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有能名。
移知英州,遷秘書丞。
以嘉二年十二月某甲子卒于州寝,是時君年四十七,天子官其一子師轲太廟齋郎。
君之疾病也,州人相與為君奔走請命,至有欲以身代者,蓋其得人心如此。
夫人河南縣君丹陽吳氏,生三男子,長即師轲,次某,次某,皆尚幼。
五女皆未嫁。
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某州之某縣某鄉某所之原。
餘與君相好,又同年進士也,故與為銘曰: 嗚呼張公兮к矣其光,其先蜀産兮後葬于揚。
視瞻先人兮兆此新茔,深泉高壤兮萬世之藏。
【司封郎中張君墓志銘】 君張氏,諱式,字景則。
其先建州浦城人,後徙建安。
蓋弗仕者三世。
諱漢夫者,曾祖也。
諱谟者,祖也。
諱希顔者,父也。
父以君貴,乃贈尚書職方員外郎。
有氣節,知君可教,乃付家事長子,而縱君遊學。
及長,文辭行義為鄉裡所推。
天禧二年,釋進士褐,主福州閩縣簿。
又主南劍将樂簿,有銀冶,坐歲課不足系者常數百人,君籍其人,使富貧财力相兼,課遂有羨,無系者。
歸,以勞除開封府祥符縣尉。
趙稹将并州,辟軍事判官。
稹所為有不可于衆,徐啟谕弗讦,稹以故聽,而君亦以此稱長者。
未幾,遭母夫人喪,服除,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福州古田縣。
耕籍田恩,遷太常博士、知開封府鹹平縣。
呂許公罷宰相,以許州觀察判官辟,從之。
又通判饒州,獄有十數年不決者,君一言而決。
會擇河北吏,禦史中丞舉君,得州,賜绯魚。
又以選知虔州,虔于東南州為最劇,君能鎮撫之以無事。
三司市綢絹十馀萬,非經數,君拒弗市,民以君為有賜也。
又知濠、壽二州,人缢其妻而以自殺告,獄既具,诘立服,舉州歡以為明。
居頃,召為開封府推官,坐栲掠囚死,出知嶽州。
皇二年九月六日卒,享年六十二。
官至尚書祠部郎中。
君廉靜好書,長于政事,所居官舉,既去而人思。
見時事有不便,往往能極言之無所忌。
趙元昊反,時誘人出财助軍,誘多得賞,于是吏或劫富人出财,君疏罷之。
為開封推官,時宮中以私财為佛寺置田,又疏以為亂法,後遂以君言而止。
既老矣,終不肯治田宅,所得祿以置書,曰:“吾子業此,足以自活,不然,雖田宅何足?”妻姓徐,濮陽縣君。
子六人,{矛心}、志、思、、、。
{矛心}以君故,得太廟齋郎,與同時中進士第。
女二人,皆已嫁。
某月某日,葬君某鄉某裡。
銘曰: 張祖留侯,世窮久幽。
君始士服,起家以學。
發于州縣,治見稱舉。
有言朝廷,弊事用除。
維清厥誨,尚後弗渝。
【葛興祖墓志銘】 許州長社縣主簿葛君,諱良嗣,字興祖。
其先處州之麗水人,而興祖之父徙居明州之鄞,興祖葬其父潤州之丹徒,故今又為丹徒人矣。
曾大父諱遇,不仕。
大父諱旰,贈尚書都官郎中。
父諱源,以尚書度支郎中終仁宗時。
度支君三子,當天聖、景之間,以文有聲,赫然進士中。
先人嘗受其摯,閱之終篇,而屢歎葛氏之多子也。
既而三子者,伯仲皆蚤死,獨其季在,即興祖。
興祖博知多能,數舉進士,角出其上,而刻勵修潔,笃于親友,慨然欲有所為以效于世者也。
年四十馀,始以進士出仕州縣。
馀十年,而卒窮于無所遇以死。
嗟乎,命不可控引,而才之難恃以自見,蓋久矣。
然興祖于仕未嘗苟,聞人疾苦,欲去之如在己。
其臨視,雖細故,人不以屬耳目者,必皆緻其心。
論者多怪之,曰:“興祖且老矣,弊于州縣而服勤如此。
”餘曰:“是乃吾所欲于興祖。
夫大仕之則奮,小仕之則怠忽以不治,非知德者也。
”興祖聞之,以餘之言為然。
興祖娶胡氏,又娶鄭氏。
其卒年五十三,實治平二年三月辛巳。
其葬以胡氏,在丹徒之長樂鄉顯揚村,即其年十一月某甲子也。
興祖四男子,蘩、蘊,皆有文學。
蘩,許州臨颍縣主簿。
蘊、鄧州穰縣主簿。
藻、蘋,尚幼也。
四女子,皆未嫁雲。
銘曰: 蹇于仕,以為人尤。
不施以年,孰主孰謀?無大憾于德,又将何求?
移知英州,遷秘書丞。
以嘉二年十二月某甲子卒于州寝,是時君年四十七,天子官其一子師轲太廟齋郎。
君之疾病也,州人相與為君奔走請命,至有欲以身代者,蓋其得人心如此。
夫人河南縣君丹陽吳氏,生三男子,長即師轲,次某,次某,皆尚幼。
五女皆未嫁。
某年某月某甲子葬君某州之某縣某鄉某所之原。
餘與君相好,又同年進士也,故與為銘曰: 嗚呼張公兮к矣其光,其先蜀産兮後葬于揚。
視瞻先人兮兆此新茔,深泉高壤兮萬世之藏。
【司封郎中張君墓志銘】 君張氏,諱式,字景則。
其先建州浦城人,後徙建安。
蓋弗仕者三世。
諱漢夫者,曾祖也。
諱谟者,祖也。
諱希顔者,父也。
父以君貴,乃贈尚書職方員外郎。
有氣節,知君可教,乃付家事長子,而縱君遊學。
及長,文辭行義為鄉裡所推。
天禧二年,釋進士褐,主福州閩縣簿。
又主南劍将樂簿,有銀冶,坐歲課不足系者常數百人,君籍其人,使富貧财力相兼,課遂有羨,無系者。
歸,以勞除開封府祥符縣尉。
趙稹将并州,辟軍事判官。
稹所為有不可于衆,徐啟谕弗讦,稹以故聽,而君亦以此稱長者。
未幾,遭母夫人喪,服除,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福州古田縣。
耕籍田恩,遷太常博士、知開封府鹹平縣。
呂許公罷宰相,以許州觀察判官辟,從之。
又通判饒州,獄有十數年不決者,君一言而決。
會擇河北吏,禦史中丞舉君,得州,賜绯魚。
又以選知虔州,虔于東南州為最劇,君能鎮撫之以無事。
三司市綢絹十馀萬,非經數,君拒弗市,民以君為有賜也。
又知濠、壽二州,人缢其妻而以自殺告,獄既具,诘立服,舉州歡以為明。
居頃,召為開封府推官,坐栲掠囚死,出知嶽州。
皇二年九月六日卒,享年六十二。
官至尚書祠部郎中。
君廉靜好書,長于政事,所居官舉,既去而人思。
見時事有不便,往往能極言之無所忌。
趙元昊反,時誘人出财助軍,誘多得賞,于是吏或劫富人出财,君疏罷之。
為開封推官,時宮中以私财為佛寺置田,又疏以為亂法,後遂以君言而止。
既老矣,終不肯治田宅,所得祿以置書,曰:“吾子業此,足以自活,不然,雖田宅何足?”妻姓徐,濮陽縣君。
子六人,{矛心}、志、思、、、。
{矛心}以君故,得太廟齋郎,與同時中進士第。
女二人,皆已嫁。
某月某日,葬君某鄉某裡。
銘曰: 張祖留侯,世窮久幽。
君始士服,起家以學。
發于州縣,治見稱舉。
有言朝廷,弊事用除。
維清厥誨,尚後弗渝。
【葛興祖墓志銘】 許州長社縣主簿葛君,諱良嗣,字興祖。
其先處州之麗水人,而興祖之父徙居明州之鄞,興祖葬其父潤州之丹徒,故今又為丹徒人矣。
曾大父諱遇,不仕。
大父諱旰,贈尚書都官郎中。
父諱源,以尚書度支郎中終仁宗時。
度支君三子,當天聖、景之間,以文有聲,赫然進士中。
先人嘗受其摯,閱之終篇,而屢歎葛氏之多子也。
既而三子者,伯仲皆蚤死,獨其季在,即興祖。
興祖博知多能,數舉進士,角出其上,而刻勵修潔,笃于親友,慨然欲有所為以效于世者也。
年四十馀,始以進士出仕州縣。
馀十年,而卒窮于無所遇以死。
嗟乎,命不可控引,而才之難恃以自見,蓋久矣。
然興祖于仕未嘗苟,聞人疾苦,欲去之如在己。
其臨視,雖細故,人不以屬耳目者,必皆緻其心。
論者多怪之,曰:“興祖且老矣,弊于州縣而服勤如此。
”餘曰:“是乃吾所欲于興祖。
夫大仕之則奮,小仕之則怠忽以不治,非知德者也。
”興祖聞之,以餘之言為然。
興祖娶胡氏,又娶鄭氏。
其卒年五十三,實治平二年三月辛巳。
其葬以胡氏,在丹徒之長樂鄉顯揚村,即其年十一月某甲子也。
興祖四男子,蘩、蘊,皆有文學。
蘩,許州臨颍縣主簿。
蘊、鄧州穰縣主簿。
藻、蘋,尚幼也。
四女子,皆未嫁雲。
銘曰: 蹇于仕,以為人尤。
不施以年,孰主孰謀?無大憾于德,又将何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