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二十 建元以來侯者年表第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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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主謀反,事敗被誅,事在昭帝元鳳元年(公元前八○年)。

    〔17〕“桑樂”,鄉邑名,故地約在今山東高青境。

    〔18〕“富平”,縣名,故治在今山東陽信東南。

    〔19〕“張安世”,張湯之子,其事迹附見《漢書·張湯傳》。

    〔20〕“杜陵”,縣名,本名杜,宣帝陵墓所在,元康元年(公元前六五年)起改稱杜陵,故治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南。

    〔21〕“禦史大夫”,官名,為三公之一,協助丞相處理政務,并掌糾察、彈劾之事,管理國家圖籍。

    “張湯”,武帝時先後任茂陵尉、丞相史、侍尉史、廷尉、禦史大夫,以善于治獄著稱,又建議由國家壟斷鹽鐵之利,改革币制,壓制富商大賈,以解決财政困難,深得武帝寵信。

    元鼎二年(公元前一一五年)被丞相莊青翟及丞相長史朱買臣等陷害,自殺。

    其事迹詳見本書《酷吏列傳》及《漢書》本傳。

    “給事”,供職。

    “給”,音jǐ。

    “尚書”,即尚書省,官署名,屬少府管轄,設在宮中,負責收管章奏文書,長官稱尚書令。

    〔22〕“光祿勳”,官名,為九卿之一,負責統率郎官,扈從皇帝,禁衛宮殿,本名郎中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一○四年)改稱光祿勳。

    〔23〕“適過”,因過失而受譴責。

    “適”,音zhé,通“谪”。

    〔24〕“太仆”,官名,為九卿之一,掌管皇帝的輿馬和牧畜之事。

    按,張安世死、張延壽嗣位皆宣帝元康四年(公元前六二年)事。

    〔25〕“義陽”,鄉邑名,故地約在今河南桐柏境。

    〔26〕“傅介子”,其事迹詳見《漢書》本傳。

    〔27〕“平樂”,指平樂廄,當時的一個皇家馬廄,在京畿一帶,确切地點今不可考。

    “監”,廄監,管理皇家馬廄的官員。

    〔28〕“外國王”,指樓蘭王安歸。

    安歸親匈奴,曾殺漢使者三人,昭帝元鳳四年(公元前七七年)傅介子自請出使樓蘭,以計刺殺安歸,立其弟尉屠耆為王,改樓蘭國名為鄯善。

    〔29〕“千三百戶”,《漢書·傅介子傳》作“七百戶”,《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作“七百五十九戶”。

    按褚少孫補表所記列侯封邑戶數往往與《漢書》不同,非此一端。

    〔30〕“子厲代立”,《漢書·傅介子傳》作“子敞有罪不得嗣”。

    〔31〕“商利”,鄉邑名,故地約在今江蘇泗洪境。

    〔32〕“王山”,《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作“王山壽”。

    〔33〕“齊”,郡名,轄境約當今山東淄博市及益都、廣饒、臨朐等地,治臨淄,故址在今淄博市東。

    〔34〕“丞相史”,丞相署中的辦事人員。

    當時的丞相是田千秋。

    〔35〕“騎将軍”,據《漢書·昭帝紀》,上官安時官骠騎将軍,《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則作車騎将軍。

    〔36〕“說”,音shuì,勸說别人聽從自己的意見。

    “入”,入見。

    〔37〕“代”,郡名,轄境約當今河北懷安、蔚縣以西,山西陽高、渾源以東的内、外長城間地,和長城外的東洋河流域,治代,故址在今蔚縣西南。

    〔38〕“為人所上書言,系獄當死”,據《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王山壽因“故劾十人罪不直”而獲罪。

    〔39〕“建平”,縣名,故治在今河南夏邑西南。

    〔40〕“杜延年”,字幼公,杜周少子,其事迹附見《漢書·杜周傳》。

    〔41〕“杜周”,南陽杜衍(今河南南陽市西南)人,武帝時先後任廷尉史、禦史、禦史中丞、廷尉、執金吾、禦史大夫,為人嚴苛殘暴,是著名的酷吏,其事迹詳見本書《酷吏列傳》及《漢書·杜周傳》。

    “大将軍”,指霍光。

    “幕府”,将帥手下的參謀辦事機構。

    〔42〕“西河”,郡名,轄境約當今内蒙古伊克昭盟東部、山西呂梁山、蘆芽山以西,石樓以北及陝西宜川以北黃河沿岸地區,治平定,故址在今内蒙古東勝境。

    〔43〕“五鳳”,漢宣帝年号,共四年,公元前五七年至前五四年。

    〔44〕“入為禦史大夫”,後杜延年死于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五二年)。

    〔45〕“弋陽”,縣名,故治在今河南潢州西北。

    〔46〕“上林”,秦漢時的皇家苑囿,故地在今陝西長安、周至(盩厔)、戶縣(鄠縣)一帶,占地廣大,内有宮殿,并畜禽獸,供皇帝行獵。

    “上林尉”,負責上林地區治安的官員。

    《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謂任宮的身份是“故丞相征事”,與此異。

    〔47〕“太常”,官名,為九卿之一,掌管宗廟禮儀祭祀之事。

    〔48〕“行”,代理。

    “衛尉”,官名,為九卿之一,掌管統率皇家衛隊,守衛宮門。

    〔49〕“宜城”,縣名,故治在今山東商河南。

    〔50〕“故大将軍幕府軍吏”,《漢書·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作“假稻田使者”。

    〔51〕“汝南”,郡名,轄境約當今河南颍河、淮河之間京廣鐵路西側一線以東,安徽茨河、西淝河以西,淮河以北地區,治上蔡,故地在今河南上蔡西南。

    〔52〕“王”,其事迹詳見《漢書》本傳。

    “”,音xīn。

    〔53〕“齊”,據《漢書》本傳,王為濟南人,濟南舊屬齊國。

    〔54〕“佐史”,級别最低的吏員。

    〔55〕“遷”,徙官升職。

    “右輔”,右扶風的别稱。

    漢長安及其附近的京畿之地,自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一○四年)起分屬京兆尹、左馮翊(馮音píng)和右扶風三個郡級行政單位,合稱三輔,右扶風轄境約當今陝西秦嶺以北,戶縣(鄠縣)、鹹陽、旬邑(郇邑)以西地,治所在長安城内,其行政長官亦稱右扶風。

    〔56〕“幸”,封建時代稱皇帝親臨某地為“幸”,認為這是對該地的恩寵。

    〔57〕“共”,音gōng,通“供”。

    〔58〕“桑弘羊”,公元前一五二年至前八○年,洛陽人,出身于商人家庭,武帝時任治粟都尉,領大司農,主張重農抑商,制訂并推行鹽、鐵、酒國家專賣政策,控制全國的商品和物價,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武帝末任禦史大夫,受命與霍光等共同輔佐昭帝,後與上官桀父子合謀奪霍光權,廢昭帝而立燕王旦,事敗被殺。

    〔59〕“元鳳”,漢昭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八○年至前七五年。

    〔60〕“殊”,死。

    〔61〕“子代立”,王後死于元鳳六年(公元前七五年),子譚嗣侯位。

    〔62〕“安平”,縣名,故治即今河北安平城關鎮。

    〔63〕“楊敞”,其事迹詳見《漢書》本傳。

    〔64〕“華陰”,縣名,故治在今陝西華陰東。

    〔65〕“大司農”,官名,為九卿之一,本名治粟内史,景帝後元年(公元前一四三年)改稱大農令,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一○四年)起又改稱大司農,掌管租稅錢谷鹽鐵等事,是最高财政官員。

    〔66〕“贲”,《漢書·楊敞傳》及《外戚恩澤侯表》皆作“忠”。

    〔67〕“翁君”,此當為字,據《漢書·楊敞傳》及《外戚恩澤侯表》,其人名譚。

    〔68〕“典屬國”,官名,為列卿之一,掌管國内少數民族事務。

    〔69〕“季父”,父親的幼弟,最小的叔父。

    “憚”,當系“恽”字之誤。

    楊恽見後表及注。

    “惡言”,此指怨恨不滿的言論。

    〔70〕“國除”,事在宣帝五鳳四年(公元前五四年)。

    〔71〕“陽平”,縣名,故治在今山東莘縣城關。

    〔72〕“蔡義”,又作“蔡誼”,其事迹詳見《漢書》本傳。

    〔73〕“溫”,縣名,故治在今河南溫縣西南。

    〔74〕“《韓詩》”,漢初傳授《詩經》的有魯、齊、韓、毛四家,燕人韓嬰所傳稱《韓詩》。

    蔡義曾從韓嬰弟子趙子學習《韓詩》。

    〔75〕“博士”,官名,掌通古今備皇帝顧問。

    武帝建元五年(公元前一三六年)起儒家《易》、《尚書》、《詩》、《禮》、《春秋》五部經典列于學官,專設五經博士分别傳授。

    〔76〕“杜”,長安城門名。

    當時長安城共有十二座城門,杜門是北邊靠東的第一座城門,又名利城門、客舍門、洛門。

    “城門侯”,官名,掌管城門啟閉,隸屬于城門校尉。

    《漢書·蔡義傳》言蔡義所任為“覆盎城門侯”,覆盎亦長安城門名,是長安城南邊靠東第一座城門。

    〔77〕“元平”,漢昭帝年号,僅一年,為公元前七四年。

    〔78〕“病死”,時在漢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七○年)。

    〔79〕“扶陽”,縣名,故治在今安徽蕭縣西南。

    〔80〕“韋賢”,字長孺,其事迹詳見《漢書》本傳。

    〔81〕“家在魯”,據《漢書·韋賢傳》,韋賢為魯國鄒人。

    鄒,縣名,故治在今山東鄒縣城關。

    〔82〕“《禮》”,指古《禮經》,是對朝會宴飨、婚冠喪祭等禮儀制度的規定。

    據說是周初周公制訂,為儒家經典之一,後世稱之為《儀禮》。

    〔83〕“光祿大夫”,官名,本名中大夫,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一○四年)起稱光祿大夫,為郎中令屬官,沒有具體職守,備皇帝顧問。

    〔84〕“長信少府”,官名,漢自惠帝以後長樂宮為太後所居,宮中有長信殿,因設長信詹事以掌管宮中事務,景帝中六年(公元前一四四年)起改稱長信少府。

    〔85〕“本始”,漢宣帝年号,共四年,公元前七三年至前七○年。

    〔86〕“病死,子玄成代立”,事在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六一年)。

    韋玄成為韋賢幼子,字少翁,後亦官至丞相,其事迹附見《漢書·韋賢傳》。

    〔87〕“關内侯”,秦漢時的第十九級爵位,僅次于列侯,有侯号而無封國,居于京畿。

    韋玄成貶爵一級,從列侯降為關内侯,事在宣帝甘露二年(公元前五二年),至元帝永光二年(公元前四二年)又以丞相複封扶陽侯。

    〔88〕“平陵”,鄉邑名,故地約在今湖北均縣境。

    〔89〕“西羌”,羌為西方少數民族之一,又稱西羌。

    秦及漢初居于今甘肅中西部、青海東部、四川西北部一帶。

    景帝時開始東遷,武帝時又被逐至河湟以西,部分羌人與匈奴相通,合兵攻漢,漢遣軍讨平,并置護羌校尉管理諸羌事務。

    宣帝時諸羌又一度起兵,被漢将趙充國擊破,複又降漢。

    〔90〕“度遼将軍”,漢代将軍名号,讨伐烏桓必須兵出遼東,因設度遼将軍。

    〔91〕“烏桓”,少數民族名,為東胡一種,秦末被匈奴攻破,餘衆避徙至烏桓山(今内蒙古阿魯科爾沁旗西北)自保,因号烏桓。

    武帝時遷烏桓于東北諸郡塞外,并設護烏桓校尉管理烏桓事務。

    昭帝時烏桓逐漸強盛,與匈奴相攻。

    元鳳三年(公元前七八年),漢遣範明友率軍二萬出遼東,時匈奴軍已引去,漢軍遂擊烏桓,殺三王。

    〔92〕“地節”,漢宣帝年号,共四年,公元前六九年至前六四年。

    〔93〕“營平”,鄉邑名,故地約在今山東濟南市南。

    〔94〕“趙充國”,字翁孫,隴西上邽(今甘肅天水市)人,昭、宣時名将,其事迹詳見《漢書》本傳。

    〔95〕“宗廟”,帝王安置祖先牌位、進行祭祀的場所,往往被看作是皇朝統治的象征。

    〔96〕“陽成”,《漢書·外戚恩澤侯表》作“陽城”,縣名,故治在今河南登封東南。

    一說為鄉邑名,故地在今河南蘭考東北。

    〔97〕“田延年”,字子賓,陽陵(今陝西高平西南)人,其事迹詳見《漢書·酷吏傳》。

    〔98〕“留遲”,因故延誤。

    〔99〕“本造”,最先倡議。

    “昌邑王”,指昌邑哀王劉髆(髆bó)之子劉賀,為武帝之孫,于昭帝始元元年(公元前八六年〕嗣位為昌邑王。

    昭帝死,無子,大臣迎劉賀入長安繼帝位,立二十七日,因淫亂失德,被霍光等以太後命廢歸故國,改立衛太子孫劉病已(後改名詢)為帝,即宣帝。

    事詳《漢書·霍光傳》。

    “昌邑”,諸侯王國名,武帝天漢四年(公元前九七年)改山陽郡置,轄境約當今山東獨山湖以西,郓城以南,成武、曹縣以東,單縣以北,兼有獨山湖東鄒縣、兖州的一部,都昌邑,故址在今金鄉西北。

    〔100〕“崩”,古代天子死稱崩。

    〔101〕“方上”,墓穴。

    此“方上事”謂為昭帝營建陵墓。

    〔102〕“都内”,官署名,收藏、保管天子錢币,為大司農下屬機構。

    〔103〕“平丘”,縣名,故治在今河南封丘東。

    一說為鄉色名,故地約在今山東肥城境。

    〔104〕“衛”,指春秋戰國衛國故地,約在今河南北部濮陽、安陽、淇縣一帶。

    一作“衙”,為縣名,故治在今陝西黃龍西南。

    〔105〕“中二千石”,漢代官員秩祿等級之一,月得俸米一百八十斛。

    “中”,音zhòng,義為滿。

    當時九卿的秩祿是中二千石,光祿大夫秩祿為比二千石(月得俸米一百斛),王遷以光祿大夫而秩中二千石,是特殊的恩典。

    〔106〕“諸侯王”,漢制皇子封王,并得世代相襲。

    漢代的王有自己的封國,相當于先秦的諸侯,所以稱諸侯王。

    〔107〕“中事”,朝廷的機密之事。

    按,《漢書·外戚恩澤侯表》記王遷獲罪的緣由是“平尚書聽請,受臧(贓)六百萬”。

    〔108〕“誅死,國除”,事在宣帝地節二年(公元前六八年)。

    〔109〕“樂成”,縣名,故治在今河南鄧縣西南。

    一說為鄉邑名,約在今河南桐柏境。

    《漢書·外戚恩澤侯表》及《霍光傳》皆作“樂平”。

    〔110〕“兄子”,《漢書·霍光傳》及《外戚恩澤侯表》皆謂霍山為霍光兄孫。

    〔111〕“東武陽”,縣名,故治在今山東莘縣南。

    〔112〕“適”,音dí,通“嫡”。

    〔113〕“《春秋》”,春秋時魯國的一部編年體史書,記事起于魯隐公元年(公元前七二二年),止于魯哀公十四年(公元前四八一年),相傳是孔子據魯國史官所記删訂而成,為儒家經典之一。

    〔114〕“善善及子孫”,語見《春秋公羊傳》昭公二十年。

    〔115〕“平恩”,縣名,故治在今河北曲周東南。

    〔116〕“許廣漢”,其事迹詳見《漢書·外戚傳》。

    〔117〕“蠶室”,獄名,是犯人受宮刑的處所。

    受宮刑的人畏風,蠶室不通風,比較溫暖,便于犯人受刑後保全生命。

    據《漢書·外戚傳》,許廣漢時為昌邑王郎,從武帝往甘泉宮,誤把别人的馬鞍放在自己的馬上,被劾在侍從皇帝的情況下犯偷盜罪,依律當處死,當時死囚願入宮服役受宮刑者可免死,因下蠶室。

    〔118〕“嫁之”,疑其下脫“宣帝”二字。

    宣帝劉詢本名病已,衛太子孫,太子自殺後,家屬被株連,時病已尚在襁褓之中,也被收入獄中,幸受廷尉監邴吉等的照顧,得以不死,有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