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一 列傳第二十五 袁 昂子君正

關燈
其所厝,誠推理鑒,猶懼威臨。

    "建康城平,昂束身詣阙,高祖宥之不問也。

     天監二年,以為後軍臨川王參軍事。

    昂奉啟謝曰:"恩降絕望之辰,慶集寒心之日,焰灰非喻,荑枯未拟,摳衣聚足,颠狽不勝。

    臣遍曆三墳,備詳六典,巡校賞罰之科,調檢生死之律,莫不嚴五辟于明君之朝,峻三章于聖人之世。

    是以塗山始會,緻防風之誅;酆邑方構,有崇侯之伐。

    未有緩憲于斫戮之人,賒刑于耐罪之族,出萬死入一生如臣者也。

    推恩及罪,在臣實大,披心瀝血,敢乞言之。

    臣東國賤人,學行何取,既殊鳴雁直木,故無結绶彈冠,徒藉羽儀,易農就仕。

    往年濫職,守秩東隅,仰屬龔行,風驅電掩。

    當其時也,負鼎圖者日至,執玉帛者相望。

    獨在愚臣,頓昏大義,殉鴻毛之輕,忘同德之重。

    但三吳險薄,五湖交通,屢起田儋之變,每懼殷通之禍,空慕君魚保境,遂失師涓抱器。

    後至者斬,臣甘斯戮。

    明刑徇衆,誰曰不然。

    幸約法之弘,承解網之宥,猶當降等薪粲,遂乃頓釋鉗赭。

    斂骨吹魂,還編黔庶,濯疵蕩穢,入楚遊陳,天波既洗,雲油遽沐。

    古人有言:'非死之難,處死之難。

    '臣之所荷,曠古不書;臣之死所,未知何地。

    " 高祖答曰:"朕遺射鈎,卿無自外。

    "俄除給事黃門侍郎。

    其年遷侍中。

    明年,出為尋陽太守,行江州事。

    六年,征為吏部尚書,累表陳讓,徙為左民尚書,兼右仆射。

    七年,除國子祭酒,兼仆射如故,領豫州大中正。

    八年,出為仁威将軍、吳郡太守。

    十一年,入為五兵尚書,複兼右仆射,未拜,有诏即真封。

    尋以本官領起部尚書,加侍中。

    十四年,馬仙琕破魏軍于朐山,诏權假昂節,往勞軍。

    十五年,遷左仆射,尋為尚書令、宣惠将軍。

    普通三年,為中書監、丹陽尹。

    其年進号中衛将軍,複為尚書令,即本号開府儀同三司,給鼓吹,未拜,又領國子祭酒。

    大通元年,加中書監,給親信三十人。

    尋表解祭酒,進号中撫軍大将軍,遷司空、侍中、尚書令,親信、鼓吹并如故。

    五年,加特進、左光祿大夫,增親信為八十人。

    大同六年,薨,時年八十。

    诏曰:"侍中、特進、左光祿大夫、司空昂,奄至薨逝,恻怛于懷。

    公器珝凝素,志誠貞方,端朝燮理,嘉猷載緝。

    追榮表德,實惟令典。

    可贈本官,鼓吹一部,給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絹布一百匹,蠟二百斤,即日舉哀。

    " 初,昂臨終遺疏,不受贈谥。

    敕諸子不得言上行狀及立志銘,凡有所須,悉皆停省。

    複曰:"吾釋褐從仕,不期富貴,但官序不失等倫,衣食粗知榮辱,以此阖棺,無慚鄉裡。

    往忝吳興,屬在昏明之際,既暗于前覺,無識于聖朝,不知天命,甘贻顯戮,幸遇殊恩,遂得全門戶。

    自念負罪私門,階榮望絕,保存性命,以為幸甚;不謂叨竊寵靈,一至于此。

    常欲竭誠酬報,申吾乃心,所以朝廷每興師北伐,吾辄啟求行,誓之丹款,實非矯言。

    既庸懦無施,皆不蒙許,雖欲罄命,其議莫從。

    今日瞑目,畢恨泉壤,若魂而有知,方期結草。

    聖朝遵古,知吾名品,或有追遠之恩,雖是經國恒典,在吾無應緻此,脫有贈官,慎勿祗奉。

    "諸子累表陳奏,诏不許。

    冊谥曰穆正公。

     子君正,美風儀,善自居處,以貴公子得當世名譽。

    頃之,兼吏部郎,以母憂去職。

    服阕,為邵陵王友、北中郎長史、東陽太守。

    尋征還都,郡民征士徐天祐等三百人詣阙乞留一年,诏不許,仍除豫章内史,尋轉吳郡太守。

    侯景亂,率數百人随邵陵王赴援,及京城陷,還郡。

     君正當官莅事有名稱,而蓄聚财産,服玩靡麗。

    賊遣于子悅攻之,新城戍主戴僧易勸令拒守;吳陸映公等懼賊脫勝,略其資産,乃曰:"賊軍甚銳,其鋒不可當;今若拒之,恐民心不從也。

    "君正性怯懦,乃送米及牛酒,郊迎子悅。

    子悅既至,掠奪其财物子女,因是感疾卒。

     史臣曰:夫天尊地卑,以定君臣之位;松筠等質,無革歲寒之心。

    袁千裡命屬崩離,身逢厄季,雖獨夫喪德,臣志不移;及抗疏高祖,無虧忠節,斯亦存夷、叔之風矣。

    終為梁室台鼎,何其美焉。

     《梁書》 唐·姚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