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忠後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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卒所得,自問必死,乃書一詩與氏。

    該氏得書,驚恸;引帶自缢。

    為婢妾所覺,不得死,遂束裝謀歸,曰:“夫子性命不可知,我婦人,奈何泊數百裡外求活哉?” 嚴氏涕泣挽留,不能止。

    時浙東新破,閩粵拒命,清兵往來,縱橫絡繹。

    路無行人,督仆覓一魚艇,晝伏夜行,水漿不入者數日,始達江上。

    家破無所歸,依其祖母姨沈氏,日挑野菜,雜糠?比以充饑。

    而竭十指之力,以供夫之獄食者,未嘗不精腆。

    蓋十閱月而解去。

     戊子四月。

    毓祺事敗,氏知破巢毀卵之禍,将不旋踵。

    依栖親黨,必緻累人。

     乃蹴居村舍,佃田數畝,與夫俱歸;端居絕粒以待盡。

    餓七日,不死,遂複食。

     竭力操家政,一切編籬?堇戶鋤瓜刈黍之事,靡不身先,不特親操井臼而已。

     己醜三月,毓祺死于獄,律當谪家屬旗下。

     庚辰四月,湛與其弟赴金陵,氏與夫生訣。

    自誓必死,複不食。

    第恐死于家,為裡黨累。

    不得已乃投老姑董氏家;人定後,徑投宅後池中。

    漏二下,始覺而覓之,屍已浮水面。

    董氏多方救之,嘔水數鬥而活。

    天未明,捕卒驅迫,氏遽求死不得,聞人言,服金屑能殺人,喜曰:“早知有此,何不悟哉!費我一夜熟籌!” 乃扣質庫,收董氏金钏歸,屑三錢,服之,盤旋腸胃,痛不可忍,竟不死。

    抵暮,投湛故人楊廷玉家。

    廷玉聞之,甚悲。

    詢氏求死不得狀曰:“金不赤,不得殺人,” 乃脫内人指約雙環,屑之以進,亦不驗。

    然氏已陰置利刃于懷,以備萬一之變矣。

     明早,太守坐堂皇,按冊呼名,氏直立不應,舉右袂障面,左手引刃自刎,刃入喉者二寸,流血沖湧而死。

    太守怛然失色,滿堂大驚,是日也,日正午,如夜,衆星燦然,陰風起于堂中,衆以為精誠所感,好事者争醵金治木,将為發喪。

    明日,有持香燭來拜烈婦者;乃夜半,喉中氣轉,複生矣。

    太守笃欽義烈,許召領放歸,具文申救。

    而廉使夏一鹗銜舊恨,移反嚴切,刻日趨上道。

    湛曰:“吾固知吾妻必死,不意其能從容乃爾!”湛乃就獄。

     野史氏曰:“?父子蓋忠孝人,予讀?所為先府行略,未嘗不哀其志。

    顧語多觸諱,文亦不能大傳,而遺志行(此字恐系誤刊)盡,漸無有能舉其姓氏者。

     悲夫!予傳黃烈婦,乃牽連書之,欲令後世知有毓祺、湛名。

    ” 氏之歸江上也,負創,合戶不求醫藥。

    或進鴨血,可解金屑毒。

    氏曰:“禍深孽重,何以生為!”卒卻之。

    無何,頸創複合,金屑竟不為害。

    越日,捕卒扣門,聲息甚惡。

    氏聞之,徐步堂中。

    捕卒見之,不覺屈膝曰:“今日之事,不惟關我輩(軀)(原本作“驅,”今依文意改正)命,郡縣官抑且得罪!”氏直答曰:“無恐,我決不累人。

    因覓輿返村舍,周曆阡陌,謂老仆曰:“比年地已墾熟,可少力矣!”檢一衣授老仆曰:“主人辭家;乏單衣更換。

    有北行者,即寄去。

    ”遂召裡胥捕卒。

    謂之曰:“若輩少待!我死,可取結狀以行!”言訖,從容合戶,投環而死。

    沈次山曰:“毓祺一老儒,周氏一弱女子耳!卒慷慨從容,愈折愈厲,雖忠烈之性,天直使然,亦其所以養之者素也。

    考申酉之變,抱石者出于窮丐,進毒者見于賤娼,豈特老儒女子哉!” 野史氏曰:“乙酉拒命,已屬螳臂,然有說焉:嚴命驅迫,铤而走險,且聯絡蘇州、常熟蜂起之師,蔽遮紹興,福州新造之國,使中興可望,安知不睢陽再見也?至丙戌之事,何為者哉?拒守之艱辛,屠戮之慘酷,皆所親曆。

    賊□已亡,頑民猶起。

    官商士庶,誰為同仇?器械城池,一無藉手,欲聚四方烏合之餘燼,以成一時白手之奇功,事更難于前矣。

    ”然有不敢妄議者:觀題閻公死守孤城狀後雲:“自古奇男子,抱剛腸可生可沒;此心不二。

    事到盡頭難措手;猶是竭忠盡志。

    豈不知天時人事:四顧茫茫,無可共矢孤忠?吾盡吾心耳。

    成與敗總非計!”此亦可知其心矣! 說者謂毓祺才略蓋世,忠義性成,家當半江城,知交遍海内。

    當時閻公、陳公徒以死守,無所展布,其意必不謂然也。

    所以城破不即死者,一點雄心,半腔熱血,未嘗發?,不甘瞑目。

    迨至舟山戰艦,适遇石尤;白土雄師,又成畫餅。

     哀鳴铤鹿,勢孤力竭,至此乃拚一死耳。

    此真知毓祺者矣。

    其詞又雲:“聊憑一腔義憤,壯乾坤氣;況是有生必有死?君恩原未報,問臣心,如是差無愧!”其言如是,不可謂之忠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