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三 殷本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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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湯自把钺以伐昆吾,〔2〕遂伐桀。
湯曰:“格女衆庶,〔3〕來,女悉聽朕言。
匪台小子敢行舉亂,〔4〕有夏多罪,予維聞女衆言,夏氏有罪。
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今夏多罪,天命殛之。
今女有衆,女曰:‘我君不恤我衆,舍我啬事而割政。
’〔5〕女其曰:‘有罪,其奈何?’夏王率止衆力,〔6〕率奪夏國。
有衆率怠不和,曰:‘是日何時喪?予與女皆亡!’夏德若茲,今朕必往。
爾尚及予一人緻天之罰,予其大理女。
〔7〕女毋不信,朕不食言。
女不從誓言,予則帑僇女,〔8〕無有攸赦。
”以告令師,作《湯誓》。
于是湯曰“吾甚武”,号曰武王。
&【注釋】〔1〕“昆吾氏”,上古部落,曾居于帝丘(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南)、許(在今河南許昌市東)等地。
〔2〕“钺”,音yu8,古代的一種兵器,類似闆斧,往往用作權力的象征。
〔3〕“格”,來。
“女”,音r(,同“汝”,你。
自此以下至“無有攸赦”,大體用《尚書·湯誓篇》文。
〔4〕“匪”,非。
“台”,音y0,我。
〔5〕“啬”,同“樯”,收獲谷物。
這一句今本《尚書·湯誓篇》作“我後不恤我衆,舍我穑事而割正夏”。
“夏”大概是衍文。
“後”與“君”同義。
“正”與“政”古通用。
舊說多以為“我後”指夏桀,把“割政”解釋作“為割剝之政”。
司馬遷可能也是這樣理解的。
但是從上下文看,這樣講不很妥當。
近人或以為“我後”指湯,“割正”或“割政”當讀為“害征”,“害”訓為“何”(參看楊筠如《尚書覈诂》)。
譯文從此說。
下面對《史記》所用《尚書》文字的翻譯,可能還有跟司馬遷的理解不一緻的地方,不再一一指出。
〔6〕“率”,語助詞(參看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九)。
〔7〕“理”,音l0,同“釐”,賜予。
〔8〕“帑”,音n*,同“孥”,妻子兒女,兒女。
“僇”,音l),同“戮”,侮辱,殺死。
“帑僇”,罰及妻子兒女。
一說“帑”同“奴”,當“罰為奴隸”講。
&桀敗于有娀之虛,〔1〕桀儆于鳴條,〔2〕夏師敗績。
湯遂伐三■,〔3〕俘厥寶玉,〔4〕義伯、仲伯作《典寶》。
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5〕作《夏社》。
伊尹報。
〔6〕于是諸侯畢服,湯乃踐天子位,平定海内。
&【注釋】〔1〕“有娀之虛”,有娀氏居住過的地方,“虛”同“墟”,其地在今何處不詳。
或以為在唐蒲州境内(蒲州在今山西省西南角,其範圍北至今河津,東至今聞喜、運城,治所在今永濟),大概是根據鳴條在安邑的說法推測的(參看下條注文)。
〔2〕“儆”,音b5n,同“奔”。
“鳴條”,故地據舊說在今山西運城縣安邑鎮北,一說在今河南封丘縣東。
〔3〕“三■”,國名,也作“三朡”,故地據舊說在今山東定陶縣。
“■”,音z#ng。
〔4〕“厥”,音ju6,代詞,用法跟“其”相近。
〔5〕“社”,土地之神。
舊說夏以句(勾)龍為社神,湯滅夏後想變置社神,由于找不出比句龍更合适的,隻好作罷。
〔6〕“伊尹報”,據舊注,《史記》有一個本子作“伊尹報政”,可能指伊尹向湯報告各地的情況。
&湯歸至于泰卷陶,〔1〕中瞭作诰。
〔2〕既绌夏命,〔3〕還亳,作《湯诰》:“維三月,王自至于東郊。
告諸侯群後:〔4〕‘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
〔5〕予乃大罰殛女,毋予怨。
’曰:‘古禹、臯陶久勞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
東為江,北為濟,西為河,南為淮,四渎已修,〔6〕萬民乃有居。
後稷降播,〔7〕農殖百谷。
〔8〕三公鹹有功于民,故後有立。
〔9〕昔蚩尤與其大夫作亂百姓,帝乃弗予,〔10〕有狀。
〔11〕先王言不可不勉。
’曰:‘不道,毋之在國,〔12〕女毋我怨。
’”以令諸侯。
伊尹作《鹹有一德》,〔13〕咎單作《明居》。
〔14〕&【注釋】〔1〕“陶”,大概是衍文。
“泰卷”,《書序》作“大坰(音ji#ng)”,故地在今何處不詳。
舊說或謂在定陶,當是據三■在定陶的說法推測的。
〔2〕“中瞭”,音zh^ng&hu!,他書多作“仲虺”,湯的重要大臣。
“中”同“仲”。
“瞭”是“雷”的古寫,古音與“虺”相近。
仲虺所作之诰即《尚書》中的《仲虺之诰》,已亡佚。
〔3〕“绌”,音ch),同“黜”,貶退,廢絕。
〔4〕“後”,君。
〔5〕“乃”,你的。
〔6〕“渎”,音d*,大川。
〔7〕在比較原始的傳說中,後稷等人是有神性的,他們是上帝從天上派下來為下民(即地上的人)做好事的。
“降播”,本來大概指把播種的方法從天上下傳到民間。
〔8〕“農”,勉,努力。
“殖”,生長,繁殖。
〔9〕“後”,指後嗣。
〔10〕“予”,音y(,同“與”,贊許,援助。
〔11〕“狀”,情狀,事實。
〔12〕“毋之在國”,據舊注,《史記》有一個本子作“毋政在國”。
“不道,毋政在國”,大概是不準無道的諸侯統治他的國家的意思。
原文疑有誤。
或謂“毋之在國”猶言“毋使之在國”。
〔13〕“鹹”,皆。
據舊說,《鹹有一德》講君臣同德。
〔14〕據舊說,咎單是湯的司空,《明居》是講明安排民衆居處的法則的。
安排民居是司空的職責。
&湯乃改正朔,〔1〕易服色,〔2〕上白,〔3〕朝會以晝。
〔4〕&【注釋】〔1〕“朔”,音shu^,陰曆一個月的第一天。
“正朔”,一年的第一天。
“正”,音zh5ng。
據說夏、商、周三代的正朔都不同,夏以建寅之月(舊曆正月)為一年之首,商以建醜之月(舊曆十二月)為一年之首,周以建子之月(舊曆十一月)為一年之首。
〔2〕“服色”,古代各個王朝為車馬、祭牲等物規定的最受重視的顔色。
據說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
〔3〕“上”,同“尚”。
〔4〕“朝會”,臣屬們一起朝見君主。
&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為帝外丙。
〔1〕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2〕是為帝中壬。
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
太甲,成湯適長孫也,〔3〕是為帝太甲。
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作《肆命》,作《徂後》。
〔4〕&【注釋】〔1〕我國統治者生稱帝,始于戰國時代(帝喾、帝舜等是傳說中的人物,不在此例)。
《史記》認為商代稱帝,是錯誤的。
〔2〕“中壬”,他書或作“仲壬”。
“中”,音zh^ng,同“仲”。
下文“中丁”之“中”同。
〔3〕“適”,音d0,同“嫡”。
〔4〕“肆”,陳。
“徂”,音c*,往,死亡(後一義同“殂”)。
《伊訓》、《肆命》、《徂後》三篇皆已亡佚。
據舊說,這三篇都是記伊尹訓誡太甲之辭的。
《肆命》陳述天命以誡
湯曰:“格女衆庶,〔3〕來,女悉聽朕言。
匪台小子敢行舉亂,〔4〕有夏多罪,予維聞女衆言,夏氏有罪。
予畏上帝,不敢不正。
今夏多罪,天命殛之。
今女有衆,女曰:‘我君不恤我衆,舍我啬事而割政。
’〔5〕女其曰:‘有罪,其奈何?’夏王率止衆力,〔6〕率奪夏國。
有衆率怠不和,曰:‘是日何時喪?予與女皆亡!’夏德若茲,今朕必往。
爾尚及予一人緻天之罰,予其大理女。
〔7〕女毋不信,朕不食言。
女不從誓言,予則帑僇女,〔8〕無有攸赦。
”以告令師,作《湯誓》。
于是湯曰“吾甚武”,号曰武王。
&【注釋】〔1〕“昆吾氏”,上古部落,曾居于帝丘(在今河南濮陽縣西南)、許(在今河南許昌市東)等地。
〔2〕“钺”,音yu8,古代的一種兵器,類似闆斧,往往用作權力的象征。
〔3〕“格”,來。
“女”,音r(,同“汝”,你。
自此以下至“無有攸赦”,大體用《尚書·湯誓篇》文。
〔4〕“匪”,非。
“台”,音y0,我。
〔5〕“啬”,同“樯”,收獲谷物。
這一句今本《尚書·湯誓篇》作“我後不恤我衆,舍我穑事而割正夏”。
“夏”大概是衍文。
“後”與“君”同義。
“正”與“政”古通用。
舊說多以為“我後”指夏桀,把“割政”解釋作“為割剝之政”。
司馬遷可能也是這樣理解的。
但是從上下文看,這樣講不很妥當。
近人或以為“我後”指湯,“割正”或“割政”當讀為“害征”,“害”訓為“何”(參看楊筠如《尚書覈诂》)。
譯文從此說。
下面對《史記》所用《尚書》文字的翻譯,可能還有跟司馬遷的理解不一緻的地方,不再一一指出。
〔6〕“率”,語助詞(參看王引之《經傳釋詞》卷九)。
〔7〕“理”,音l0,同“釐”,賜予。
〔8〕“帑”,音n*,同“孥”,妻子兒女,兒女。
“僇”,音l),同“戮”,侮辱,殺死。
“帑僇”,罰及妻子兒女。
一說“帑”同“奴”,當“罰為奴隸”講。
&桀敗于有娀之虛,〔1〕桀儆于鳴條,〔2〕夏師敗績。
湯遂伐三■,〔3〕俘厥寶玉,〔4〕義伯、仲伯作《典寶》。
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5〕作《夏社》。
伊尹報。
〔6〕于是諸侯畢服,湯乃踐天子位,平定海内。
&【注釋】〔1〕“有娀之虛”,有娀氏居住過的地方,“虛”同“墟”,其地在今何處不詳。
或以為在唐蒲州境内(蒲州在今山西省西南角,其範圍北至今河津,東至今聞喜、運城,治所在今永濟),大概是根據鳴條在安邑的說法推測的(參看下條注文)。
〔2〕“儆”,音b5n,同“奔”。
“鳴條”,故地據舊說在今山西運城縣安邑鎮北,一說在今河南封丘縣東。
〔3〕“三■”,國名,也作“三朡”,故地據舊說在今山東定陶縣。
“■”,音z#ng。
〔4〕“厥”,音ju6,代詞,用法跟“其”相近。
〔5〕“社”,土地之神。
舊說夏以句(勾)龍為社神,湯滅夏後想變置社神,由于找不出比句龍更合适的,隻好作罷。
〔6〕“伊尹報”,據舊注,《史記》有一個本子作“伊尹報政”,可能指伊尹向湯報告各地的情況。
&湯歸至于泰卷陶,〔1〕中瞭作诰。
〔2〕既绌夏命,〔3〕還亳,作《湯诰》:“維三月,王自至于東郊。
告諸侯群後:〔4〕‘毋不有功于民,勤力乃事。
〔5〕予乃大罰殛女,毋予怨。
’曰:‘古禹、臯陶久勞于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
東為江,北為濟,西為河,南為淮,四渎已修,〔6〕萬民乃有居。
後稷降播,〔7〕農殖百谷。
〔8〕三公鹹有功于民,故後有立。
〔9〕昔蚩尤與其大夫作亂百姓,帝乃弗予,〔10〕有狀。
〔11〕先王言不可不勉。
’曰:‘不道,毋之在國,〔12〕女毋我怨。
’”以令諸侯。
伊尹作《鹹有一德》,〔13〕咎單作《明居》。
〔14〕&【注釋】〔1〕“陶”,大概是衍文。
“泰卷”,《書序》作“大坰(音ji#ng)”,故地在今何處不詳。
舊說或謂在定陶,當是據三■在定陶的說法推測的。
〔2〕“中瞭”,音zh^ng&hu!,他書多作“仲虺”,湯的重要大臣。
“中”同“仲”。
“瞭”是“雷”的古寫,古音與“虺”相近。
仲虺所作之诰即《尚書》中的《仲虺之诰》,已亡佚。
〔3〕“绌”,音ch),同“黜”,貶退,廢絕。
〔4〕“後”,君。
〔5〕“乃”,你的。
〔6〕“渎”,音d*,大川。
〔7〕在比較原始的傳說中,後稷等人是有神性的,他們是上帝從天上派下來為下民(即地上的人)做好事的。
“降播”,本來大概指把播種的方法從天上下傳到民間。
〔8〕“農”,勉,努力。
“殖”,生長,繁殖。
〔9〕“後”,指後嗣。
〔10〕“予”,音y(,同“與”,贊許,援助。
〔11〕“狀”,情狀,事實。
〔12〕“毋之在國”,據舊注,《史記》有一個本子作“毋政在國”。
“不道,毋政在國”,大概是不準無道的諸侯統治他的國家的意思。
原文疑有誤。
或謂“毋之在國”猶言“毋使之在國”。
〔13〕“鹹”,皆。
據舊說,《鹹有一德》講君臣同德。
〔14〕據舊說,咎單是湯的司空,《明居》是講明安排民衆居處的法則的。
安排民居是司空的職責。
&湯乃改正朔,〔1〕易服色,〔2〕上白,〔3〕朝會以晝。
〔4〕&【注釋】〔1〕“朔”,音shu^,陰曆一個月的第一天。
“正朔”,一年的第一天。
“正”,音zh5ng。
據說夏、商、周三代的正朔都不同,夏以建寅之月(舊曆正月)為一年之首,商以建醜之月(舊曆十二月)為一年之首,周以建子之月(舊曆十一月)為一年之首。
〔2〕“服色”,古代各個王朝為車馬、祭牲等物規定的最受重視的顔色。
據說夏尚黑,商尚白,周尚赤。
〔3〕“上”,同“尚”。
〔4〕“朝會”,臣屬們一起朝見君主。
&湯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是為帝外丙。
〔1〕帝外丙即位三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2〕是為帝中壬。
帝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
太甲,成湯適長孫也,〔3〕是為帝太甲。
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作《肆命》,作《徂後》。
〔4〕&【注釋】〔1〕我國統治者生稱帝,始于戰國時代(帝喾、帝舜等是傳說中的人物,不在此例)。
《史記》認為商代稱帝,是錯誤的。
〔2〕“中壬”,他書或作“仲壬”。
“中”,音zh^ng,同“仲”。
下文“中丁”之“中”同。
〔3〕“適”,音d0,同“嫡”。
〔4〕“肆”,陳。
“徂”,音c*,往,死亡(後一義同“殂”)。
《伊訓》、《肆命》、《徂後》三篇皆已亡佚。
據舊說,這三篇都是記伊尹訓誡太甲之辭的。
《肆命》陳述天命以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