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十七 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

關燈
9〕“齊”,諸侯王國名,漢初轄境約當今山東中部、北部及膠東地區,都臨淄,故地在今淄博市東臨淄鎮。

    據《史記》、《漢書》記載,高帝六年,以膠東、膠西、臨淄、濟北、博陽、城陽七十三縣立子肥為齊王。

    “趙”,諸侯王國名。

    漢初轄境約當今河北邯鄲、邢台、沙河等市縣和隆堯、永年二縣西部地區,都邯鄲,故地在今河北邯鄲市西南。

    據《史記》、《漢書》記載,高帝四年封張耳為趙王,同年張耳死。

    五年,立耳子敖為趙王。

    九年,廢張氏,徙代王劉如意王趙,兼有代地。

    〔10〕“陳”,縣名,治所在今河南淮陽。

    〔11〕“九疑”,山名,即九疑山,“疑”,或作“嶷”,又名蒼梧山。

    在今湖南甯遠縣南。

    〔12〕“江”,即長江。

    “淮”,即淮水。

    源出河南桐柏山,東流經河南、安徽等省到江蘇省北部入海。

    “谷”,即谷水。

    古獲水下遊流經今安徽砀山縣北,有谷水上承砀陂東北流來會,自下通稱谷水,東至今江蘇徐州市入泗水。

    “泗”,即泗水。

    源出山東泗水縣東蒙山,西流至今兖州等縣,折南經濟甯市南魯鎮及魚台縣東,轉東南經江蘇沛縣東,又南至徐州市東北循淤黃河東南流至清江市西南,注入淮河。

    〔13〕“會稽”,指會稽山。

    在今浙江省中部紹興、嵊縣、諸暨、東陽間。

    “會”,音guì。

    〔14〕“梁”,諸侯王國。

    據《史記》、《漢書》記載,漢五年(公元前二○二年)高帝許以“取睢陽以北至谷城皆以王彭越”。

    春正月下令曰:“魏相國建城侯彭越……其以魏故地王之,号曰梁王,都定陶。

    ”十一年夏,“梁王彭越謀反,廢遷蜀,遂夷三族。

    立子恢為梁王”。

    劉恢之梁國領東、砀二郡及魏故地。

    轄境相當今河南開封以東,永城以北,山東曹縣、嘉祥以南,和安徽砀山、亳縣等地區。

    治所在睢陽(今河南商丘縣南)。

    “楚”,諸侯王國。

    《漢書·高帝紀》記載,漢五年春,下令曰:“齊王信習楚風俗,更立為楚王,王淮北,都下邳。

    ”《史記·荊燕世家》記載,漢六年春,“廢楚王信,囚之,分其地為二國。

    ……立劉賈以為荊王,王淮東五十二城;高祖弟劉交為楚王,王淮西三十六城”。

    轄境相當今安徽北部、河南東部淮河北岸一帶地區。

    都彭城(今江蘇徐州市)。

    “淮南”,諸侯王國。

    據《史記·黥布列傳》記載,“漢五年,布遂剖符為淮南王,都六,九江、廬江、衡山、豫章郡皆屬布”。

    《史記·淮南王傳》記載,“高祖十一年七月,淮南王黥布反,立子長為淮南王,王黥布故地,凡四郡”。

    又據《漢書·五行志》,知劉長都壽春。

    轄境均當今安徽淮河以南,巢湖、肥西以北,塘河以東,鳳陽、滁縣以西地區。

    都壽春(今安徽壽縣)。

    “長沙”,據《漢書·高帝紀》記載,“五年……诏曰:‘其以長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立番君芮為長沙王。

    ’”轄境約當今湖南東部、南部和廣西全州,廣東連縣、陽山等地。

    都臨湘(今湖南長沙市)。

    〔15〕“胡”,我國古代對北方和西方各族的泛稱。

    此處似專指匈奴。

    “越”,古族名。

    秦漢以前即已廣泛分布于長江中下遊以南,部落衆多,故又有“百越”之稱。

    此處似專指南越。

    〔16〕“三河”,漢人稱河東、河内、河南三郡為“三河”。

    河東,治所在安邑(今山西夏縣西北)。

    轄境相當今山西沁水以西、霍山以南地區。

    河内,治所在懷縣(今河南武陟西南)。

    轄境相當今河南黃河以北,京漢鐵路(包括汲縣)以西地區。

    河南,治所在雒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北)。

    轄境相當今河南黃河以南,洛水、伊水下遊,雙洎河、賈魯河上遊地區及黃河以北原陽縣。

    “東郡”,郡名。

    治所在濮陽(今河南濮陽西南)。

    轄境相當今山東東阿、梁山以西,山東郓城、東明、河南範縣、長垣北部以北,河南津縣以東,山東茌平、冠縣、河南清封、濮陽、滑縣以南地區。

    “颍川”,郡名。

    治所在陽翟(今河南禹縣)。

    轄境相當今河南登豐、寶豐以東,尉氏、郾城以西,密縣以南,葉縣、舞陽以北地區。

    “南陽”,郡名。

    治所在宛縣(今河南南陽市)。

    轄境相當今河南熊耳山以南葉縣、内鄉間和湖北大洪山以北應山、鄖縣間地區。

    〔17〕“江陵”,古縣名。

    故治在今湖北江陵荊州鎮。

    “蜀”,郡名。

    治所在成都(今四川成都)。

    轄境相當今四川松潘以南,北川、彭縣、洪雅以西,峨邊、石棉以北,邛崃山、大渡河以東,以及大渡河與雅砻江之間康定以南、冕甯以北地區。

    〔18〕“雲中”,郡名。

    治所在雲中(今内蒙古托克托東北)。

    轄境相當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以東,大青山以南,卓資縣以西,黃河南岸及長城以北。

    “隴西”,郡名。

    治所在狄道(今甘肅臨洮南)。

    轄境相當今甘肅東鄉以東的洮河中遊,武山以西的渭河上遊,禮縣以北的西漢水上遊及天水市東部地區。

    〔19〕“内史”,古政區名。

    秦漢時,京畿附近由内史治理,即以官名為名,不稱郡。

    治所在鹹陽(今陝西鹹陽市東北)。

    轄境相當今陝西關中平原。

     漢定百年之間,親屬益疏,〔1〕諸侯或驕奢,忕邪臣計謀為淫亂,〔2〕大者叛逆,小者不軌于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國。

    天子觀于上古,然後加惠,使諸侯得推恩分子弟國邑,〔3〕故齊分為七,〔4〕趙分為六,〔5〕梁分為五,〔6〕淮南分三,〔7〕及天子支庶子為王,〔8〕王子支庶為侯,百有餘焉。

    吳楚時,〔9〕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10〕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鹹納于漢。

    諸侯稍微,大國不過十餘城,小侯不過數十裡,上足以奉貢職,下足以供養祭祀,以蕃輔京師。

    〔11〕而漢郡八九十,形錯諸侯間,犬牙相臨,秉其阸塞地利,〔12〕強本幹,弱枝葉之勢,尊卑明而萬事各得其所矣。

     【注釋】〔1〕“疏”,疏遠。

    〔2〕“忕”,音shì。

    習慣。

    〔3〕“推恩”,施恩惠于他人。

    〔4〕“齊分為七”,高帝六年(公元前二○一年)封子肥為齊王,有臨淄、濟北、博陽、城陽、膠東、膠西、琅邪七郡。

    文帝十六年(公元前一六四年),琅邪郡歸漢,其餘六郡分置七國:齊、淄川、膠東、膠西、城陽、濟北、濟南。

    〔5〕“趙分為六”,指景帝二年至中元五年(公元前一五五年至前一四五年),在故趙地先後建立的六王國:廣川、河間、中山、清河、常山、趙。

    〔6〕“梁分為五”,《史記·孝景本紀》雲:中六年四月,梁孝王薨。

    “立梁孝王子明為濟川王,子彭離為濟東王,子定為山陽王,子不識為濟陰王,梁分為五。

    ”〔7〕“淮南分三”,《史記》、《漢書·淮南王傳》雲:文帝十六年(公元前一六四年),立厲王三子王淮南故地,三分其地:阜陵侯安為淮南王,安陽侯勃為衡山王,陽周侯賜為廬江王。

    以故淮南四郡分為三國。

    〔8〕“支庶”,宗族旁出支派。

    〔9〕“吳楚時”,指景帝前三年(公元前一五四年)吳楚七國之亂時。

    〔10〕“適”,音zh8。

    罰罪。

    〔11〕“蕃輔”,屏藩與輔佐。

    “蕃”,通“藩”。

    〔12〕“阸塞”,險要之地。

    阸、音8,同厄。

     臣遷謹記高祖以來至太初諸侯,〔1〕譜其下益損之時,令後世得覽。

    形勢雖強,要之以仁義為本。

     【注釋】〔1〕“太初”,漢武帝年号,共四年,公元前一○四年至前一○一年。

     【注釋】〔1〕“彭城”,故址在今江蘇徐州市。

    本書《紀》、《傳》皆言楚王韓信都下邳(今江蘇睢甯西北)。

    《史記志疑》雲:“楚王韓信都下邳,《紀》、《傳》甚明,此言彭城,誤。

    蓋信廢改封劉交,始都彭城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