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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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各加一等。
判曰:虎牙橫噬,豈避賢豪?烈火蔓延,甯分玉石?西楚大呼,鐵騎重圍辟易;河東一吼,拄杖落手茫然。
魚無耳而深藏,鳥高飛而色舉。
此蓋司晨之牝,非特門内之妖己也。
因族黨之尊卑,就科條之輕重。
量從分别,予以自新。
一、凡侍婢垂髫者,婦恐其夫沾染,悉皆鬻賣,另覓小者供用。
拟坐以略賣人口律:杖八十,徒二年。
若略賣至三口以上,枷号一個月,發邊衛充軍,牙保人各減,并追價入官。
判曰:絲柳初垂,遂驚心于黃鳥;夭桃未放,早留意于遊蜂。
以防微杜漸之心,作革故鼎新之計。
刈菉竹以植黃楊,驅修翎而蓄蚱蜢。
律以略賣,允蔽厥辜。
一、凡婦知妾有妊,故使勞力,以緻堕胎,并令産中飲食失時。
拟坐以窩弓殺傷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海棠新放,幸有色而無香;豆蔻初含,将漸開而結實。
滿園春色,誰是宜男?共祝天孫,若為乞巧?甫徵蘭夢,旋起鸩謀。
緻使瓜未熟而蒂已離,木向榮而心先蠹。
覆巢不令完卵,殺母必更傷兒。
豈止暗地害人,是蓋明欲絕後。
置于徽纆,誠為允宜。
一、凡婦因事與夫反目,遂即駕言寵妾,身投尼室,經宿不回。
拟坐以背夫逃走律:杖一百,流三千裡。
判曰:久蓄疑猜,苦無半隙。
稔懷怨恨,巧駕一言。
禅關藍室,允為解脫之門;妖廟淫祠,故是藏奸之薮。
即非紅拂之奔,難洗缁流之辱。
投之有北,永絕南還。
一、凡婦抓碎丈夫面皮,并齧傷肌膚者,拟坐以妻妾毆夫律:杖一百,徒三年。
願離者聽。
判曰:情緒偶乖,笑裂千端錦缯;幽思乍觸,怒敲七尺珊瑚。
狂飙發而松柏摧,驚濤轟而蘭蕙損。
金閨虎坐,玉潤羊眠。
既昧三從,須嚴七出。
一、凡婦特令腹婢私行窺探,互相論譚,以緻婦之面色,忽白忽青,微微冷笑。
拟坐以竊盜不得财律:笞五十,免刺。
判曰:紗窗隙底,聆潛蟻鬥之聲;羅帳房中,化作鸱張之态。
百螢惑眼,千祟蠱心。
蜀碎芙蓉,吹上桃花之面;南香含笑,如啼漢女之妝。
薄笞少懲,姑不深究。
一、凡婦聞妓女送夫扇巾等物,辄搜尋裂碎。
拟坐以毀棄器物律,準竊盜已行而不得财律:笞四十。
判曰:采蘭贈芍,雖屬淫靡;煮鶴焚琴,殊虧大雅。
況報桃引趣,原非越水之紗;贻管呈憨,豈是江臯之佩。
存之增韻,毀之獲愆。
工部 一、凡婦置妾衾襕床第,命作窄小止堪一人獨卧者,拟坐以造作不如法律:笞四十。
判曰:棣棠誼重,曾傳大被之風;燕雀情深,舊有聯床之雅。
即眉公之新式,未聞隘彼規模。
非楚宮之細腰,何故減其繩尺?既稽古而無征,當按律以示儆。
一、凡婦因夫欲往妾所,乃身先誘敵,及酣戰良久,已挫其鋒,始令鼓勇出汛。
拟坐以虛費工力,采取不堪用律:坐贓論罪,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戈矛高揭,原期用力邊陲;而根本動搖,遂至奮身内寇。
率罷乏之兵,将何充敵?值蕭牆之變,實所傷神。
罪不止于阻撓,律應坐以虛費。
粵稽贓迹,雖城旦而猶輕;究厥奸謀,迅決杖以發遣。
【附錄】 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甯人。
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書房。
郭琇劾高士奇,辭連元龍,謂與士奇結為叔侄,招納賄賂,命與士奇等并休緻。
語互詳士奇傳。
元龍奏辯,謂:“臣宗本出自高,譜牒炳然。
若果臣交結士奇,何以士奇反稱臣為叔?”事得白,命複任。
累遷侍讀學士。
元龍工書,為聖祖所賞,嘗命就禦前作書,深被獎許。
上禦便殿書賜内直翰林,谕曰:“爾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
”元龍奏臣父之闿年逾八十,家有愛日堂,禦書榜賜之。
四十二年,再遷詹事。
以父病乞養歸,賜葠。
時正編賦彙,令攜歸校對增益。
上南巡,元龍迎谒,禦書榜賜之闿及元龍母陸。
之闿卒,喪終,召元龍授翰林院掌院學士。
五十年,遷吏部侍郎。
授廣西巡撫。
值廣東歲歉,廣西米價高,元龍遣官詣湖南采米平粜。
五十四年,修築興安陡河閘,護兩廣運道。
并於省城擴養濟院,立義學,創育嬰堂,建倉貯穀。
五十七年,擢工部尚書。
六十年,調禮部。
世宗即位,命守護景陵。
七年,與左都禦史尹泰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元龍在廣西,請開例民捐穀得入監。
李绂為巡撫,請以捐穀為開墾費。
上責其借名支銷,命元龍詣廣西清理。
绂旋奏:“元龍分得羨馀十一萬有奇,除在廣西捐公費九萬,又助軍需十萬。
今倉穀尚有虧空,應令分償。
”及授大學士,命免之。
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緻仕,令其子編修邦直歸侍養。
行日,賜酒膳,令六部滿、漢堂官餞送,沿途将吏送迎。
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
尋卒,賜祭葬,谥文簡。
(清史稿)
判曰:虎牙橫噬,豈避賢豪?烈火蔓延,甯分玉石?西楚大呼,鐵騎重圍辟易;河東一吼,拄杖落手茫然。
魚無耳而深藏,鳥高飛而色舉。
此蓋司晨之牝,非特門内之妖己也。
因族黨之尊卑,就科條之輕重。
量從分别,予以自新。
一、凡侍婢垂髫者,婦恐其夫沾染,悉皆鬻賣,另覓小者供用。
拟坐以略賣人口律:杖八十,徒二年。
若略賣至三口以上,枷号一個月,發邊衛充軍,牙保人各減,并追價入官。
判曰:絲柳初垂,遂驚心于黃鳥;夭桃未放,早留意于遊蜂。
以防微杜漸之心,作革故鼎新之計。
刈菉竹以植黃楊,驅修翎而蓄蚱蜢。
律以略賣,允蔽厥辜。
一、凡婦知妾有妊,故使勞力,以緻堕胎,并令産中飲食失時。
拟坐以窩弓殺傷人律: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海棠新放,幸有色而無香;豆蔻初含,将漸開而結實。
滿園春色,誰是宜男?共祝天孫,若為乞巧?甫徵蘭夢,旋起鸩謀。
緻使瓜未熟而蒂已離,木向榮而心先蠹。
覆巢不令完卵,殺母必更傷兒。
豈止暗地害人,是蓋明欲絕後。
置于徽纆,誠為允宜。
一、凡婦因事與夫反目,遂即駕言寵妾,身投尼室,經宿不回。
拟坐以背夫逃走律:杖一百,流三千裡。
判曰:久蓄疑猜,苦無半隙。
稔懷怨恨,巧駕一言。
禅關藍室,允為解脫之門;妖廟淫祠,故是藏奸之薮。
即非紅拂之奔,難洗缁流之辱。
投之有北,永絕南還。
一、凡婦抓碎丈夫面皮,并齧傷肌膚者,拟坐以妻妾毆夫律:杖一百,徒三年。
願離者聽。
判曰:情緒偶乖,笑裂千端錦缯;幽思乍觸,怒敲七尺珊瑚。
狂飙發而松柏摧,驚濤轟而蘭蕙損。
金閨虎坐,玉潤羊眠。
既昧三從,須嚴七出。
一、凡婦特令腹婢私行窺探,互相論譚,以緻婦之面色,忽白忽青,微微冷笑。
拟坐以竊盜不得财律:笞五十,免刺。
判曰:紗窗隙底,聆潛蟻鬥之聲;羅帳房中,化作鸱張之态。
百螢惑眼,千祟蠱心。
蜀碎芙蓉,吹上桃花之面;南香含笑,如啼漢女之妝。
薄笞少懲,姑不深究。
一、凡婦聞妓女送夫扇巾等物,辄搜尋裂碎。
拟坐以毀棄器物律,準竊盜已行而不得财律:笞四十。
判曰:采蘭贈芍,雖屬淫靡;煮鶴焚琴,殊虧大雅。
況報桃引趣,原非越水之紗;贻管呈憨,豈是江臯之佩。
存之增韻,毀之獲愆。
工部 一、凡婦置妾衾襕床第,命作窄小止堪一人獨卧者,拟坐以造作不如法律:笞四十。
判曰:棣棠誼重,曾傳大被之風;燕雀情深,舊有聯床之雅。
即眉公之新式,未聞隘彼規模。
非楚宮之細腰,何故減其繩尺?既稽古而無征,當按律以示儆。
一、凡婦因夫欲往妾所,乃身先誘敵,及酣戰良久,已挫其鋒,始令鼓勇出汛。
拟坐以虛費工力,采取不堪用律:坐贓論罪,杖一百,徒三年。
判曰:戈矛高揭,原期用力邊陲;而根本動搖,遂至奮身内寇。
率罷乏之兵,将何充敵?值蕭牆之變,實所傷神。
罪不止于阻撓,律應坐以虛費。
粵稽贓迹,雖城旦而猶輕;究厥奸謀,迅決杖以發遣。
【附錄】 陳元龍,字廣陵,浙江海甯人。
康熙二十四年一甲二名進士,授編修,直南書房。
郭琇劾高士奇,辭連元龍,謂與士奇結為叔侄,招納賄賂,命與士奇等并休緻。
語互詳士奇傳。
元龍奏辯,謂:“臣宗本出自高,譜牒炳然。
若果臣交結士奇,何以士奇反稱臣為叔?”事得白,命複任。
累遷侍讀學士。
元龍工書,為聖祖所賞,嘗命就禦前作書,深被獎許。
上禦便殿書賜内直翰林,谕曰:“爾等家中各有堂名,不妨自言,當書以賜。
”元龍奏臣父之闿年逾八十,家有愛日堂,禦書榜賜之。
四十二年,再遷詹事。
以父病乞養歸,賜葠。
時正編賦彙,令攜歸校對增益。
上南巡,元龍迎谒,禦書榜賜之闿及元龍母陸。
之闿卒,喪終,召元龍授翰林院掌院學士。
五十年,遷吏部侍郎。
授廣西巡撫。
值廣東歲歉,廣西米價高,元龍遣官詣湖南采米平粜。
五十四年,修築興安陡河閘,護兩廣運道。
并於省城擴養濟院,立義學,創育嬰堂,建倉貯穀。
五十七年,擢工部尚書。
六十年,調禮部。
世宗即位,命守護景陵。
七年,與左都禦史尹泰同授額外大學士,尋授文淵閣大學士,兼禮部尚書。
元龍在廣西,請開例民捐穀得入監。
李绂為巡撫,請以捐穀為開墾費。
上責其借名支銷,命元龍詣廣西清理。
绂旋奏:“元龍分得羨馀十一萬有奇,除在廣西捐公費九萬,又助軍需十萬。
今倉穀尚有虧空,應令分償。
”及授大學士,命免之。
十一年,以老乞休,加太子太傅緻仕,令其子編修邦直歸侍養。
行日,賜酒膳,令六部滿、漢堂官餞送,沿途将吏送迎。
乾隆元年,命在籍食俸。
尋卒,賜祭葬,谥文簡。
(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