣”,邑戶萬五千,實封五千六百。

    公所著書,有《春秋要論》十卷、《群經音辨》十卷、《通紀》八十卷、《本朝時令》十二卷,又奏議、文集各三十卷。

    元配王氏,尚書兵部郎中、集賢殿修撰轸之女,追封莒國夫人。

    繼配陳氏,武信軍節度使康肅公堯咨之女,封魏國夫人。

    六男子:章,太常博士、集賢校理,早卒;圭,尚書比部員外郎;田,尚書駕部員外郎;青,尚書司門員外郎;齊,大理寺丞;炎,未仕。

    三女子,國子博士程嗣弼、大理寺丞宋惠國、太常博士龐元英,公婿也。

    其後天子以炎守将作監丞,又官公内外族親凡九人。

    賈氏自誼及耽,傅王相帝,皆以儒學。

    至公又以經術緻将相,出入文武,有謀有功。

    當中國治安,四夷集附,寵祿光大,始終褒榮。

    君臣相遭,于是為盛。

    銘曰: 於皇仁宗,時宋之隆。

    奠此中國,四夷來同。

    孰夾孰承,有宰魏公。

    帝曰:“詢爾群公卿士,朕欲考古,以求亂治,有博六藝,使熙朕志。

    ”魏公乃來,錫帝之求。

    進于殿中,登闡沈幽。

    乃尹開封,治民不纟求。

    乃丞禦史,督制庶尤。

    膏澤在下,熏在上。

    參國政事,遂都将相。

    帝巡大途,公帝之車。

    帝禦廣宮,之屏之墉。

    文條武鬯,具獻膚功。

    終徂在天,公則随邁。

    廷喪元老,隐加問赉。

    有銘太史,有谥太常。

    次詩不誣,斫石墓旁。

     初,蔔葬公汴陽裡,以水故,改蔔。

    熙甯元年八月庚申,葬許州陽翟縣三峰鄉支流村。

    奉敕改鄉名曰大儒,村名曰元老裡。

    朝散大夫、右谏議大夫、參知政事、太原郡開國侯,食邑一千一百戶,賜紫金魚袋臣王某謹記。

     【檢校太尉贈侍中正惠馬公神道碑】 推忠保順同德翊戴功臣、彰德軍節度觀察留後、特進、檢校太尉、使持節相州刺史兼禦史大夫,上柱國,扶風郡開國公,食邑六千六百戶,食實封二千二百戶,谥曰正惠馬公,以天禧三年十月戊戌葬開封祥符縣某鄉某裡,至嘉七年,公孫慶崇,始來請銘,以作公碑。

    序曰: 馬氏故扶風人,至公高祖而徙處雲中。

    贈太師諱某者,于公為曾祖。

    贈太師、中書令諱某者,于公為祖。

    龍捷左廂都指揮使、江州防禦使,贈太師、中書令、尚書令蔡公諱某者,于公為父。

    蔡公從太祖定天下,力戰有功。

    當是時,雲中已為契丹所得,故馬氏又徙處浚儀,今開封府祥符也。

    公諱某,字子元。

    蔡公之終也,年七歲,太祖召見禁中,有司言例當補殿直,诏特授西頭供奉官,而賜以名。

    開寶五年,年十八,監彭州兵馬,以嚴饬見憚如老将。

    太平興國三年,領兵戍秦州清水,奸人李飛雄乘驿稱诏捕公及秦隴巡檢劉文裕等,将系之秦州,因盜庫兵以反。

    公辨其詐,與文裕執飛雄治殺之。

    五年,監潭州兵馬,改東頭供奉官。

    雍熙二年,又監博州兵馬。

    劉延讓敗于君子驿,而契丹歸矣。

    公方料丁壯,集刍糧,繕城治械如寇至。

    吏民初不悅其生事也,已而契丹果至,度不可攻,乃去。

    四年,改西京作坊副使,将屯于冀州。

    端拱元年,移知定遠軍。

    時議發河南十三州之民轉饣襄河北,公告轉運使樊知古,此軍聚兵少而積粟多,簸其腐尚可得十七。

    知古用此得粟五十萬斛,以罷河南之役,事聞朝廷,太宗嘉之。

    二年,深州新蹂于契丹,城郭廬舍多壞,而流民衆,乃移公知深州。

    公至數月,則壞者完,流者複,舉州忘其寇戎之故,而以公為能撫我。

    會保州不治,移往代之。

    淳化二年,又移知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