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十八 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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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雲“三千戶”〔179〕“汁方”,或作“什方”、“汁防”,縣名,故地在今四川什邡縣。

    〔180〕“平定侯”,齊受,呂後元年封,事詳見本書《惠景間侯者年表》。

    〔181〕“豪”,豪傑。

    〔182〕“棘蒲”,古今學者多數認為今地無考。

    《左傳》哀公元年載,齊、衛等聯合伐晉,取棘蒲。

    本書《趙世家》載敬侯六年,借兵于楚伐魏,取棘蒲。

    本書《靳歙列傳》載歙攻安陽以東,至棘蒲。

    由這些記載看來,棘蒲當在漢代魏郡(包有今河北南部和河南北部,以及山東與河北東南部接壤的少數地區,治所在邺縣,即今河北臨漳縣西南)境内。

    本書《趙世家》張守節《正義》雲:“今趙州平棘縣,古棘蒲邑。

    ”平棘在今河北趙縣,今天的學者有的相信《正義》的見解,其實是不對的。

    平棘與棘蒲是兩個地方,不能混而為一。

    〔183〕“起薛”,秦、漢戰亂之際,薛為兵家往來之地,戰禍頻仍,所以在薛地起兵者頗多,僅本表所載,拔起薛地者就有郭蒙、陳武、戎賜、陳胥、華寄、秦同等人。

    〔184〕“别救東阿”,秦二世二年,齊将田榮曾被秦将章邯圍困在東阿,反秦軍隊救東阿,打敗了秦軍。

    陳武救東阿,即指此役。

    “東阿”,縣名,故地在今山東陽谷縣東北。

    〔185〕“擊齊曆下軍田既”,漢三年,齊王田廣、齊相田橫為了防備漢韓信軍東進攻齊,屯重兵于曆下。

    劉邦派郦食其說服了田廣、田橫,與漢和好。

    齊乃解除了曆下的守備。

    十月,韓信乘機襲破了齊曆下軍。

    陳武“擊齊曆下軍”,即指此役。

    田既為齊曆下軍将領。

    “曆下”,邑名,因城在曆山北,故名。

    舊地在今山東濟南市西。

    事詳見本書《田儋列傳》、《資治通鑒》高帝三年。

    〔186〕“嗣子奇反”,淮南王劉長謀反,陳奇預謀事。

    〔187〕“都昌”,縣名,故地在今山東昌邑縣西。

    〔188〕“騎隊率”,率領騎兵的将領。

    〔189〕“武彊”,鄉邑名,故地在今河南鄭州市東北。

    〔190〕“丞相甯”,當時丞相名甯者,僅此一見。

    梁玉繩《史記志疑》卷一一認為:“是時丞相無名甯者,疑誤。

    ”〔191〕“侯青翟坐為丞相與長史朱買臣等逮禦史大夫湯不直”,漢武帝時莊青翟為丞相,張湯為禦史大夫,會有人盜發孝文帝園陵中埋在土中的送給死者的錢币。

    莊青翟與張湯約定到武帝面前請罪。

    屆時,莊青翟如約請罪,張湯并未請罪。

    武帝令禦史調查此事,張湯打算乘機加害莊青翟。

    莊青翟很憂慮。

    這時他的屬官長史朱買臣等以它罪上告張湯,武帝親自責問,張湯不服,自殺。

    張湯死後,發現他的家中十分清貧,葬事極簡。

    武帝得知此事,處死了朱買臣等,莊青翟自殺。

    事詳見本書《酷吏列傳》。

    “長史”,丞相的屬官,輔佐丞相署理諸曹之職,有時甚至可以代表丞相參與丞相府以外的事務。

    〔192〕“贳”,音shì,縣名,故地在今河北束鹿縣西南。

    〔193〕“千六百戶”,《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六百戶”。

    〔194〕“台侯”,即戴野,漢高祖六年八月封,見本表。

    〔195〕“呂”,司馬貞《索隐》雲“齊侯呂博國”,可見贳齊侯姓呂,名博國,本表脫“博國”二字。

    〔196〕“海陽”,縣名,故地在今河北灤縣西南。

    〔197〕“越隊将”,統率越人軍隊的下級武官。

    〔198〕“千八百戶”,《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千七百戶”。

    〔199〕“南安”,縣名,故地在今四川樂山市。

    〔200〕“河南将軍”,是一種權宜設置的雜号将軍。

    “晉陽”,縣名,故地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晉源鎮。

    〔201〕“亞将”,猶雲副将,地位僅次于主将。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重将”,為主管辎重的将領。

    “破臧荼”,漢高祖五年十月,燕王臧荼反,漢高祖親自率軍俘臧荼,南安侯宣虎參加了這次戰争。

    〔202〕“肥如”,縣名,故地在今河北盧龍縣北。

    〔203〕“魏太仆”,魏王咎或魏王豹太仆。

    〔204〕“車騎都尉”,《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車騎将軍”。

    “破龍且”,時在漢四年十一月。

    〔205〕“曲城”,縣名,故地在今山東掖縣東北。

    〔206〕“執珪”,本為楚爵名。

    人臣有功,以珪賞賜,謂之“執珪”。

    本書《夏侯嬰列傳》載,嬰從劉邦,初賜爵七大夫,後以軍功賜爵五大夫,再以軍功賜爵執帛,又以軍功爵位升至執珪。

    〔207〕“二隊将”,兩支部隊的将領。

    〔208〕“陳”,縣名,故地在今河南淮陽縣。

    〔209〕“擊燕、代”,指漢高祖五年擊燕王臧荼事,詳見本書《高祖本紀》。

    〔210〕“垣”,縣名,故地在今山西垣曲縣東南。

    〔211〕“汝南”,郡名,轄有今河南颍河、淮河之間,安徽茨河、西淝河以西、淮河以北地區。

    治所在上蔡(今河南上蔡縣西南)。

    “太守”,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并握有兵權。

    “赤側錢”,漢武帝時,郡國鑄錢,民間往往違法私鑄,雜以鉛錫,謀取暴利。

    武帝元鼎二年,令京師官鑄赤側五铢錢,制作比較精工,法定價值規定為一赤側錢當五個普通五铢錢。

    充賦及給官用皆令用此錢。

    臯柔為汝南太守,知道百姓不用赤側錢納賦而未予糾正,是違犯法律的行為。

    “赤側錢”,或作“赤仄錢”,又稱“子绀錢”,以赤銅為其郭。

    〔212〕“河陽”,縣名,故地在今河南孟縣西。

    〔213〕“身得郎将處”,《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雲“得梁郎将處”。

    〔214〕“丞相”,陳涓未為漢丞相,此指某王國丞相。

    〔215〕“責”,與“債”字通。

    〔216〕“淮陰”,縣名,故地在今江蘇淮陰市西南甘羅城。

    〔217〕“至鹹陽,亡從歸漢”,謂項羽軍至秦都鹹陽時,韓信逃亡歸附于漢。

    本書《淮陰侯列傳》記載,“漢王之入蜀,信亡楚歸漢”。

    〔218〕“連敖典客”,謂韓信為連敖之官,負責接待賓客。

    此“典客”是說韓信所掌,不是官稱。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連敖票客”。

    梁玉繩《史記志疑》認為“典”字乃是“粟”字之誤,韓信“入漢為連敖,繼為治粟都尉,則連敖是司庾之官,而粟客是治粟内史之異名也”。

    可備一說。

    〔219〕“别定魏、齊”,分别平定了魏地、齊地。

    韓信俘虜魏王豹,平定魏地,置河東、太原、上黨三郡,事在漢三年。

    同年,韓信又襲破齊,漢四年,完全平定了齊地。

    可參閱本書《高祖本紀》、《淮陰侯列傳》。

    〔220〕“為王”,韓信平定了齊地,派人對劉邦說:“齊地靠近楚地,如果我權力小,不暫且讓我為王,恐怕不能安定齊地。

    ”劉邦為了利用韓信,聽從張良的建議,立韓信為齊王。

    〔221〕“徙楚”,漢高祖五年十二月滅項羽,正月,即把齊王韓信徙為楚王。

    〔222〕“坐擅發兵”,漢代法律規定,發兵要有皇帝的命令,以虎符為驗。

    未得虎符而發兵,常常要處以死罪。

    〔223〕“夷三族”,處死三族。

    三族指父母、兄弟、妻子。

    漢初蕭何制定法律,承襲秦制,有夷三族的法律規定。

    這是一種最嚴酷的律條。

    〔224〕“芒”,縣名,故地在今河南永城縣東北。

    〔225〕“門尉”,一種地位比較低下的武官。

    〔226〕“昭”,裴骃《集解》引徐廣說“一作起”。

    據《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芒侯姓耏,名跖。

    昭乃跖之子。

    耏,音ér。

    跖,音zhí。

    〔227〕“張”,縣名,故地在今河北邢台市東北。

    據本表,漢高祖十二年以此張縣封毛澤,景帝中六年(公元前一四四年)國除。

    景帝三年(公元前一五四年)封耏昭者必别為一張。

    今地已不能确考。

    《史記志疑》卷二六據《讀史方輿紀要》認為是山東壽張縣南的張城。

    〔228〕“亞夫”,周亞夫,绛侯周勃之子,封條侯,事詳見本書《绛侯周勃世家》。

    “擊吳楚”,漢景帝三年,以吳王濞為主謀,發動反對漢中央政權的吳楚七國之亂。

    吳王濞之外,參加這次武裝叛亂的有楚王戊、趙王遂、濟南王辟光、淄川王賢、膠西王卬、膠東王雄渠。

    景帝派太尉周亞夫率三十六将軍擊吳楚,僅經過三個月的時間,即平定了吳楚七國之亂,吳王濞被人殺死,楚王戊兵敗自殺。

    〔229〕“南宮公主”,漢景帝女,王夫人生。

    王夫人長女号平陽公主,次為南宮公主,次為林慮公主。

    南宮公主,初南宮侯張坐尚之,後來張侯耏申尚之。

    〔230〕“故市”,縣名,故地在今河南荥陽縣東北。

    〔231〕“河上”,郡名,秦時為内史,漢二年更名河上,九年罷,複為内史,武帝建元六年分為左内史,太初元年更名左馮翊,地處今陝西中部,為漢京畿地區的一部分。

    “守”,郡太守。

    〔232〕“假相”,代理丞相。

    此“相”當指某王國之相。

    〔233〕“柳丘”,今地不詳。

    司馬貞《索隐》雲:“縣名,屬渤海。

    ”渤海郡有柳縣,為侯國,并非柳丘。

    〔234〕“千戶”,《漢書·高惠高後文功巨表》作“八千戶”。

    〔236〕“魏其”,縣名,故地在今山東臨沂縣東南。

    〔236〕“破籍東城”,漢五年,楚漢決戰垓下,項籍軍敗走,漢騎将灌嬰追殺項籍東城,斬首八萬,略定楚地。

    魏其侯周定破項籍東城,即指此次戰役。

    “東城”,縣名,故地在今安徽定遠縣東南。

    〔237〕“祁”,縣名,故地在今山西祁縣東南。

    〔238〕“子”,汝,你。

    〔239〕“從射擅罷”,随從皇帝大射而擅自罷去。

    大射為古代躬禮之一,其儀可參閱《儀禮·大射》。

    〔240〕“平”,縣名,故地在今河南孟津縣東。

    〔241〕“洛陽”,縣名,故地在今河南洛陽市東。

    秦三川郡,漢高祖更名河南郡,洛陽為其郡治。

    〔242〕“魯”,縣名,故地在今山東曲阜縣。

    封魯侯者,本表姓與名皆失載,據《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知姓名為奚涓。

    〔243〕“母代侯”,漢代婦人封侯者寥寥,奚涓母封魯侯,是漢代婦女封侯先例之一。

    〔244〕“疵”,《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底”,并載底封地改為重平(今河北吳橋縣南)。

    〔245〕“故城”,此誤,當從《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城父”,秦時為聚落,漢置以為縣,故地在今安徽亳縣東南城父集。

    “父”,音fǔ。

    〔246〕“右丞相”,從下文“備守淮陽功”來看,尹恢為淮陽王右丞相。

    “淮陽”,王國名,漢高祖十一年置,惠帝時改為郡,轄有今河南淮陽、扶溝、太康、柘城、鹿邑等縣地。

    治所在陳縣(今河南淮陽縣)。

    〔247〕“關内侯”,漢代爵位分二十等,第十九級為關内侯,僅次于最高的爵位徹侯。

    〔248〕“任”,縣名,故地在今河北任縣東。

    〔249〕“東垣”,縣名,秦時稱東垣,漢高祖十一年改稱真定,故地在今河北石家莊市東。

    〔250〕“屬雍齒”,為雍齒的部下。

    雍齒封汁方侯,見本表前。

    〔251〕“匿死罪”,藏匿犯有死罪的人。

    這是漢代法律所不容許的。

    〔252〕“庶人”,秦漢時泛指沒有官爵的平民百姓。

    〔253〕“棘丘”,今地不詳。

    《水經注》載颍水徑上棘城,在陽翟縣(今河南禹縣)西,或許棘丘即上棘,是一鄉邑。

    〔254〕“治粟内史”,秦官,西漢沿置,為主管全國财政經濟的官員,錢谷的收取和财政支出都由治粟内史負責。

    〔255〕“上郡”,郡名,轄有今陝西北部和内蒙古自治區黃河河套以南一帶。

    治所在膚施,即今陝西榆林縣東南。

    “西魏地”,謂魏王豹故地。

    項羽分封諸侯,封魏豹為西魏王,領有河東(郡名,在今山西西南部黃河以東),都平陽(今山西臨汾縣西南)。

    〔256〕“襄”,為棘丘侯之名,姓失載。

    〔257〕“士伍”,無爵的成年男子。

    〔258〕“阿陵”,縣名,故地在今河北任丘縣東南。

    〔259〕“單父”,音sh4nfǔ,縣名,故地在今山東單縣。

    〔260〕“塞疏”,當作“塞路”,《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塞路”,據裴骃《集解》引徐廣之說,《史記》舊本亦有作“塞路”的。

    意謂負責堵塞要路。

    〔261〕“南”,《漢書·地理志》、《後漢書·郡國志》皆無南縣。

    《三國志·孔融傳》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載融在徐州,“轉至南縣”。

    是南縣在徐州境内。

    《呂布傳》裴松之注引《英雄記》又載丁原“為南縣吏”。

    〔262〕“昌武”,今地不詳。

    疑在今山東平度縣、萊西縣一帶。

    〔263〕“九百八十戶”,《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九百戶”。

    〔264〕“魏其侯”,謂周定,見本表前。

    〔265〕“棄市”,死刑的一種。

    把罪犯在街市處死,暴屍街頭。

    〔266〕“高苑”,即高宛,縣名,故地在今山東鄒平縣東北苑城鎮。

    〔267〕“千六百戶”,《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千六百五戶”。

    〔268〕“斥丘侯”,謂唐屬,見本表後。

    〔269〕“出入屬車間”,擅自出入于随從皇帝的車馬衛隊之間。

    這不但失禮,而且也是一種違律行為。

    〔270〕“宣曲”,今地不詳。

    〔271〕“破籍軍荥陽”,漢三年、四年間,楚漢圍繞荥陽一帶進行了持久的大規模的軍事對抗,它關系到雙方的成敗。

    詳見本書《項羽本紀》、《高祖本紀》。

    宣曲侯丁義即參加了此役。

    〔272〕“固陵”,聚落名,屬陽夏縣,故地在今河南太康縣南。

    〔273〕“發婁”,今地不詳。

    〔274〕“绛陽”,《漢書·地理志》無此縣。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列“終陵齊侯華毋害”,“終陵”疑當作“於陵”,華無害所封即此,故地在今山東鄒平縣東南。

    〔275〕“從攻馬邑”,漢高祖十年,趙相國陳豨反代地,高祖親自率軍擊破陳豨。

    十一年,陳豨殘餘勢力尚存。

    太尉周勃從太原進軍,平定代地。

    至馬邑,馬邑不降,即進兵摧破了馬邑。

    華無害“從攻馬邑”,當即此役。

    “馬邑”,縣名,故地在今山西朔縣。

    “布”,黥布。

    〔276〕“勃齊”,《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名勃。

    勃齊父華無害谥齊,勃齊不當以“齊”為名。

    〔277〕“坐出界”,漢律規定,諸侯不許私自越出封國界域,官員也不得擅離部署,随意逾越自己的管轄區域。

    因出界觸律受到法律制裁的,頗多其例。

    〔278〕“東茅”,其地不詳。

    司馬貞《索隐》雲:“一作‘柔’也。

    ”柔在琅邪郡,《漢書·地理志》雲為侯國,其地在今山東蒙陰、膠南之間。

    〔279〕“斥丘”,縣名,故地在今河北成安縣東南。

    〔280〕“東郡”,郡名,轄有今河南延津縣、濮陽縣、南樂縣以東,山東聊城縣、東阿縣以南,郓城縣、成武縣以西,山東定陶縣、河南封丘縣以北。

    治所在濮陽,即今河南濮陽縣西南。

    〔281〕“武城”,以此為名者有三,一在平陽西,一在邺縣南,一在戰國趙東境,即今山東武城縣西北。

    此處武城,疑即後者。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雲:“破籍,侯成武。

    ”與這裡的記載不同。

    〔282〕“中尉”,秦官,兩漢沿置,負責巡察京城,防備盜賊,武帝改名執金吾。

    〔283〕“台”,故地在今山東曆城縣東北。

    〔284〕“臨江”,地域大體相當于南郡,即今襄樊市以南的湖北地區。

    〔285〕“賈”,劉賈,漢王元年即為将軍,以功封荊王,王淮東五十二城。

    漢高祖十一年淮南王黥布反,賈為布軍所殺。

    事詳見本書《荊燕世家》。

    〔286〕“安國”,縣名,故地在今河北安國縣東南。

    〔287〕“南陽”,郡名,轄有今河南西南部和湖北北部,在秦為大郡,治宛縣,即今河南南陽市。

    〔288〕“睢水”,即濉河,自河南杞縣流經河南東部、安徽西北部,到江蘇宿遷縣西,注入泗水,今多淤斷。

    “睢”,音su9。

    〔289〕“雍侯”,封食于雍。

    “雍”,縣名,故地在今陝西鳳翔縣南。

    〔290〕“五千戶”,安國侯王陵功狀各處記載不同,本書《陳丞相世家》雲:“高祖起沛,入至鹹陽,陵亦自聚黨數千人,居南陽,不肯從沛公。

    及漢王之還攻項籍,陵乃以兵屬漢。

    ……陵卒從漢王定天下。

    以善雍齒,雍齒,高帝之仇,而陵本無意從高帝,以故晚封,為安國侯。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雲:王陵“以自聚黨定南陽,漢王還擊項籍,以兵屬,從定天下,侯,五千戶”。

    〔291〕“樂成”,縣名,西漢有兩樂成,一為河間國之王都,故地在今河北獻縣東南。

    一在南陽郡,故地在今河南鄧縣西南。

    丁禮所封,當在今鄧縣地。

    〔292〕“五利侯”,即栾大,為武帝時有名的方士。

    經樂成侯丁義上書推薦,得到武帝信任,拜為五利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