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二十二 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第十〔1〕 趙 超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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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第十〔1〕趙超&注譯&&【注釋】〔1〕《史記·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實際上是一篇自漢高祖創建漢朝起至西漢末漢成帝鴻嘉元年(公元前二○年)為止的西漢大事記。

    它主要記載了二百多年間的丞相、将軍、禦史大夫等中央主要官員的任免、升黜、生死等情況,并附記了曆年發生的主要軍國大事。

    可以把它看作一條西漢政治史的綱要。

     《史記·太史公自序》中裴骃《集解》雲:“《漢書音義》曰:‘十篇缺,有錄無書。

    ’張晏曰:‘遷沒之後,亡《景紀》、《武紀》、《禮書》、《樂書》、《律書》、《漢興以來将相年表》、《日者列傳》、《三王世家》、《龜策列傳》、《傅靳蒯列傳》。

    元成之間,褚先生補阙,作《武帝紀》、《三王世家》、《龜策》、《日者列傳》。

    ”司馬貞《索隐》亦雲:“《景紀》取班書(《漢書》)補之,《武紀》專取《封禅書》,《禮書》取荀卿《禮論》,《樂》取《禮·樂記》,《兵書》亡,不補。

    ”由此可見,此表是自成書以後便亡佚、補入也較晚的文字。

    而且《史記》成書于漢武帝時代,此表卻包含了直至西漢末年的内容,顯然是後人根據《史記》、《漢書》等有關記載補寫而成的。

     關于此表的作者餘嘉錫《太史公書亡篇考》一文中曾提出是西漢末年的馮商。

    也有人認為作者不是司馬遷、馮商及褚少孫等人,而是另有其人,姓名已佚失。

    孰是孰非,現在還沒有确切的證據予以判斷。

     清人吳見思《史記論文》中,曾就此表沒有小序,與其他諸篇不同這一點,猜測說這是由于司馬遷在序中講了“過甚”的文辭,抨擊漢朝廷對大臣刻薄寡恩,所以被後人删去。

    實際上這隻是一種推測。

    《史記》佚篇的原因,現在尚不明了。

    但可以确定,司馬遷對漢代帝王的譏諷之辭與他獨特的史識,在當時是不容于世的。

    當時社會條件不利于《史記》的流傳,使之亡佚的原因是很多的。

     本表中有一種絕無僅有的書寫方式——倒文,即将大臣的死亡、罷免、設太尉等一些大事寫成颠倒的文字。

    曆代學者曾多方探讨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

    我們詳細歸納分析了有關研究成果,在注文中予以說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釋】〔1〕“沛公”,即漢高祖劉邦。

    據本書《高祖本紀》記載,劉邦為沛縣豐邑中陽裡人。

    秦末起義占據沛城後,被衆人推為沛公。

    《漢書音義》稱:楚國舊制稱縣宰為公。

    劉邦沿用楚制。

    沛,為秦代縣名,在今江蘇沛縣。

    “漢王”,本書《高祖本紀》記載:義軍滅秦後,項羽立劉邦為漢王,領有巴、蜀、漢中地區(即今四川、陝西南部等地)。

    漢王,因漢水得名。

    〔2〕“南鄭”,秦代城邑名,為秦漢中郡治所,在今陝西漢中市。

    〔3〕“雍”,秦代縣名。

    地處今陝西寶雞市東。

    此處所言“雍”,是指項羽封立的雍國,章邯為王,占有關中(今陝西)的西部地區。

    〔4〕“丞相蕭何”,丞相為秦漢官職名,是中央政權的最高行政長官,協助皇帝掌管國家政務。

    蕭何,沛縣豐人,曾為秦代沛縣主吏掾,與劉邦交好,起義後一直輔弼劉邦,立功最高,被封為先酂侯。

    詳見本書《蕭相國世家》。

    “漢中”,秦代郡名,漢代沿襲之。

    轄有今陝西漢中、安康地區及湖北十堰市、房縣等地。

    秦郡治所在南鄭(今漢中市),西漢郡治移至西城(今安康市)。

    〔5〕“禦史大夫周苛”,禦史大夫為奏漢官職名,為三公之一,職掌副丞相,負責彈劾、糾察和掌管圖籍、秘密文書等。

    周苛,沛(今江蘇沛縣)人,秦代曾為泗水卒史。

    劉邦攻占沛城。

    周苛投劉邦,作帳下賓客,随從劉邦入關。

    劉邦被立為漢王後,任命周苛作禦史大夫。

    劉邦被項羽圍在荥陽時,周苛留守荥陽,使劉邦逃走。

    項羽攻破荥陽。

    周苛不降,被烹死。

    詳見本書《張丞相列傳》。

    “荥陽”,秦、漢縣名。

    在今河南荥陽縣。

    〔6〕“塞、翟、魏、河南、韓、殷國”,均為義軍滅秦後項羽分封的諸侯國名。

    秦軍降将司馬欣為塞王,轄有關中東部。

    秦降将董翳為翟王,轄有今陝西北部。

    楚将瑕丘申陽為河南王,轄有今河南西部。

    趙将司馬卬為殷王,轄有今河南北部。

    前吳縣令鄭昌為韓王,轄有今河南中部及山西東南部。

    〔7〕“項籍”,即項羽。

    下相(今江蘇宿遷縣)人,字羽。

    秦末起義軍首領,自立為西楚霸王。

    詳見本書《項羽本紀》。

    〔8〕“彭城”,秦漢城市名,漢代設縣,為楚國治所。

    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以彭城為都。

    地在今江蘇徐州市。

    〔9〕“關中”,地名,大緻相當于今陝西。

    也有一種說法認為自函谷關至隴關之間的地區稱作關中,大約為今陝西中部及北部地區。

    〔10〕“太尉長安侯盧绾”,太尉,秦漢官職名,為三公之一,掌管軍事。

    盧绾,沛縣豐人,劉邦同裡人,與劉邦相親近,随劉邦起義,為将軍、太尉,後被封為燕王。

    劉邦認為盧绾有反意,派樊哙攻打燕國。

    盧绾逃入匈奴,死在胡地。

    詳見本書《韓信盧绾列傳》。

    〔11〕“魏豹”,戰國時魏國的王族公子。

    秦末起義,得楚懷王所給的數千士兵,攻下魏地二十餘城,被立為魏王。

    項羽改封魏豹為西魏王。

    後被漢韓信俘虜,被周苛所殺。

    詳見本書《魏豹彭越列傳》。

    〔12〕“韓信”,淮陰(今江蘇清江市)人。

    投奔項梁軍中,後又投漢王。

    劉邦拜為大将。

    協助劉邦取得天下,被封為齊王、楚王,後降為淮陰侯。

    因與陳豨合謀造反被呂後殺死。

    詳見本書《淮陰侯列傳》。

    〔13〕“趙”,諸侯國名,地在今河北中部、南部及山西東部。

    秦國滅趙。

    項羽把趙國的地域封給張耳,稱為常山王。

    陳餘趕走張耳,迎立趙國的舊王歇作趙王。

    後陳餘反漢。

    漢立張耳為趙王。

    〔14〕“楚”,諸侯國名。

    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轄有楚地九郡。

    〔15〕“齊”、“燕”,均為諸侯國名。

    齊地在今山東北部地區,燕地在今河北北部及遼甯西南部地區。

    項羽分封齊将田都為齊王。

    燕将臧荼為燕王。

    〔16〕“太公”,劉邦的父親,名煓,一說名執嘉。

    〔17〕“洪渠”,即鴻溝,古代運河名。

    從荥陽以北引黃河水東向,經大梁(今開封)折向南,經淮陽入颍水。

    〔18〕“周苛守荥陽死”,在本《表》中倒着書寫,俗稱倒文。

    本書中僅本《表》有此寫法。

    這是在史籍中十分罕見的寫法。

    前人對此做過多種解釋,但都不能準确地說明産生倒文的原因。

    本《表》中出現的倒文,一般是在正書叙述的人物事件所屬欄格的上一欄出現,例如“相位”欄中記載的丞相被免職,便錯位上移,在“大事記”一欄中寫成倒文。

    “将位”欄中将軍、太尉去職,則在“相位”欄中寫成倒文。

    “禦史大夫”欄中禦史大夫去職,則在“将位”欄中倒書。

    可能因為移上一欄,又要與上一欄文字相區分,就采用了倒文的形式。

    有人認為,倒文除了與上一欄文字區分外,還有與本欄内容銜接的作用。

    本《表》内在“相位”“将位”欄中加注丞相、太尉等的在位年數,這些數字與倒文的相互聯系十分密切。

    如高皇帝元年蕭何為丞相,《表》中注“一”,是為丞相第一年。

    以下至孝惠二年注“十四”,是蕭何在位的第十四年,上一欄中倒文記載“何薨”,“相位”欄中記載“曹參為相國”。

    孝惠三年“相位”欄中出現的數字就是“二”,表明是曹參在相位的第二年了。

    出現倒文的原因,《人民日報》一九八三年十一月三日第八版《為何出現颠倒印的文字》一文中介紹了三種不同的看法。

    第一種是:“凡是将相死、罷免等,在大事記中改換字的寫法,即将字倒過來寫,這樣一順一倒,比較明顯,看起來也方便。

    ”清代人汪越在《讀史記十表》一書中就提出了這種意見,認為是:“或便觀覽,未必有深義也。

    ”但是這種說法不能完全反映《表》中的現狀。

    首先,倒文中還包括了将相死、罷免以外的一些内容,如孝惠四年中倒文寫“置太尉官”等。

    有些将相死去也沒有在《表》中用倒文寫出來,如大将軍王鳳卒于陽朔三年,《表》中就沒有記載。

    其次,不止在“大事記”一欄中有倒文,在“相位”“将位”欄中也有倒文。

    其次,倒文看起來并不見得方便。

    所以,“這種說法與事實不符合的地方很多,因而不大講得通”。

    第二種說法是:“在《表》中,前一欄倒寫的文字是下一欄的注釋或說明文字。

    ”這種說法似乎也不盡妥帖,因為本《表》中并沒有任何注釋、說明的内容體例。

    第三種說法是:“現在見到的倒寫文字,很可能原來是寫在竹簡背面的,後人不明其意,轉抄時就将簡背文字用倒字的形式來表示了。

    ”李解民《史記表中的倒文》一文即提出此說(見《學林漫錄》第三集)。

    此外,還有人提出:《史記·太史公自序》中有一段關于本《表》寫作意圖的叙述:“國有賢相良将,民之師表也。

    維見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賢者記其治,不賢者彰其事。

    作《漢興以來将相名臣年表》第十。

    ”本《表》采用倒文,将三公和各大臣不同的去職原因用倒文形式表示出來,使之更明顯,是為了體現“賢者記其治,不賢者彰其事”的寫作意圖。

    然而,據《史記·太史公自序》裴骃《集解》和《漢書·司馬遷傳》顔師古注中引張晏所言,《史記》原文亡佚十篇,本《表》恰為這十篇中惟一的一個《表》。

    那麼,倒文是否是司馬遷的原意,就很成問題了。

    縱觀本《表》中的倒文,可以看出,它表現的都是有關丞相、将軍(或高級武職)、禦史大夫等官員的死亡、罷免及官位設置變動等重大事件,有一定規律可尋。

    但是本《表》編寫的體例不統一,前後詳略不一,都反映出它并未完全定稿,可能隻是一個在修改中的稿本。

    這樣,這些倒文很可能是作者自己的特殊标記,以便區分明顯,便于進一步修改增删,而不一定是專為讀者看的。

    李解民說:“如果天假馮商時日得以從容完成續作,那麼這些倒文必然會成為順文而置于《表》中适當的位置上,這個謎一樣的倒文問題也就不存在了。

    ”這種推論有一定道理。

    附帶說明,本《表》并非司馬遷原作,餘嘉錫《太史公書亡篇考》曾指出它為西漢末馮商所撰。

    亦有人認為作者佚名,并非司馬遷、馮商、褚少孫等人。

    關于這一問題,尚待有更深入的研究探讨。

    〔19〕“汾陰侯周昌”,汾陰,秦漢縣名,地在今山西臨猗縣内。

    周昌,為周苛堂弟,後任趙相。

    事迹詳見本書《張丞相列傳》。

    〔20〕“垓下”,地名,在沛郡洨縣(今安徽靈璧縣東南),當地有絕壁,旁為聚邑及堤,因此得名。

    垓,音gāi。

    〔21〕“定陶”,秦漢縣名。

    在今山東定陶縣。

    現此縣西北尚有漢祖壇,傳說即漢高祖即位處。

    〔22〕“劉仲為代王”,劉仲為劉邦二兄,名喜,曾被封為宜信侯。

    代,指山西北部地區。

    代王轄有雲中、雁門、代郡五十三縣。

    〔23〕“大市”,漢代初年,在郡國治所以外,又選定一些重要的城市,設立大市。

    〔24〕“鹹陽”,秦漢城市名,秦代首都。

    漢高祖元年改名新城,七年撤置,降為縣,屬長安。

    漢武帝元鼎三年改名渭城。

    地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北。

    “長安”,漢縣,漢高祖五年設置。

    此處所稱“長安”,是由于長安縣的設立而将原鹹陽城轄區均改名為長安。

    〔25〕“酂侯”,蕭何被封為酂侯,以南陽郡酂縣為他的封邑。

    酂,音zàn,地處今湖北均縣東南。

    〔26〕“張蒼為計相”,張蒼,陽武(今河南原陽縣東南)人。

    秦代曾任禦史。

    劉邦義軍途經陽武時從軍。

    後曾為代相、趙相,被封為北平侯(北平,漢縣,在今河北滿城縣以北),又任禦史大夫、丞相。

    事迹詳見本書《張丞相列傳》。

    計相,主管全國戶口、租賦收入的官員。

    徐氏《測議》認為:“計相是主管上計的官員,不應該列入将相表中。

    ”計相這一官名僅見于漢代初年,可能是漢初臨時設立的官職。

    張蒼當時是以列侯的身份在相府中主管郡國上計,地位較高。

    或者撰《表》者是因此将計相列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