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徙五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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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曰:「我亦不知詳細。
宗族譜系不存,實難稽考也。
昔日攻破汴京時,大内宗正冊籍,俱被取去。
今底尚在,何不檢閱?兼問皇後,便知宗支位下也。
」中貴人曰:「臣亦東京人,昔為陛下小内監,離京時方十六歲,今二十有六歲,原本是娘娘私自遣我來的。
路逢蓋天大王夫人韋娘娘,呼臣問何所往,臣告以往五國城,問皇後宗譜。
韋夫人為起居二帝太後,餘無所語。
」帝曰:「鄭太後已亡矣。
」中貴又曰:「今月十一日想已冊立皇後矣。
嘗聞後雲,在京師日,呼太上為伯公,少帝為伯兄。
今有二子:長曰殊哥,少曰青哥,早晚議立為太子。
」言畢,上馬而去。
或日,又有中使至庭中,與番人對坐,使人引帝至庭下,稱金國皇帝降指揮,許令朱鄭二後之喪,同葬于五國城,官給棺木。
俄一人以擔荷竹席囊至,内皆零落骨殖。
複令人取二木,亟殓之。
仍許令昏德公父子送埋城外,二帝乃相送出城,葬于淺山之下;仍有旨封二後曰夫人,蓋推新皇後恩澤也。
又寬二帝囚禁,許令城中自便往來,但不得出城;然二帝亦時一出城也。
或日,晴和,至市裡民家,語及南朝事,民皆不能答,但供進飲食而已。
帝以五國城去燕京三千八百裡,自燕京至京師又三千九百裡,凡七八千裡,絕不聞中國音耗。
其地亦時有旅客往來,見二帝衣服破碎,亦從中有遺贈者。
内有一老者,自稱京師人,因兵火被擄,流落在此。
見上皇語及當年正月元宵,于端門賜酒,共慶升平之事,彼此相持哭泣。
移時适值主者老番人經過,于馬上見之,怒曰:「不得放他!」仍以鞭鞭上皇肩背三五下,皮破血流;老人亦然。
命左右引去,仍拘入室。
自此又複不得出外矣。
或日,阿計替來告曰:「老番人今日死矣。
無礙,可複出外不妨。
」遂引二帝複縱步市井間。
至晚,于懷中出許紙,上書「紹興」二字,以示帝曰:「且喜江南以淮河為界矣。
」二帝問「紹興」二字之由,對曰:「是南朝年号。
」又曰:「聞知相殺尚未盡止,恐南朝不能複河南河北之地也。
」帝曰:「我在此已死在旦夕,何暇念及彼事乎?」 或日,五國城新到同知,乃一少年胡人,同妻妾數人坐庭前,引二帝于庭下诘之,并具酒肉曰:「此地去燕京遠,可以保護你。
」又呼其妻出拜曰:「此女,汝家人也。
」婦人拜二帝,不複相識,但雲:「隻記得官家是爹爹兄弟,不知是何王何名位也。
」自此得少年胡人夫婦之力,稍寬拘禁。
或日,忽有中使至五國城,宣金國皇帝敕旨:「皇後趙氏已廢,凡親族屬子女為将吏妻者,并賜死。
其城主者妻趙氏,可日下賜死。
」立命少年胡人呼其妻出。
其婦大哭,其夫亦淚下不舍。
中使遣人押出斬之,置其首于匣;且戒少年曰:「趙家父子恐有後命,宜嚴行防護。
」言訖而去。
二帝複拘于室,不知廢後之由。
或日,阿計替以傳聞語告二帝曰:「官人知廢後之故乎?先是肅王女為金主之妃,前年得罪被殺,以荊王女亦與郎主生子,冊為貴妃,今年立為後。
因與郎主争弈,語言不遜,金主怒曰:你道我殺趙妃,今日須殺趙皇後。
皇後泣而起,脫衣冠待罪之間,又有谮後者雲:常出怨言,又曾與蓋天大王夫人韋氏私語廊庑下,又對月燒香,面南再拜等語。
金主因怒而廢戮之。
緣此凡在金國官吏家趙族女子,不論為妻為妾,盡行賜死,故殃及前日少年胡人之婦矣。
」 或日,太上皇因趙氏死後,拘囚益急,乃解衣絞索,挂梁上欲自盡;少帝覺而持下之,且泣曰:「豈可如此?皆由臣不孝亡德,緻王父至此。
」監者知之,日以湯飲勸進,數日不能食,日漸困憊。
少帝時刻撫摩勸慰。
室中止可容一人,監者亦時來勸勉,終不能進飲食。
病及兩月餘,旦夕卧土室中。
阿計替時來,以撥雲木煎湯饋飲之雲:「此間無藥物,有患疾者,将木煎湯,飲之即愈。
」其木狀如枯楊,基于地中,掘取之,無蒂葉。
上皇飲之少安。
又雲:
宗族譜系不存,實難稽考也。
昔日攻破汴京時,大内宗正冊籍,俱被取去。
今底尚在,何不檢閱?兼問皇後,便知宗支位下也。
」中貴人曰:「臣亦東京人,昔為陛下小内監,離京時方十六歲,今二十有六歲,原本是娘娘私自遣我來的。
路逢蓋天大王夫人韋娘娘,呼臣問何所往,臣告以往五國城,問皇後宗譜。
韋夫人為起居二帝太後,餘無所語。
」帝曰:「鄭太後已亡矣。
」中貴又曰:「今月十一日想已冊立皇後矣。
嘗聞後雲,在京師日,呼太上為伯公,少帝為伯兄。
今有二子:長曰殊哥,少曰青哥,早晚議立為太子。
」言畢,上馬而去。
或日,又有中使至庭中,與番人對坐,使人引帝至庭下,稱金國皇帝降指揮,許令朱鄭二後之喪,同葬于五國城,官給棺木。
俄一人以擔荷竹席囊至,内皆零落骨殖。
複令人取二木,亟殓之。
仍許令昏德公父子送埋城外,二帝乃相送出城,葬于淺山之下;仍有旨封二後曰夫人,蓋推新皇後恩澤也。
又寬二帝囚禁,許令城中自便往來,但不得出城;然二帝亦時一出城也。
或日,晴和,至市裡民家,語及南朝事,民皆不能答,但供進飲食而已。
帝以五國城去燕京三千八百裡,自燕京至京師又三千九百裡,凡七八千裡,絕不聞中國音耗。
其地亦時有旅客往來,見二帝衣服破碎,亦從中有遺贈者。
内有一老者,自稱京師人,因兵火被擄,流落在此。
見上皇語及當年正月元宵,于端門賜酒,共慶升平之事,彼此相持哭泣。
移時适值主者老番人經過,于馬上見之,怒曰:「不得放他!」仍以鞭鞭上皇肩背三五下,皮破血流;老人亦然。
命左右引去,仍拘入室。
自此又複不得出外矣。
或日,阿計替來告曰:「老番人今日死矣。
無礙,可複出外不妨。
」遂引二帝複縱步市井間。
至晚,于懷中出許紙,上書「紹興」二字,以示帝曰:「且喜江南以淮河為界矣。
」二帝問「紹興」二字之由,對曰:「是南朝年号。
」又曰:「聞知相殺尚未盡止,恐南朝不能複河南河北之地也。
」帝曰:「我在此已死在旦夕,何暇念及彼事乎?」 或日,五國城新到同知,乃一少年胡人,同妻妾數人坐庭前,引二帝于庭下诘之,并具酒肉曰:「此地去燕京遠,可以保護你。
」又呼其妻出拜曰:「此女,汝家人也。
」婦人拜二帝,不複相識,但雲:「隻記得官家是爹爹兄弟,不知是何王何名位也。
」自此得少年胡人夫婦之力,稍寬拘禁。
或日,忽有中使至五國城,宣金國皇帝敕旨:「皇後趙氏已廢,凡親族屬子女為将吏妻者,并賜死。
其城主者妻趙氏,可日下賜死。
」立命少年胡人呼其妻出。
其婦大哭,其夫亦淚下不舍。
中使遣人押出斬之,置其首于匣;且戒少年曰:「趙家父子恐有後命,宜嚴行防護。
」言訖而去。
二帝複拘于室,不知廢後之由。
或日,阿計替以傳聞語告二帝曰:「官人知廢後之故乎?先是肅王女為金主之妃,前年得罪被殺,以荊王女亦與郎主生子,冊為貴妃,今年立為後。
因與郎主争弈,語言不遜,金主怒曰:你道我殺趙妃,今日須殺趙皇後。
皇後泣而起,脫衣冠待罪之間,又有谮後者雲:常出怨言,又曾與蓋天大王夫人韋氏私語廊庑下,又對月燒香,面南再拜等語。
金主因怒而廢戮之。
緣此凡在金國官吏家趙族女子,不論為妻為妾,盡行賜死,故殃及前日少年胡人之婦矣。
」 或日,太上皇因趙氏死後,拘囚益急,乃解衣絞索,挂梁上欲自盡;少帝覺而持下之,且泣曰:「豈可如此?皆由臣不孝亡德,緻王父至此。
」監者知之,日以湯飲勸進,數日不能食,日漸困憊。
少帝時刻撫摩勸慰。
室中止可容一人,監者亦時來勸勉,終不能進飲食。
病及兩月餘,旦夕卧土室中。
阿計替時來,以撥雲木煎湯饋飲之雲:「此間無藥物,有患疾者,将木煎湯,飲之即愈。
」其木狀如枯楊,基于地中,掘取之,無蒂葉。
上皇飲之少安。
又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