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絳雪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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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西湖違咫尺,清流偏阻雨纏綿。

    "是所渡即錢唐江。

    故與西湖咫尺,而惜其以雨阻未遊。

    又有《答西泠女史周瓊》詩雲:"記得三春正落花,鳳山門外喚輕艖。

    可憐咫尺西湖路,不見仙人萼綠華。

    "雖非此時詩,然所雲"鳳山門外喚輕艖",則正此年渡江事。

    首雲"三春",與"春江三月"相符。

    陳君謂"至嵊縣,即和春閨詩之年",則三月已渡錢唐至越州矣。

    安得四月己酉,尚在秀水與素聞共賦詩也。

    集中《送外兄》詩題雲:"先君秉鐸剡邑,時外兄曾從學彼地。

    "《桃溪雪傳奇》雲:"驥良公歷任仙居、嘉善、嵊縣校官。

    "則其至嵊,疑是宦遊。

    然集中《代家大人送戴文學》詩,自注雲:"家嚴僑居剡溪,地主三人,其一文學。

    "若果秉鐸是邦,則自有官舍,雲何"僑居"?又何以屢易居停?疑作校官尚在其前。

    茲則以宦遊,舊地重來,作寓公也。

     三年(甲辰)年十五歲 集中有《剡溪雪夜》詩,自注雲:"家嚴滿擬今歲歸永,遷延不果,竟至歲暮。

    "當是此年詩也。

     四年(乙巳)年十六歲 是歲歸永康。

    集中《別剡邑》詩雲:"秋色留人無限好",《舟泊蘭溪》詩雲:"歸家剛值黃花節",則知歸永康在九月也。

    《歸家有感》雲:"六年浪跡浙西東",自注雲:"從家嚴寓居秀水,凡三載。

    居剡邑,又二年。

    "夫注,所以注明詩意,斷無詩言"六年"注隻五年之理。

    注中"三載"必"四載"之誤。

    寓秀水四載者,己亥、庚子、辛醜、壬寅也。

    居剡邑二年者,癸卯、甲辰也。

    絳雪以九歲從父之秀水,十六歲始歸永康。

    而雲"六年浪跡"者,實舉其在外之年耳。

     又按《同心歌》,即次《歸家有感》之後。

    則其歸徐君孟華為室,疑即在此年冬。

    或明年春也。

     五年(丙午)年十七歲 六年(丁未)年十八歲 按《報素聞書》在壬子年三月,而雲"一別五載",則是年復與素聞相見。

    然於詩無徵也。

     七年(戊申)年十九歲 八年(己酉)年二十歲 有《送次姊》詩,說見前。

     九年(庚戌)二十一歲 父驥良公,當卒於是年,說見前。

    然己酉《送次姊》詩"孤墳草自春",則尚是春日。

    驥良之歿,或即在己酉夏秋以後,亦未可知也。

     十年(辛亥)年二十二歲 是歲婢慶雲生一女。

    按:集中《抱二姊子為嗣》詩,自注雲:"前年小婢慶雲生一女。

    "其抱子為嗣,當在癸醜年之秋。

    則慶雲生女在是年矣。

     十一年(壬子)年二十三歲 是歲有《報素聞書》,并以《同心梔子圖》寄贈。

    自署年月雲:"康熙壬子年辰月己酉日。

    " 十二年(癸醜)年二十四歲 按:徐君之卒,當在是年之春。

    據壬子年《報素聞書》,止言結缡以後,靡室焦勞。

    不言抱未亡之痛,則其夫猶在也。

    故知歿於是年矣。

    其《翠香二姊,將以次子為餘嗣,詩以誌感》雲:"湯餅清歡會九秋",則是九月也。

    而末雲:"添丁欲向先夫告,好慰蒼涼土一抔。

    "則夫死已葬,距徐君之卒,少亦數月。

    故知在此年春矣。

    又按:集中有《憶外詩》雲:"妯娌同居猶寂寞",是徐君未始無兄弟,不知何以抱翠香之子為嗣,豈徐君兄弟皆無子耶。

    《桃溪雪傳奇》雲:"與族中妯娌,乞得一子,立為夫嗣。

    "不知別有所本,抑或姑以理言之。

     十三年(甲寅)年二十五歲 是歲耿精忠叛於閩中,偽總兵徐尚朝寇浙東,六月至永康。

    宣言曰:"以絳雪獻者免。

    "邑人聚謀,欲以絳雪紓難。

    絳雪遂行。

    至三十裡坑,投崖死。

    蓋捐一身以全一邑。

    非尋常節烈比也。

    事詳農部所為傳。

     又按:集中《悼杏花》詩,即作於是年春,蓋絕筆也。

     【附錄】 吳绛雪小傳 吳绛雪(1650-1674),女,名宗愛,永康縣城後塘弄人。

    父士骐,曾任仙居、嘉善、嵊縣教谕。

    绛雪自幼秉承家學,聰穎多能。

    9歲通音律,聞琵琶曲,即能随聲唱和。

    11歲作七絕《題晴湖春泛圖》,情景交融,見者贊賞。

    12歲時以詩入畫,設色精絕,書法不同凡響,名噪一時。

    繪畫擅長花卉、人物,兼善寫生,傳世畫作有《梅鵲圖》、《落英》等。

    且姿容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