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
關燈
小
中
大
◎外制
【三司鹽鐵副使陳述古衛尉少卿制】
敕某:考課黜陟之法,雖疏逖未嘗不信,又況于近而顯者乎?具官某,以才自奮,能世其家,出入踐更,休有風績。
列卿之貳,其往勉哉。
可。
【郭永可光祿少卿制】 敕某:外廷之位能至于九列者少矣。
具官某,踐更衆職,功善自昭。
年除歲遷,以緻卿位。
進寵一等,往承惟休。
可。
【林億司封郎中制】 敕某:朕有官祿慶賞以序功,而其施始于朝廷之近。
爾以藝文被選,而多所踐更,通籍禁中,庀官阙下。
序遷郎位,既極左曹,往即寵榮,愈其勵勉。
可。
【薛求司勳郎中制】 敕某:朕布大号,在廷文武之士,皆得進官一等。
而伐閱當遷者,又各得以序遷。
爾中外踐更,以才自顯,膺此恩典,往其勵哉。
可。
【權提點成都府路刑獄齊恢度支郎中制】 敕某:朝廷選置才臣以使諸路,而察庶獄之不辜。
厥有庸勳,朕當甄序。
爾才能行義,士論所稱。
會課有司,實應遷法。
往膺休顯,其愈懋哉。
可。
【淮南轉運副使張景憲金部郎中制】 敕某:入佐三司,出使諸路,皆朝士大夫之高選。
有勞當錄,其可忘哉。
爾行義之修,才能之邵,見稱當世,簡在朝廷。
會課進官,往其欽服。
可。
【三司鹽鐵副使陳述古朝奉大夫司封郎中三司度支副使趙戶部員外郎加上輕車都尉權三司戶部副使張焘朝散大夫刑部郎中制】 敕某人等:朕初嗣位,奉行先帝故事,不敢有廢也。
具官某等,行義稱于世,才能見于朝,佐國大計,為功多矣。
序遷位等,其往欽哉。
可。
【朱處約祠部郎中制】 敕某:爾嘗為吏,持論不阿,出守方州,稍遷使任。
序功增秩,邦法有常。
往懋厥修,以須進選。
可。
【孫抗孫琳祠部郎中制】 敕某人等:都水之官廢久矣,朕修之而用爾為丞。
爾維才能,懋建厥事。
有司論課,當以時遷。
進序名曹,往祗無ル。
可。
【提點福建路諸州刑獄公事王陶祠部郎中制】 敕某:朕選置使者清明于諸路,所以待之非輕也。
爾踐更衆矣,才美有稱,備在遠方,能修其職。
進遷位等,往愈懋哉。
可。
【權提點廣南西路刑獄杜千能祠部郎中制】 敕某:朕初即位,群臣朝者皆增位一等。
有功當遷,又皆得以序進。
爾材行治,見稱于衆,奉使于外,治聲流聞。
會課進官,往其祗服。
可。
【三司戶部副使張焘兵部郎中制】 敕某:考績三歲,進官一等,先帝所以勵群臣也。
具官某,秉哲迪義,有聲于時,能勵厥修,以宜官政。
序功增位,其往欽承。
可。
【苗振職方郎中制】 敕某:尚書郎中序列五品,其于朝廷之位,亦已顯矣。
爾用選擢,嘗更任使,積功久次,得在此位。
所居三歲,宜進一官,至今而後得遷,乃以爾嘗有谪,朕于黜陟,豈苟然哉。
自爾取之而已。
往思自勉,以稱褒升。
可。
【王舉元刑部郎中制】 敕某:薦非其人而與其罰,古之道也。
爾久以才實,外更任使,風績之邵,靡人不稱。
而任舉有失,法當坐免。
雖更教令,猶褫一官,以懲上報之稽,而塞人言之衆。
膺踐厥服,往其勉哉。
可。
【侍禦史知雜事判都水監王綽刑部郎中制】 敕某:禦史皆吾耳目之官,而折百工以法刑之中者也。
考其功狀,在法當遷,則吾豈可以忘哉?以爾具官某,忠厚諒直,有稱于世,踐更衆職,皆以能聞。
故置之台中,位次執法。
名實之善,允于人言,姑酬積功,序進一等,位亦顯矣。
往其勉哉。
可。
【胡況都官郎中制】 敕某:爾以才行,自昭于時,外分将符,内序郎位,緻勤厥職,三歲于茲。
稽狀有司,法當增位,進遷一等,其往懋哉。
可。
【周燮都官郎中制】 敕某:褒善錄勤,邦有常法。
爾以才能行義,登顯朝廷,序正郎位,三年于此矣。
進遷一等,以懋厥勤。
勵治我民,乃其能稱。
可。
【宋孝孫比部郎中制】 敕某:褒功錄善,邦法有常。
爾共厥官,服采惟謹。
久于郎選,會課當遷。
愈其勉哉,以稱新命。
可。
【監在京都鹽院錢暄比部郎中制】 敕某:古者官有職而命有數,非有職不足以序群才,非有數不足以差衆功。
今官有品,猶古之命數也。
命之數,自一推而上之至于九;官之品,自九推而上之至于一。
大略蓋無以異,而其詳如此不同。
唯其欲得賢者之在位,則古今一也。
爾以才能行治進序于朝,年除歲授,既得列于五品,久于職事,法又當遷,其亦可謂寵榮光顯矣。
其思自勉,以稱吾欲得賢者在位之意哉。
可。
【三司戶部判官充秘閣校理王繹工部郎中制】 敕某:三司理财之吏與館閣校文之官,皆朝廷俊之選也。
其于進秩,有異數焉。
爾以藝文世家,而祗慎謹饬,久在此位,有榮
列卿之貳,其往勉哉。
可。
【郭永可光祿少卿制】 敕某:外廷之位能至于九列者少矣。
具官某,踐更衆職,功善自昭。
年除歲遷,以緻卿位。
進寵一等,往承惟休。
可。
【林億司封郎中制】 敕某:朕有官祿慶賞以序功,而其施始于朝廷之近。
爾以藝文被選,而多所踐更,通籍禁中,庀官阙下。
序遷郎位,既極左曹,往即寵榮,愈其勵勉。
可。
【薛求司勳郎中制】 敕某:朕布大号,在廷文武之士,皆得進官一等。
而伐閱當遷者,又各得以序遷。
爾中外踐更,以才自顯,膺此恩典,往其勵哉。
可。
【權提點成都府路刑獄齊恢度支郎中制】 敕某:朝廷選置才臣以使諸路,而察庶獄之不辜。
厥有庸勳,朕當甄序。
爾才能行義,士論所稱。
會課有司,實應遷法。
往膺休顯,其愈懋哉。
可。
【淮南轉運副使張景憲金部郎中制】 敕某:入佐三司,出使諸路,皆朝士大夫之高選。
有勞當錄,其可忘哉。
爾行義之修,才能之邵,見稱當世,簡在朝廷。
會課進官,往其欽服。
可。
【三司鹽鐵副使陳述古朝奉大夫司封郎中三司度支副使趙戶部員外郎加上輕車都尉權三司戶部副使張焘朝散大夫刑部郎中制】 敕某人等:朕初嗣位,奉行先帝故事,不敢有廢也。
具官某等,行義稱于世,才能見于朝,佐國大計,為功多矣。
序遷位等,其往欽哉。
可。
【朱處約祠部郎中制】 敕某:爾嘗為吏,持論不阿,出守方州,稍遷使任。
序功增秩,邦法有常。
往懋厥修,以須進選。
可。
【孫抗孫琳祠部郎中制】 敕某人等:都水之官廢久矣,朕修之而用爾為丞。
爾維才能,懋建厥事。
有司論課,當以時遷。
進序名曹,往祗無ル。
可。
【提點福建路諸州刑獄公事王陶祠部郎中制】 敕某:朕選置使者清明于諸路,所以待之非輕也。
爾踐更衆矣,才美有稱,備在遠方,能修其職。
進遷位等,往愈懋哉。
可。
【權提點廣南西路刑獄杜千能祠部郎中制】 敕某:朕初即位,群臣朝者皆增位一等。
有功當遷,又皆得以序進。
爾材行治,見稱于衆,奉使于外,治聲流聞。
會課進官,往其祗服。
可。
【三司戶部副使張焘兵部郎中制】 敕某:考績三歲,進官一等,先帝所以勵群臣也。
具官某,秉哲迪義,有聲于時,能勵厥修,以宜官政。
序功增位,其往欽承。
可。
【苗振職方郎中制】 敕某:尚書郎中序列五品,其于朝廷之位,亦已顯矣。
爾用選擢,嘗更任使,積功久次,得在此位。
所居三歲,宜進一官,至今而後得遷,乃以爾嘗有谪,朕于黜陟,豈苟然哉。
自爾取之而已。
往思自勉,以稱褒升。
可。
【王舉元刑部郎中制】 敕某:薦非其人而與其罰,古之道也。
爾久以才實,外更任使,風績之邵,靡人不稱。
而任舉有失,法當坐免。
雖更教令,猶褫一官,以懲上報之稽,而塞人言之衆。
膺踐厥服,往其勉哉。
可。
【侍禦史知雜事判都水監王綽刑部郎中制】 敕某:禦史皆吾耳目之官,而折百工以法刑之中者也。
考其功狀,在法當遷,則吾豈可以忘哉?以爾具官某,忠厚諒直,有稱于世,踐更衆職,皆以能聞。
故置之台中,位次執法。
名實之善,允于人言,姑酬積功,序進一等,位亦顯矣。
往其勉哉。
可。
【胡況都官郎中制】 敕某:爾以才行,自昭于時,外分将符,内序郎位,緻勤厥職,三歲于茲。
稽狀有司,法當增位,進遷一等,其往懋哉。
可。
【周燮都官郎中制】 敕某:褒善錄勤,邦有常法。
爾以才能行義,登顯朝廷,序正郎位,三年于此矣。
進遷一等,以懋厥勤。
勵治我民,乃其能稱。
可。
【宋孝孫比部郎中制】 敕某:褒功錄善,邦法有常。
爾共厥官,服采惟謹。
久于郎選,會課當遷。
愈其勉哉,以稱新命。
可。
【監在京都鹽院錢暄比部郎中制】 敕某:古者官有職而命有數,非有職不足以序群才,非有數不足以差衆功。
今官有品,猶古之命數也。
命之數,自一推而上之至于九;官之品,自九推而上之至于一。
大略蓋無以異,而其詳如此不同。
唯其欲得賢者之在位,則古今一也。
爾以才能行治進序于朝,年除歲授,既得列于五品,久于職事,法又當遷,其亦可謂寵榮光顯矣。
其思自勉,以稱吾欲得賢者在位之意哉。
可。
【三司戶部判官充秘閣校理王繹工部郎中制】 敕某:三司理财之吏與館閣校文之官,皆朝廷俊之選也。
其于進秩,有異數焉。
爾以藝文世家,而祗慎謹饬,久在此位,有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