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胡藍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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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材,但是與我同鄉,一起兵就跟我,經過艱險,勤勞薄書,功勞很多。
我做皇帝,他自然該做宰相,這是用舊臣功臣,今後不要再說了。
”話雖這般說,聽多了又有些動搖,便和劉基商量,要用楊憲為相。
胡惟庸聽得風聲,連忙告訴善長說:“楊憲為相,我等淮人不得為大官矣。
”這件事關系到整個淮西集團的切身利益,是個你死我活的鬥争,他們便團結一緻,合力傾陷,楊憲終于被殺,淩說、高見賢、夏煜也先後被處死刑。
[16]同樣,楊憲對不是他自己系統的人也是用盡一切方法排擠的,例如曾經做過方國珍幕府都事判上虞的甯海人詹鼎,為人有才學,做官有好名聲,到南京上萬言書,元璋看了很中意,要給官做。
楊憲卻忌他的才華,極力阻止。
到楊憲死了,才做了一個小官。
[17]淮西集團和浙東集團的傾軋,楊憲等人對淮西集團的傾軋,對不是自己系統中人的排擠,從鄉土觀念出發演成的政治鬥争,是洪武初期政治上的一個特征。
軍事貴族對皇家統治的威脅,從謝再興叛變,邵榮案發以後,就使朱元璋十分緊張,提高警惕,用盡一切方法來維護自己的獨裁統治。
元璋對将領不敢信任,以其家屬留京作質。
邵榮、趙繼祖被殺後,元璋對諸将越發不放心,倚靠檢校偵察将士私事,将領人人自危。
徐達、湯和為人十分小心謹慎,也被猜疑,朝臣紛紛傳說,越發造成緊張氣氛。
洪武五年的鐵榜用法律形式規定:凡内外各指揮、千戶、百戶、鎮撫并總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錢物;内外各衛官軍,非當出征之時,不得辄于公侯門首侍立聽候;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軍。
[18]元璋對公侯大将的防制愈嚴密,矛盾就愈益深刻,裂痕也日益擴大。
最後,封建統治階級的内部矛盾集中表現為皇權和相權的鬥争。
胡惟庸是元璋在和州時的帥府奏差,李善長的親戚,淮西官僚集團的重要人物。
由于李善長的極力推薦,洪武三年官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升右丞相,進左丞相。
深得元璋信任,權勢日盛。
仗着是淮西舊人,又有李善長等元老重臣的支持,便一意專行,朝廷上生死人命和升降官員等大事,有時徑自處理,不向元璋報告。
内外諸衙門的報告有對自己不利的也就扣壓下來。
各地想做官、升官的,功臣、軍人失意的都奔走在他的門下,送金帛、名馬、玩好不計其數,做了七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結成了牢固的小集團。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權專決,統率百官,隻對皇帝負責。
在胡惟庸以前,丞相李善長小心謹慎,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沖突還不十分明顯。
接着是高郵人汪廣洋,文人愛喝酒,庸庸碌碌沒主張,不大敢管事,也被淮西集團排擠,得罪被殺。
胡惟庸在中書省最久,權最重,已經使元璋覺得大權旁落,很不高興,特别是得罪被譴責的功臣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都和惟庸密相往來,軍事貴族和朝廷政治首腦結合在一起,和朱元璋的沖突便更加嚴重了。
[19]朱元璋直接統率軍隊和檢校,決心消滅這一心腹之患,洪武十三年以擅權枉法的罪狀殺了胡惟庸,趁此機會取消了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國家政事。
并立下法度,以後不許再設丞相這一官職。
二十八年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
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
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颉颃,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
以後嗣君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20]這裡所說的朝廷就是他自己,和過去的朝廷有本質上的區别。
從罷相以後,府、部、院、司分理庶務,目的是把權力分散,“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一切大權都由皇帝個人掌握,“所以穩當”,再也不怕大權旁落了。
從中書省綜掌政權一變而為由皇帝親自管理庶政,封建專制的政權從此更加集中,集中于一人之手,皇帝便成為綜攬一切政事的獨裁者了。
殺胡惟庸是為了獨攬政權。
二十六年又以有人告大将藍玉謀反,族誅藍玉。
藍玉定遠人,常遇春婦弟。
在常遇春麾下領兵,骁勇善戰,多立戰功。
洪武二十年以征虜左副将軍從大将軍馮勝征納哈出,馮勝得罪,即軍中代為大将軍。
二十一年率師十五萬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魚兒海,北元主脫古思帖木兒以數十騎遁去,大勝而回,封涼國公。
常遇春、徐達死後,藍玉繼為大将,總軍征戰,立了大功,就驕傲自滿起來,蓄莊奴假子數千人,乘勢暴橫,在軍中擅自黜陟将校,進止自專,不聽元璋命令。
又嫌官小,不樂意在傅友德、馮勝之下,所提意見
我做皇帝,他自然該做宰相,這是用舊臣功臣,今後不要再說了。
”話雖這般說,聽多了又有些動搖,便和劉基商量,要用楊憲為相。
胡惟庸聽得風聲,連忙告訴善長說:“楊憲為相,我等淮人不得為大官矣。
”這件事關系到整個淮西集團的切身利益,是個你死我活的鬥争,他們便團結一緻,合力傾陷,楊憲終于被殺,淩說、高見賢、夏煜也先後被處死刑。
[16]同樣,楊憲對不是他自己系統的人也是用盡一切方法排擠的,例如曾經做過方國珍幕府都事判上虞的甯海人詹鼎,為人有才學,做官有好名聲,到南京上萬言書,元璋看了很中意,要給官做。
楊憲卻忌他的才華,極力阻止。
到楊憲死了,才做了一個小官。
[17]淮西集團和浙東集團的傾軋,楊憲等人對淮西集團的傾軋,對不是自己系統中人的排擠,從鄉土觀念出發演成的政治鬥争,是洪武初期政治上的一個特征。
軍事貴族對皇家統治的威脅,從謝再興叛變,邵榮案發以後,就使朱元璋十分緊張,提高警惕,用盡一切方法來維護自己的獨裁統治。
元璋對将領不敢信任,以其家屬留京作質。
邵榮、趙繼祖被殺後,元璋對諸将越發不放心,倚靠檢校偵察将士私事,将領人人自危。
徐達、湯和為人十分小心謹慎,也被猜疑,朝臣紛紛傳說,越發造成緊張氣氛。
洪武五年的鐵榜用法律形式規定:凡内外各指揮、千戶、百戶、鎮撫并總旗、小旗等,不得私受公侯金帛、衣服、錢物;内外各衛官軍,非當出征之時,不得辄于公侯門首侍立聽候;公侯等官,非奉特旨,不得私役官軍。
[18]元璋對公侯大将的防制愈嚴密,矛盾就愈益深刻,裂痕也日益擴大。
最後,封建統治階級的内部矛盾集中表現為皇權和相權的鬥争。
胡惟庸是元璋在和州時的帥府奏差,李善長的親戚,淮西官僚集團的重要人物。
由于李善長的極力推薦,洪武三年官中書省參知政事,六年升右丞相,進左丞相。
深得元璋信任,權勢日盛。
仗着是淮西舊人,又有李善長等元老重臣的支持,便一意專行,朝廷上生死人命和升降官員等大事,有時徑自處理,不向元璋報告。
内外諸衙門的報告有對自己不利的也就扣壓下來。
各地想做官、升官的,功臣、軍人失意的都奔走在他的門下,送金帛、名馬、玩好不計其數,做了七年宰相,門下故舊僚友結成了牢固的小集團。
中書省綜掌全國大政,丞相對一切庶務有權專決,統率百官,隻對皇帝負責。
在胡惟庸以前,丞相李善長小心謹慎,徐達經常統兵在外,和朱元璋的沖突還不十分明顯。
接着是高郵人汪廣洋,文人愛喝酒,庸庸碌碌沒主張,不大敢管事,也被淮西集團排擠,得罪被殺。
胡惟庸在中書省最久,權最重,已經使元璋覺得大權旁落,很不高興,特别是得罪被譴責的功臣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都和惟庸密相往來,軍事貴族和朝廷政治首腦結合在一起,和朱元璋的沖突便更加嚴重了。
[19]朱元璋直接統率軍隊和檢校,決心消滅這一心腹之患,洪武十三年以擅權枉法的罪狀殺了胡惟庸,趁此機會取消了中書省,由皇帝直接管理國家政事。
并立下法度,以後不許再設丞相這一官職。
二十八年下令:“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
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
漢、唐、宋因之,雖有賢相,然其間所用者多有小人,專權亂政。
我朝罷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彼此颉颃,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所以穩當。
以後嗣君并不許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請設立者,文武群臣即時劾奏,處以重刑。
”[20]這裡所說的朝廷就是他自己,和過去的朝廷有本質上的區别。
從罷相以後,府、部、院、司分理庶務,目的是把權力分散,“不敢相壓”,“事皆朝廷總之”,一切大權都由皇帝個人掌握,“所以穩當”,再也不怕大權旁落了。
從中書省綜掌政權一變而為由皇帝親自管理庶政,封建專制的政權從此更加集中,集中于一人之手,皇帝便成為綜攬一切政事的獨裁者了。
殺胡惟庸是為了獨攬政權。
二十六年又以有人告大将藍玉謀反,族誅藍玉。
藍玉定遠人,常遇春婦弟。
在常遇春麾下領兵,骁勇善戰,多立戰功。
洪武二十年以征虜左副将軍從大将軍馮勝征納哈出,馮勝得罪,即軍中代為大将軍。
二十一年率師十五萬打蒙古,一直打到捕魚兒海,北元主脫古思帖木兒以數十騎遁去,大勝而回,封涼國公。
常遇春、徐達死後,藍玉繼為大将,總軍征戰,立了大功,就驕傲自滿起來,蓄莊奴假子數千人,乘勢暴橫,在軍中擅自黜陟将校,進止自專,不聽元璋命令。
又嫌官小,不樂意在傅友德、馮勝之下,所提意見