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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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擇,君為救止,全活甚衆。
其在武岡,以恩信得諸蠻,蠻有嵩、叙、上下誠等州刺史,至呼君為父,終君去不為侵竊。
君夫人杜氏,生三男,其長子早卒。
次辟,為大理寺丞,次闳。
三女子皆已嫁,其長亦早卒。
夫人少君十歲,以嘉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卒于酸棗,而壽與君皆七十三。
六月二日合葬于陳州宛丘縣友于鄉彭陵原。
臨川王某曰:士之以材稱于世而能以義克者少矣。
子路,學孔子者也,然怙其勇以不得死。
君以此其材至白首無所遇,而恂恂自克,以考厥終,克有名子,載其行治,其可銘。
銘曰: 擐堅挽強,可捍四方,視時弛張,以不悖于常,維士之良。
【内殿崇班錢君墓碣】 内殿崇班、廣德軍兵馬都監錢君之墓,在和州之曆陽雞籠鄉永昌裡。
初,錢氏以布衣起王吳越。
當五代時,諸侯王僭悖,獨常順事中國,道閉無所出,則間以其方物取海上輸之天子。
至宋受命,欲一天下,吳越王即帥其屬朝京師,而盡獻其地。
天子受其地,王之淮海,而褒題其子孫。
蓋至于今百年,錢氏之有籍于朝廷者,殆不可勝數,而以才稱于世、嘗任事者,比比出焉。
君諱某,字某,右屯衛将軍諱某之子,昭化軍節度使諱某之孫,吳越文穆王諱某之曾孫,錢氏以才稱于世者也。
其為子弟也,父昆稱良焉;其為父兄,又能教其子弟;其為吏,又能修其職事,而天子嘗任之以為材。
始以季父恩公蔭補三班借職,稍遷至内殿崇班,知欽州,州人甚愛之。
歸奏事殿中稱旨,遂遷内殿承制、提點廣南西路刑獄。
在廣西四年,以功次遷供備庫副使,刺舉當法,賢士大夫多譽之。
當是時,侬智高為奸,數邊吏,邊吏莫能抗,諸州又皆無兵,君即奏請戍兵以待變。
奏至五六,而大臣終不許,即複上書求罷,又不許,而侬智高果反。
君坐诎三官,監饒州酒。
居久之,稍複遷至内殿崇班、廣德軍兵馬都監。
至廣德之明年,嘉二年,君年七十一矣,以三月某甲子卒。
昭化之治和州也,凡十八年,有惠愛于州人,其卒,子孫遂留以葬。
故君子淇、沂、沃、溥,奉君喪以某年某月某甲子歸葬于永昌先人之兆。
而淇、沂以餘曾從事于文辭,自君之将葬至于今三年,跋涉而從餘以求銘數矣,然不止而愈勤。
噫,其若是,餘不可以無銘。
于是為之叙次,使歸而諸墓。
【吳處士墓志銘】 君吳氏,諱某,字某,其先建安大姓。
曾大父諱某,建州長史,大父諱某,館驿巡官、檢校尚書吏部員外郎,皆江南李氏所置也。
方李氏時,吏部府君之父子,同時仕江南者以十數,至君之考諱某,始以汀州軍事推官歸選于朝,主鄭之新鄭簿。
君少孤,事母夫人至孝,與其弟轲相愛。
春秋祭先人,雖老矣,視牲省器,皆不以屬子孫,俯仰齋栗,如見其飨之者,已祭,未嘗不悲哀也。
讀書取大指通而已。
或勸之謀利,曰:“吾貧久矣。
人以我為憂,而我以是為樂,不能改也。
”有子三人,甫、申、冉,皆不使事生産,曰:“士而貧,多于工商而富也。
”三人者,皆以進士貢于鄉,而申為太平州軍事推官。
君年七十八,某年某月某日卒于太平之官舍,甫等護其柩歸葬于江州某縣某鄉某原,某年某月日也。
夫人前君卒,别葬,實南陽葉氏。
始君所居毀于水,乃奉母夫人來客江州,愛其山川而遂家之,故其葬也以歸焉。
申之友南陽張颉論次君之事如此,而申以告曰:“先人不幸,力為善而不獲顯于天下。
今其葬,宜得銘,使後世有見焉。
”嗟乎,予不及識君矣,然予之故人多能言君之教諸子盡其道,故卒皆有立,而申之文行尤以知名于世。
方今士大夫之列于朝者,天子于其父母皆有以寵嘉之,其官封之卑钜視其子,所以勸天下之為父母而慰其子之心。
以君之善教而子之材,宜及其身有高爵盛位之報焉。
其生也,既不及,其沒也,孰知其不卒享也哉?是故不宜無銘也。
銘曰: 士或為仁,稱止一鄉。
至其後興,厥聞乃光。
或業以勤,而傳之杞。
維是不朽,實君有子。
【尚書司封員外郎張君墓志銘】 君姓張氏,諱彥博,字文叔。
其先家齊州之禹城。
曾祖諱,贈太子洗馬。
祖諱制,又徙其家于蔡州,贈尚書吏部侍郎。
父諱保雍,仕至尚書刑部郎中、兩浙轉運使。
君以蔭為太
其在武岡,以恩信得諸蠻,蠻有嵩、叙、上下誠等州刺史,至呼君為父,終君去不為侵竊。
君夫人杜氏,生三男,其長子早卒。
次辟,為大理寺丞,次闳。
三女子皆已嫁,其長亦早卒。
夫人少君十歲,以嘉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卒于酸棗,而壽與君皆七十三。
六月二日合葬于陳州宛丘縣友于鄉彭陵原。
臨川王某曰:士之以材稱于世而能以義克者少矣。
子路,學孔子者也,然怙其勇以不得死。
君以此其材至白首無所遇,而恂恂自克,以考厥終,克有名子,載其行治,其可銘。
銘曰: 擐堅挽強,可捍四方,視時弛張,以不悖于常,維士之良。
【内殿崇班錢君墓碣】 内殿崇班、廣德軍兵馬都監錢君之墓,在和州之曆陽雞籠鄉永昌裡。
初,錢氏以布衣起王吳越。
當五代時,諸侯王僭悖,獨常順事中國,道閉無所出,則間以其方物取海上輸之天子。
至宋受命,欲一天下,吳越王即帥其屬朝京師,而盡獻其地。
天子受其地,王之淮海,而褒題其子孫。
蓋至于今百年,錢氏之有籍于朝廷者,殆不可勝數,而以才稱于世、嘗任事者,比比出焉。
君諱某,字某,右屯衛将軍諱某之子,昭化軍節度使諱某之孫,吳越文穆王諱某之曾孫,錢氏以才稱于世者也。
其為子弟也,父昆稱良焉;其為父兄,又能教其子弟;其為吏,又能修其職事,而天子嘗任之以為材。
始以季父恩公蔭補三班借職,稍遷至内殿崇班,知欽州,州人甚愛之。
歸奏事殿中稱旨,遂遷内殿承制、提點廣南西路刑獄。
在廣西四年,以功次遷供備庫副使,刺舉當法,賢士大夫多譽之。
當是時,侬智高為奸,數邊吏,邊吏莫能抗,諸州又皆無兵,君即奏請戍兵以待變。
奏至五六,而大臣終不許,即複上書求罷,又不許,而侬智高果反。
君坐诎三官,監饒州酒。
居久之,稍複遷至内殿崇班、廣德軍兵馬都監。
至廣德之明年,嘉二年,君年七十一矣,以三月某甲子卒。
昭化之治和州也,凡十八年,有惠愛于州人,其卒,子孫遂留以葬。
故君子淇、沂、沃、溥,奉君喪以某年某月某甲子歸葬于永昌先人之兆。
而淇、沂以餘曾從事于文辭,自君之将葬至于今三年,跋涉而從餘以求銘數矣,然不止而愈勤。
噫,其若是,餘不可以無銘。
于是為之叙次,使歸而諸墓。
【吳處士墓志銘】 君吳氏,諱某,字某,其先建安大姓。
曾大父諱某,建州長史,大父諱某,館驿巡官、檢校尚書吏部員外郎,皆江南李氏所置也。
方李氏時,吏部府君之父子,同時仕江南者以十數,至君之考諱某,始以汀州軍事推官歸選于朝,主鄭之新鄭簿。
君少孤,事母夫人至孝,與其弟轲相愛。
春秋祭先人,雖老矣,視牲省器,皆不以屬子孫,俯仰齋栗,如見其飨之者,已祭,未嘗不悲哀也。
讀書取大指通而已。
或勸之謀利,曰:“吾貧久矣。
人以我為憂,而我以是為樂,不能改也。
”有子三人,甫、申、冉,皆不使事生産,曰:“士而貧,多于工商而富也。
”三人者,皆以進士貢于鄉,而申為太平州軍事推官。
君年七十八,某年某月某日卒于太平之官舍,甫等護其柩歸葬于江州某縣某鄉某原,某年某月日也。
夫人前君卒,别葬,實南陽葉氏。
始君所居毀于水,乃奉母夫人來客江州,愛其山川而遂家之,故其葬也以歸焉。
申之友南陽張颉論次君之事如此,而申以告曰:“先人不幸,力為善而不獲顯于天下。
今其葬,宜得銘,使後世有見焉。
”嗟乎,予不及識君矣,然予之故人多能言君之教諸子盡其道,故卒皆有立,而申之文行尤以知名于世。
方今士大夫之列于朝者,天子于其父母皆有以寵嘉之,其官封之卑钜視其子,所以勸天下之為父母而慰其子之心。
以君之善教而子之材,宜及其身有高爵盛位之報焉。
其生也,既不及,其沒也,孰知其不卒享也哉?是故不宜無銘也。
銘曰: 士或為仁,稱止一鄉。
至其後興,厥聞乃光。
或業以勤,而傳之杞。
維是不朽,實君有子。
【尚書司封員外郎張君墓志銘】 君姓張氏,諱彥博,字文叔。
其先家齊州之禹城。
曾祖諱,贈太子洗馬。
祖諱制,又徙其家于蔡州,贈尚書吏部侍郎。
父諱保雍,仕至尚書刑部郎中、兩浙轉運使。
君以蔭為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