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列傳第三十七 韋粲 江子一 弟子四 子五 張嵊 沈浚 柳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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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軍、南津校尉。

     弟子四,曆尚書金部郎。

    大同初,遷右丞。

    兄弟性并剛烈。

    子四自右丞上封事,極言得失,高祖甚善之,诏尚書詳擇施行焉。

    左民郎沈炯、少府丞顧玙嘗奏事不允,高祖厲色呵責之;子四乃趨前代炯等對,言甚激切,高祖怒呼縛之,子四據地不受,高祖怒亦止,乃釋之。

    猶坐免職。

     及侯景反,攻陷曆陽,自橫江将渡,子一帥舟師千餘人,于下流欲邀之,其副董桃生家在江北,因與其黨散走。

    子一乃退還南洲,複收餘衆,步道赴京師。

    賊亦尋至,子一啟太宗曰:"賊圍未合,猶可出蕩,若營栅一固,無所用武。

    "請與其弟子四、子五帥所領百餘人,開承明門挑賊。

    許之。

    子一乃身先士卒,抽戈獨進,群賊夾攻之,從者莫敢繼。

    子四、子五見事急,相引赴賊,并見害。

    诏曰:"故戎昭将軍、通直散騎侍郎、南津校尉江子一,前尚書右丞江子四,東宮直殿主帥子五,禍故有聞,良以矜恻,死事加等,抑惟舊章。

    可贈子一給事黃門侍郎,子四中書侍郎,子五散騎侍郎。

    "侯景平,世祖又追贈子一侍中,谥義子;子四黃門侍郎,谥毅子;子五中書侍郎,谥烈子。

     子一續《黃圖》及班固"九品",并辭賦文筆數十篇,行于世。

     張嵊,字四山,鎮北将軍稷之子也。

    少方雅,有志操,能清言。

    父臨青州,為土民所害,嵊感家禍,終身蔬食布衣,手不執刀刃。

    州舉秀才。

    起家秘書郎,累遷太子舍人、洗馬、司徒左西掾、中書郎。

    出為永陽内史,還除中軍宣城王司馬、散騎常侍。

    又出為鎮南湘東王長史、尋陽太守。

    中大同元年,征為太府卿,俄遷吳興太守。

     太清二年,侯景圍京城,嵊遣弟伊率郡兵數千人赴援。

    三年,宮城陷,禦史中丞沈浚違難東歸。

    嵊往見而謂曰:"賊臣憑陵,社稷危恥,正是人臣效命之秋。

    今欲收集兵力,保據貴鄉。

    若天道無靈,忠節不展,雖複及死,誠亦無恨。

    "浚曰:"鄙郡雖小,仗義拒逆,誰敢不從!"固勸嵊舉義。

    于是收集士卒,繕築城壘。

    時邵陵王東奔至錢唐,聞之,遣闆授嵊征東将軍,加秩中二千石。

    嵊曰:"朝廷危迫,天子蒙塵,今日何情,複受榮号。

    "留闆而已。

    賊行台劉神茂攻破義興,遣使說嵊曰:"若早降附,當還以郡相處,複加爵賞。

    "嵊命斬其使,仍遣軍主王雄等帥兵于鳢渎逆擊之,破神茂,神茂退走。

    侯景聞神茂敗,乃遣其中軍侯子鑒帥精兵二萬人,助神茂以擊嵊。

    嵊遣軍主範智朗出郡西拒戰,為神茂所敗,退歸。

    賊騎乘勝焚栅,栅内衆軍皆土崩。

    嵊乃釋戎服,坐于聽事,賊臨之以刃,終不為屈。

    乃執嵊以送景,景刑之于都市,子弟同遇害者十餘人,時年六十二。

    賊平,世祖追贈侍中、中衛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谥曰忠貞子。

     沈浚,字叔源,吳興武康人。

    祖憲,齊散騎常侍,齊史有傳。

    浚少博學,有才幹,曆山陰、吳、建康令,并有能名。

    入為中書郎、尚書左丞。

    侯景逼京城,遷禦史中丞。

    是時外援并至,侯景表請求和,诏許之。

    既盟,景知城内疾疫,複懷奸計,遲疑不去。

    數日,皇太子令浚詣景所,景曰:"即已向熱,非複行時。

    十萬之衆,何由可去,還欲立效朝廷,君可見為申聞。

    "浚曰:"将軍此論,意在得城。

    城内兵糧,尚支百日。

    将軍儲積内盡,國家援軍外集,十萬之衆,将何所資?而反設此言,欲脅朝廷邪?"景橫刃于膝,瞋目叱之。

    浚正色責景曰:"明公親是人臣,舉兵向阙,聖主申恩赦過,已共結盟,口血未幹,而有翻背。

    沈浚六十之年,且天子之使,死生有命,豈畏逆臣之刀乎!"不顧而出。

    景曰:"是真司直也。

    "然密銜之。

    及破張嵊,乃求浚以害之。

     柳敬禮,開府儀同三司慶遠之孫。

    父津,太子詹事。

    敬禮與兄仲禮,皆少以勇烈知名。

    起家著作佐郎,稍遷扶風太守。

    侯景渡江,敬禮率馬步三千赴援。

    至都,據青溪埭,與景頻戰,恒先登陷陳,甚著威名。

    台城沒,敬禮與仲禮俱見于景,景遣仲禮經略上流,留敬禮為質,以為護軍。

    景餞仲禮于後渚,敬禮密謂仲禮曰:"景今來會,敬禮抱之,兄拔佩刀,便可斫殺,敬禮死亦無所恨。

    "仲禮壯其言,許之。

    及酒數行,敬禮目仲禮,仲禮見備衛嚴,不敢動,計遂不果。

    會景征晉熙,敬禮與南康王會理共謀襲其城,克期将發,建安侯蕭贲知而告之,遂遇害。

     史臣曰:若夫義重于生,前典垂诰,斯蓋先哲之所貴也。

    故孟子稱:生者我所欲,義亦我所欲,二事必不可兼得,甯舍生而取義。

    至如張嵊二三子之徒,捐軀殉節,赴死如歸,英風勁氣,籠罩今古,君子知梁代之有忠臣焉。

     《梁書》 唐·姚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