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十六 秦楚之際月表第四〔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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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蒲”,魏申徒(司徙)。
《漢書·高帝紀》作“武滿”。
〔51〕《史記志疑》卷十雲:“虜王離當移前一月,誤在此月也。
”〔52〕“彭越”,字仲,昌邑(今山東金鄉西北)人。
秦末聚衆起兵,初歸屬田榮,後在楚漢戰争時又率兵歸屬劉邦,略定梁地(今河南東南部),屢斷項羽糧道。
不久率兵從劉邦在垓下擊滅項羽。
封梁王。
漢朝建立後,因被告發謀反,被劉邦所殺。
“陳留”,秦縣,治所即今河南開封市東南陳留城。
“郦食其”,秦漢之際陳留高陽鄉(今河南杞縣)人。
本為裡監門吏。
秦末農民戰争時歸劉邦,獻計克陳留,封廣野君。
楚漢戰争中,說齊王田廣歸漢,韓信乘機擊齊,齊王以為被他出賣,把他烹死。
“食其”,音y@j9。
事詳本書《郦生列傳》。
〔53〕“開封”,秦縣,治所在今河南開封市南。
“荥陽”,秦縣,治所在今河南荥陽縣東北。
〔54〕“欣”,即司馬欣。
曾為秦栎陽獄掾,後為長史。
後又降項羽,因對項梁有過恩德,在項羽封王時被封為塞王。
後在楚漢戰争中在汜水邊自刎而死。
“長史”,官名,職掌不詳。
“趙高”,秦宦官。
本趙國人。
後在秦宮中管事二十多年。
曾任中車府令,兼行符玺令事。
公元前二一○年,秦始皇死後他與李斯僞造遺诏,逼使始皇長子扶蘇自殺,立胡亥為二世皇帝。
他任郎中令,居中用事,控制政權。
後他殺死李斯,任中丞相,不久又殺死二世立子嬰為秦王。
後被子嬰所殺。
〔55〕“颍陽”,秦縣,治所在今河南許昌市西南。
“河”,指黃河。
“津”,渡口。
〔56〕“南陽”,秦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陽市。
“齮”,秦南陽郡守名。
“陽城”,秦縣,治所在今河南方城縣東。
〔57〕“殷虛”,亦作“殷墟”,商朝故都,在今河南安陽市北小屯村。
〔58〕“申陽”,張耳嬖臣,降楚後封為河南王。
“河南”,地區名,相當今河南中部伊、洛水流域。
秦亡後項羽封申陽于此,都洛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北白馬寺之東)。
〔59〕“翳”,即董翳,曾為章邯部下都尉,後随章邯降項羽。
“上将軍”,掌管武事的高級官吏。
〔60〕“南皮”,秦縣,治所在今河北南皮縣東北。
〔61〕“武關”,關名,在今陝西商洛縣西南丹江北岸。
〔62〕“子嬰”,秦始皇孫,二世兄子。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二○七年),趙高殺二世,立子嬰為秦王。
後子嬰設計殺死趙高,并滅其三族。
子嬰為秦王凡四十六日,即降于劉邦,不久被項羽所殺。
〔62〕“峣”,即峣關。
秦置,在今陝西商縣西北。
“藍田”,秦縣,治所在今陝西藍田縣西灞河西岸。
“留侯”,即張良,字子房,傳為城父(今安徽亳縣東南)人。
祖父與父相繼為韓昭侯、宣惠王等五世之相。
秦滅韓後,他圖謀恢複韓國。
秦末農民戰争中,他聚衆歸劉邦,不久遊說項梁立韓貴族成為韓王,他任韓司徒。
後韓王成為項羽所殺,複歸劉邦,為劉邦的重要謀臣。
楚漢戰争時。
漢朝建立後封為留侯。
事詳本書《留侯世家》。
〔63〕“十月”,《史記志疑》雲:“案:此漢元年十月也,時秦已亡矣,為誰之十月乎?此與下‘十一月’、‘十二月’皆當衍之。
”〔64〕“霸上”,亦稱霸頭,在今陝西西安市東白鹿原北首。
劉邦進軍關中,即由此入秦都鹹陽。
〔65〕“新安”,秦縣,治所在今河南渑池縣東。
〔66〕“三章”,秦末農民戰争中,劉邦占領秦都鹹陽後,廢除了秦朝的嚴刑苛法,并召集關中父老宣布了“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條法規,稱為“約法三章”,“三章”即指此。
〔67〕“尊懷王為義帝”,項梁戰死後,懷王乘機奪取項羽、呂臣兵權,改用宋義為上将軍。
後來項羽殺死宋義,奪回兵權。
公元前二○六年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表面上尊懷王為義帝。
〔68〕“西楚”,古地區名。
轄境相當于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和江蘇西北部地區。
位居全楚西北,對東楚而言故稱“西”。
秦亡後,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據有西楚、東楚與梁地共九郡,建都于西楚的彭城。
〔69〕“衡山”,即衡山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吳芮置。
轄衡山郡。
相當今鄂、豫、皖交界大别山脈周圍一帶。
〔70〕“臨江”,即臨江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共敖置。
轄有南郡、長沙郡及黔中郡。
相當今湖北大部、湖南全境和貴州東北地區。
後傳至其子共尉,為劉邦殲滅。
〔71〕“九江”,即九江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英布置。
轄有九江、廬江二郡。
相當今安徽淮河以南大部與江西全境。
後改名淮南王國。
〔72〕“常山”,即常山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張耳置。
轄常山、邯鄲、巨鹿三郡。
相當今河北南部以及山東平原、高唐二縣以西地區。
〔73〕“代”,即代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趙王歇置。
轄有代、太原、雁門、雲中四郡。
相當今河北西北部、山西中部與北部、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和托克托縣以東、陰山以南地區。
〔74〕“臨淄”,即臨淄王國,又名齊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田都置。
轄臨淄郡。
相當今山東淄博市及昌樂、利津、壽光、高青等縣一帶。
〔75〕“濟北”,即濟北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田安置。
轄濟北郡。
相當今山東濟南、德州二市及禹城、平原、肥城、濟陰等縣一帶。
〔76〕“膠東”,即膠東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田市置。
轄膠東郡。
相當今山東膠萊河以東地區。
〔77〕“漢”,即漢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沛公置。
轄巴、蜀、漢中三郡四十一縣。
相當今湖北十堰市和房縣以西、陝西漢中盆地、四川岷江中下遊以東及長江以北地區。
〔78〕“雍”,即雍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秦降将章邯置。
轄有秦内史西部及隴西、北地二郡。
相當今陝西秦嶺以北和旬邑、鹹陽、戶縣以西,甘肅東部與甯夏西南部地區。
〔79〕“塞”,即塞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秦降将司馬欣置。
轄有秦内史東部。
相當今陝西西安市以東渭河下遊、丹江上遊以及河南靈寶縣以西地區。
〔80〕“翟”,即翟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秦降将董翳置。
轄上郡。
相當今陝西北部地區。
〔81〕“燕”,即燕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臧荼置。
轄有廣陽、上谷、漁陽三郡。
相當今北京市及河北北部大部地區。
〔82〕“遼東”,即遼東國。
秦亡後項羽封韓廣置。
轄有右北平、遼東、遼西三郡。
相當今河北東北部、遼甯大部和内蒙古赤峰市以南一帶。
〔83〕“西魏”,即魏王國。
秦亡後項羽徙魏王豹置。
轄河東、上黨二郡。
相當今山西南部地區。
一說其國轄河東、上黨、太原三郡。
〔84〕“殷”,即殷王
《漢書·高帝紀》作“武滿”。
〔51〕《史記志疑》卷十雲:“虜王離當移前一月,誤在此月也。
”〔52〕“彭越”,字仲,昌邑(今山東金鄉西北)人。
秦末聚衆起兵,初歸屬田榮,後在楚漢戰争時又率兵歸屬劉邦,略定梁地(今河南東南部),屢斷項羽糧道。
不久率兵從劉邦在垓下擊滅項羽。
封梁王。
漢朝建立後,因被告發謀反,被劉邦所殺。
“陳留”,秦縣,治所即今河南開封市東南陳留城。
“郦食其”,秦漢之際陳留高陽鄉(今河南杞縣)人。
本為裡監門吏。
秦末農民戰争時歸劉邦,獻計克陳留,封廣野君。
楚漢戰争中,說齊王田廣歸漢,韓信乘機擊齊,齊王以為被他出賣,把他烹死。
“食其”,音y@j9。
事詳本書《郦生列傳》。
〔53〕“開封”,秦縣,治所在今河南開封市南。
“荥陽”,秦縣,治所在今河南荥陽縣東北。
〔54〕“欣”,即司馬欣。
曾為秦栎陽獄掾,後為長史。
後又降項羽,因對項梁有過恩德,在項羽封王時被封為塞王。
後在楚漢戰争中在汜水邊自刎而死。
“長史”,官名,職掌不詳。
“趙高”,秦宦官。
本趙國人。
後在秦宮中管事二十多年。
曾任中車府令,兼行符玺令事。
公元前二一○年,秦始皇死後他與李斯僞造遺诏,逼使始皇長子扶蘇自殺,立胡亥為二世皇帝。
他任郎中令,居中用事,控制政權。
後他殺死李斯,任中丞相,不久又殺死二世立子嬰為秦王。
後被子嬰所殺。
〔55〕“颍陽”,秦縣,治所在今河南許昌市西南。
“河”,指黃河。
“津”,渡口。
〔56〕“南陽”,秦郡,治所在今河南南陽市。
“齮”,秦南陽郡守名。
“陽城”,秦縣,治所在今河南方城縣東。
〔57〕“殷虛”,亦作“殷墟”,商朝故都,在今河南安陽市北小屯村。
〔58〕“申陽”,張耳嬖臣,降楚後封為河南王。
“河南”,地區名,相當今河南中部伊、洛水流域。
秦亡後項羽封申陽于此,都洛陽(今河南洛陽市東北白馬寺之東)。
〔59〕“翳”,即董翳,曾為章邯部下都尉,後随章邯降項羽。
“上将軍”,掌管武事的高級官吏。
〔60〕“南皮”,秦縣,治所在今河北南皮縣東北。
〔61〕“武關”,關名,在今陝西商洛縣西南丹江北岸。
〔62〕“子嬰”,秦始皇孫,二世兄子。
秦二世三年(公元前二○七年),趙高殺二世,立子嬰為秦王。
後子嬰設計殺死趙高,并滅其三族。
子嬰為秦王凡四十六日,即降于劉邦,不久被項羽所殺。
〔62〕“峣”,即峣關。
秦置,在今陝西商縣西北。
“藍田”,秦縣,治所在今陝西藍田縣西灞河西岸。
“留侯”,即張良,字子房,傳為城父(今安徽亳縣東南)人。
祖父與父相繼為韓昭侯、宣惠王等五世之相。
秦滅韓後,他圖謀恢複韓國。
秦末農民戰争中,他聚衆歸劉邦,不久遊說項梁立韓貴族成為韓王,他任韓司徒。
後韓王成為項羽所殺,複歸劉邦,為劉邦的重要謀臣。
楚漢戰争時。
漢朝建立後封為留侯。
事詳本書《留侯世家》。
〔63〕“十月”,《史記志疑》雲:“案:此漢元年十月也,時秦已亡矣,為誰之十月乎?此與下‘十一月’、‘十二月’皆當衍之。
”〔64〕“霸上”,亦稱霸頭,在今陝西西安市東白鹿原北首。
劉邦進軍關中,即由此入秦都鹹陽。
〔65〕“新安”,秦縣,治所在今河南渑池縣東。
〔66〕“三章”,秦末農民戰争中,劉邦占領秦都鹹陽後,廢除了秦朝的嚴刑苛法,并召集關中父老宣布了“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三條法規,稱為“約法三章”,“三章”即指此。
〔67〕“尊懷王為義帝”,項梁戰死後,懷王乘機奪取項羽、呂臣兵權,改用宋義為上将軍。
後來項羽殺死宋義,奪回兵權。
公元前二○六年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表面上尊懷王為義帝。
〔68〕“西楚”,古地區名。
轄境相當于今河南東部、安徽北部和江蘇西北部地區。
位居全楚西北,對東楚而言故稱“西”。
秦亡後,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據有西楚、東楚與梁地共九郡,建都于西楚的彭城。
〔69〕“衡山”,即衡山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吳芮置。
轄衡山郡。
相當今鄂、豫、皖交界大别山脈周圍一帶。
〔70〕“臨江”,即臨江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共敖置。
轄有南郡、長沙郡及黔中郡。
相當今湖北大部、湖南全境和貴州東北地區。
後傳至其子共尉,為劉邦殲滅。
〔71〕“九江”,即九江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英布置。
轄有九江、廬江二郡。
相當今安徽淮河以南大部與江西全境。
後改名淮南王國。
〔72〕“常山”,即常山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張耳置。
轄常山、邯鄲、巨鹿三郡。
相當今河北南部以及山東平原、高唐二縣以西地區。
〔73〕“代”,即代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趙王歇置。
轄有代、太原、雁門、雲中四郡。
相當今河北西北部、山西中部與北部、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和托克托縣以東、陰山以南地區。
〔74〕“臨淄”,即臨淄王國,又名齊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田都置。
轄臨淄郡。
相當今山東淄博市及昌樂、利津、壽光、高青等縣一帶。
〔75〕“濟北”,即濟北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田安置。
轄濟北郡。
相當今山東濟南、德州二市及禹城、平原、肥城、濟陰等縣一帶。
〔76〕“膠東”,即膠東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田市置。
轄膠東郡。
相當今山東膠萊河以東地區。
〔77〕“漢”,即漢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沛公置。
轄巴、蜀、漢中三郡四十一縣。
相當今湖北十堰市和房縣以西、陝西漢中盆地、四川岷江中下遊以東及長江以北地區。
〔78〕“雍”,即雍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秦降将章邯置。
轄有秦内史西部及隴西、北地二郡。
相當今陝西秦嶺以北和旬邑、鹹陽、戶縣以西,甘肅東部與甯夏西南部地區。
〔79〕“塞”,即塞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秦降将司馬欣置。
轄有秦内史東部。
相當今陝西西安市以東渭河下遊、丹江上遊以及河南靈寶縣以西地區。
〔80〕“翟”,即翟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秦降将董翳置。
轄上郡。
相當今陝西北部地區。
〔81〕“燕”,即燕王國。
秦亡後項羽封臧荼置。
轄有廣陽、上谷、漁陽三郡。
相當今北京市及河北北部大部地區。
〔82〕“遼東”,即遼東國。
秦亡後項羽封韓廣置。
轄有右北平、遼東、遼西三郡。
相當今河北東北部、遼甯大部和内蒙古赤峰市以南一帶。
〔83〕“西魏”,即魏王國。
秦亡後項羽徙魏王豹置。
轄河東、上黨二郡。
相當今山西南部地區。
一說其國轄河東、上黨、太原三郡。
〔84〕“殷”,即殷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