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卷五 秦本紀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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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表》作“憲公”。
據陝西寶雞縣太公廟出土秦公鐘镈應作“憲公”,“甯”、“曼”皆“憲”字之訛。
&甯公二年,公徙居平陽。
〔1〕遣兵伐蕩社。
〔2〕三年,與亳戰,〔3〕亳王奔戎,遂滅蕩社。
四年,魯公子翚弑其君隐公。
十二年,伐蕩氏,〔4〕取之。
甯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
生子三人,長男武公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生出子。
〔5〕甯公卒,大庶長弗忌、威壘、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
〔6〕出子六年,三父等複共令人賊殺出子。
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
三父等乃複立故太子武公。
&【注釋】〔1〕“平陽”,憲公所立新都,在今陝西寶雞縣東陽平鎮。
《秦始皇本紀》所附秦世系稱之為“西新邑”。
〔2〕“蕩社”,亳王都邑,《集解》徐廣引别本“社”作“杜”,一說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南,一說在今陝西三原、興平一帶。
〔3〕“亳”,西戎的一支。
〔4〕“蕩氏”,亳王居蕩社,蕩氏可能指亳。
〔5〕“出子”,《十二諸侯年表》作“出公”,《漢書·古今人表》作“秦出公曼”。
〔6〕“大庶長”,秦爵名。
商鞅變法定秦爵為二十等:一至四級為公士、上造、簪袅(音z1n&ni3o)、不更,相當士;五至九級為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相當大夫;十至十八級為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車庶長、大庶長,相當卿;十九、二十級為關内侯、徹侯,相當侯。
其中有些爵稱出現較早,如大庶長即是。
&武公元年,伐彭戲氏,〔1〕至于華山下,居平陽封宮。
〔2〕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
鄭高渠眯殺其君昭公。
十年,伐邽、冀戎,〔3〕初縣之。
〔4〕十一年,初縣杜、鄭。
〔5〕滅小虢。
〔6〕&【注釋】〔1〕“彭戲氏”,戎族名,“戲”與“衙”古音相近,《正義》疑“彭戲”即彭衙。
彭衙亦稱衙,即秦漢衙縣,在今陝西白水縣東北。
〔2〕“封宮”,建在平陽。
〔3〕“邽、冀戎”,邽戎、冀戎,皆戎族名。
“邽”,音gu9。
〔4〕“初縣之”,秦滅邽戎、冀戎,置邽縣、冀縣。
邽縣(後稱上邽縣)在今甘肅天水市。
冀縣在今甘肅甘谷縣東。
春秋初期秦、晉、楚等大國往往把新兼并得來的小國建為國君直屬的軍事重鎮,而不用作卿大夫的封邑,是為縣。
郡縣制的縣即由此而來。
〔5〕“杜”,西周古國,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南。
“鄭”,西周宣王母弟鄭桓公所封,在今陝西華縣。
〔6〕“小虢”,西虢随平王東遷後留居原地的虢人。
一說是“羌之别種”(《正義》引《括地志》)。
西虢在今陝西寶雞縣虢鎮。
“虢”,音gu$。
&十三年,〔1〕齊人管至父、連稱等殺其君襄公而立公孫無知。
晉滅霍、魏、耿。
〔2〕齊雍廪殺無知、管至父等而立齊桓公。
〔3〕齊、晉為強國。
&【注釋】〔1〕“三十年”,據《左傳》莊公八年、《十二諸侯年表》,是“十二年”之誤。
〔2〕“霍”,在今山西霍縣西南。
“魏”,在今山西芮城縣。
“耿”,在今山西河津縣東南。
三國皆周所封同姓。
〔3〕“雍廪”,據《左傳》莊公八、九年,為人名。
《齊世家》作“雍林”,以為地名,是錯誤的。
廪,音l!n。
&十九年,晉曲沃始為晉侯。
〔1〕齊桓公伯于鄄。
〔2〕&【注釋】〔1〕“曲沃”,晉昭侯封文侯之弟成叔于曲沃,曲沃城邑大于晉都翼,曆三世終于并晉,立為諸侯。
其地在今山西聞喜縣東北。
〔2〕“伯”,同“霸”。
“鄄”,音ji4n,在今山東鄄城縣北舊城。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
初以人從死,〔1〕從死者六十六人。
有子一人,名曰白。
白不立,封平陽。
立其弟德公。
&【注釋】〔1〕“從死”,陪葬。
古代貴族死後往往以臣妾陪葬。
陪葬制度盛于商代、西周,至東周漸衰。
秦是後起國家,至此始有之。
武公死,從死者僅六十六人。
穆公死,從死者一百七十七人。
至獻公始廢止從死。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
〔1〕以犧三百牢祠鄜畤。
〔2〕蔔居雍。
後子孫飲馬于河。
〔3〕梁伯、芮伯來朝。
〔4〕二年,初伏,〔5〕以狗禦蠱。
〔6〕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卒。
生子三人:長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
長子宣公立。
&【注釋】〔1〕“雍城大鄭宮”,雍城是德公所建都城,在今陝西鳳翔縣南,大鄭宮在雍城内。
〔2〕“犧”,純色的祭牲。
“三百牢”,周人郊祀隻用特牲,此用三百牢,數量驚人。
《封禅書索隐》以為“百”是“白”字之訛。
〔3〕“後子孫飲馬于河”,指後來秦晉韓原之戰後,秦穆公取晉河西之地而有之,擴地東至于黃河。
此句承“蔔居雍”之後,是說以占蔔居雍之吉而兆示未來如此,與上文文公說“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後卒獲為諸侯”同例。
〔4〕“梁”,嬴姓,與秦同祖,在今陝西韓城縣南。
“芮”,姬姓,在今陝西大荔縣。
〔5〕“伏”,節令名,即陰曆六月的三伏,傳說秦德公始立。
秦漢時期的伏日之祭叫“伏祠”。
〔6〕“蠱”,音g(,字從皿、蟲會意,原指食物在器皿中腐敗生蟲,引申為一切毒害人而不易為人所知之物,如疫病、淫惑、詛咒等,這裡指伏日傳播疫病的暑氣。
古人認為殺狗張挂于城門,可以禳除其害。
&宣公元年,衛、燕伐周,出惠王,立王子頹。
〔1〕三年,鄭伯、虢叔殺子頹而入惠王。
〔2〕四年,作密畤。
〔3〕與晉戰河陽,〔4〕勝之。
十二年,宣公卒。
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
&【注釋】〔1〕“頹”,音tu0。
〔2〕“虢叔”,此“虢”即下文晉所滅之虢。
〔3〕“密畤”,雍四畤之一,在雍郊渭水以南,祭青帝。
青帝即太皞,是風姓始祖,在古代帝系中與少皞關系比較密切。
秦人于上帝少皞外,最先立畤祭祀的是青帝。
〔4〕“河陽”,晉地,在今河南孟縣西。
&成公元年,梁伯、芮伯來朝。
齊桓公伐山戎,〔1〕次于孤竹。
〔2〕&【注釋】〔1〕“山戎”,也叫“北戎”,主要活動于今遼甯、河北等省境内。
〔2〕“孤竹”,在今河北盧龍縣。
&成公立四年卒。
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缪公。
〔1〕&【注釋】〔1〕“缪公”,又作“穆公”。
本篇記穆公最詳,往往與《晉世家》相出入。
《晉世家》多依《左傳》、《國語》,本篇則兼采《秦紀》,故有不同。
&缪公任好元年,自将伐茅津,〔1〕勝之。
四年,迎婦于晉,晉太子申生姊也。
其歲,齊桓公伐楚,至邵陵。
〔2〕&【注釋】〔1〕“茅津”,戎族名,在今山西平陸縣西茅津渡。
〔2〕“邵陵”,即召陵,楚地,在今河南郾城縣東。
&五年,晉獻公滅虞、虢,〔1〕虜虞君與其大夫百裡傒,〔2〕以璧馬賂于虞故也。
〔3〕既虜百裡傒,以為秦缪公夫人媵于秦。
〔4〕百裡傒亡秦走宛,〔5〕楚鄙人執之。
〔6〕缪公聞百裡傒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裡傒在焉,請以五羖羊皮贖之。
”〔7〕楚人遂許與之。
當是時,百裡傒年已七十餘。
缪公釋其囚,與語國事。
謝曰:“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缪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
”固問,語三日,缪公大說,〔8〕授之國政,号曰五羖大夫。
百裡傒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9〕蹇叔賢而世莫知。
臣常遊困于齊而乞食人,〔10〕蹇叔收臣。
臣因而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得脫齊難,遂之周。
周王子頹好牛,臣以養牛幹之。
及頹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
事虞君,蹇叔止臣。
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誠私利祿爵,且留。
再用其言,得脫;一不用,及虞君難:是以知其賢。
”于是缪公使人厚币迎蹇叔,〔11〕以為上大夫。
〔12〕&【注釋】〔1〕“虞”,姬姓,西周虞仲之後,在今山西平陸具。
“虢”,這裡的虢系西虢東遷,有南北二邑。
北為下陽,在今山西平陸縣東北,于秦缪公三年被滅;南為上陽,在今河南陝縣,于秦缪公五年被滅。
〔2〕“百裡傒”,他書或作“百裡奚”。
百裡是氏,傒是名。
《孟子·萬章上》等古書謂百裡奚在滅虞之前已離開虞國到秦國,以五張羊皮的價錢自賣為奴,借養牛求仕于穆公,與此說異,本書《商君列傳》存其說。
〔3〕“璧馬”,據《左傳》僖公二年,晉以“屈産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這裡的“璧”即“垂棘之璧”,是垂棘(在今山西潞城縣北)出産的名璧;“馬”即“屈産之乘”,是北屈(在今山西吉縣東北)出産的名馬。
“賂”,音l),贈送财物。
〔4〕“媵”,音y@ng,古代貴族嫁女常以所嫁女子的姊妹或侄女等陪嫁,叫做“媵”,陪送的臣妾也叫做“媵”,這裡百裡傒就是屬于陪送的臣,下文百裡傒自稱“媵臣”。
〔5〕“宛”,楚邊邑,在今河南南陽市。
〔6〕“鄙人”,邊境居民。
《商君列傳》趙良語雲“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則以百裡傒本人為楚鄙人,這是不對的。
〔7〕“羖”,音g(,黑色公羊。
“五羖羊皮”,是五張黑色公羊的皮。
〔8〕“說”,同悅。
〔9〕“蹇”,音ji3n。
〔10〕“遊”,這裡指出外求仕。
“”,同“铚”,音zh@,即秦漢铚縣,在今安徽宿縣西。
〔11〕“币”,送禮用的帛,也泛指禮物。
〔12〕“上大夫”,爵稱。
古代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之别。
&秋,缪公自将伐晉,戰于河曲。
〔1〕晉骊姬作亂,太子申生死新城,〔2〕重耳、夷吾出犇。
〔3〕&【注釋】〔1〕“河曲”,指今山西芮城縣西風陵渡一帶黃河彎曲處。
〔2〕“新城”,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居曲沃,稱為“新城”。
《春秋》書此事于僖公五年春,《左傳》在前一年十二月。
〔3〕“犇”,同“奔”。
&九年,齊桓公會諸侯于葵丘。
〔1〕&【注釋】〔1〕“葵丘”,宋地,在今河南蘭考縣。
&晉獻公卒。
立骊姬于奚齊,其臣裡克殺奚齊。
荀息立卓子,克又殺卓子及荀息。
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
于是缪公許之,使百裡傒将兵送夷吾。
夷吾謂曰:“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與秦。
”〔1〕及至,已立,而使丕鄭謝秦,背約不與河西城,而殺裡克。
丕鄭聞之,恐,因與缪公謀曰:“晉人不欲夷吾,實欲重耳。
今背秦約而殺裡克,皆呂甥、郤芮之計也。
〔2〕願君以利急召呂、郤。
呂、郤至,則更入重耳便。
”缪公許之,使人與丕鄭歸,召呂、郤。
郤等疑丕鄭有間,乃言夷吾殺丕鄭。
丕鄭子丕豹奔秦,說缪公曰:〔3〕“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
”缪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
”〔4〕不聽,而陰用豹。
&【注釋】〔1〕“河西八城”,“河西”指黃河流經龍門至風陵渡一段的西面,是秦晉兩國長期争奪的要地。
據《左傳》僖公十五、三十年,夷吾答應割讓的城邑包括有焦(在今河南三門峽市西郊)、瑕(在今河南靈寶縣西)在内的“河外列城五”及河内的解梁城(在今山西臨猗縣西南),地點均在黃河流經風陵渡至三門峽一段的南北兩岸(北岸為河内,南岸為河外),而不在河西。
〔2〕“郤”,音x@。
〔3〕“說”,音shu@,進言。
〔4〕“調”,音ti2o,諧和。
&十二年,齊管仲、隰朋死。
〔1〕&【注釋】〔1〕“隰朋”,《十二諸侯年表》、《齊世家》記管仲、隰朋之卒在齊桓公四十一年,當秦穆公十五年。
此同《穀梁傳》。
“隰”,音x0。
&晉旱,〔1〕來請粟。
丕豹說缪公勿與,因其饑而伐之。
缪公問公孫支,〔2〕支曰:“饑穰更事耳,〔3〕不可不與。
”問百裡傒,傒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裡傒、公孫支言,卒與之粟。
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绛。
〔4〕&【注釋】〔1〕“晉旱”,上漏書“十三年”。
〔2〕“公孫支”,《左傳》僖公十五年、《國語·晉語三》作“公孫枝”。
字子桑(見《左傳》僖公十三年、文公三年)。
傳說百裡傒受穆公重用,是公孫支力薦(見《韓非子·說林下》、《呂氏春秋》中《慎人》、《不苟》等篇)。
〔3〕“饑穰”,欠收和豐收。
穰,音r2ng。
〔4〕“相望”,指運糧的車船接連不斷,彼此相近,可以看得見。
《左傳》僖公十三年作“自雍及绛相繼”,“相繼”意思與此相近。
“绛”,晉都,在今山西翼城縣東南。
晉景公遷都新田(新绛)後稱故绛。
&十四年,秦饑,請粟于晉。
晉君謀之群臣。
虢射曰:“因其饑伐之,可有大功。
”晉君從之。
十五年,興兵将攻秦。
缪公發兵,使丕豹将,自往擊之。
九月壬戌,與晉惠公夷吾合戰于韓地。
〔1〕晉君棄其軍,與秦争利,還而馬驇。
〔2〕缪公與麾下馳追之,〔3〕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
晉擊缪公,缪公傷。
于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4〕晉軍解圍,遂脫缪公而反生得晉君。
初,缪公亡善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5〕吏逐得,欲法之。
缪公曰:“君子不以畜産害人。
〔6〕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
”乃皆賜酒而赦之。
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缪公窘,亦皆推鋒争死,〔7〕以報食馬之德。
〔8〕于是缪公虜晉君以歸,令于國:“齊宿,〔9〕吾将以晉君祠上帝。
”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為請晉君。
夷吾姊亦為缪公夫人,夫人聞之,乃衰绖跣,〔10〕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
”缪公曰:“我得晉君以為功,今天子為請,夫人是憂。
”乃與晉君盟,許歸之,更舍上舍,而饋之七牢。
〔11〕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12〕使太子圉為質于秦。
〔13〕秦妻子圉以宗女。
〔14〕是時秦地東至河。
&【注釋】〔1〕“韓地”,指韓原,舊說在今陝西韓城縣西南。
江永《春秋地理考實》以為在黃河對岸今山西河津、萬榮兩縣之間。
〔2〕“還”,同“旋”,盤旋。
“驇”,音zh@,馬困不得行。
〔3〕“麾”,音hu9,是用來指揮軍隊的旗幟。
“麾下”指部下。
〔4〕“馳冒”,奔馳沖擊。
〔5〕“野人”,古代居民有“國”、“野”之分,住在城裡和城郊以内的居民叫“國人”,住在城郊以外農村的居民叫“野人”。
〔6〕“畜産”,“畜”,音ch),“産”,亦作“■”。
後世“出生”之“生”,古往往作“産”,如某人生于某國叫“某(國)産”,奴所生子叫“奴産子”等等,這裡的“畜産”即畜生,亦作“畜牲”。
〔7〕“推鋒”,手持兵器向前沖鋒。
〔8〕“以報食馬之德”,這個岐下食善馬者為穆公解圍的故事,見于《呂氏春秋·愛士》等古書,但不見于《左傳》、《國語》。
〔9〕“齊宿”,“齊”同“齋”,齋戒。
〔10〕“衰绖,音cu9di6。
喪服胸前所綴麻布飾物叫“衰”,頭上、腰上所系麻繩叫“绖”。
這裡指穿戴孝服。
“跣”,音xi3n,光着腳。
〔11〕“饋之七牢”,按照禮制規定,諸侯饋飨用七牢。
“饋”,音ku@,進食。
〔12〕“夷吾獻其河西地”,《左傳》僖公十五年作“于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所謂“晉河東”即夷吾所許河外、河内之地,均在黃河以東,與此作“河西地”不同。
〔13〕“圉”,音y(。
〔14〕“宗女”,同宗之女。
據《左傳》僖公二十二、二十三年,子圉為質于秦,與秦女嬴氏逃歸,即位後立為夫人,稱懷嬴,應即此宗女。
但據《國語·晉語四》,懷嬴是秦穆公嫡女而非一般宗女。
&十八年,齊桓公卒。
二十年,秦滅梁、芮。
二十二年,晉公子圉聞晉君病,曰:“梁,我母家也,〔1〕而秦滅之。
我兄弟多,即君百歲後,秦必留我,而晉輕,亦更立他子。
”子圉乃亡歸晉。
二十三年,晉惠公卒,子圉立為君。
秦怨圉亡去,乃迎晉公子重耳于楚,而妻以故子圉妻。
〔2〕重耳初謝,後乃受。
缪公益禮厚遇之。
二十四年春,秦使人告晉大臣,欲入重耳。
晉許之,于是使人送重耳。
二月,重耳立為晉君,是為文公。
文公使人殺子圉。
子圉是為懷公。
&【注釋】〔1〕“梁,我母家也”,子圉之母為梁伯女,故有此言。
〔2〕“故子圉妻”,即懷嬴。
嫁文公後稱辰嬴(見《左傳》文公六年)。
據《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懷嬴隻是秦穆公“納女五人”之一,乃媵嫁之女非嫡夫人。
&其秋,周襄王弟帶以翟伐王,〔1〕王出居鄭。
〔2〕二十五年,周王使人告難于晉、秦。
秦缪公将兵助晉文公入襄王,〔3〕殺王弟帶。
二十八年,晉文公敗楚于城濮。
〔4〕三十年,缪公助晉文公圍鄭。
鄭使人言缪公曰:“亡鄭厚晉,于晉而得矣,而秦未有利。
晉之強,秦之憂也。
”缪公乃罷兵歸。
晉亦罷。
三十二年冬,晉文公卒。
&【注釋】〔1〕“翟”,同“狄”。
〔2〕“鄭”,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王出适鄭,處于氾”,可知這裡“鄭”是指鄭國的氾邑。
氾在今河南襄城縣南。
〔3〕“秦缪公将兵助晉文公入襄王”,據《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并未助晉入王。
〔4〕“城濮”,在今河南範縣西南舊濮縣南。
“濮”,音p*。
&鄭人有賣鄭于秦曰:〔1〕我主其城門,鄭可襲也。
”缪公問蹇叔、百裡傒,對曰:“徑數國千裡而襲人,〔2〕希有得利者。
且人賣鄭,庸知我國人不有以我情告鄭者乎?不可。
”缪公曰:“子不知也,吾已決矣。
”遂發兵,使百裡傒子孟明視,〔3〕蹇叔子西乞術及白乙丙将兵。
〔4〕行日,百裡傒、蹇叔二人哭之。
缪公聞,怒曰:“孤發兵而子沮哭吾軍,何也?”二老曰:“臣非敢沮君軍。
軍行,臣子與往;臣老,遲還恐不相見,故哭耳。
”二老退,謂其子曰:“汝軍即敗,必于殽阨矣。
”〔5〕三十三年春,秦兵遂東,更晉地,〔6〕過周北門。
周王孫滿曰:“秦師無禮,不敗何待!”兵至滑,〔7〕鄭販賣賈人弦高,持十二牛将賣之周,見秦兵,恐死虜,因獻其牛,曰:“聞大國将誅鄭,鄭君謹修守禦備,使臣以牛十二勞軍士。
”秦三将軍相謂曰:“将襲鄭,鄭今已覺之,往無及已。
”滅滑。
滑,晉之邊邑也。
&【注釋】〔1〕“鄭人有賣鄭于秦”,據《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賣鄭者是戍鄭的秦大夫杞子而非鄭人。
〔2〕“徑”,同“經”。
〔3〕“孟明視”,《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作“孟明”,三十三年作“百裡孟明視”,百裡是氏,孟明是字,視是名。
〔4〕“西乞術及白乙丙”,《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作“西乞”、“白乙”。
西乞、白乙是字,術、丙是名。
〔5〕“殽”,亦作“崤”,即崤山,在今河南洛甯縣西北,分東西二崤山,為秦去往鄭國所必經。
“阨”,同“隘”,險要。
〔6〕“更”,經過。
〔7〕“滑”,原為周所封同姓小國,都于費,亦稱費滑,在今河南偃師縣南缑氏鎮,後被晉國吞并,此時為晉邑。
&當是時,晉文公喪
據陝西寶雞縣太公廟出土秦公鐘镈應作“憲公”,“甯”、“曼”皆“憲”字之訛。
&甯公二年,公徙居平陽。
〔1〕遣兵伐蕩社。
〔2〕三年,與亳戰,〔3〕亳王奔戎,遂滅蕩社。
四年,魯公子翚弑其君隐公。
十二年,伐蕩氏,〔4〕取之。
甯公生十歲立,立十二年卒,葬西山。
生子三人,長男武公為太子,武公弟德公,同母魯姬子生出子。
〔5〕甯公卒,大庶長弗忌、威壘、三父廢太子而立出子為君。
〔6〕出子六年,三父等複共令人賊殺出子。
出子生五歲立,立六年卒。
三父等乃複立故太子武公。
&【注釋】〔1〕“平陽”,憲公所立新都,在今陝西寶雞縣東陽平鎮。
《秦始皇本紀》所附秦世系稱之為“西新邑”。
〔2〕“蕩社”,亳王都邑,《集解》徐廣引别本“社”作“杜”,一說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南,一說在今陝西三原、興平一帶。
〔3〕“亳”,西戎的一支。
〔4〕“蕩氏”,亳王居蕩社,蕩氏可能指亳。
〔5〕“出子”,《十二諸侯年表》作“出公”,《漢書·古今人表》作“秦出公曼”。
〔6〕“大庶長”,秦爵名。
商鞅變法定秦爵為二十等:一至四級為公士、上造、簪袅(音z1n&ni3o)、不更,相當士;五至九級為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相當大夫;十至十八級為左庶長、右庶長、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車庶長、大庶長,相當卿;十九、二十級為關内侯、徹侯,相當侯。
其中有些爵稱出現較早,如大庶長即是。
&武公元年,伐彭戲氏,〔1〕至于華山下,居平陽封宮。
〔2〕三年,誅三父等而夷三族,以其殺出子也。
鄭高渠眯殺其君昭公。
十年,伐邽、冀戎,〔3〕初縣之。
〔4〕十一年,初縣杜、鄭。
〔5〕滅小虢。
〔6〕&【注釋】〔1〕“彭戲氏”,戎族名,“戲”與“衙”古音相近,《正義》疑“彭戲”即彭衙。
彭衙亦稱衙,即秦漢衙縣,在今陝西白水縣東北。
〔2〕“封宮”,建在平陽。
〔3〕“邽、冀戎”,邽戎、冀戎,皆戎族名。
“邽”,音gu9。
〔4〕“初縣之”,秦滅邽戎、冀戎,置邽縣、冀縣。
邽縣(後稱上邽縣)在今甘肅天水市。
冀縣在今甘肅甘谷縣東。
春秋初期秦、晉、楚等大國往往把新兼并得來的小國建為國君直屬的軍事重鎮,而不用作卿大夫的封邑,是為縣。
郡縣制的縣即由此而來。
〔5〕“杜”,西周古國,在今陝西西安市東南。
“鄭”,西周宣王母弟鄭桓公所封,在今陝西華縣。
〔6〕“小虢”,西虢随平王東遷後留居原地的虢人。
一說是“羌之别種”(《正義》引《括地志》)。
西虢在今陝西寶雞縣虢鎮。
“虢”,音gu$。
&十三年,〔1〕齊人管至父、連稱等殺其君襄公而立公孫無知。
晉滅霍、魏、耿。
〔2〕齊雍廪殺無知、管至父等而立齊桓公。
〔3〕齊、晉為強國。
&【注釋】〔1〕“三十年”,據《左傳》莊公八年、《十二諸侯年表》,是“十二年”之誤。
〔2〕“霍”,在今山西霍縣西南。
“魏”,在今山西芮城縣。
“耿”,在今山西河津縣東南。
三國皆周所封同姓。
〔3〕“雍廪”,據《左傳》莊公八、九年,為人名。
《齊世家》作“雍林”,以為地名,是錯誤的。
廪,音l!n。
&十九年,晉曲沃始為晉侯。
〔1〕齊桓公伯于鄄。
〔2〕&【注釋】〔1〕“曲沃”,晉昭侯封文侯之弟成叔于曲沃,曲沃城邑大于晉都翼,曆三世終于并晉,立為諸侯。
其地在今山西聞喜縣東北。
〔2〕“伯”,同“霸”。
“鄄”,音ji4n,在今山東鄄城縣北舊城。
&二十年,武公卒,葬雍平陽。
初以人從死,〔1〕從死者六十六人。
有子一人,名曰白。
白不立,封平陽。
立其弟德公。
&【注釋】〔1〕“從死”,陪葬。
古代貴族死後往往以臣妾陪葬。
陪葬制度盛于商代、西周,至東周漸衰。
秦是後起國家,至此始有之。
武公死,從死者僅六十六人。
穆公死,從死者一百七十七人。
至獻公始廢止從死。
&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鄭宮。
〔1〕以犧三百牢祠鄜畤。
〔2〕蔔居雍。
後子孫飲馬于河。
〔3〕梁伯、芮伯來朝。
〔4〕二年,初伏,〔5〕以狗禦蠱。
〔6〕德公生三十三歲而立,立二年卒。
生子三人:長子宣公,中子成公,少子穆公。
長子宣公立。
&【注釋】〔1〕“雍城大鄭宮”,雍城是德公所建都城,在今陝西鳳翔縣南,大鄭宮在雍城内。
〔2〕“犧”,純色的祭牲。
“三百牢”,周人郊祀隻用特牲,此用三百牢,數量驚人。
《封禅書索隐》以為“百”是“白”字之訛。
〔3〕“後子孫飲馬于河”,指後來秦晉韓原之戰後,秦穆公取晉河西之地而有之,擴地東至于黃河。
此句承“蔔居雍”之後,是說以占蔔居雍之吉而兆示未來如此,與上文文公說“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後卒獲為諸侯”同例。
〔4〕“梁”,嬴姓,與秦同祖,在今陝西韓城縣南。
“芮”,姬姓,在今陝西大荔縣。
〔5〕“伏”,節令名,即陰曆六月的三伏,傳說秦德公始立。
秦漢時期的伏日之祭叫“伏祠”。
〔6〕“蠱”,音g(,字從皿、蟲會意,原指食物在器皿中腐敗生蟲,引申為一切毒害人而不易為人所知之物,如疫病、淫惑、詛咒等,這裡指伏日傳播疫病的暑氣。
古人認為殺狗張挂于城門,可以禳除其害。
&宣公元年,衛、燕伐周,出惠王,立王子頹。
〔1〕三年,鄭伯、虢叔殺子頹而入惠王。
〔2〕四年,作密畤。
〔3〕與晉戰河陽,〔4〕勝之。
十二年,宣公卒。
生子九人,莫立,立其弟成公。
&【注釋】〔1〕“頹”,音tu0。
〔2〕“虢叔”,此“虢”即下文晉所滅之虢。
〔3〕“密畤”,雍四畤之一,在雍郊渭水以南,祭青帝。
青帝即太皞,是風姓始祖,在古代帝系中與少皞關系比較密切。
秦人于上帝少皞外,最先立畤祭祀的是青帝。
〔4〕“河陽”,晉地,在今河南孟縣西。
&成公元年,梁伯、芮伯來朝。
齊桓公伐山戎,〔1〕次于孤竹。
〔2〕&【注釋】〔1〕“山戎”,也叫“北戎”,主要活動于今遼甯、河北等省境内。
〔2〕“孤竹”,在今河北盧龍縣。
&成公立四年卒。
子七人,莫立,立其弟缪公。
〔1〕&【注釋】〔1〕“缪公”,又作“穆公”。
本篇記穆公最詳,往往與《晉世家》相出入。
《晉世家》多依《左傳》、《國語》,本篇則兼采《秦紀》,故有不同。
&缪公任好元年,自将伐茅津,〔1〕勝之。
四年,迎婦于晉,晉太子申生姊也。
其歲,齊桓公伐楚,至邵陵。
〔2〕&【注釋】〔1〕“茅津”,戎族名,在今山西平陸縣西茅津渡。
〔2〕“邵陵”,即召陵,楚地,在今河南郾城縣東。
&五年,晉獻公滅虞、虢,〔1〕虜虞君與其大夫百裡傒,〔2〕以璧馬賂于虞故也。
〔3〕既虜百裡傒,以為秦缪公夫人媵于秦。
〔4〕百裡傒亡秦走宛,〔5〕楚鄙人執之。
〔6〕缪公聞百裡傒賢,欲重贖之,恐楚人不與,乃使人謂楚曰:“吾媵臣百裡傒在焉,請以五羖羊皮贖之。
”〔7〕楚人遂許與之。
當是時,百裡傒年已七十餘。
缪公釋其囚,與語國事。
謝曰:“臣亡國之臣,何足問!”缪公曰:“虞君不用子,故亡,非子罪也。
”固問,語三日,缪公大說,〔8〕授之國政,号曰五羖大夫。
百裡傒讓曰:“臣不及臣友蹇叔,〔9〕蹇叔賢而世莫知。
臣常遊困于齊而乞食人,〔10〕蹇叔收臣。
臣因而欲事齊君無知,蹇叔止臣,臣得脫齊難,遂之周。
周王子頹好牛,臣以養牛幹之。
及頹欲用臣,蹇叔止臣,臣去,得不誅。
事虞君,蹇叔止臣。
臣知虞君不用臣,臣誠私利祿爵,且留。
再用其言,得脫;一不用,及虞君難:是以知其賢。
”于是缪公使人厚币迎蹇叔,〔11〕以為上大夫。
〔12〕&【注釋】〔1〕“虞”,姬姓,西周虞仲之後,在今山西平陸具。
“虢”,這裡的虢系西虢東遷,有南北二邑。
北為下陽,在今山西平陸縣東北,于秦缪公三年被滅;南為上陽,在今河南陝縣,于秦缪公五年被滅。
〔2〕“百裡傒”,他書或作“百裡奚”。
百裡是氏,傒是名。
《孟子·萬章上》等古書謂百裡奚在滅虞之前已離開虞國到秦國,以五張羊皮的價錢自賣為奴,借養牛求仕于穆公,與此說異,本書《商君列傳》存其說。
〔3〕“璧馬”,據《左傳》僖公二年,晉以“屈産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這裡的“璧”即“垂棘之璧”,是垂棘(在今山西潞城縣北)出産的名璧;“馬”即“屈産之乘”,是北屈(在今山西吉縣東北)出産的名馬。
“賂”,音l),贈送财物。
〔4〕“媵”,音y@ng,古代貴族嫁女常以所嫁女子的姊妹或侄女等陪嫁,叫做“媵”,陪送的臣妾也叫做“媵”,這裡百裡傒就是屬于陪送的臣,下文百裡傒自稱“媵臣”。
〔5〕“宛”,楚邊邑,在今河南南陽市。
〔6〕“鄙人”,邊境居民。
《商君列傳》趙良語雲“夫五羖大夫,荊之鄙人也”,則以百裡傒本人為楚鄙人,這是不對的。
〔7〕“羖”,音g(,黑色公羊。
“五羖羊皮”,是五張黑色公羊的皮。
〔8〕“說”,同悅。
〔9〕“蹇”,音ji3n。
〔10〕“遊”,這裡指出外求仕。
“”,同“铚”,音zh@,即秦漢铚縣,在今安徽宿縣西。
〔11〕“币”,送禮用的帛,也泛指禮物。
〔12〕“上大夫”,爵稱。
古代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之别。
&秋,缪公自将伐晉,戰于河曲。
〔1〕晉骊姬作亂,太子申生死新城,〔2〕重耳、夷吾出犇。
〔3〕&【注釋】〔1〕“河曲”,指今山西芮城縣西風陵渡一帶黃河彎曲處。
〔2〕“新城”,晉獻公使太子申生居曲沃,稱為“新城”。
《春秋》書此事于僖公五年春,《左傳》在前一年十二月。
〔3〕“犇”,同“奔”。
&九年,齊桓公會諸侯于葵丘。
〔1〕&【注釋】〔1〕“葵丘”,宋地,在今河南蘭考縣。
&晉獻公卒。
立骊姬于奚齊,其臣裡克殺奚齊。
荀息立卓子,克又殺卓子及荀息。
夷吾使人請秦,求入晉。
于是缪公許之,使百裡傒将兵送夷吾。
夷吾謂曰:“誠得立,請割晉之河西八城與秦。
”〔1〕及至,已立,而使丕鄭謝秦,背約不與河西城,而殺裡克。
丕鄭聞之,恐,因與缪公謀曰:“晉人不欲夷吾,實欲重耳。
今背秦約而殺裡克,皆呂甥、郤芮之計也。
〔2〕願君以利急召呂、郤。
呂、郤至,則更入重耳便。
”缪公許之,使人與丕鄭歸,召呂、郤。
郤等疑丕鄭有間,乃言夷吾殺丕鄭。
丕鄭子丕豹奔秦,說缪公曰:〔3〕“晉君無道,百姓不親,可伐也。
”缪公曰:“百姓苟不便,何故能誅其大臣?能誅其大臣,此其調也。
”〔4〕不聽,而陰用豹。
&【注釋】〔1〕“河西八城”,“河西”指黃河流經龍門至風陵渡一段的西面,是秦晉兩國長期争奪的要地。
據《左傳》僖公十五、三十年,夷吾答應割讓的城邑包括有焦(在今河南三門峽市西郊)、瑕(在今河南靈寶縣西)在内的“河外列城五”及河内的解梁城(在今山西臨猗縣西南),地點均在黃河流經風陵渡至三門峽一段的南北兩岸(北岸為河内,南岸為河外),而不在河西。
〔2〕“郤”,音x@。
〔3〕“說”,音shu@,進言。
〔4〕“調”,音ti2o,諧和。
&十二年,齊管仲、隰朋死。
〔1〕&【注釋】〔1〕“隰朋”,《十二諸侯年表》、《齊世家》記管仲、隰朋之卒在齊桓公四十一年,當秦穆公十五年。
此同《穀梁傳》。
“隰”,音x0。
&晉旱,〔1〕來請粟。
丕豹說缪公勿與,因其饑而伐之。
缪公問公孫支,〔2〕支曰:“饑穰更事耳,〔3〕不可不與。
”問百裡傒,傒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裡傒、公孫支言,卒與之粟。
以船漕車轉,自雍相望至绛。
〔4〕&【注釋】〔1〕“晉旱”,上漏書“十三年”。
〔2〕“公孫支”,《左傳》僖公十五年、《國語·晉語三》作“公孫枝”。
字子桑(見《左傳》僖公十三年、文公三年)。
傳說百裡傒受穆公重用,是公孫支力薦(見《韓非子·說林下》、《呂氏春秋》中《慎人》、《不苟》等篇)。
〔3〕“饑穰”,欠收和豐收。
穰,音r2ng。
〔4〕“相望”,指運糧的車船接連不斷,彼此相近,可以看得見。
《左傳》僖公十三年作“自雍及绛相繼”,“相繼”意思與此相近。
“绛”,晉都,在今山西翼城縣東南。
晉景公遷都新田(新绛)後稱故绛。
&十四年,秦饑,請粟于晉。
晉君謀之群臣。
虢射曰:“因其饑伐之,可有大功。
”晉君從之。
十五年,興兵将攻秦。
缪公發兵,使丕豹将,自往擊之。
九月壬戌,與晉惠公夷吾合戰于韓地。
〔1〕晉君棄其軍,與秦争利,還而馬驇。
〔2〕缪公與麾下馳追之,〔3〕不能得晉君,反為晉軍所圍。
晉擊缪公,缪公傷。
于是岐下食善馬者三百人馳冒晉軍,〔4〕晉軍解圍,遂脫缪公而反生得晉君。
初,缪公亡善馬,岐下野人共得而食之者三百餘人,〔5〕吏逐得,欲法之。
缪公曰:“君子不以畜産害人。
〔6〕吾聞食善馬肉不飲酒,傷人。
”乃皆賜酒而赦之。
三百人者聞秦擊晉,皆求從,從而見缪公窘,亦皆推鋒争死,〔7〕以報食馬之德。
〔8〕于是缪公虜晉君以歸,令于國:“齊宿,〔9〕吾将以晉君祠上帝。
”周天子聞之,曰“晉我同姓”,為請晉君。
夷吾姊亦為缪公夫人,夫人聞之,乃衰绖跣,〔10〕曰:“妾兄弟不能相救,以辱君命。
”缪公曰:“我得晉君以為功,今天子為請,夫人是憂。
”乃與晉君盟,許歸之,更舍上舍,而饋之七牢。
〔11〕十一月,歸晉君夷吾,夷吾獻其河西地,〔12〕使太子圉為質于秦。
〔13〕秦妻子圉以宗女。
〔14〕是時秦地東至河。
&【注釋】〔1〕“韓地”,指韓原,舊說在今陝西韓城縣西南。
江永《春秋地理考實》以為在黃河對岸今山西河津、萬榮兩縣之間。
〔2〕“還”,同“旋”,盤旋。
“驇”,音zh@,馬困不得行。
〔3〕“麾”,音hu9,是用來指揮軍隊的旗幟。
“麾下”指部下。
〔4〕“馳冒”,奔馳沖擊。
〔5〕“野人”,古代居民有“國”、“野”之分,住在城裡和城郊以内的居民叫“國人”,住在城郊以外農村的居民叫“野人”。
〔6〕“畜産”,“畜”,音ch),“産”,亦作“■”。
後世“出生”之“生”,古往往作“産”,如某人生于某國叫“某(國)産”,奴所生子叫“奴産子”等等,這裡的“畜産”即畜生,亦作“畜牲”。
〔7〕“推鋒”,手持兵器向前沖鋒。
〔8〕“以報食馬之德”,這個岐下食善馬者為穆公解圍的故事,見于《呂氏春秋·愛士》等古書,但不見于《左傳》、《國語》。
〔9〕“齊宿”,“齊”同“齋”,齋戒。
〔10〕“衰绖,音cu9di6。
喪服胸前所綴麻布飾物叫“衰”,頭上、腰上所系麻繩叫“绖”。
這裡指穿戴孝服。
“跣”,音xi3n,光着腳。
〔11〕“饋之七牢”,按照禮制規定,諸侯饋飨用七牢。
“饋”,音ku@,進食。
〔12〕“夷吾獻其河西地”,《左傳》僖公十五年作“于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焉”。
所謂“晉河東”即夷吾所許河外、河内之地,均在黃河以東,與此作“河西地”不同。
〔13〕“圉”,音y(。
〔14〕“宗女”,同宗之女。
據《左傳》僖公二十二、二十三年,子圉為質于秦,與秦女嬴氏逃歸,即位後立為夫人,稱懷嬴,應即此宗女。
但據《國語·晉語四》,懷嬴是秦穆公嫡女而非一般宗女。
&十八年,齊桓公卒。
二十年,秦滅梁、芮。
二十二年,晉公子圉聞晉君病,曰:“梁,我母家也,〔1〕而秦滅之。
我兄弟多,即君百歲後,秦必留我,而晉輕,亦更立他子。
”子圉乃亡歸晉。
二十三年,晉惠公卒,子圉立為君。
秦怨圉亡去,乃迎晉公子重耳于楚,而妻以故子圉妻。
〔2〕重耳初謝,後乃受。
缪公益禮厚遇之。
二十四年春,秦使人告晉大臣,欲入重耳。
晉許之,于是使人送重耳。
二月,重耳立為晉君,是為文公。
文公使人殺子圉。
子圉是為懷公。
&【注釋】〔1〕“梁,我母家也”,子圉之母為梁伯女,故有此言。
〔2〕“故子圉妻”,即懷嬴。
嫁文公後稱辰嬴(見《左傳》文公六年)。
據《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懷嬴隻是秦穆公“納女五人”之一,乃媵嫁之女非嫡夫人。
&其秋,周襄王弟帶以翟伐王,〔1〕王出居鄭。
〔2〕二十五年,周王使人告難于晉、秦。
秦缪公将兵助晉文公入襄王,〔3〕殺王弟帶。
二十八年,晉文公敗楚于城濮。
〔4〕三十年,缪公助晉文公圍鄭。
鄭使人言缪公曰:“亡鄭厚晉,于晉而得矣,而秦未有利。
晉之強,秦之憂也。
”缪公乃罷兵歸。
晉亦罷。
三十二年冬,晉文公卒。
&【注釋】〔1〕“翟”,同“狄”。
〔2〕“鄭”,據《左傳》僖公二十四年“王出适鄭,處于氾”,可知這裡“鄭”是指鄭國的氾邑。
氾在今河南襄城縣南。
〔3〕“秦缪公将兵助晉文公入襄王”,據《左傳》僖公二十五年,秦并未助晉入王。
〔4〕“城濮”,在今河南範縣西南舊濮縣南。
“濮”,音p*。
&鄭人有賣鄭于秦曰:〔1〕我主其城門,鄭可襲也。
”缪公問蹇叔、百裡傒,對曰:“徑數國千裡而襲人,〔2〕希有得利者。
且人賣鄭,庸知我國人不有以我情告鄭者乎?不可。
”缪公曰:“子不知也,吾已決矣。
”遂發兵,使百裡傒子孟明視,〔3〕蹇叔子西乞術及白乙丙将兵。
〔4〕行日,百裡傒、蹇叔二人哭之。
缪公聞,怒曰:“孤發兵而子沮哭吾軍,何也?”二老曰:“臣非敢沮君軍。
軍行,臣子與往;臣老,遲還恐不相見,故哭耳。
”二老退,謂其子曰:“汝軍即敗,必于殽阨矣。
”〔5〕三十三年春,秦兵遂東,更晉地,〔6〕過周北門。
周王孫滿曰:“秦師無禮,不敗何待!”兵至滑,〔7〕鄭販賣賈人弦高,持十二牛将賣之周,見秦兵,恐死虜,因獻其牛,曰:“聞大國将誅鄭,鄭君謹修守禦備,使臣以牛十二勞軍士。
”秦三将軍相謂曰:“将襲鄭,鄭今已覺之,往無及已。
”滅滑。
滑,晉之邊邑也。
&【注釋】〔1〕“鄭人有賣鄭于秦”,據《左傳》僖公三十二年,賣鄭者是戍鄭的秦大夫杞子而非鄭人。
〔2〕“徑”,同“經”。
〔3〕“孟明視”,《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作“孟明”,三十三年作“百裡孟明視”,百裡是氏,孟明是字,視是名。
〔4〕“西乞術及白乙丙”,《左傳》僖公三十二年作“西乞”、“白乙”。
西乞、白乙是字,術、丙是名。
〔5〕“殽”,亦作“崤”,即崤山,在今河南洛甯縣西北,分東西二崤山,為秦去往鄭國所必經。
“阨”,同“隘”,險要。
〔6〕“更”,經過。
〔7〕“滑”,原為周所封同姓小國,都于費,亦稱費滑,在今河南偃師縣南缑氏鎮,後被晉國吞并,此時為晉邑。
&當是時,晉文公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