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十九 惠景間侯者年表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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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冬鈴注譯 太史公讀列封至便侯,〔1〕曰:有以也夫!長沙王者,〔2〕著令甲,〔3〕稱其忠焉。

    昔高祖定天下,功臣非同姓疆土而王者八國。

    〔4〕至孝惠時,唯獨長沙全,禅五世,〔5〕以無嗣絕,竟無過,〔6〕為藩守職,〔7〕信矣。

    故其澤流枝庶,〔8〕毋功而侯者數人。

    〔9〕及孝惠訖孝景間五十載,追修高祖時遺功臣,〔10〕及從代來,〔11〕吳楚之勞,〔12〕諸侯子弟若肺腑,〔13〕外國歸義,〔14〕封者九十有餘。

    鹹表始終,當世仁義成功之著者也。

     【注釋】〔1〕“列封”,此指有關列侯封爵的檔案材料。

    “便侯”,指吳淺。

    吳淺于惠帝元年(公元前一九四年)以長沙王吳芮之子的身份受封為便侯。

    “便”,音biān,縣名,故治在今湖南永興城關鎮。

    〔2〕“長沙王”,姓吳名芮,秦末為番陽令,頗得民心,後舉兵反秦,從項羽入關,被封為衡山王,歸漢後,改封長沙王,卒于高祖五年(公元前二○二年)。

    “長沙”,諸侯王國名,漢初轄境約當今湖南安鄉、益陽、新化、隆回以東地區,廣西、廣東、江西三省區及貴州東部、越南北部地區,都臨湘,即今湖南長沙市。

    〔3〕“令甲”,當時法令以甲、乙、丙、丁為序,“令甲”即法令編次中的第一篇。

    據《漢書·吳芮傳》,高祖曾制诰禦史:“長沙王忠,其定著令。

    ”〔4〕“疆土”,此用作動詞,謂分疆裂土,劃分出一定的地域。

    “王”,音w4ng,用作動詞,為王,稱王。

    “八國”,指漢初八個異姓諸侯王的封國:齊王韓信、韓王韓信、燕王盧绾、梁王彭越、趙王張耳、淮南王英布、臨江王共敖、長沙王吳芮。

    〔5〕“禅”,傳。

    “五世”,據本書《諸侯王表》,長沙國共傳五世:吳芮、吳成、吳回、吳右、吳差。

    吳差卒于文帝後七年(公元前一五七年),無子,絕封。

    〔6〕“竟”,自始自終,最終。

    〔7〕“藩守”,“藩”原指籬笆,是房舍的外蔽。

    分封在外的諸侯國有屏蔽、捍衛中央皇朝的義務,又稱藩國、外藩。

    此“藩守”即指作為朝廷屏藩,有守土之責的諸侯王。

    〔8〕“澤”,恩澤、恩德。

    “枝庶”,古代宗法制度以嫡長子以外的諸子為庶子,庶子及其子孫被認為是宗族中有别于嫡系的旁出的支派,稱為“枝庶”。

    〔9〕“毋”,通“無”。

    〔10〕“迫修”,清理前事。

    〔11〕“代”,諸侯王國名,漢初轄境約當今河北蔚縣、懷安、康保、陽原、尚義以西,内蒙古化德以南,察哈爾右翼中旗、卓資、涼城以東,以及山西北部、中部地區,都晉陽,故治在今山西太原市南晉源鎮。

    按,漢文帝劉恒原封代王,呂後死後,漢将相周勃、陳平等誅滅呂氏,迎立劉恒為帝,“從代來”,即指追随劉恒從代國來到長安的舊臣。

    〔12〕“吳”,諸侯王國名,漢初轄境約當今江蘇睢甯、宿遷、漣水、阜甯以南,上海西部,浙江北部,安徽長江以南及嘉山等地,都廣陵,即今江蘇揚州市。

    “楚”,諸侯王國名,漢初轄境約當今山東大汶河下遊、費縣、臨沂、臨沭及江蘇贛榆以南,山東曲阜、滕縣及江蘇徐州以東,江蘇灌南、沭陽、駱馬湖以北及安徽濉溪東部、靈璧北部部分地區,都彭城,即今徐州市。

    按,高祖封弟劉交為楚王,封兄子劉濞(音bì)為吳王。

    劉交傳子郢(一作郢客),郢傳子戊。

    漢初同姓諸侯王封國地域較大,并且自置官吏,擁有軍隊,形成割據勢力,威脅中央皇朝的統治。

    為了改變尾大不掉的局面,加強中央集權,景帝在即位之初就接納晁錯的建議,削減諸侯王封地。

    劉濞、劉戊竭力反抗,聯結膠西王劉濞、趙王劉遂、濟南王劉辟光、菑川王劉賢、膠東王劉雄渠于景帝前三年(公元前一五四年)舉兵叛亂,史稱吳楚七國之亂。

    這次叛亂旋即被漢将周亞夫等平定。

    “吳楚之勞”,即指平定吳楚七國之亂的功勞。

    〔13〕“諸侯”,指諸侯王。

    “肺腑”,這裡用以比喻帝王的骨肉至親。

    〔14〕“歸義”,投順歸化。

     【注釋】〔1〕“孝惠七”,指漢惠帝在位的七年,公元前一九四年——前一八八年。

    漢代标榜以孝治天下,自惠帝起,每個皇帝的谥号前都加“孝”字。

    〔2〕“高後八”,指呂後執政的八年,公元前一八七年——前一八○年。

    〔3〕“孝文二十三”,指漢文帝在位的二十三年,公元前一七九年——前一五七年,其中前元十六年,後元七年。

    〔4〕“孝景十六”,指漢景帝在位的十六年,公元前一五六年——前一四一年,其中前元七年,中元六年,後元三年。

    〔5〕“建元”,漢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四○年——前一三五年。

    “元封”,漢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一○年——前一○五年。

    建元、元封之間尚有元光、元朔、元狩、元鼎等年号,自建元元年至元封六年共三十六年。

    〔6〕“太初”,漢武帝年号,共四年,公元前一○四年——前一○一年。

    “太初已後”謂太初元年以後。

    “已”通“以”。

    〔7〕“頃”,谥号。

    〔8〕“元鼎”,漢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一六年——前一一一年。

    〔9〕“坐”,觸犯某條刑律,因為某種因由而獲罪。

    “酎金”,漢代制度規定,皇帝祭祀宗廟,諸侯要獻金助祭,稱為酎金。

    如果所獻之金成色不足,數量不夠,或不按時送到長安,就要削除爵位,取消封國。

    “酎”,音zh^u。

    按,吳千秋嗣位之年史籍缺載。

    〔10〕“轪”,音d4i,縣名,故治在今河南息縣南。

    〔11〕“相”,官名,諸侯王國的相統率王國衆官,輔佐諸侯王掌管政務,其職權和地位與郡守(太守)相當。

    〔12〕“利倉”,《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黎朱蒼”。

    〔13〕“豨”,音x9。

    〔14〕“秩”,《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扶”,并謂彭祖于文帝前十六年(公元前一六四年)嗣位,在位二十四年,則侯扶(秩)當于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一四○年)嗣位。

    “東海”,郡名,轄境約當今山東費縣、臨沂、江蘇贛榆以南,山東棗莊市、江蘇邳縣以東和江蘇宿遷、灌南以北地區,治郯縣,故地在今山東郯城北。

    “太守”,官名,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本稱郡守,景帝中二年(公元前一四八年)改名太守。

    〔15〕“行過”,謂皇帝出行車駕經過。

    按,元封元年春,武帝曾東巡海上。

    〔16〕“不請”,未經請示。

    〔17〕“當”,判罪。

    〔18〕“平都”,縣名,故治在今陝西安塞東,或以為在河北武強東平都村。

    〔19〕“齊”,此指秦漢之間由戰國田齊舊貴族建立的齊國,當時齊王田廣及其相田橫擁兵自保,既抗楚,亦拒漢。

    〔20〕“高祖三年”,公元前二○四年。

    〔21〕“孝”,谥号。

    〔22〕“扶柳”,縣名,故治在今河北冀縣西北。

    〔23〕“姁”,音x&。

    〔24〕“呂氏事”,呂後執政期間,重用自己的弟侄,呂氏集團密謀全面奪取政權,并篡奪皇位。

    呂後死後,忠于劉氏的漢将相斷然采取行動,用武力消滅了呂氏集團。

    呂平即在這次政變中自殺,所以說他“坐呂氏事誅”。

    〔25〕“郊”,當作“洨”,縣名,故治在今安徽固鎮東。

    “洨”,音xi2o。

    《漢書·外戚恩澤侯表》作“汶”,當系形近緻誤。

    〔26〕“悼武王”,指呂後長兄呂澤。

    呂澤從劉邦起兵,為漢将有功,高祖六年(公元前二○一年)封周呂侯,高祖八年卒,谥“令武”。

    高後二年(公元前一八六年)被執政的呂後追尊為王,改谥“悼武”。

    〔27〕“武王”,即“悼武王”。

    〔28〕“七月”,本書《呂太後本紀》作“十月”。

    “壬辰”,本書《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作“丙辰”。

    〔29〕“呂”,當時為呂氏封王專設的諸侯王國,所轄即濟南郡地,約當今山東章丘、濟陽、鄒平及濟南市等地,都東平陵,故治在今章丘西。

    〔30〕“産以呂王為漢相”,按,呂産前此于高後七年(公元前一八一年)被改封為梁王,呂後又改梁國為呂國,所以呂産仍稱呂王。

    呂後死于高後八年七月,遺诏以呂産為相國。

    漢代統率百官、輔佐皇帝處理政務的最高級官員或稱丞相,或稱相國,為三公之一,相國位望較丞相稍尊。

    〔31〕“南宮”,縣名,故治在今河北南宮西。

    〔32〕“大中大夫”,官名,即太中大夫,為郎中令屬官,掌議論。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作“中大夫”。

    〔33〕“梧”,縣名,故治在今安徽蕭縣南。

    〔34〕“軍匠”,一種軍職,負責管理軍中匠人。

    “郏”,音ji2,縣名,故治即今河南郏縣城關鎮。

    〔35〕“漢”,秦亡後,項羽分封諸侯,以劉邦為漢王,領有今四川東部、中部、陝西南部和湖北西北一小部分地。

    此“漢”即指劉邦當時的封國。

    〔36〕“少府”,官名,九卿之一,掌管山海地澤的稅收,供皇帝私用。

    〔37〕“長樂、未央宮”,漢代長安的兩座主要宮殿。

    長樂宮故址在漢長安故城東南隅,未央宮故址在漢長安故城西南隅。

    高祖時皇帝在長樂宮視朝,惠帝末,皇帝移至未央宮視朝,長樂宮改為太後居處。

    〔38〕“長安”,漢長安故城在今陝西西安市西北。

    長安城牆在惠帝元年至五年(公元前一九四年——前一九○年)分五次築成。

    〔39〕“齊”,谥号。

    “陽成”,複姓。

    〔40〕“敬”,谥号。

    〔41〕“靖”,谥号。

    〔42〕“元光”,漢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三四年——前一二九年。

    〔43〕“元狩”,漢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二二年——前一一七年。

    〔44〕“季父”,父親的幼弟,最小的叔父。

    “棄市”,古代在鬧市區執行死刑,并陳屍示衆,表示與衆共棄,稱為棄市。

    〔45〕“平定”,鄉邑名,确切地點今不可考。

    〔46〕“留”,縣名,故治在今江蘇沛縣東南。

    〔47〕“家車吏”,王侯家吏的一種,專管王侯私家用車。

    〔48〕“枭騎都尉”,武官名。

    “枭”,音xiāo。

    “枭騎”,意謂勇猛的騎兵。

    〔49〕“得”,生擒活捉。

    “樓煩”,族名,當時遊牧于今内蒙古南部、陝西北部,精于騎射。

    此“樓煩将”當指項羽軍中的樓煩将領。

    〔50〕“用”,因。

    “齊”,諸侯王國名。

    劉邦于高祖六年(公元前二○一年)封庶長子劉肥為齊王,漢初,齊國轄境約當今山東北部及山東半島地區,都臨菑,故地在今淄博市東臨淄鎮。

    “丞相”,諸侯王國的相本稱丞相,景帝中五年(公元前一四五年)後才改稱相。

    〔51〕“一雲項涓”,意謂另一種說法認為齊受的軍功不是“得樓煩将”,而是生俘了項涓。

    項涓當系項羽族人。

    〔52〕“齊受”,本書《呂太後本紀》謂其人名“壽”。

    〔53〕“康”,谥号。

    〔54〕“博成”,縣名,即博縣,故治在今山東泰安市東南。

    〔55〕“郎中”,官名,為帝王或高級貴族的侍從,内充侍衛,外從作戰。

    〔56〕“豐”,邑名,屬沛縣,故地在今江蘇豐縣城關鎮,劉邦即豐邑人。

    〔57〕“雍丘”,縣名,故治即今河南杞縣城關鎮。

    秦二世二年(公元前二○八年),劉邦、項羽曾合兵大破秦軍于此。

    〔58〕“荥陽”,縣名,故治在今河南荥陽東北。

    楚漢戰争時,項羽、劉邦二軍曾在此相持。

    “荥”,音xíng。

    〔59〕“沛”,縣名,故治在今江蘇沛縣沛城鎮。

    〔60〕“康侯”,指呂後次兄呂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