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山傭殘稿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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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逸士甚不乏人,似不須弟;若謂非弟不可,則時乎有待。
敝縣二年無正官,得一中材,便可主其事。
鄙願已就,方可為人泚筆耳。
□目下暫往河東,奉主有日,仍當至此。
倘遇春融,當一覽杜曲、終南之勝,并叩精廬,足下其勿以闊别為悲也。
○答陳亮工【諱芳績,常熟人。
】 音問久闊,正在伫懷,忽接來劄,知近履平善,令祖尊君之喪,皆已終事,為之慰忭無已。
此宣尼所雲「孝子之終」,而孟子以為「可當大事」者也。
□矢不為人作文二十年矣,屬志銘,獨以昔日逢亂之際,曾蒙令祖先生知己之愛,誼不敢辭,已具一藳,藏之箧中。
而來教複託□轉求于當世之顯者,則又自忖楊子雲祿位容貌,不能動人,未足以耀九原而傳異日也。
今再命之,其敢終秘而不出乎?可錄葬年月日并新阡某地一一示之,但付達夫舍姪,必不浮沉。
褊性幽栖,遂來華下,三千裡之程,或未能亟達耳。
素車祖送,有關大禮,如何如何!馬表兄近況想佳,并煩緻念。
貴地惟予先曾有一字,如永明、虞廷、崑良諸君,并無恙否?便中及之。
○與王山史【諱弘撰,字無異,薦舉。
陝西華陰人。
】 董子曰:「君子甚愛氣而謹遊于房。
是故新壯者十日而一遊于房,中年者倍新壯,始衰者倍中年,中衰者倍始衰,大衰者以月當新壯之日,而上與天地同節矣。
」□年五十三,遭西河之戚,未有繼嗣。
及辛亥歲,年五十九,在太原遇傅青主,俾之診脈,雲尚可得子,勸令置妾,遂于靜樂買之。
恃其筋力尚壯,亟于求子,不一二年而衆疾交侵,始思董子之言而瞿然自悔。
會江南有立姪衍生之議,即出而嫁之。
嘗與張稷若言:青主之為人,大雅君子也。
稷若曰:「豈有勸六十老人娶妾,而可為君子者乎?」僕無以答也。
又少時與楊子常先生最厚,自定夫亡後,子常年逾六十,素有目眚,買妾二人,三五年間目遂不能見物。
竟得一子已成童而複夭亡,同于伯道矣。
此在無子之人猶當以此為戒,而況有子有孫,又有曾孫者乎?有曾孫而複買妾,以理言之,則當謂之不祥;以事言之,則朱子鬥詩有所謂好人歎者,即西安府人,殷鑒不遠也。
伏念足下之年五十九同于弟,有目疾同于子常,有曾孫同于西安之「好人」,敢舉此為規,未知其有當否? ○與戴楓仲【諱廷栻,山西祁縣人。
】 大難初平,宜反己自治,以為善後之計。
昔傅說之告高宗曰:「惟幹戈省厥躬。
」而夫子之繫易也,曰:「山上有水,蹇。
君子以反身修德。
」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
」左傳載夫子之言曰:「臧武仲之智而不容于魯,有由也。
作不順而施不恕也。
」苟能省察此心,使克伐怨欲之情不萌于中,而順事恕施,以至于「在邦無怨,在家無怨」,則可以入聖人之道矣。
以向者橫逆之來,為他山之石,是張子所謂「玉女于成」者也。
至于臧否人物之論,甚足以招尤而損德。
自顧其人能如許子将,方可操汝南之月旦,然猶一郡而已,未敢及乎天下也。
不務反己而好評人,此今之君子所以終身不可與适道,不為吾友願之也。
臨别惓惓,進此藥石,惟原其戆直,幸甚。
○與姪公成【名□琦,衍生胞兄,吳江人。
】 五月一日忽接尊公訃音,為之驚悼!即于華陰寓中設一薄祭,率衍生拜奠。
仍具菲儀一兩寄上,吾姪幸收而緻之靈筵。
衍生既為人後,尊無二上。
止服期年,其心喪仍二十七月而畢。
專此附慰,并啟尊堂知之。
【衍生謹識:衍生本生父諱鼎文,字闇公。
】 ○與 君子之為學,以明道也,以救世也。
徒以詩文而已。
所謂「雕蟲篆刻」,亦何益哉!某自五十以後,笃志經史,其于音學深有所得。
今為五書以續三百篇以來久絕之傳,而别著日知錄上篇經術,中篇治道,下篇博聞共三十馀卷。
有王者起,将以見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而未敢為今人道也。
向時所傳刻本,乃其緒馀耳。
○答王山史之一 仲複之言,自是尋常之見。
雖然,何辱之有?小星、江汜,聖人列之召南,而紀叔姬筆于春秋矣。
或謂占之媵者皆姪娣,與今人不同。
誠然。
然今人以此為賤者,不過本其锱铢之身價而已,價與義有時而互為輕重。
記曰:「父母有婢子,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
」夫愛且然,而況于其五十馀年之節行乎?使鄉黨之人謂諸母之為尊公媵者,其位也;其取重于後人而為之受弔者,其德也。
易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諸母當之矣。
君子以廣大之心而裁物制事,當不盡以仲複之言為然。
将葬,當以一牲告于尊公先生而請啟土。
及墓,自西上,不敢當中道;既窆,再告而後反。
其反也,虞于别室,設座不立主,期而焚之。
○答王山史之二 仲複之言,自是尋常之見。
雖然,何辱之有?小星、江汜,聖人列之召南,而紀叔姬筆于春秋矣。
或謂古人媵者皆姪娣,與今人不同。
誠然。
然記曰:「父母有婢子,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
」夫愛且然,而況五十馀年之節行乎?使鄉黨之人謂諸母之為尊公媵者,其位也;其取重于後人,而為之受弔者,其德也。
易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諸母當之矣。
君子以廣大之心而裁物制事,當不盡以仲複之言為然。
将葬,當以一牲告于尊公先生而請啟土。
及墓,自西上,不敢當中道;既窆,再告而後反。
其反也,虞于别室,設座不立主,期而焚之。
先祖有二妾,炎武所逮事,其亡也,葬之域外。
此固江南士大夫家之成例,而亦周官冢人或前或後之遺法也。
今諸母之喪,為位受弔,加于常儀,以報其五十馀年之苦節足矣。
若遂欲祔之同穴,進列于左右之次,竊以為非宜。
追惟生時「實命不同」,「莫敢當夕」之情,與夫今日葬之以禮,「沒身敬之不衰」之義,固不待宋仲幾、魯宗人釁夏之對也。
謹複。
○答王山史之三 四月杪自曲周遣人入都至貴寓,言駕已西行數日,甚慰。
自今以往,以著書傳後學,以勤儉率子弟,以禮俗化鄉人,數年之後,叔度、彥方之名,翕然于關右,豈玉堂諸子之所敢望哉?弟今年涉伊阙,出轘轅,登嵩山,曆大騩,将有淮上之行,而資斧告匮,複抵西河暫憩,未獲昕夕一堂,奉教左右,良為怃然!前寄次耕詩,有關中二臣語,及三月十九日嵩山絕句,度已呈覽。
頃子德有劄來雲:「聞将特聘先生,外有兩人。
」弟遂作一書與葉訒庵,託為沮止。
今則纂修之事,屬之舍甥,似可免于物色。
其書仍付既足錄上,與關中同志觀之。
既足英年好學,今在尊府,朝夕得領訓
敝縣二年無正官,得一中材,便可主其事。
鄙願已就,方可為人泚筆耳。
□目下暫往河東,奉主有日,仍當至此。
倘遇春融,當一覽杜曲、終南之勝,并叩精廬,足下其勿以闊别為悲也。
○答陳亮工【諱芳績,常熟人。
】 音問久闊,正在伫懷,忽接來劄,知近履平善,令祖尊君之喪,皆已終事,為之慰忭無已。
此宣尼所雲「孝子之終」,而孟子以為「可當大事」者也。
□矢不為人作文二十年矣,屬志銘,獨以昔日逢亂之際,曾蒙令祖先生知己之愛,誼不敢辭,已具一藳,藏之箧中。
而來教複託□轉求于當世之顯者,則又自忖楊子雲祿位容貌,不能動人,未足以耀九原而傳異日也。
今再命之,其敢終秘而不出乎?可錄葬年月日并新阡某地一一示之,但付達夫舍姪,必不浮沉。
褊性幽栖,遂來華下,三千裡之程,或未能亟達耳。
素車祖送,有關大禮,如何如何!馬表兄近況想佳,并煩緻念。
貴地惟予先曾有一字,如永明、虞廷、崑良諸君,并無恙否?便中及之。
○與王山史【諱弘撰,字無異,薦舉。
陝西華陰人。
】 董子曰:「君子甚愛氣而謹遊于房。
是故新壯者十日而一遊于房,中年者倍新壯,始衰者倍中年,中衰者倍始衰,大衰者以月當新壯之日,而上與天地同節矣。
」□年五十三,遭西河之戚,未有繼嗣。
及辛亥歲,年五十九,在太原遇傅青主,俾之診脈,雲尚可得子,勸令置妾,遂于靜樂買之。
恃其筋力尚壯,亟于求子,不一二年而衆疾交侵,始思董子之言而瞿然自悔。
會江南有立姪衍生之議,即出而嫁之。
嘗與張稷若言:青主之為人,大雅君子也。
稷若曰:「豈有勸六十老人娶妾,而可為君子者乎?」僕無以答也。
又少時與楊子常先生最厚,自定夫亡後,子常年逾六十,素有目眚,買妾二人,三五年間目遂不能見物。
竟得一子已成童而複夭亡,同于伯道矣。
此在無子之人猶當以此為戒,而況有子有孫,又有曾孫者乎?有曾孫而複買妾,以理言之,則當謂之不祥;以事言之,則朱子鬥詩有所謂好人歎者,即西安府人,殷鑒不遠也。
伏念足下之年五十九同于弟,有目疾同于子常,有曾孫同于西安之「好人」,敢舉此為規,未知其有當否? ○與戴楓仲【諱廷栻,山西祁縣人。
】 大難初平,宜反己自治,以為善後之計。
昔傅說之告高宗曰:「惟幹戈省厥躬。
」而夫子之繫易也,曰:「山上有水,蹇。
君子以反身修德。
」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
」左傳載夫子之言曰:「臧武仲之智而不容于魯,有由也。
作不順而施不恕也。
」苟能省察此心,使克伐怨欲之情不萌于中,而順事恕施,以至于「在邦無怨,在家無怨」,則可以入聖人之道矣。
以向者橫逆之來,為他山之石,是張子所謂「玉女于成」者也。
至于臧否人物之論,甚足以招尤而損德。
自顧其人能如許子将,方可操汝南之月旦,然猶一郡而已,未敢及乎天下也。
不務反己而好評人,此今之君子所以終身不可與适道,不為吾友願之也。
臨别惓惓,進此藥石,惟原其戆直,幸甚。
○與姪公成【名□琦,衍生胞兄,吳江人。
】 五月一日忽接尊公訃音,為之驚悼!即于華陰寓中設一薄祭,率衍生拜奠。
仍具菲儀一兩寄上,吾姪幸收而緻之靈筵。
衍生既為人後,尊無二上。
止服期年,其心喪仍二十七月而畢。
專此附慰,并啟尊堂知之。
【衍生謹識:衍生本生父諱鼎文,字闇公。
】 ○與 君子之為學,以明道也,以救世也。
徒以詩文而已。
所謂「雕蟲篆刻」,亦何益哉!某自五十以後,笃志經史,其于音學深有所得。
今為五書以續三百篇以來久絕之傳,而别著日知錄上篇經術,中篇治道,下篇博聞共三十馀卷。
有王者起,将以見諸行事,以跻斯世于治古之隆,而未敢為今人道也。
向時所傳刻本,乃其緒馀耳。
○答王山史之一 仲複之言,自是尋常之見。
雖然,何辱之有?小星、江汜,聖人列之召南,而紀叔姬筆于春秋矣。
或謂占之媵者皆姪娣,與今人不同。
誠然。
然今人以此為賤者,不過本其锱铢之身價而已,價與義有時而互為輕重。
記曰:「父母有婢子,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
」夫愛且然,而況于其五十馀年之節行乎?使鄉黨之人謂諸母之為尊公媵者,其位也;其取重于後人而為之受弔者,其德也。
易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諸母當之矣。
君子以廣大之心而裁物制事,當不盡以仲複之言為然。
将葬,當以一牲告于尊公先生而請啟土。
及墓,自西上,不敢當中道;既窆,再告而後反。
其反也,虞于别室,設座不立主,期而焚之。
○答王山史之二 仲複之言,自是尋常之見。
雖然,何辱之有?小星、江汜,聖人列之召南,而紀叔姬筆于春秋矣。
或謂古人媵者皆姪娣,與今人不同。
誠然。
然記曰:「父母有婢子,甚愛之,雖父母沒,沒身敬之不衰。
」夫愛且然,而況五十馀年之節行乎?使鄉黨之人謂諸母之為尊公媵者,其位也;其取重于後人,而為之受弔者,其德也。
易曰:「利幽人之貞,未變常也。
」諸母當之矣。
君子以廣大之心而裁物制事,當不盡以仲複之言為然。
将葬,當以一牲告于尊公先生而請啟土。
及墓,自西上,不敢當中道;既窆,再告而後反。
其反也,虞于别室,設座不立主,期而焚之。
先祖有二妾,炎武所逮事,其亡也,葬之域外。
此固江南士大夫家之成例,而亦周官冢人或前或後之遺法也。
今諸母之喪,為位受弔,加于常儀,以報其五十馀年之苦節足矣。
若遂欲祔之同穴,進列于左右之次,竊以為非宜。
追惟生時「實命不同」,「莫敢當夕」之情,與夫今日葬之以禮,「沒身敬之不衰」之義,固不待宋仲幾、魯宗人釁夏之對也。
謹複。
○答王山史之三 四月杪自曲周遣人入都至貴寓,言駕已西行數日,甚慰。
自今以往,以著書傳後學,以勤儉率子弟,以禮俗化鄉人,數年之後,叔度、彥方之名,翕然于關右,豈玉堂諸子之所敢望哉?弟今年涉伊阙,出轘轅,登嵩山,曆大騩,将有淮上之行,而資斧告匮,複抵西河暫憩,未獲昕夕一堂,奉教左右,良為怃然!前寄次耕詩,有關中二臣語,及三月十九日嵩山絕句,度已呈覽。
頃子德有劄來雲:「聞将特聘先生,外有兩人。
」弟遂作一書與葉訒庵,託為沮止。
今則纂修之事,屬之舍甥,似可免于物色。
其書仍付既足錄上,與關中同志觀之。
既足英年好學,今在尊府,朝夕得領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