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五 秦本紀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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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與秦國合而别”,“合”指非子受封于秦,定居于周王畿内;“别”指周平王東遷後,周與秦分居東方和西方。

    〔4〕“别五百歲複合”,這是後人假托預言以證後事,是指秦并周。

    秦并周為秦昭王五十二年,由此上溯至平王東遷,共五百一十五年,約數為五百歲。

    〔5〕“合十七歲而霸王出”,這也是後人假托預言以證後事。

    “十七”,《周本紀》、《封禅書》同,《老子韓非列傳》、《漢書·郊祀志》、《水經注·渭水》作“七十”。

    這裡應以作“十七”為是,如作“七十”,推算所得,将入于漢代。

    周并秦後七十年,當秦王政九年,是年王冠,平定嫪毐之亂,始親行政事,“霸王出”可能即指這一年。

    前人或以“霸王出”為秦王政生年或立年,推算均無法密合。

    〔6〕“桃冬花”,這是一種氣候反常現象。

    據古氣候學家研究,我國先秦時期的氣候變化,西周是一個相對寒冷期,春秋時期明顯轉暖,并一直持續到戰國時期。

    〔7〕“石門”,山名,在今山西運城縣西南。

    〔8〕“■■”,“黼黻”二字的異寫,音f(f*,是古代規格很高的禮服上面的一種花紋,也用來代指施用這種花紋的禮服本身。

    這裡用的是後一含義。

    據說黼是黑白相次,作斧形,刃白身黑;黻是黑青相次,作兩“己”字相背形。

    〔9〕“魏晉”,這裡指魏。

    戰國時期人們往往稱三晉(魏、趙、韓)之人為晉。

    〔10〕“孝公”,《索隐》謂孝公名渠梁。

    《越絕書·外傳記地》稱孝公為“平王”,應是惠文稱王後追稱。

     &孝公元年,河山以東強國六,〔1〕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并。

    〔2〕淮泗之間小國十餘。

    〔3〕楚、魏與秦接界。

    魏築長城,自鄭濱洛以北,〔4〕有上郡。

    〔5〕楚自漢中,〔6〕南有巴、黔中。

    〔7〕周室微,諸侯力政,〔8〕争相并。

    秦僻在雍州,〔9〕不與中國諸侯之會盟,夷翟遇之。

    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10〕招戰士,明功賞。

    下令國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間,修德行武,東平晉亂,以河為界,〔11〕西霸戎翟,廣地千裡,天子緻伯,諸侯畢賀,〔12〕為後世開業,甚光美。

    會往者厲、躁、簡公、出子之不甯,〔13〕國家内憂,未遑外事,〔14〕三晉攻奪我先君河西地,諸侯卑秦,醜莫大焉。

    〔15〕獻公即位,鎮撫邊境,徙治栎陽,且欲東伐,複缪公之故地,修缪公之政令。

    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

    賓客群臣有能出奇計強秦者,吾且尊官,與之分土。

    ”于是乃出兵東圍陝城,〔16〕西斬戎之獂王。

    〔17〕&【注釋】〔1〕“河山”,“河”指黃河,“山”指崤山或華山。

    〔2〕“與齊威、楚宣、魏惠、燕悼、韓哀、趙成侯并”,與孝公并世者為齊威王(孝公六年立)、楚宣王(獻公十六年立)、魏惠王(獻公十六年立)、燕文公(孝公元年立)、韓昭侯(獻公二十三年立)、趙成侯(獻公十一年立)。

    楚宣王卒後,威王亦及其世,趙成侯卒後,肅侯亦及其世,此并書于一年,且将燕文公誤為燕悼公,韓昭侯誤為韓哀侯。

    〔3〕“淮泗之間小國十餘”,指淮水、泗水之間的魯、宋、滕、鄒、薛等小國。

    〔4〕“自鄭濱洛以北”,這是指魏長城的走向。

    魏長城是利用洛水的堤防擴建而成,南端起自鄭,沿洛水東岸北上。

    〔5〕“上郡”,郡和縣一樣,是出于軍事上的需要而設置,戰國時期的郡範圍較廣,下轄許多縣。

    “上郡”是魏郡,西南以魏長城與秦接界,北與戎地接壤,東至黃河,即魏奪取秦河西地而設。

    〔6〕“漢中”,楚郡,在今陝西東南、湖北西北部,西北與秦接界。

    〔7〕“巴”,在今四川東北部。

    “黔中”,在今湖南西部、貴州東北部。

    巴、黔中都是楚郡。

    〔8〕“力政”,用武力征伐。

    “政”同“征”。

    〔9〕“雍州”,古代傳說的九州之一,即以雍為中心的陝西、甘肅一帶。

    〔10〕“振”,同“赈”,音zh8n,救濟。

    〔11〕“東平晉亂,以河為界”,指晉獻公死後,晉國内亂,秦将出亡在外的夷吾、重耳先後送回晉國立為國君,并得到晉所獻河西之地,擴地東至于黃河。

    〔12〕“諸侯畢賀”,指上文“天子使召公過賀缪公以金鼓”。

    〔13〕“不甯”,不安定。

    〔14〕“遑”,音hu2ng,閑暇。

    〔15〕“醜”,羞恥。

    〔16〕“陝城”,魏地,在今河南陝縣。

    〔17〕“獂”,同“豲”、“”,音hu2n,又音yu2n,戎族名。

    《漢書·地理志》天水郡道縣(在今甘肅隴西縣東)即其故地。

     &衛鞅聞是令下,〔1〕西入秦,因景監求見孝公。

    〔2〕&【注釋】〔1〕“衛鞅”,即商鞅,參看《商君列傳》。

    〔2〕“景監”,秦寺人(閹臣),有寵于孝公,參看《商君列傳》。

     &二年,天子緻胙。

    〔1〕&【注釋】〔1〕“緻胙”,“緻”謂遣使送達;“胙”,音zu^,是祭肉。

     &三年,衛鞅說孝公變法修刑,内務耕稼,外勸戰死之賞罰,孝公善之。

    甘龍、杜摯等弗然,〔1〕相與争之。

    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

    乃拜鞅為左庶長。

    〔2〕其事在《商君》語中。

     &【注釋】〔1〕“甘龍、杜摯”,秦大夫,見《商君書·更法》及本書《商君列傳》。

    〔2〕“左庶長”,秦二十等爵中的第十級,是庶長中的最低一級。

     &七年,與魏惠王會杜平。

    〔1〕八年,與魏戰元裡,〔2〕有功。

    十年,衛鞅為大良造,〔3〕将兵圍魏安邑,〔4〕降之。

    十二年,作為鹹陽,〔5〕築冀阙,〔6〕秦徙都之。

    并諸小鄉聚,〔7〕集為大縣,〔8〕縣一令,〔9〕四十一縣。

    〔10〕為田開阡陌。

    〔11〕東地渡洛。

    〔12〕十四年,初為賦。

    〔13〕十九年,天子緻伯。

    二十年,諸侯畢賀。

    秦使公子少官率師會諸侯逢澤,〔14〕朝天子。

     &【注釋】〔1〕“與魏惠王會杜平”,此時魏惠尚未稱王,稱王改元在秦惠文君四年。

    “杜平”,魏地,在今陝西澄城縣附近。

    〔2〕“元裡”,魏地,在今陝西澄城縣南。

    〔3〕“大良造”,秦二十等爵中的第十六級,亦稱“大上造”。

    〔4〕“安邑”,魏都,在今山西夏縣西北。

    〔5〕“鹹陽”,在今陝西鹹陽市東北。

    〔6〕“冀阙”,亦名“象魏”,古代宮門、城門夾峙兩旁的樓觀,常用來張布教令。

    〔7〕“鄉聚”,秦制,縣下設鄉,鄉是僅次于縣的基層居民組織。

    “聚”,村鎮,如《秦始皇本紀》所附秦世系記秦武公“葬宣陽聚東南”,“宣陽聚”就是這種聚。

    〔8〕“大縣”,秦的大縣是指萬戶以上的縣。

    萬戶以下為小縣。

    〔9〕“令”,大縣的長官叫令,小縣的長官叫長。

    〔10〕“四十一縣”,《六國年表》、《商君列傳》作“三十一縣”。

    〔11〕“為田”,“為”,音w6i,據四川青川縣郝家坪出土秦牍《為田律》,是界劃田地的意思。

    “開阡陌”,“開”,設立;“阡陌”,是用以界劃百畝和千畝的田間道路。

    陌道與阡道垂直,方向據畝向(壟溝的方向)而定。

    畝向為南北,則陌道為東西,阡道為南北,畝向為東西,則陌道為南北;阡道為東西。

    這是商鞅改革秦田制的一項重要措施。

    〔12〕“東地渡洛”,指秦東渡洛水而有魏地。

    〔13〕“初為賦”,賦字的含義原指軍賦,是一種按戶征發兵役和軍需品的制度。

    最初所征是以兵員為主,兵甲車乘多由國家置備,糧秣需量甚少。

    春秋以來,各國擴大征兵,兵甲車乘漸由鄉裡置備,春秋末年并出現專門的軍糧征集制度,即“田賦”(見《春秋》經傳哀公十二年)。

    這裡的“賦”可能即“田賦”、而與《六國年表》所記秦簡公七年之“初租禾”不同,後者應是田租即一般的糧食稅。

    〔14〕“逢澤”,占薮澤名,屬魏,在今河南開封市東南。

    “逢”,音p2ng。

     &二十一年,齊敗魏馬陵。

    〔1〕&【注釋】〔1〕“馬陵”,齊地,在今山東鄄城縣北。

     &二十二年,衛鞅擊魏,虜魏公子卬。

    封鞅為列侯,〔1〕号商君。

    〔2〕&【注釋】〔1〕“列侯”,秦二十等爵的第二十級,是二十等爵中的最高一級。

    列侯與關内侯(第十九級)不同,前者有封邑戶口,後者隻是虛封。

    〔2〕“商君”,戰國時期盛行封君制度,封君一般是以功爵而封,封地多在邊邑,地位很高。

    據《商君列傳》,衛鞅是因封在於(在今河南西峽縣東)、商(在今陝西商縣東南商洛鎮)等十五邑而得名為商君。

     &二十四年,〔1〕與晉戰雁門,〔2〕虜其将魏錯。

     &【注釋】〔1〕“二十四年”,《秦始皇本紀》所附秦世系作“二十三年”。

    〔2〕“與晉戰雁門”,《索隐》引《紀年》記此年秦“與魏戰岸門”,這裡的“晉”即指魏,“雁門”是“岸門”之誤。

    岸門,魏地,在今河南許昌市西北。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

    〔1〕是歲,誅衛鞅。

    鞅之初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

    鞅曰:“法之不行,自于貴戚。

    君必欲行法,先于太子。

    太子不可黥,〔2〕黥其傅師。

    ”〔3〕于是法大用,秦人治。

    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為反,而卒車裂以徇秦國。

    〔4〕&【注釋】〔1〕“惠文君”,據《後漢書·西羌傳》、《呂氏春秋·首時》、《去宥》高誘注、本篇《索隐》,惠文君名驷。

    〔2〕“黥”,音q0ng,刺面塗墨之刑,又叫墨刑。

    〔3〕“傅師”,“傅”和“師”是負責教育貴族子弟的兩種官職。

    據《商君列傳》,惠文君之傅為公子虔,其師為公孫賈。

    〔4〕“車裂”,古代酷刑,将人的頭與四肢分系于車,馳而裂之。

    “徇”,音x)n,示衆。

     &惠文君元年,楚、韓、趙、蜀人來朝。

    二年,天子賀。

    三年,王冠。

    〔1〕四年,天子緻文武胙。

    〔2〕齊、魏為王。

    〔3〕&【注釋】〔1〕“王冠”,此時惠文尚未稱王。

    “冠”,為成年男子加冠以示承認其為成年男子的禮儀,一般認為是在二十歲時舉行。

    〔2〕“文武胙”,祭祀周文王、周武王的祭肉。

    〔3〕“齊、魏為王”,據《六國年表》、《魏世家》、《田世家》,是指齊、魏二國國君會于徐州“相王”。

    “相王”和自稱為王不同,是指兩國或兩國以上的國君通過正式會盟,互相承認對方為王。

    徐州相王是戰國史上最早的“相王”。

    此年魏始稱王,齊稱王在前五年。

     &五年,陰晉人犀首為大良造。

    〔1〕六年,魏納陰晉,陰晉更名甯秦。

    七年,〔2〕公子卬與魏戰,虜其将龍賈,斬首八萬。

    〔3〕八年,魏納河西地。

    九年,渡河,取汾陰、皮氏。

    〔4〕與魏王會應。

    〔5〕圍焦,〔6〕降之。

    十年,張儀相秦。

    魏納上郡十五縣。

    十一年,縣義渠。

    〔7〕歸魏焦、曲沃。

    〔8〕義渠君為臣。

    更名少梁曰夏陽。

    十二年,初臘。

    〔9〕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為王,韓亦為王。

    〔10〕使張儀伐取陝,〔11〕出其人與魏。

     &【注釋】〔1〕“陰晉”,魏地,在今陝西華陰縣東。

    “犀首”,公孫衍的号,參看《張儀列傳》。

    〔2〕“七年”,《六國年表》作魏襄(當作“惠”)王二年,當秦惠文君五年,《魏世家》作魏襄(當作“惠”)王五年,當秦惠文君八年。

    〔3〕“八萬”,《魏世家》作“四萬五千”。

    〔4〕“汾陰”,在今山西萬榮縣西南寶鼎。

    “皮氏”,在今山西河津縣西。

    皆為魏地。

    〔5〕“應”,魏地,在今河南魯山縣東。

    〔6〕“焦”,在今河南三門峽市西郊。

    據《六國年表》,秦所圍除焦外,還有曲沃,故下文說“歸魏焦、曲沃”。

    〔7〕“縣義渠”,此年義渠置縣,但其後複叛,所以下文複有秦伐義渠之事。

    〔8〕“曲沃”,魏地,在今河南靈寶縣東北,與焦鄰近,和春秋晉邑曲沃是兩個地方。

    〔9〕“臘”,歲終祭祀先祖。

    〔10〕“魏君為王,韓亦為王”,魏惠稱王已見上文,韓稱王亦先此五年。

    《史記志疑》以“魏君稱王”為秦惠稱王之誤。

    《周本紀》:“(周顯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稱王。

    其後諸侯皆為王。

    ”《正義》引《秦本紀》雲“惠王十三年,與韓、魏、趙并稱王”。

    似乎這裡所記乃秦、韓、魏、趙四國相王,今本已有脫誤。

    〔11〕“陝”,即上陝城。

     &十四年,更為元年。

    〔1〕二年,張儀與齊、楚大臣會齧桑。

    〔2〕三年,韓、魏太子來朝。

    張儀相魏。

    五年,王遊至北河。

    〔3〕七年,樂池相秦。

    〔4〕韓、趙、魏、燕、齊帥匈奴共攻秦。

    秦使庶長疾與戰修魚,〔5〕虜其将申差,敗趙公子渴、韓太子奂,斬首八萬二千。

    八年,張儀複相秦。

    九年,司馬錯伐蜀,〔6〕滅之。

    伐取趙中都、西陽。

    〔7〕十年,韓太子蒼來質。

    伐取韓石章。

    〔8〕伐敗趙将泥。

    伐取義渠二十五城。

    十一年,裡疾攻魏焦,〔9〕降之。

    敗韓岸門,〔10〕斬首萬,其将犀首走。

    公子通封于蜀。

    〔11〕燕君讓其臣子之。

    十二年,王與梁王會臨晉。

    〔12〕庶長疾攻趙,虜趙将莊。

    張儀相楚。

    十三年,庶長章擊楚于丹陽,〔13〕虜其将屈匄,〔14〕斬首八萬;又攻楚漢中,取地六百裡,置漢中郡。

    楚圍雍氏,〔15〕秦使庶長疾助韓而東攻齊,到滿助魏攻燕。

    〔16〕十四年,伐楚,取召陵。

    丹、犁臣,〔17〕蜀相壯殺蜀侯來降。

    〔18〕&【注釋】〔1〕“十四年,更為元年”,秦稱王在十三年,此年始改元。

    〔2〕“齧桑”,魏地,在今江蘇沛縣西南。

    “齧”,音ni8。

    〔3〕“北河”,黃河流經今内蒙古河套地區,分為南北二河,北邊的河稱“北河”。

    〔4〕“樂池”,曾為中山相(見《韓非子·内儲說上》),後入秦事秦惠王。

    相秦一歲,張儀複歸為相,而樂池歸趙,事趙武靈王(見《趙世家》)。

    “樂”,音yu8。

    〔5〕“庶長疾”,複見下文十二年,即《樗裡子列傳》之樗裡疾(“樗”音ch),秦惠文君八年封爵為右更。

    右更為秦二十等爵的第十四級,屬于庶長類。

    “修魚”,韓地,在今河南原陽縣西南。

    〔6〕“司馬錯”,據《太史公自序》,是周司馬氏分散後住在秦的一支,為秦将,司馬遷本人即出其後。

    〔7〕“中都、西陽”,據《趙世家》,是“西都、中陽”之誤。

    “西都”,不詳;“中陽”,在今山西中陽縣。

    〔8〕“石章”,韓地,不詳。

    〔9〕“裡疾”,即上文“庶長疾”,“”同“樗”,裡是以所居邑裡為氏,疾是名。

    〔10〕“岸門”,戰國時期韓、魏兩國均有“岸門”。

    韓之岸門在今河南許昌市西北,魏之岸門在今山西河津縣南。

    《六國年表》、《魏世家》記此役為秦敗魏,與此不同。

    〔11〕“公子通”,惠文王子,《六國年表》作“繇通”,《華陽國志》作“公子通國”,即下文“蜀侯”。

    〔12〕“臨晉”,魏地,在今陝西大荔縣東。

    〔13〕“丹陽”,楚地,在今河南淅川縣丹江北岸。

    〔14〕“匄”,音g4i。

    〔15〕“雍氏”,韓地,在今河南禹縣東北。

    〔16〕“到滿”,《正義》引别本“滿”作“蒲”。

    〔17〕“丹、犁”,西南夷小國。

    〔18〕“壯”,《集解》徐廣引别本作“狀”,《華陽國志》作“陳壯”。

     &惠王卒,〔1〕子武王立。

    〔2〕韓、魏、齊、楚、越皆賓從。

    〔3〕&【注釋】〔1〕“惠王”,即秦惠文王。

    惠文王以下各王多用兩字為谥,而後人往往省稱為一字。

    〔2〕“武王”,《秦始皇本紀》作“悼武王”,本篇《索隐》引《世本》作“武烈王”,其名為蕩。

    〔3〕“賓從”,服從、歸順。

     &武王元年,與魏惠王會臨晉。

    誅蜀相壯。

    張儀、魏章皆東出之魏。

    伐義渠、丹、犁。

    二年,初置丞相,〔1〕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

    〔2〕張儀死于魏。

    三年,與韓襄王會臨晉外。

    南公揭卒,裡疾相韓。

    武王謂甘茂曰:“寡人欲容車通三川,〔3〕窺周室,死不恨矣。

    ”其秋,使甘茂、庶長封伐宜陽。

    〔4〕四年,拔宜陽,斬首六萬。

    涉河,城武遂。

    〔5〕魏太子來朝。

    武王有力好戲,力士任鄙、烏獲、孟說皆至大官。

    〔6〕王與孟說舉鼎,絕膑。

    〔7〕八月,武王死。

    族孟說。

    武王取魏女為後,〔8〕無子。

    立異母弟,是為昭襄王。

    〔9〕昭襄母楚人,姓芈氏,〔10〕号宣太後。

    〔11〕武王死時,昭襄王為質于燕,燕人送歸,得立。

     &【注釋】〔1〕“丞相”,又叫“相邦”,是最高執政大臣。

    〔2〕“裡疾、甘茂為左右丞相”,秦設丞相在甘茂定蜀之後,甘茂為左丞相,裡疾為右丞相。

    “茂”字《說苑·雜言》作“戊”,與出土郝家坪秦牍相合。

    〔3〕“三川”,韓郡,因黃河、洛水、伊水三川而得名,周都格邑在其中。

    〔4〕“宜陽”,韓地,在今河南宜陽縣西韓城鎮。

    〔5〕“武遂”,韓地,在今山西垣曲縣東南。

    〔6〕“孟說”,古書多作“孟贲”。

    〔7〕“膑”,音b@n,膝蓋骨。

    《集解》徐廣引别本作“脈”。

    〔8〕“後”,即下文“悼武王後”。

    〔9〕“昭襄王”,《索隐》注:“名則,一名稷。

    ”《甘茂列傳索隐》引《世本》作“側”,又引《趙世家》作“稷”。

    〔10〕“芈氏”,楚為芈姓。

    “芈”,音m!。

    〔11〕“宣太後”,最初地位較低,僅封為“八子”(女爵名,詳下“唐八子”注),号為“芈八子”。

    昭襄王即位後,平定季君之亂,武王母惠文後死,悼武王後被逐,始尊為太後。

    昭襄王在位期間曾長期主持政事(因為王立年少,隻有十八歲),四十一年始廢之。

    參看《穰侯列傳》、《範睢蔡澤列傳》、《匈奴列傳》及《戰國策·韓策二》。

     &昭襄王元年,嚴君疾為相。

    〔1〕甘茂出之魏。

    二年,彗星見。

    庶長壯與大臣、諸侯、公子為逆,〔2〕皆誅,及惠文後皆不得良死。

    〔3〕悼武王後出歸魏。

    三年,王冠。

    與楚王會黃棘,〔4〕與楚上庸。

    〔5〕四年,取蒲阪。

    〔6〕彗星見。

    五年,魏王來朝應亭,〔7〕複與魏蒲阪。

    六年,蜀侯煇反,〔8〕司馬錯定蜀。

    庶長奂伐楚,斬首二萬。

    泾陽君質于齊。

    〔9〕日食,晝晦。

    七年,拔新城。

    〔10〕裡子卒。

    八年,使将軍芈戎攻楚,〔11〕取新市。

    〔12〕齊使章子,魏使公孫喜,韓使暴鸢共攻楚方城,〔13〕取唐眛。

    〔14〕趙破中山,其君亡,竟死齊。

    魏公子勁、韓公子長為諸侯。

    九年,孟嘗君薛文來相秦。

    奂攻楚,取八城,殺其将景快。

    〔15〕十年,楚懷王入朝秦,秦留之。

    薛文以金受免。

    〔16〕樓緩為丞相。

    〔17〕十一年,齊、韓、魏、趙、宋、中山五國共攻秦,〔18〕至鹽氏而還。

    〔19〕秦與韓、魏河北及封陵以和。

    〔20〕彗星見。

    楚懷王走之趙,趙不受,還之秦,即死,歸葬。

    十二年,樓緩免,穰侯魏冉為相。

    〔21〕予楚粟五萬石。

    〔22〕&【注釋】〔1〕“嚴君疾”,裡疾封于嚴道(秦地,在今四川荥經縣),号“嚴君”。

    〔2〕“庶長壯”,即公子壯,秦惠文王子,号“季君”(《六國年表》作“桑君”)。

    悼武王死,無子,公子壯與公子雍(亦惠文王子)、惠文後等結黨,與昭襄王争位,是為“季君之亂”。

    當時宣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