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絳雪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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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西湖違咫尺,清流偏阻雨纏綿。
"是所渡即錢唐江。
故與西湖咫尺,而惜其以雨阻未遊。
又有《答西泠女史周瓊》詩雲:"記得三春正落花,鳳山門外喚輕艖。
可憐咫尺西湖路,不見仙人萼綠華。
"雖非此時詩,然所雲"鳳山門外喚輕艖",則正此年渡江事。
首雲"三春",與"春江三月"相符。
陳君謂"至嵊縣,即和春閨詩之年",則三月已渡錢唐至越州矣。
安得四月己酉,尚在秀水與素聞共賦詩也。
集中《送外兄》詩題雲:"先君秉鐸剡邑,時外兄曾從學彼地。
"《桃溪雪傳奇》雲:"驥良公歷任仙居、嘉善、嵊縣校官。
"則其至嵊,疑是宦遊。
然集中《代家大人送戴文學》詩,自注雲:"家嚴僑居剡溪,地主三人,其一文學。
"若果秉鐸是邦,則自有官舍,雲何"僑居"?又何以屢易居停?疑作校官尚在其前。
茲則以宦遊,舊地重來,作寓公也。
三年(甲辰)年十五歲 集中有《剡溪雪夜》詩,自注雲:"家嚴滿擬今歲歸永,遷延不果,竟至歲暮。
"當是此年詩也。
四年(乙巳)年十六歲 是歲歸永康。
集中《別剡邑》詩雲:"秋色留人無限好",《舟泊蘭溪》詩雲:"歸家剛值黃花節",則知歸永康在九月也。
《歸家有感》雲:"六年浪跡浙西東",自注雲:"從家嚴寓居秀水,凡三載。
居剡邑,又二年。
"夫注,所以注明詩意,斷無詩言"六年"注隻五年之理。
注中"三載"必"四載"之誤。
寓秀水四載者,己亥、庚子、辛醜、壬寅也。
居剡邑二年者,癸卯、甲辰也。
絳雪以九歲從父之秀水,十六歲始歸永康。
而雲"六年浪跡"者,實舉其在外之年耳。
又按《同心歌》,即次《歸家有感》之後。
則其歸徐君孟華為室,疑即在此年冬。
或明年春也。
五年(丙午)年十七歲 六年(丁未)年十八歲 按《報素聞書》在壬子年三月,而雲"一別五載",則是年復與素聞相見。
然於詩無徵也。
七年(戊申)年十九歲 八年(己酉)年二十歲 有《送次姊》詩,說見前。
九年(庚戌)二十一歲 父驥良公,當卒於是年,說見前。
然己酉《送次姊》詩"孤墳草自春",則尚是春日。
驥良之歿,或即在己酉夏秋以後,亦未可知也。
十年(辛亥)年二十二歲 是歲婢慶雲生一女。
按:集中《抱二姊子為嗣》詩,自注雲:"前年小婢慶雲生一女。
"其抱子為嗣,當在癸醜年之秋。
則慶雲生女在是年矣。
十一年(壬子)年二十三歲 是歲有《報素聞書》,并以《同心梔子圖》寄贈。
自署年月雲:"康熙壬子年辰月己酉日。
" 十二年(癸醜)年二十四歲 按:徐君之卒,當在是年之春。
據壬子年《報素聞書》,止言結缡以後,靡室焦勞。
不言抱未亡之痛,則其夫猶在也。
故知歿於是年矣。
其《翠香二姊,將以次子為餘嗣,詩以誌感》雲:"湯餅清歡會九秋",則是九月也。
而末雲:"添丁欲向先夫告,好慰蒼涼土一抔。
"則夫死已葬,距徐君之卒,少亦數月。
故知在此年春矣。
又按:集中有《憶外詩》雲:"妯娌同居猶寂寞",是徐君未始無兄弟,不知何以抱翠香之子為嗣,豈徐君兄弟皆無子耶。
《桃溪雪傳奇》雲:"與族中妯娌,乞得一子,立為夫嗣。
"不知別有所本,抑或姑以理言之。
十三年(甲寅)年二十五歲 是歲耿精忠叛於閩中,偽總兵徐尚朝寇浙東,六月至永康。
宣言曰:"以絳雪獻者免。
"邑人聚謀,欲以絳雪紓難。
絳雪遂行。
至三十裡坑,投崖死。
蓋捐一身以全一邑。
非尋常節烈比也。
事詳農部所為傳。
又按:集中《悼杏花》詩,即作於是年春,蓋絕筆也。
【附錄】 吳绛雪小傳 吳绛雪(1650-1674),女,名宗愛,永康縣城後塘弄人。
父士骐,曾任仙居、嘉善、嵊縣教谕。
绛雪自幼秉承家學,聰穎多能。
9歲通音律,聞琵琶曲,即能随聲唱和。
11歲作七絕《題晴湖春泛圖》,情景交融,見者贊賞。
12歲時以詩入畫,設色精絕,書法不同凡響,名噪一時。
繪畫擅長花卉、人物,兼善寫生,傳世畫作有《梅鵲圖》、《落英》等。
且姿容秀麗
"是所渡即錢唐江。
故與西湖咫尺,而惜其以雨阻未遊。
又有《答西泠女史周瓊》詩雲:"記得三春正落花,鳳山門外喚輕艖。
可憐咫尺西湖路,不見仙人萼綠華。
"雖非此時詩,然所雲"鳳山門外喚輕艖",則正此年渡江事。
首雲"三春",與"春江三月"相符。
陳君謂"至嵊縣,即和春閨詩之年",則三月已渡錢唐至越州矣。
安得四月己酉,尚在秀水與素聞共賦詩也。
集中《送外兄》詩題雲:"先君秉鐸剡邑,時外兄曾從學彼地。
"《桃溪雪傳奇》雲:"驥良公歷任仙居、嘉善、嵊縣校官。
"則其至嵊,疑是宦遊。
然集中《代家大人送戴文學》詩,自注雲:"家嚴僑居剡溪,地主三人,其一文學。
"若果秉鐸是邦,則自有官舍,雲何"僑居"?又何以屢易居停?疑作校官尚在其前。
茲則以宦遊,舊地重來,作寓公也。
三年(甲辰)年十五歲 集中有《剡溪雪夜》詩,自注雲:"家嚴滿擬今歲歸永,遷延不果,竟至歲暮。
"當是此年詩也。
四年(乙巳)年十六歲 是歲歸永康。
集中《別剡邑》詩雲:"秋色留人無限好",《舟泊蘭溪》詩雲:"歸家剛值黃花節",則知歸永康在九月也。
《歸家有感》雲:"六年浪跡浙西東",自注雲:"從家嚴寓居秀水,凡三載。
居剡邑,又二年。
"夫注,所以注明詩意,斷無詩言"六年"注隻五年之理。
注中"三載"必"四載"之誤。
寓秀水四載者,己亥、庚子、辛醜、壬寅也。
居剡邑二年者,癸卯、甲辰也。
絳雪以九歲從父之秀水,十六歲始歸永康。
而雲"六年浪跡"者,實舉其在外之年耳。
又按《同心歌》,即次《歸家有感》之後。
則其歸徐君孟華為室,疑即在此年冬。
或明年春也。
五年(丙午)年十七歲 六年(丁未)年十八歲 按《報素聞書》在壬子年三月,而雲"一別五載",則是年復與素聞相見。
然於詩無徵也。
七年(戊申)年十九歲 八年(己酉)年二十歲 有《送次姊》詩,說見前。
九年(庚戌)二十一歲 父驥良公,當卒於是年,說見前。
然己酉《送次姊》詩"孤墳草自春",則尚是春日。
驥良之歿,或即在己酉夏秋以後,亦未可知也。
十年(辛亥)年二十二歲 是歲婢慶雲生一女。
按:集中《抱二姊子為嗣》詩,自注雲:"前年小婢慶雲生一女。
"其抱子為嗣,當在癸醜年之秋。
則慶雲生女在是年矣。
十一年(壬子)年二十三歲 是歲有《報素聞書》,并以《同心梔子圖》寄贈。
自署年月雲:"康熙壬子年辰月己酉日。
" 十二年(癸醜)年二十四歲 按:徐君之卒,當在是年之春。
據壬子年《報素聞書》,止言結缡以後,靡室焦勞。
不言抱未亡之痛,則其夫猶在也。
故知歿於是年矣。
其《翠香二姊,將以次子為餘嗣,詩以誌感》雲:"湯餅清歡會九秋",則是九月也。
而末雲:"添丁欲向先夫告,好慰蒼涼土一抔。
"則夫死已葬,距徐君之卒,少亦數月。
故知在此年春矣。
又按:集中有《憶外詩》雲:"妯娌同居猶寂寞",是徐君未始無兄弟,不知何以抱翠香之子為嗣,豈徐君兄弟皆無子耶。
《桃溪雪傳奇》雲:"與族中妯娌,乞得一子,立為夫嗣。
"不知別有所本,抑或姑以理言之。
十三年(甲寅)年二十五歲 是歲耿精忠叛於閩中,偽總兵徐尚朝寇浙東,六月至永康。
宣言曰:"以絳雪獻者免。
"邑人聚謀,欲以絳雪紓難。
絳雪遂行。
至三十裡坑,投崖死。
蓋捐一身以全一邑。
非尋常節烈比也。
事詳農部所為傳。
又按:集中《悼杏花》詩,即作於是年春,蓋絕筆也。
【附錄】 吳绛雪小傳 吳绛雪(1650-1674),女,名宗愛,永康縣城後塘弄人。
父士骐,曾任仙居、嘉善、嵊縣教谕。
绛雪自幼秉承家學,聰穎多能。
9歲通音律,聞琵琶曲,即能随聲唱和。
11歲作七絕《題晴湖春泛圖》,情景交融,見者贊賞。
12歲時以詩入畫,設色精絕,書法不同凡響,名噪一時。
繪畫擅長花卉、人物,兼善寫生,傳世畫作有《梅鵲圖》、《落英》等。
且姿容秀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